Ⅰ 个人可以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吗
个人不具备申请基金来从业资格证自的资格。
随着近几年金融业的发展与完善,无论是基金行业还是证券行业都在扩大自己的规模,而它们的发展又带动了诸如银行、保险等金融业各个机构的共同前行,最终导致金融业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大,出于监管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又或是避免行业里出现滥竽充数的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书是进入这个行业必要的敲门砖。
人才缺口大,则预示着这个行业的人才价值比较高。基金从业人员在目前来说仍然是炙手可热的合规人才,随着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大,有更为严密的合规制度,金融机构需要聘请符合条件的基金从业人员,但往往达标的基金从业人员数量供不应求。
Ⅱ PE是如何运作的----PE的组织架构(2)
契约型PE 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一般采取信托方式予以实现。在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过程中,一般包括了三个主体:其一是委托人,即私募股权基金的LP;其二是受托人,即受托运营LP资金的主体;其三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者,即GP,它是实际管理私募股权基金运营的主体。在实践操作中,信托基金的受托人依据基金信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基金财产权,并承担相应的受托人责任。一般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利用一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信托,然后该信托公司聘请外部投资顾问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实际管理人,或者该信托公司自己直接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实际管理人。 在我国资本市场中,采取信托制的组织形式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历史较短。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信托公司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相结合的方式。即由信托公司与专业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合作,信托公司负责资金募集,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负责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专业化管理与投资决策,然后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分享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收益。我国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信托公司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实行专业分工,其二是信托公司主导,即信托公司全盘负责整个私募股权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只是在管理方面一般会聘用外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团队作为外部投资顾问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在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结构中,以信托合同作为规范投资者,受托人以及基金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核心法律文件。所以,当事人各方权利与义务一经确定后,一般很难进行更改。由于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均是以受托人作为发起人予以成立的,委托人属于典型的被动投资这状态。虽然理论上委托人可以任命受托人,但是在信托基金的实际运营中除非受托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一般无法通过投票方式解聘受托人,从而难以对受托人的投资行为予以有效的约束与规范。当委托人不满受托人的基金管理行为时,一般只能选择退出该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正是由于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存在这种治理结构方面的天然缺陷,所以只有少数私募股权基金采用这种构架。 为了避免资金闲置和控制现金头寸,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可以采取设置分期信托的方式。在投资总额确定的前提下,投资人按照委托人的安排分期分批将出资投入到位。在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结构中,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不是法人,而作为基金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则一般是法人单位。为此,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无法对外借债以及提供担保,但是基金受托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借款以及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担保。同时,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本身无法持有对外投资以及收益,而需要由基金受托人代为持有对外投资以及相应收益。当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出现亏损时,依据信托法律规定,投资人以出资为限对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而受托人如果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则不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当然,如果基金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借债或者对外提供担保,则需要直接承担因此而产生的i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此类PE基金具有组织结构方面的缺陷,因此,一般不是一国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但是,近年来,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笔者认为,这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税收优惠考虑。由于我国当前对于自然人购买信托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存在执法模糊点,为此,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逐渐成为投资人避税的手段之一。其二是有利于募资。目前信托公司帮助私募股权基金GP进行募资的功能不断增强,GP当然愿意与具有募资能力的信托公司合作从事PE基金投资。其三是信托公司需要开展新业务。
Ⅲ 私募公司(地产基金方向)组织架构怎么设计
2亿元的规模穿透至地产,预期收益500万感觉稍有乐观,其次公司设置了执行董事的说法版就没有董事权长董事会一说,高管应该增设一名分管副总
议事机构:项目立项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
高管:总经理一名,融总经理两名(分管基金投资融资、分管项目投后)
基金事业部(投资、融资)、风险控制部(设法务与合规专员)、综合事务部、计划财务部、投后管理部
望采纳、谢谢
Ⅳ 私募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大体上一样,主要是看员工人数和高管人数来调整。
Ⅳ 求教详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
私募基金公司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资金监管、顾问机构、资金保管等要素。
Ⅵ 阳光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
1、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版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权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2、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这种模式以上海模式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