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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基金管理使用审批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7 13:31:34

❶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包含哪些制度

现行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级次分为三级,即:

1.一级预算单位。

它直接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领拨缴销预算资金。有些一级预算单位,同时负责核定所属单位预算,向所属单位转拨汇缴预算资金,也称为主管预算单位。

2.二级预算单位。

它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上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领拨缴销预算资金,并负责核定所属单位的预算,向所属单位转拨汇缴预算资金。

3.三级预算单位,也称基层预算单位。

它向二级预算单位或直接向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领拨缴销预算资金,没有所属预算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包括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

1.全额预算管理:即没有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或收入较少的(一般占单位经常性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不含>以下),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由国家预算拨款供应的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差额预算管理:指有一定数量的稳定的经常性业务收入,但还不足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需要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则实行差额预算管理。

3.自收自支管理:即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解决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白收自支管理。

(1)行政单位基金管理使用审批制度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一: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❷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具体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必须包括以下1-7项制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必须包括第8项制度,以上8项制度必须单项制定,其它相关的制度内容可并入以上8项制度中,亦可单项制定。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措施。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措施。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措施。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措施。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措施。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措施。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措施。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措施。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措施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❸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是什么

各地区各级别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千差万别,举例说明:
发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的管理,规范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大连市所属有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开设的银行账户有:财政缴款专户、经费账户、住房基金专用账户、基本建设账户、国债专项资金专户。其中:经费账户、住房基金专用账户、基本建设账户、国债专项资金专户,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在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设和管理;财政缴款专户由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指定在一个银行开设。每种账户只准开设一个。
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开设以上银行账户之外账户的,必须到同级财政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第四条 银行账户的用途:
(一)财政缴款专户,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执收执罚的应缴财政专户和应缴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基金;罚没收入;经审核批准征收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资金。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按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
(二)经费账户(基本账户),用于核算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收入;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经财政部门批准不纳入财政缴款专户的往来款项。经批准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及相应支出。
(三)住房基金专用账户,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建立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用基金。
(四)基本建设账户,用于核算有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基本建设收支款项。
(五)国债专项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利用国债专项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收支款项。
本条第(四)、(五)项规定的基本建设账户和国债专项资金专户属于临时性账户。临时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工程决算审查及财务结算业务完成,国债专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后,由财政部门审核予以撤销。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加盖“×××财政局银行账户审批专用章”;
(二)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和有关批文、条码证、《开户申请书》,市内四区和旅顺口区的,到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申办《开户许可证》,其他地区的,到当地人民银行申办;
(三)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和《开户许可证》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账户确立后,开户银行应在《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上注明“新开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和“正式开户日期”。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加盖“×××财政局银行账户审批专用章”;
(二)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相关手续。开户银行应在《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上注明“正式销户日期”;
(三)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和开户许可证正、副本到当地人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由人民银行收回《开户许可证》。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变更银行账户时,应先办理原账户的销户手续,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开户手续。
第八条 银行账户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开设(撤销)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开(销)户日期7日内,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表》第一联“备查联”、第二联“财政预算部门留存联”、第三联“财政业务部门留存联”返给同级财政部门,第四联“人民银行留存联”返给当地人民银行,作为确定其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撤销)的依据。同时开(销)户单位应将银行账户的开设(撤销)情况及时上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在本规定发布前已开设银行账户的行政事业单位,须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登记表》,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二个月内到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对原有银行账户进行审核登记。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保留的银行账户,单位须持盖有财政部门审核印章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登记表》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再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登记表》、《开户许可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保留登记手续;审核后认为应予以撤销的银行账户,由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账户撤销通知书》。被撤销银行账户的单位,必须在7日内到开户银行和当地人民银行办理账户撤销手续,并持开户银行出具的销(转)户通知书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销户登记。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需要开户银行协助检查时,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开户银行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开设、使用银行账户以及不按规定撤销银行账户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开户银行,由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监察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二)暂时停止对该单位的各种拨款;
(三)按有关规定(或决定)撤销有关单位的非法账户,并将账户中的资金按规定划转到同级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和对执行中的问题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❹ 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如何记账以及备用金管理制度

1、行政事业单位备用金如何记账:
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日记账中编制凭证,对方科目选择“备用金”,以便进行后续统计查询。此外建议建立备用金凭证的专用格式(需要套打格式请与我们联系免费定制)。
2、备用金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6)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❺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怎样写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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