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旗下基金
288001 中信经典配置 开放式 增值型 郑煜 159,436.63
288002 中信红利精选 开放式 收益型 梁丰 22,939.74
288101 中信现金优势 开放式 收益型 王洪涛 62,699.71
288102 中信稳定双利 开放式 收益型 张国强 178,040.76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是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推出的首只基金,是国内首只明确将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三类不同资产纳入一级资产配置的基金产品。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设计着眼于在风险可控、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全面捕捉市场机会,实现资本的长期增值。其中股票资产配置比例为45%~75%,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为5%~35%,短期金融工具配置比例为5%~35%。
投资目标: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时机选择相结合,积极主动的精选证券,并充分利用短期金融工具作为动态配置的有效缓冲及收益补充,实施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力求在风险可控、获取稳定收益的基础上,追求资本最大可能的长期增值。
投资理念:三类资产(股票、债券与短期金融工具)动态配置,基本面驱动资产定价。
产品收益风险特征描述:追求资产配置动态平衡、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平衡,风险适中。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管理。
选股标准:依据基本面驱动资产定价理念,对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发掘公司基本面的投资价值。从公司的行业属性、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管理层等基本面因素入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地分析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及增长情况,选择盈利稳定增长或具有高速增长潜力,同时价格未反映其价值的公司。
选债标准:通过全面的宏观、市场与品种的研究分析,在各种定量辅助手段的支持下综合运用利率预测、价值评估、利率期限结构分析等投资策略,构建核心债券组合,在此基础上进行套利操作和现金管理,寻找各种市场机会,获得超过市场水平的平均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60%×中信指数+20%×中信全债指数+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管理机制与工具:风险管理贯穿于组合构建、投资监控与绩效评估三个环节。 基金名称: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单位面值: 1.00元
基金发起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额:
基金费率:
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
基金收益分配: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结转当前累计收益。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盈利增长稳定的红利股,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长期的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本基金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股息收益和长期的资本增值。当股市进入熊市阶段,本基金能够提供稳定的股息收入。当股市进入牛市阶段,投资者可争取股价上涨带来的资本利得。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红利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个股获得股息收入和资本的长期增值。以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作为降低组合风险的策略性投资工具,通过适当的资产配置来降低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的波动范围限制为股票60%~95%、债券0%~35%和短期金融工具5% ~40%。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三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遵循积极主动的投资理念,以盈利增长稳定的高股息和连续分红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工具,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标准
80%新华富时150红利指数+20%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
风险管理机制与工具
风险管理贯穿于组合构建、投资监控、绩效评估三个环节。通过对组合风险控制、市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控制等多项流程,保证基金产品的低风险运行。同时建立个股止损止利机制,有效管理股市波动的价格风险。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目标是在强调本金稳妥的基础上,积极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以债券市场投资收益为基础,把握新品种、新业务和新股申购等带来的套利机会积极操作获得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回购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此类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本基金可以通过参与新股申购和要约收购类股票套利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式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但此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投资策略: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走势及利率走势的综合判断,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基础上,采取顺势策略控制组合久期,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组合久期调整上限不超过5年。同时采取主动的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相互结合,通过对投资组合的相对价值分析,充分挖掘收益率曲线动态变化而带来的潜在的投资机会;应用收益率曲线、杠杆套利、无风险套利等策略构建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管理机制与工具:本基金利用中信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估系统,在久期、凸性等传统风险指标的基础上,采用VaR度量市场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信全债指数+20%×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分红策略: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的前提条件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90%。
2. 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性质是什么有限责任股份制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3.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哪些公司的股票为什么会选中这些公司
还有哈药股份600664,华润来双源鹤600062,……都有“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前十大股东出现。
获得股票的方式并非从二级市场买入,而是在当初这些公司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时获得的股票。这些公司重组成功继续上市,而分配的股票就留在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估计在没有特殊事件触发的情况下,这些股票也永远不会卖的。
4.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制的私募投资基金有什么限制
企业年金就是属于私抄募基金的范畴不知道你是不是指的这个,如果是的话,只要是个公司就能够将企业年金和二级市场的定向增发作为私募基金,企业年金没有任何限制,定向增发需要在二级市场上市,不过都是都是本公司的股权,不能另外筹集资金用于购买其他公司股份,如果要必须是有资质的金融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特殊行业。
5. 中铁基金责任有限公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来司是私募基金公自司。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信托,原名为衡平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金融信托为主营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业务范围
1. 资金信托;
2. 动产信托;
3. 不动产信托;
4. 有价证券信托;
5.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 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12.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 从事同业拆借;
14.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制的私募基金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注册资本要求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回本运营;
实缴资本答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说明: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各地要求不同,以北京为例:
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7. 请问基金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那要看基金公司的章程了,目前,一般来说,基金公司差不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
8.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哪些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版〔2018〕41号)规定:“一权、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9. 公司名称: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1、此复类公司没有融资制的权利,但是可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及股权投资企业和有限合伙制投资基金,并从事所管理基金的具体投资经营管理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
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需在金融办备案,类似于资产管理公司,是受托管理基金投资的,在发现投资机会时,可借助第三方的投资咨询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后,托管该基金。所以营业范围写:企业项目投资咨询、投资咨询、融资咨询等等,都是可以为发现的投资机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的,并最终联络有投资意向的投资客户设立有限合伙投资基金或者股权投资基金,并将该基金委托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3、按上述公司的营业范围,可以经营的内容有: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受托管理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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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政府设立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形成企业产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基金可以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如下三种:
(一)个人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公司企业。
实践中,一般采用合伙企业和公司两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下称“《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所称“无限连带责任”,是无限责任与连带责任的结合。所谓无限责任,是指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将以其法人或组织财产或自然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企业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无限责任,被追偿合伙人无力清偿或不能足额清偿的,其他合伙人负有偿还全部或未清偿部分合伙债务的责任。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份额大小、已超过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等任何理由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合伙企业与公司两种基金组织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出资人的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要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出资人的风险较大。
二、合伙制基金自然人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自然人直接投资于合伙制基金,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欲执行合伙事务,应当成为普通合伙人,但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自然人可以通过间接投资的方式实现在实际上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下,执行合伙事务,管理基金。即:自然人可以通过设立中间公司制合伙人作为合伙制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自然人对公司制合伙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基金的税务分析
(一)基金自身的税务问题分析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基金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种如下: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基金进行非上市股权投资,不征收营业税。基金通过二级市股票交易退出时,属于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税目,应以股票买卖价差为营业额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管理企业取得的管理收益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以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城市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费率为3%。
3.房产税。基金的自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缴纳。
4.城镇土地使用税。基金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用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税率由地方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5.车船税。基金的自有和实际管理的车辆应当缴纳车船税,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税率由地方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6.印花税。基金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应当缴纳印花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基金投资时,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税,税率为0.5‰。基金通过二级市场退出时,应当按1‰缴纳印花税。根据原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号)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7.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下称“159号文”)的有关众多规定,公司空间制基金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制基金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制基金本身不迅速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各税种,营业税和所得税是影响腾达基金出资人收益的主要税种。公司制基金和合伙制基金在税收上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