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1996年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钱有四万元,我本人未去取过现在要怎么查这笔钱的去向是报警吗
首先先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人员,他们应该会有底单的,假如再找不到可以报案
Ⅱ 贴:农村合作基金会存款取不出来怎么办
这个已宣布撤消了,是以前政府为了集资而开设的,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而关门。
Ⅲ 为什么要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
不好进行,规范化管理,资金不透明。
监控机制无法保证。所以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
Ⅳ 农业部农村发展基金怎么才能拿到
农村合作基金会欠款清收工作的法律保障议案已上报全国人大.
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合作基金会欠款清收过程中请求法律保障”的建议,内务司法委员会多次召开委员会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征询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政府农村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你需要耐心等待,中央政府现在正着力解决这件事情.
农村合作基金会
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1999年1月被国务院严令全国统一取缔,经历了十多年的兴衰。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并迅速呈现星火燎原之势。
大多数农村基金会的运作都违背了合作基金会的互助宗旨,把农村基金会变成了办理存贷业务的第二个农村信用社。到1996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规模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九分之一。然而,由于普遍的高息吸存、内部管理混乱、基层政府行政干预及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农村基金会很快出现了大面积的兑付风险,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了挤兑风波。
1996年,中央发布《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基金会进入了整顿发展阶段。1997年11月,中央决定全面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合作基金会自身积累的矛盾也突然表面化,并在部分地区酿成了危及农村社会及政治稳定的事件。
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3号文件,正式宣布全国统一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过清产核资、分类处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兑付等阶段,各地农村基金会得到了彻底清理。但由此带来的资产损失相当严重。由乡镇政府向银行申请贷款兑付基金会债务,给乡镇财政造成压力较大,广大农民也被转嫁了相当部分的债务负担。
2000年国家拨专款万亿元,用于偿还在基金会存款本金及利息,并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通知》都是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的。
你或者还可以去找县经管局(县农村基金会清理整顿小组办公室)各级财政向上级财政借款。最后转借给乡镇府用于兑付给基金会存款人,政府收回贷款人借款后再归还上级财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Ⅳ 90年代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几万元钱,由于企业破产,至今仍无力偿还。请问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合作基金是父老乡亲的辛苦钱,失败了从头再来,请父老乡亲支持。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Ⅵ 1998年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现该怎么办
当时若没有申报债权,现在已经无法取款,这机构早已经清理结束关门了
Ⅶ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否合法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徽标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要做到“四坚持”、“四防止”:即坚持互助性,防止办成金融机构;坚持社区性,防止资金外流;坚持群众性,防止走“官办”道路;坚持民主性,防止变成领导干部“小金库”。
建立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
要通过上述工作,做到办会方向正确,办会质量提高。
Ⅷ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1983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诞生了第一个后来被称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在政府先默许后
承认的政策下,此后这类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农村建立、发展起来,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乡(镇)级“农村合作基金会”
1740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112500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36.7%和15.4%;农民们庆幸地想:自己的“银行”总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务于农业
生产了吧?事实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于种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达到1515亿元;其中1996年投放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占
其当年投放总额的比重高达43.3%,投放于农村生活服务方面的资金占其当年投放总额的19.9%,这两项支农资金合计占其投放总额的63.2%,大大地高于农业银
行和信用社支农资金所占的比重。但好景不长,1999年1月,在“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的旗帜下,国务院一个3号文件否定了农民们在农村合作金融领域
的“二次创业”——“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了。
Ⅸ 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还款问题
欠债还钱,还是主动还清债务,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建议和基内金会协商解决。
征收容利率至基金会倒闭为止。
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的约定,需按银监会推出的国家《金融利率管理条例》的限额征收利率至基金会倒闭为止,超额征收部分的法律不于支持。因为你到期未还本息,违约在前,建议和基金会协商解决。俗话说:欠债还钱,还是主动还清债务,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