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螞蟻金服成立農村金融事業群 農村市場到底有多大
早在2014年阿里就已經開始了農村金融的布局,阿里的千縣萬村農村淘寶計劃,至今已成立超過10000個村級服務站點,覆蓋了全國20餘個省份。
農村金融市場為什麼會存在巨大缺口
通常情況下,尤其是在縣域經濟還未取得明顯發展的時候,傳統金融行業對農村市場是整體排斥的,長此以往便導致了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排斥困境越來越突出。所謂的金融排斥是指社會中的某些群體沒有能力進入金融體系,沒有能力以恰當的形式獲得必要的金融服務。目前,判定我國農村地區金融排斥現狀的主要依據是坎普森與韋利提出的六大指標,即地理排斥,評估排斥,條件排斥,價格排斥,營銷排斥和自我排斥,通過對比農村地區現狀與上述指標的契合度,我們很容易便能發現隱藏在農村金融排斥現象背後的巨大金融服務缺口。
第一,地理排斥。由於農村地處偏遠、人口分散,金融機構業務開展就會面臨交通阻礙或成本過高,導致金融服務效率低、不積極。據銀監會發布的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我國還有將近3000個鄉鎮沒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營業網點,約佔全國鄉鎮總數的7%,其中有342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服務,占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總數的12%。由農村地區銀行網點的低覆蓋率所折射出的即是傳統銀行業對農村市場的忽略。
第二,評估排斥。農村市場在金融服務評估上普遍面臨評估過於嚴格的痛點,一方面,農村生產經營活動易受自然環境影響,生產周期長、產量不穩定、經濟效益差,借貸風險極度不可控。另一方面,農村地區是一個信用環境整體偏差的信貸市場,農民缺乏基礎的金融知識和起碼的契約精神,導致農村信用體系難以形成。基於把控風險的考慮,銀行只能通過設立嚴格的貸款評估程序來降低風險發生率,有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底,我國涉農貸款僅占各項貸款總額的28%左右,足以說明農村地區的貸款難現狀。
第三,條件排斥。條件排斥與評估排斥本質上是一樣的,即銀行業通過抬高農戶貸款的資質門檻來實現風控。以農村信用社貸款為例,針對農村個人的借款條件就包含穩定收入證明、還款能力證明、市場化的資產作為抵押物等。但事實上大多數農民都不具有財產權,所以無法通過抵押不動產來進行貸款,而高違約率的信用貸款不僅阻礙了農村借貸服務的正常開展,還進一步惡化了農村信用環境。
第四,價格排斥。考慮到涉農貸款的高風險性,央行曾經發文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上擁有較其他商業銀行更大、更靈活的浮動范圍,利率上浮范圍遠大於一般性的商業銀行。以農村信用社為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貸款浮動許可權是基準利率的90%~230%,浮動幅度超過200%的佔70%以上。此外,據資料顯示,農村信用社貸款通常還會要求農戶按貸款額的5%~10%繳納股金。農村金融機構在貸款利率執行上的這種高浮動,既增加了農戶貸款的難度,又降低了農戶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熱情。
第五,營銷排斥。營銷排斥主要是指農村金融機構服務人員數量上的稀缺性及金融產品供給的單一化。一方面,數據顯示截止2008年底,平均每萬名農村人口擁有金融機構服務人員數16.7個,農村金融服務人員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了農村金融機構服務發展的廣度和深度。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業務品種過於單一,僅僅集中在儲蓄和信貸上,金融供給結構極其不合理。
第六,自我排斥。一些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偏遠地區,由於環境閉塞、信息滯後,當地人群普遍對新觀念的接受程度不高。作為金融機構而言,又將這部分群體進行了剝離,而他們在被傳統金融體系排除的同時,自身也加劇了對傳統銀行的陌生感及不信任感。
2.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那些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版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權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3. 什麼是農村貧困人口351,180政策
一、351政策:
貧困人口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兩免兩降四提高」等綜合補償後,在縣域內、市級醫療機構和省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分別不超過0.3萬元、0.5萬元和1萬元,剩餘合規醫葯費用實行政府兜底保障。
二、180政策:
實行貧困人口慢性病門診補充醫療保障,貧困慢性病患者1個年度內門診醫葯費用,經「三保障一兜底」補償後,剩餘合規醫葯費用由補充醫保再報銷80%。
據了解,351政策和180政策是貧困人口 「三保障一兜底一補充」綜合醫療保障政策,即提高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保障待遇水平,設定政府兜底保障線,實行慢性病門診補充醫療保障。
(3)我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擴展閱讀
農村貧困人口351,180政策的相關情況
對於農村貧困人口來說,351,180政策其實就是扶貧開發的具體表現,它的存在有著以下重要的意義:
1、搞好扶貧開發對促進社會穩定與協調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扶貧工作歷來是黨和政府解決貧困問題、促進社會穩定與協調發展的大政策。
2、搞好扶貧開發能有效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社會進步。反貧困的實踐證明,對貧困問題的綜合治理的成果,既反映在物質文明水平的提高方面,又表現在精神文明的進步方面。
3、搞好扶貧開發由黨的宗旨所決定,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具體體現。扶貧開發可以扶持和幫助經濟上貧困的地區和農民發展商品生產,改變落後面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4. 中國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是不是一個銀行的
不一樣,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則和做法而構建的一種新的銀行組織形式,是實行股份合作制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不屬於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是一個獨立的性質的金融機構。
從經濟和法律角度講,每家縣聯社都相當於一家獨立的銀行(企業),實際所有人是省政府,省內的縣聯社共同入股,組建了省聯社;從行政角度講,每家縣聯社又都是一個管理信用社的行政部門,而省聯社又是最高行政部門。因為行政上的地位更高,所以導致經濟上省聯社也成了縣聯社的實際管理者。
農商銀行和信用社最大的本質區別在於法人。農村信用社採用的是一社一法人的模式,也就是類似於連鎖加盟的形式,每個網點自負盈虧。
而改製成農村商業銀行的話,就變成了一個法人的形 式,除總行外,其餘各機構都不設法人。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是大勢所趨,對於銀行來說是加強管理防範風險,對於儲戶來說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務。
(4)我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擴展閱讀: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後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姜麗明指出,要打造現代農村銀行制度。指導農村信用社優化人力資源結構,著力構建符合小法人特點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流程銀行建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符合現代農村金融企業要求的經營機制。要持續加強支農服務能力建設。指導農村信用社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特別是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增設網點,延伸提供服務。
引導優化信貸投向和結構,持續增加涉農信貸投放,切實增加農村資金供給。鼓勵和支持在有效防範風險前提下,加大金融服務創新力度,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可得性、透明度和便捷性。
姜麗明稱,從2010年起,銀監會陸續制定實施相關制度辦法,推動資格股向投資股轉化,支持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或股份制的農村信用社,同時指導農村信用社引進新的優質合格股東,優化產權結構,改善公司治理。
目前,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55家、農村合作銀行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5. 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內中央銀行,即中國人容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6. 村鎮銀行的發展前景
據統計,到2020年中國新農村建設需投入資金15萬億元到20萬億元人民幣,僅靠財政投入與農信社資本實力是遠遠不夠的,這為村鎮銀行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預期。隨著中國《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出台,指明了未來一段時期內中國將重點進行農村市場發展和建設,而村鎮銀行作為新農村金融體系中日益突出的一環,發展前景可期 。
此外,2014年銀監會發布4號令《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出台,進一步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設立等簡政放權,降低了該類金融的審批門檻。《辦法》指出,包括村鎮銀行在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籌建和開業申請,均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同時,也簡化了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聯社的組建條件,為各類資本參與農村金融體系建設提供便利。政策的逐步放寬也預示著村鎮銀行將迎來更好的發展 。
隨著我國城鄉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民及城鎮居民收入水平持續增長,農民、農業、農村對金融業務的需求與日俱增,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村鎮銀行,自誕生以來就受到市場極大的關注。
按照規劃,村鎮銀行設立的宗旨就是要實現親農、扶農、幫農、惠農、建「農民銀行」,城鎮銀行被賦予「立足地方、服務村鎮」的市場定位。
分析指出,當前村鎮銀行主要面對廣大農戶及城鎮居民,這些群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客戶既包括農戶及城鎮居民,還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村企業和農村合作組織等,貸款既有生產性貸款,也有生活性借款如教育、農資投入、醫療、建房等。
2006年底,我國放寬對村鎮銀行的資本准入,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設立村鎮銀行;2007年,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區)開始實施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到2009年末,全國有148家村鎮銀行開業;到2010年,全國已組建成立349家村鎮銀行。
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監測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到2011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已從工作啟動時的2945個減少到1696個,實現鄉鎮機構和服務雙覆蓋的省份(含計劃單列市)從工作啟動時的9個增加到24個;截至2012年3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740家,其中開業665家,正在籌建75家,已開業的村鎮銀行總資產達到2653億元,實現盈利16億元。
從經營情況看來,截至2011年末,全國已開業村鎮銀行各項貸款余額1316億元,80%以上用於「三農」和小企業,其中農戶貸款余額435.5億元,小企業余額631.5億元,中西部貸款農戶數佔到全部貸款農戶數的70%以上。已開業村鎮銀行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為30.5%,總體上運行平穩,風險處於可控范圍。
在經營效益方面,村鎮銀行經過幾年短暫發展,部分村鎮銀行已經盈利。前瞻產業研究院根據上市銀行的數據分析證明,上市銀行旗下多家村鎮銀行盈利狀況良好,發展前景較為樂觀。
調查數據顯示,建設銀行的16家村鎮銀行在2011年實現凈利潤0.24億元;農業銀行位於湖北、內蒙古、陝西、安徽的4家村鎮銀行也分別實現凈利潤485.92萬元、396萬元、174.51萬元和459.13萬元;浦發銀行的13家村鎮銀行截至2011年末實現稅前賬面利潤1.93億元;民生銀行設立的村鎮銀行盈利速度較快,截至2011年末,該行共設立18家村鎮銀行,實現稅後凈利潤合計1.90億元,平均每家銀行稅後盈利1055萬元。
中國銀監會表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國已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858家,其中村鎮銀行799家。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銀監會堅持面向「三農」、數量服從質量、重點布局中西部縣域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村鎮銀行組建工作。前9個月,銀監會共核准18家銀行業機構發起設立187家村鎮銀行的規劃,其中75%在中西部地區。
首家村鎮銀行至9月末,全國組建的799家村鎮銀行中,中西部地區481家,佔比60%。其中,2010年和2011年是村鎮銀行設立較多的年份,分別為201家和286家。
民間資本是組建村鎮銀行的主要力量。統計顯示,截至6月末,在村鎮銀行477億元股本構成中,民營資本直接和間接持股比例約為74%,持股金額比去年末增加82億元,不少民資控股的銀行業機構成為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
2012年5月,銀監會出台《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為15%,並明確在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後,主發起行可以與其他股東按照有關原則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出於防範風險及保護存款人利益等因素考慮,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村鎮銀行主發起人」,確保村鎮銀行股東具備持續履行義務、防範經營風險的能力。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村鎮銀行主發起人的審慎要求並非針對民資,而是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情況下,防範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據介紹,已開業的村鎮銀行發展平穩健康。截至6月末,全國已開業村鎮銀行資產總額為3190億元,資本充足率達28.6%;貸款余額1782億元,農戶和小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600億元和841億元;不良貸款率0.2%,撥備覆蓋率860%。
村鎮銀行或將成為新投資熱點
業內人士預計,將有越來越多的民間資本和上市公司參股村鎮銀行,村鎮銀行有望成為新的投資熱點。
方圓支承公告稱,2013年10月9日,公司投資參股的蘭州永登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銀監會甘肅監管局下發的《關於蘭州永登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同意蘭州永登新華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並於同日取得了該局下發的《金融許可證》。
銀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堅持合理布局、適度競爭、增強活力和改進服務的發展目標,積極穩妥推進村鎮銀行培育發展,優先支持布局中西部、老少邊窮地區和小微企業集中等重點區域,鼓勵實施集中連片開發,引導提高民間資本參與程度,強化市場定位監管,有效防控化解各類風險,努力把村鎮銀行培育成面向農戶和小微企業的專業化、特色化小微銀行。
2013年,已有4000餘家企業股東和7000餘名自然人股東投資村鎮銀行,民間資本直接和間接持股佔比達70%,村鎮銀行已成為民間資本投資銀行業重要渠道 。
7. 目前我國金融體制存在哪些問題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金融業為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但是整體來說我國金融體系還面臨以下問題: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主要金融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有待深化。貨幣市場利率向信貸市場利率的傳導機制不暢,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仍有管制長期利率定價缺乏有效的外部基準,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較低,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存在靈活性不足,市場供求的決定作用有待提高,供求關系不盡合理等問題。
8. 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名了,改什麼名了
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名為農村商業銀行。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表示,今後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從2010年起,銀監會陸續制定實施相關制度辦法,推動資格股向投資股轉化,支持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或股份制的農村信用社,同時指導農村信用社引進新的優質合格股東,優化產權結構,改善公司治理。
目前,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55家、農村合作銀行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另外,還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
通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8)我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擴展閱讀:
要打造現代農村銀行制度。指導農村信用社優化人力資源結構,著力構建符合小法人特點的公司治理機制,加強流程銀行建設,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和符合現代農村金融企業要求的經營機制。要持續加強支農服務能力建設。
指導農村信用社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特別是金融機構空白鄉鎮增設網點,延伸提供服務。引導優化信貸投向和結構,持續增加涉農信貸投放,切實增加農村資金供給。鼓勵和支持在有效防範風險前提下,加大金融服務創新力度,提高服務質量。
9. 傳統金融體系資金支持結構有哪些弊端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金融業為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但是整體來說我國金融體系還面臨以下問題: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主要金融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有待深化。貨幣市場利率向信貸市場利率的傳導機制不暢,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和貸款利率下限仍有管制長期利率定價缺乏有效的外部基準,金融機構風險定價能力較低,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存在靈活性不足,市場供求的決定作用有待提高,供求關系不盡合理等問題。
10. 中國金融體系現狀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