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委根據巡視發現什麼問題
近日,天津市委根據巡視發現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責令部分黨組織重開民主生活會
「我們將以此為契機,嚴格抓好《關於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的組織實施,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高質量召開民主生活會成為常態、見到長效,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建設正氣充盈的黨內政治文化,努力實現黨內政治生態風清氣正。」
❷ 在改革開放後,中國的金融機構逐漸多了起來,國家是如何對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改革
1998年11月15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決定,對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實行改革,撤銷省級分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九家分行。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在京召開全國分行行長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到會並作重要講話。溫家寶說,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工作開始全面啟動。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跨行政區設置分行,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我國金融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對於建立現代金融體制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溫家寶說,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金融業穩步發展,對外開放逐步擴大,金融體制改革逐步深化。到今年10月底,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達9.3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8.3萬億元,國家外匯儲備達1437億美元,分別比1978年增長82倍,45倍和845倍;個人儲蓄存款余額5.2萬億元,比1978年增長249倍。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中央銀行調控和監督、國家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多種金融機構合作、功能互補的金融體系。新的金融體系在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金融業在發展中也存在風險。黨中央、國務院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十分重視,去年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制定了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系列措施。目前,這些措施正在逐步貫徹落實,並已收到成效。
溫家寶說,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中央銀行管理體制的改革事關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和宏觀調控的大局。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現行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而且與金融機構業務發展不相適應,改革勢在必行。這次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加強金融監管的迫切需要。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是黨中央、國務院經過長期醞釀、反復研究、慎重決策確定的。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建立九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威性;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獨立性;有利於增強金融監管的統一和效能,在跨省范圍內統一調度監管力量,擺脫各方面的干預,嚴肅查處違規的金融機構和責任人,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這項改革標志著中國金融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溫家寶說,這次人民銀行跨省區市設置分行的改革,牽涉各個方面的關系,工作任務很艱巨。因此,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把各方面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上來。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確保體制改革和金融監管工作兩不誤。他對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是抓緊配備分行的領導班子。選配好跨省區市分行的領導班子,是這次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關鍵是要堅持正確的幹部路線,堅持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幹部的「四化」,真正把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有高度革命事業心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熟悉金融業務,在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群眾信任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領導幹部必須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權力、名位和去留,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在新的崗位上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工作。
二是認真履行中央銀行職能。這次改革,要貫徹宏觀調控權集中於總行,監管權適當集中,金融服務面向基層的原則。要在服務中加強監管,在監管中做好服務,在實踐中提高監管和服務的水平。在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業務工作不能脫節,不能出現監管真空。跨行政區分行的工作要盡快到位。要與原省級分行做好銜接。體制改革後,要抓緊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制度,適應新的工作需要。
三是主動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人民銀行跨行政區分行的設置,考慮了各地經濟和金融的關聯度、各地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各地金融業務量以及地理交通條件等要素。在管理體制改革和今後履行職責中,人民銀行要主動爭取各地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和配合。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也要關心、支持和幫助人民銀行做好改革工作,保證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要協助人民銀行做好乾部思想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支持人民銀行依法監管,協助人民銀行查處金融違規違法案件;對人民銀行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但不幹涉人民銀行的具體業務;要管理好本地區城市銀行和其它小型金融機構,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
溫家寶最後要求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會議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對中央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具體部署,並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廣大幹部和職工要以對黨、對人民、對中央銀行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安排各項工作,按期推進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
據介紹,人民銀行新設立的九個跨省區市分行分別是: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撤銷北京分行和重慶分行,由總行營業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銀行職責。
❸ 天津廳官張泉芬落馬:是黃興國圈裡人是怎麼回事
「圈子文化不絕,政治生態遭破壞;政治原則性不強,好人主義盛行。」這是去年10月中央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對天津反饋意見時,嚴肅指出的重點問題。措辭嚴厲的反饋意見背後,是天津市一些領導幹部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立山頭、搞宗派、建圈子,培植私人勢力,嚴重破壞了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和當地政治生態。黃興國、楊棟梁、武長順等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早在2014年初,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指出:「黨內決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決不能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那一套,決不能搞門客、門宦、門附那一套,搞這種東西總有一天會出事!有的案件一查處就是一串人,拔出蘿卜帶出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實上的人身依附關系。在黨內,所有黨員都應該平等相待,都應該平等享有一切應該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該履行的義務。」
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天津市委明確表示,「誠懇接受、照單全收,立說立行、堅決整改」,並將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問題作為巡視整改重中之重、專項整治之首,決心以刮骨之勇、雷霆之力、穿石之功,堅決打贏這場政治硬仗。
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張鐵英就是其中一員。由於司法局200名局處級幹部的440名親屬在本系統工作,違反了幹部任職迴避規定,也為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提供了溫床,包括他在內的13名局級領導幹部被嚴肅問責。提起這件事,張鐵英感到非常懊悔。早在2015年,他剛到任時,就曾下決心整改這一問題,但因為「阻力太大」,而選擇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其結果不但是同志受處分、自己被問責,更嚴重影響了單位形象。此時,已經醒悟的他明確表示:「吸取教訓,今後一定『寧聽罵聲不聽哭聲』,這樣才能對得起肩負的『責任』二字。」
❹ 急求:總部設在天津的金融機構的名單!!!
渤海銀行,渤海保險,渤海產業基金
韓國外換銀行中國法人總部,恆安人壽保險,東北亞銀行,中德住房儲蓄銀行,光大永明人壽保險
好像不是很多。
❺ 1、上海市金融工委或天津市金融工委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2、金融工委與金融辦的關系是什麼
1、金融工委職責是領導、保證、管理、監督、協調。領導,就是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建設工作。主要是討論決定金融系統黨的建設方面的重要工作和重大問題,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聯系金融系統的實際,全面加強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金融工委堅持黨要管黨和政企職責分開的原則,不領導金融業務,支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在國務院領導下依法獨立履行職責,維護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獨立法人地位。人民銀行、證監會和各大金融機構行政領導要依照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賦予的職權,領導和組織金融業務工作。保證,就是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指示、決定在金融系統貫徹落實。管理,就是協助中央組織部做好金融系統中央管理幹部的管理工作。監督,就是監督金融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協調,就是協調各金融機構黨委之間以及各金融機構黨委與地方黨委的關系。要尊重地方黨委的意見和建議,主動爭取地方黨委的支持和幫助,密切合作,共同搞好工作。
2、金融工委與金融辦的關系。
金融辦, 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屬於政府部門的金融工作機構,金融工委屬於專業的金融管理機構。兩者的關系只是工作關系。
❻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的局領導介紹
組織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機要、文秘、文檔、信訪、保密、信息綜合、信息披露、外事、新聞報道、金融許可證管理、現場檢查項目管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測試、安全保衛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史江平 負責轄內金融債權管理,承擔行政處罰的審核、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承擔天津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依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負責銀行業金融創新相關工作的分析、研究、推動。
主要負責人:梁立 負責中德住房儲蓄銀行及轄內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分支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對法人機構行使屬地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牽頭管理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風險。
主要負責人:陸暉明 負責轄內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類業務(含個人房貸)的匯總分析。
主要負責人:崔永寶 負責渤海銀行、天津銀行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行使屬地監管職責和聯動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巴塞爾新資本協議的實施推動工作。
主要負責人:任鳳澤 負責轄內股份制銀行分支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配合屬地局行使聯動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理財、銀行卡業務、代理保險、代理基金等跨市場業務的匯總分析。
主要負責人:付志剛 負責轄內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配合屬地局行使聯動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組織推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票據業務的匯總分析。
主要負責人:張蕾 負責轄內外資銀行法人及分支機構、外國銀行代表處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對法人機構行使屬地監管職責和聯動監管職責,對分支機構配合屬地局行使聯動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主要負責人:鄭小紅 負責轄內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分支機構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三類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銀團貸款的推動工作。
主要負責人:時永順 負責轄內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主要負責人:王文剛 負責轄內農村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行使屬地監管職責;依法審核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訂監管規章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內部控制和風險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審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業務的匯總分析,負責農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務的推動工作。
主要負責人:劉書剛 負責制定、組織實施銀行業監管統計制度並進行統計執法檢查;對天津市經濟、金融信息進行搜集、匯總、統計、研究分析,及時向銀監會報告有關信息;向政府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制定被監管機構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被監管機構信息科技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及現場檢查;及時報告、處置信息科技重大突發事件;負責本局信息系統建設並提供科技支持。
主要負責人:畢榮 負責本局財務會計工作;編制本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本局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和會計事務協調工作。
主要負責人:姚彤 (黨委組織部)
負責本局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員工培訓、退休幹部管理、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李俊強 (紀委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本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依紀查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組織實施本局執法監察工作;領導本局監察(紀檢)工作;對有關金融機構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負責本局內部審計工作。
主要負責人:連東青 黨委宣傳部
負責本局黨群工作;本局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主要負責人:王躍光 負責管理本局國有資產、承辦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置等工作;為本局提供後勤服務保障。
主要負責人:劉俊奇
❼ 天津濱海新區成立九個功能區黨組和管委會分別是什麼,主要領導,聯系電話
區 長: 宗國英
主管工作: 領導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簡 歷: 宗國英,男,漢族,1963年8月生,河南內黃人,南開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研究員、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常務副區長: 劉子利
主管工作: 協助區長負責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負責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機關、政府法制、信訪、行政審批管理、應急管理、建議提案辦理、財政、審計、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務員、編制、農村、農業、漁業、氣象、檔案、文史、地方誌工作,協助區長聯系部隊。
副區長: 張銳鋼
主管工作: 協助區長負責新區發展改革、物價、統計、服務業、節能減排、糧食、金融、國有資產管理、監察工作。聯系金融機構。
協助區長分管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金融服務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察局工作。
副區長: 蔡雲鵬
主管工作: 協助區長負責新區規劃、城鄉建設、交通規劃和建設、國土與房管、水務、防汛抗旱、海洋、人民防空、交通運輸和港口、市政公路等城市管理工作。聯系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等。
副區長: 王盛
主管工作: 協助區長負責新區工業和信息化(國防工業、節能降耗)、公安(消防、邊防)、司法、國家安全、社會穩定、電力、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抗震減災工作。聯系區委政法委、區人民檢察院、區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等。
協助區長分管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作。
簡 歷: 王盛,男,漢族,1962年2月生,天津市人,天津財經大學區域經濟學專業畢業,碩士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198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曾任天津市計劃委員會工業處副處長、辦公室主任,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兼一處處長,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2010年1月任天津市濱海新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❽ 天津國五條細則的細則內容
一、明確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比重,增加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保持住房價格穩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漲幅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初審,對購房家庭的住房套數進行核查,對各類證明材料或住房套數不符合限購政策規定的居民家庭限制其購房;嚴格購房家庭資格復核,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或二手住房權屬轉移登記時,要對購房家庭擁有住房套數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復核,對不符合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三、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嚴格執行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繼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進一步強化對借款人資質和信用的審查,不得違規發放貸款。金融管理和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管理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行為、依法處罰違規機構,並根據市場情況適時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四、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
稅務、房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對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按照核定徵收方式計征。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五、增加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
繼續加大住房用地供應。科學制定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全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全年新建住房用地計劃供應1785公頃,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415公頃。
繼續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及保障性住房供應。發展改革、國土房管、規劃、建設等部門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地佔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以上。
繼續擴大保障性住房受益范圍。2013年我市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9萬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7.5萬套。配套設施與保障性住房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
六、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強化土地市場監管。通過月度巡查、定期通報、建立閑置土地「黑名單」、遙感督察等方式,督促房地開發產企業按時動工建設;加大違約開竣工地塊的處置力度,嚴格處置方式和程序,切實提高住房用地的有效利用。
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明碼標價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要一次性在銷售現場公開全部房源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嚴格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住房銷售許可證時,必須申報每套房屋的銷售單價上限,對外銷售時,不得高於公布的上限。嚴格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的監管。
強化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治理。重點查處發布虛假信息、哄抬房價及其他違規行為,適時開展專項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
強化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及時監控各類房屋的上市、銷售及價格變動情況和異常交易數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市場平穩運行。及時發布有關房屋交易情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市場預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穩定房價的工作責任,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的調控措施。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3月31日
❾ 總部或者省級分行設在天津的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有哪些
五家大型銀行總部
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農村合作銀行
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德住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兩家著名信託公司總部
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一家基金公司總部,四家辦事處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
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天津辦事處
三家保險公司總部
恆安標准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證券公司
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規范類)
一家風險投資公司
渤海產業投資基
還有N多外資銀行分行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法國巴黎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新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華僑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法國興業銀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韓國外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韓國中小企業銀行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摩根大通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日本三井住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瑞穗實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三菱東京日聯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