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信用卡和轉賬支票的共同點不是都由銀行金融機構管理
信用卡是一種銀行業務的商業行為,從利息,手續費,中提取利潤,有專門信用卡中心回運作並管理答。銀行只負責開辦業務,是一個媒介作用。因為信用卡業務是銀行的除儲蓄,貸款,融資,等其他業務之外的另外一項業務。而轉賬支票,比較狹隘,只是針對銀行的VIP大客戶,公司/單位對公賬戶,公對私業務。轉賬支票節省了大筆資金的現金交易中時間問題,解決的了大筆現金交易中的安全問題。單位給私人出具轉賬支票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單位的財務或者出納親臨銀行去辦理。這樣也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環節。
總的來說都是有銀行的管理,那麼銀行就是金融機構,應當可以理解為都是有銀行金融機構管理。
狹義的來說,轉賬支票上有哪個銀行機構出具的,就在哪個銀行辦,而信用卡。只要是銀聯的都可以使用 。
Ⅱ 《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前款用戶發生變動,金融機構應
前款用戶指:
系統管理員用戶和普通用戶
Ⅲ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採取以下哪些措施來加強信用風險管控
正確答案:C,D,E 解析: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國別風險管理指引》,商業銀回行應當根據本機構國答別風險類型、暴露規模和復雜程度選擇適當的計量方法。計量方法應當至少滿足以下要求:①能夠覆蓋所有重大風險暴露和不同類型的風險;②能夠在單一和並表層面按國別計量風險;③能夠根據有風險轉移及無風險轉移情況分別計量國別風險。
Ⅳ 信用卡的發卡機構都有什麼責任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科學、合理、均衡的信用卡營銷激勵機制,嚴禁對營銷人員實施單一以發卡數量作為考核指標的激勵機制。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發卡營銷行為規范機制,在營銷過程中必須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營銷人員必須充分告知申請人有關信用卡的收費政策、計罰息政策,積極提示所申請的信用卡產品的潛在風險,並請申請人確認已知曉和理解上述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適當方式積極為客戶提供信用卡賬單通知和還款提醒服務。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規范發卡營銷的市場競爭行為,積極維護良好、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不得以贈送禮品、換取積分、提高授信額度等為條件強制或誘導客戶注銷他行信用卡。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本機構在發卡營銷過程中獲取的客戶個人信息負有保護信息安全的義務。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嚴格的文檔管理和客戶信息保護制度,妥善管理信用卡申請表等重要文檔,對信用卡申請表應實行統一印製,統一保管,統一編號,嚴格領用,防範仿製。
五、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扣收任何費用,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授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扣收費用的除外。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審慎原則向學生發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向學生家長或其他有關管理人告知學生申請領用信用卡的相關信息。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信用卡申請人資信水平和還款能力進行盡職調查,申請人應擁有固定工作,或穩定的收入來源,或提供可靠的還款保障。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條件但確有必要發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發卡適用范圍做出明確規定,建立相應的發卡管理機制。申請人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經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戶個人償還能力與各行累計授信額度存在較大差距的申請人,應嚴格控制發卡。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本機構特約商戶的管理,就信用卡欺詐、套現風險防範和安全管理責任與特約商戶進行必要約定,對特約商戶實行持續監測和定期現場檢查。對涉嫌協助持卡人套現的特約商戶應及時給予警告和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停止該商戶收單資格。
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機構合作管理的特約商戶,由為此類商戶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管理主體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應與合作的非銀行機構就信用卡欺詐、套現風險防範和安全管理責任,以及損失承擔責任等事項進行明確約定。
經查發現特約商戶有涉嫌套現行為的,承擔管理主體責任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暫停或停止為該商戶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涉嫌上述信用卡違規操作行為的特約商戶信息(含單位和個人信息)記入負面名單,並積極向中國銀行業協會報送。中國銀行業協會應加強與會員單位的協調溝通,積極推進負面名單共享。
十二、對特約商戶的管理主體機構因管理不力或違規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造成所管理商戶套現活動頻繁,在社會上廣泛散播套現宣傳信息,或與公安機關破獲案件有涉案關聯的,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准、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選用的催收外包機構應經由本機構境內總部高級管理層審核批准,並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單純按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方式支付傭金。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持續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人員管理、業務流程、工作情況、投訴情況等,確保催收外包機構按照本機構管理要求開展相關業務。
對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機構損害欠款人或其他相關人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相應的外包風險管理責任。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並切實做好信用卡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加強實行獨立經營核算的信用卡中心的管理,理順內部管理流程,落實信用卡中心和當地分支機構的投訴管理責任,做好當地信用卡客戶投訴處理工作。
因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不當導致當地投訴處理缺位、延誤,客戶正當權益受損,甚至引發不良社會影響的,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Ⅳ 聯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的業務板塊
資本市場評級業務
資本業務評級業務主要包括企業債券市場信用評級、銀行間內市場信用評級和證券容市場辛酉年評級,具體包括:
主體評級:對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等主體開展的信用評級為主體評級。
債務評級:對各種債券如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金融證券、資產支持債券等開展的評級為債項評級,目前債項主要包括:證券化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銀行企業貸款支持證券、不良資產支持證券、企業債權資產支持證券 、企業資產未來收益支持證券。
金融機構:銀行金融債券 、銀行次級債券、銀行混合資本債券、 保險公司次級債券、銀行金融債券、銀行次級債券、銀行混合資本債券、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Ⅵ 管理團隊及人員具備金融,投資經驗情況,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信用記錄情況。 寫一個關於這些的一個情況
略談商業銀行依合規經營
依合規經營《商業銀行》我商業銀行基本要求隨著商業銀行改革逐步深入發展業務經營與加強內部管理壓力越越尤其些基層金融機構部員工依合規經營認識夠位能擺加強內控防範、依合規經營與業務發展、提高經營效益關系本文試前金融機構風險防範形勢談談基層金融機構依合規經營認識
、前金融風險防範形勢
近民銀行金融監管力度斷加金融機構金融風險已經所化解基層銀行經營環境所改善由於金融領域問題形原較復雜各種社經濟素與金融體制素交織起使些問題短期內未能根本解決目前金融風險防範形勢依嚴峻社經濟利於金融安全穩定素定程度存依合規經營現狀仍容忽視主要表現:
()外部針銀行犯罪依猖狂社金融犯罪案件發危及金融機構資產員工身安全近雖公安部門加打擊犯罪力度社治安形勢定轉金融機構仍犯罪作案重點目標搶劫、盜竊、詐騙銀行資金犯罪案件斷發且作案手段益兇殘狡詐犯罪呈現智能化、團伙化趨向據統計全省共發搶劫、盜竊、詐騙三類金融案件55件涉案金額吧00萬美元、貳500萬港幣、依.9億元民幣除三類直接犯罪案件外非融資、金融機構職務類犯罪案件所抬些都嚴重破壞金融秩序
(二)內管形勢嚴峻風險處內控制度盡完善違規經營經濟案件屢禁止總體說近商業銀行內控防範制度建設取績風險管理斷加強基本能夠做依合規經營具體內控措施仍嫌檢查監督夠信貸管理缺乏效性應該說近些各行信貸管理花功夫其管理效性沒體現些問題雖能形風險行每檢查都或或少存需要改進二財監管缺乏再監督否認計納風險直商業銀行經營風險重要環節問題沒問題斷些都歸結員工素質問題似乎能說通監管員缺乏效再監督機制才問題關鍵三執行制度夠嚴格基層同志能嚴格執行民銀行級行關規定存款實名制、額現金管理規定等往往意間給犯罪留乘機四查處夠位客觀說面由於檢查督促工作缺乏責任制應查未查問題檢查員沒定約束使檢查督促工作沒壓力另面查問題責任處理寬松、處罰位使查處工作違規違紀員起應震懾作用
二、充認識依合規經營重要性
依合規經營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效防範風險重要前提衡量金融機構經營管理水平高低重要標志依合規經營僅商業銀行賦予我責任商業銀行改革發展內要求目前具體實際言依合規經營與業務發展致業務發展必須堅持合規經營依合規經營促進業務發展重要保證其重要性主要體現四面:
依、合規經營適應社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商業銀行經營貨幣商品特殊企業工、農、、建四商業銀行自資金都非限業務經營超90%營運資金源於客戶存款或銀行其負債所事業務具高風險性依合規經營則要求各經營行所事負債業務、資產業務、際業務、間業務及內部管理與控制等必須合合規維護各行級整體利益銀行整體形象江總書記曾經說 金融家經濟核金融穩定家穩定角度言依合規經營僅維護社主義市場秩序需要實踐江總書記 三代表 重要思想具體體現
貳、合規經營商業銀行經營發展客觀需要安全效益期商業銀行受計劃經濟影響相部經營行受專業銀行體制束縛思想解放習慣於粗放經營導致良資產比例斷攀升財務狀況佳經營效益低能適應商業銀行經營改革與發展需要依合規經營要求各商業銀行加強完善內控約束機制牢固樹立商業化經營觀念扭轉顧經營顧風險局面依辦事給銀行帶損失沒合規經營沒銀行發展沒存發展空間
三、合規經營應外資銀行挑戰需要市場競爭定規則入世外資銀行期、批進入土外資銀行實力雄厚金融產品科技進步內控制度健全尤其其具遵守際准則自覺性商業銀行面則相遜色某種意義講銀行要想與外資銀行爭高低必須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力發展業務同依合規經營才能發揮銀行特獨優勢搶占市場制高點
四、依合規經營基層行業務經營迫切需要近隨著我業務經營呈現斷向勢客觀少同志都存管理偏松、制度執行夠嚴格思想部同志依合規經營重要性認識足更沒擺規范經營、加強內管與業務發展、提高效益關系同志擔加強依經營、嚴格執行制度影響業務發展甚至部認要負債績業務發展經營安全事故行忽視或重視制教育注意習新律規關制度執行檢查監督未能完全位導致內控機制沒發揮應作用致信貸管理、財監管等條線檢查仍些該發現象現甚至影響商業銀行整體形象聲譽迫切需要我增強依合規經營意識工作力度
三、依合規經營幾點建議:
依合規經營既我基層行業務發展內需要我首先要自覺增強依合規經營意識斷增強制觀念努力做規范前提發展業務發展業務同加強規范管理其要強化自身制度建設完善風險防範體系內部制約機制嚴格按商業銀行規定按權責發制原則規范業務經營搞惡性競爭第三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強化紀教育加強業務培訓限度降低道德風險能力風險
依、習入手強化思想道德教育依合規經營要求我特別注重要加強習防範能力風險同要十注重道德風險防範要認真習《民銀行》、《商業銀行》、《金融違行處罰辦》及民銀行相關律規要通習讓全員知道哪些能哪些能些基本律規、應知應知識金融機構廣幹部職工必須條件掌握並努力應用實際工作
貳、嚴管入手強化規章制度執行依合規經營關鍵制度執行要嚴歷史教訓告訴我凡超制度范圍行要受制度懲罰凡違規違章辦事要付代價要嚴格每道防線入口加強內控防範 三道防線(崗位制約、業務主管部門監管、監察審計再監督)監管尤其二道防線要制度管制度規范員工行
三、內控入手強化監管機制建設監管主要抓三層面要抓監管重點難點監管位要所說些盡、盡責要採取些警醒措施二要抓監管事凡已經監管暴露事情要查底決手軟三要抓監管監管盡盡責監管要態度誠懇監管問題要敢於承擔責任尤其要積極做整改工作
四、培訓入手強化隊伍整體素質依合規經營商業銀行必須期堅持基本原則要堅持習期性事、監管部門要針性制訂期培訓計劃目、步驟展些針性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員工隊伍用自覺性
5、幹部入手強化崗位責任觀念依合規經營缺少保證要責任意識要求我基層行高級管理員(行、主任)要負起責任特別要基層營業中國點主任、內勤主任抓起強化責任意識承擔自應承擔職責各行營業中國點、業務主管部門 手負責同志都要定期定期本單位、本部門、本條線工作進行 看 確保業務經營合規合
總內部控制項經性工作必須抓懈業務主管部門要加檢查力度加強協調配合發現問題及解決風險消除業務流程前端萌發階段監察、規、保衛等監督保障部門要各負其責相互監督相互促進斷提高監控效防範化解些能現矛盾促進商業銀行健康向發
Ⅶ 辦了信用卡沒有開通有什麼後果
1\沒有開來通不會影響信用額自度.
2\一般不會有年費,按最新人行的文件要求是沒有年費的,但以前有的銀行是要收年費的,可能不是很嚴格執行人行的規定,建議你還是咨詢下銀行的客戶服務電話.
3\你隨時可以電話取消,自動取消需要信用卡到期後才會自動取消.
Ⅷ 新卡(信用卡)不開卡收年費嘛
信用卡不激活是不能收取年費的!詳情請見下面第五條: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09〕60號
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行業協會:
為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卡業務經營行為,防範相關業務風險,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科學、合理、均衡的信用卡營銷激勵機制,嚴禁對營銷人員實施單一以發卡數量作為考核指標的激勵機制。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發卡營銷行為規范機制,在營銷過程中必須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營銷人員必須充分告知申請人有關信用卡的收費政策、計罰息政策,積極提示所申請的信用卡產品的潛在風險,並請申請人確認已知曉和理解上述信息。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適當方式積極為客戶提供信用卡賬單通知和還款提醒服務。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規范發卡營銷的市場競爭行為,積極維護良好、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不得以贈送禮品、換取積分、提高授信額度等為條件強制或誘導客戶注銷他行信用卡。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本機構在發卡營銷過程中獲取的客戶個人信息負有保護信息安全的義務。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嚴格的文檔管理和客戶信息保護制度,妥善管理信用卡申請表等重要文檔,對信用卡申請表應實行統一印製,統一保管,統一編號,嚴格領用,防範仿製。
五、持卡人激活信用卡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扣收任何費用,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方式授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扣收費用的除外。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遵循審慎原則向學生發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滿18周歲的學生發放信用卡(附屬卡除外)。向經查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向學生家長或其他有關管理人告知學生申請領用信用卡的相關信息。
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信用卡申請人資信水平和還款能力進行盡職調查,申請人應擁有固定工作,或穩定的收入來源,或提供可靠的還款保障。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條件但確有必要發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發卡適用范圍做出明確規定,建立相應的發卡管理機制。申請人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第二還款來源方應具備相應的償還能力。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信用卡前必須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已書面同意承擔相應還款責任,否則不得發卡。
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經查在他行已有信用卡授信,但客戶個人償還能力與各行累計授信額度存在較大差距的申請人,應嚴格控制發卡。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本機構特約商戶的管理,就信用卡欺詐、套現風險防範和安全管理責任與特約商戶進行必要約定,對特約商戶實行持續監測和定期現場檢查。對涉嫌協助持卡人套現的特約商戶應及時給予警告和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停止該商戶收單資格。
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機構合作管理的特約商戶,由為此類商戶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管理主體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還應與合作的非銀行機構就信用卡欺詐、套現風險防範和安全管理責任,以及損失承擔責任等事項進行明確約定。
經查發現特約商戶有涉嫌套現行為的,承擔管理主體責任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暫停或停止為該商戶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
十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涉嫌上述信用卡違規操作行為的特約商戶信息(含單位和個人信息)記入負面名單,並積極向中國銀行業協會報送。中國銀行業協會應加強與會員單位的協調溝通,積極推進負面名單共享。
十二、對特約商戶的管理主體機構因管理不力或違規提供清算和結算服務造成所管理商戶套現活動頻繁,在社會上廣泛散播套現宣傳信息,或與公安機關破獲案件有涉案關聯的,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十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准、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選用的催收外包機構應經由本機構境內總部高級管理層審核批准,並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不得單純按欠款回收金額提成的方式支付傭金。
十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持續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人員管理、業務流程、工作情況、投訴情況等,確保催收外包機構按照本機構管理要求開展相關業務。
對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機構損害欠款人或其他相關人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相應的外包風險管理責任。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十五、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並切實做好信用卡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加強實行獨立經營核算的信用卡中心的管理,理順內部管理流程,落實信用卡中心和當地分支機構的投訴管理責任,做好當地信用卡客戶投訴處理工作。
因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不當導致當地投訴處理缺位、延誤,客戶正當權益受損,甚至引發不良社會影響的,監管部門將視情況追究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員責任,視嚴重程度採取責令限期整改,限制、暫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發卡業務,以及實施其他相應的行政處罰等審慎性監管措施。
請各銀監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於2009年8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整改落實到位。
Ⅸ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對嗎
金融機構的分類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中國的分類。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一、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按照地位和功能,沒有列舉農村信用合作社,只有村鎮銀行屬於銀行類。
按照中國的《規范》,農村信用合作社屬於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
Ⅹ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內容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附表: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內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