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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引入金融機構政策

發布時間:2021-01-06 22:50:12

Ⅰ 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哪些(舉例說明)

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就三家政策性銀行,中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Ⅱ 山東省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債券投資機構有哪些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版村信用合作社權。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義務適用本辦法。
摘自《融資擔保法律法規匯編》

Ⅲ 山東省2011年惠農相關政策

徹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著力增加農民收入,我省研究制定了34條具體政策措施,努力促進全省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一、進一步加大財政支農力度,逐步健全「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

1、大幅度增加「三農」投入。2011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三農」方面資金258.63億元,比上年增加39.66億元,增長18.11%。

2、切實增強縣鄉財政公共服務保障能力。2011年,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緩解縣鄉財政困難「獎補」資金76.20億元,加大對縣鄉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建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將可用財力達不到省定基本財力保障標準的縣納入幫扶范圍,並根據實際情況給與補助。

3、繼續對欠發達地區實施傾斜政策。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在各種補助方面,對不同地區實行分類補助政策,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4、積極創新支農投入機制。認真做好與銀行業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優惠政策的對接,積極吸引金融資金投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綜合運用貼息、擔保、以獎代補、先建後補、以物抵資等政策手段,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努力形成政府、農民與社會共同投入「三農」的格局。

二、加快推進水利改革發展,全面提升水利支撐和保障能力

5、多渠道增加水利建設投入。各級政府要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10%-2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重點防洪城市和水資源嚴重短缺城市,其城市建設維護稅須按不低於15%的比例用於城市防洪排澇、水源工程建設及水環境整治。延長省市縣水利建設基金徵收期限,拓寬來源渠道,增加收入規模,全部用於水利建設。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

6、大力支持水利骨幹工程和防災工程建設。籌集資金8.23億元,繼續支持南水北調山東段、膠東調水干線工程建設;積極支持省級重點泄洪河道治理、平原水庫建設和河道建閘,加快推進國家規劃內重點中小河流治理步伐;在31個縣實施山洪災害防治縣級非工程措施,支持開展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啟動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重要支流及獨流入海河流治理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設。

7、加快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籌集資金9.55億元,堅持整合資源、集中投入、整體推進、規模建設,全力推進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在繼續做好48個重點縣續建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重點縣規模,適當提高畝均建設投入標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對建設任務完成好、三年目標實現好的重點縣給予獎勵。

8、繼續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安排資金2億元,與中央補助資金統籌使用,繼續支持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合理布局供水管網,完善運行管護機制,加快城鄉供水一體化步伐。2011年,著力解決全省260萬農村人口和60萬農村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

9、積極推動水利發展體制機制創新。支持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強化公益性職能,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全面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落實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對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護經費由財政給予補助,探索社會化和專業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加快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步伐,農業灌溉逐步推行終端水價與用水計量收費,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

三、大力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全力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10、全面落實各項惠農補貼政策。籌集資金105.83億元,認真落實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政策,進一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積極實施漁業、林業、農村道路客運等行業成品油價格補貼政策;全面落實小麥、玉米、水稻、棉花四類主要農作物良種補貼政策,繼續在部分重點區域實施花生、馬鈴薯良種補貼政策,擴大畜牧良種補貼規模和林木良種補貼試點范圍,不斷提高良種覆蓋率,促進農業品種結構優化;繼續實施現代農業機械化水平提升計劃,認真落實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進一步優化補貼機具的品種結構,將補貼機具種類由150種擴大到160種,加大節水抗旱、深松深耕、玉米收獲等重點機具補貼力度,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和區域適用性強的農業機械。

11、積極扶持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籌集資金49.55億元,結合實施《山東省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規劃》,加大農業綜合開發力度,以糧食主產區為重點,加快中低產田改造,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准農田;認真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全面推進農村「田、水、路、林、村」土地綜合整治示範區建設,不斷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加大對糧油主產區的利益補償,繼續對產糧、產油大縣給予獎勵;深入開展糧棉油高產創建活動,不斷提升農業產出率和綜合生產能力。

12、大力促進農業優勢產業振興。籌集資金6.51億元。以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為統領,統籌安排各類生產性支農資金,集中支持實施蔬菜、漁業、畜牧、果業、苗木花卉、油料、棉花等產業振興規劃,積極引導優勢資源向優勢區域、主導產業和關鍵環節集聚,全面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和市場競爭優勢,著力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支持水果、蔬菜標准園和畜禽標准化養殖場(區)創建,在優勢產區集中建成一批規模化建設、標准化生產、商品化處理、品牌化銷售、產業化經營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產業園區。積極支持鄉村旅遊規劃編制、人才培訓和鄉村旅遊合作社發展,加大市場營銷力度,擴大山東鄉村旅遊的市場份額。

13、加快推動農業科技創新與應用。籌集資金2.41億元,大力支持良種良法研發、科技成果示範轉化和先進技術推廣應用,積極發展現代種業,加大對種質資源收集保護等基礎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擴大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示範縣項目實施規模,提高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加強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建設,繼續實施科技富民強縣專項行動計劃、科普惠農示範工程。

14、深入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籌集資金3.12億元,進一步完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加強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重點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發展,切實幫助其解決融資難和資金短缺問題;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范快速發展,鼓勵其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服務,加快建設標准化、規模化、集約化的種植、養殖基地,擴大農民在市場競爭和生產經營收益分配中的話語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對林業龍頭企業、國有林場、合作組織等林業經濟實體在林業種植及經營方面的銀行貸款給予財政貼息,加快促進林業產業化發展。

15、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籌集資金1.66億元,繼續支持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工程,以「菜籃子」產品和出口農產品為重點,加強農業投入品源頭控制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加快優勢農產品生產標准體系構建,支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標准化生產基地建設;繼續開展測土配方施肥補貼,擴大土壤有機質提升項目實施范圍和規模;支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和以企業為主體的檢驗檢測中心建設,著力提高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持我省農產品出口優勢。

16、不斷增強農業防災減災能力。籌集資金13.17億元,對小麥抗旱澆水、鎮壓劃鋤和返青拔節弱苗施肥進行補助,支持受旱地區建設應急水源工程、購置抗旱設備及物資、開展庫河灌區引水灌溉應急配套工程建設、解決人畜吃水困難和實施人工增雨,力保夏糧豐收和農民生活穩定;全面落實四類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和撲殺補償政策,對基層動物防疫給予適當補助,重點加大美國白蛾等重點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冷鏈體系和農業病蟲害專業化防治體系建設。

17、努力加強農產品市場調節和流通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糧油、豬肉、化肥等儲備調控機制,落實好糧食最低收購價制度。加大對生豬調出大縣的獎勵力度,支持生豬產業發展。全面落實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調控預案,完善生豬價格預警機制,穩定生豬市場價格。積極支持農村市場建設、再生資源回收、下鄉產品流通網路建設,扎實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支持農超對接、農資流通體系、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改造升級、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完善市場基礎設施,構建多層次的城鄉市場體系。

18、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支持保護力度。籌集資金4.98億元,大力實施「漁業資源修復行動計劃」,建立漁業資源保護和修復體系,加強漁業執法能力建設;以水系生態建設區域為重點,繼續實施「綠化山東」造林工程,對1939.8萬畝國家級和省級公益林給予生態效益補償,支持編制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加強濕地保護與修復,實施沂蒙山區等重點區域水土保持建設項目,加強流域生態綜合治理。

四、著力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加快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19、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籌集資金24.78億元,進一步加大農村道路建設和養護的支持力度;繼續對農村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工程和沼氣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進行補助,支持開展多種方式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大力發展清潔衛生新能源;全面完成農房建設與危房改造三年任務,結合開展建材下鄉試點,今年新建農村住房80萬戶,改造農村危房20萬戶;進一步完善農村環境保護以獎促治政策,支持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示範鎮創建,切實改善農民居住環境。

20、全面推進農村教育事業發展。籌集資金46.33億元,切實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力度。不斷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准,農村小學、初中分別達到每生每年600元、800元,省財政對東、中、西三類地區分別補助40%、60%、80%;對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所需資金全部由省以上財政負擔;將農村小學、初中的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750元和1000元,進一步提高貧困學生資助標准和覆蓋面,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按補助公用經費比例分擔;繼續實施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中小學教學儀器更新工程和農村中小學「兩熱一暖一改」工程,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對各地實施以獎代補,重點向農村傾斜;對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補助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省財政負擔省屬學校資金,對東、中、西三類地區分別補助40%、60%、80%。

21、大力促進農民就業創業。籌集資金1.49億元,繼續支持農民培訓「陽光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創業培訓工程和「技能扶貧與就業」工程,提高農民生產技能和創業本領,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創業。全面落實普惠性的培訓補貼政策,積極實施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職業技能鑒定、創業促進等政策,促進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

22、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籌集資金27億元,加快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步伐,2011年全省覆蓋面達到60%以上;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低保標准由1200元提高到1400元;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努力形成便民快捷的城鄉醫療救助機制。健全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分擔的農村五保財政供養機制。

23、不斷提高農村醫療衛生保障水平。籌集資金68.23億元,大幅度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各級財政補助不低於每人每年2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60%;全面完成村衛生室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網路,加強農村全科醫師培養。

24、積極實施農村文化體育計劃生育扶持政策。籌集資金2.38億元,繼續加大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農村文化大院、庄戶劇團、送戲下鄉、流動舞台車、鄉鎮文化站建設的支持力度;對農村育齡夫婦免費提供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行農村部分家庭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進一步完善人口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25、認真落實家電下鄉等政策。籌集資金20億元,繼續實施家電下鄉、摩托車下鄉及家電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認真做好建材下鄉試點工作,積極引導大宗商品消費,著力培育消費熱點,努力擴大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消費水平。

26、扎實開展農村扶貧開發。籌集資金16.35億元,圍繞新的十年扶貧開發規劃,進一步聚焦貧困人口,提高扶貧標准,擴大貧困村村民發展互助資金試點范圍,穩步開展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制度有效銜接試點,支持少數民族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和國有貧困林場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繼續實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和小型水庫移民幫扶政策,確保扶持資金及時兌付到人、項目資金惠及移民村組,促進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經濟社會發展。

五、深入推進農村改革,不斷增強農村發展活力

27、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籌集資金33.45億元,扎實穩妥推進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和制度辦法,確保圓滿完成全省化債工作任務;研究制定製止農村義務教育新債的具體辦法,探索建立防止產生新債的長效機制;扎實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對符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條件並納入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的村內小型水利設施、村內道路等村級公益事業項目,各級政府按不低於農民籌資籌勞總額的50%給予獎補,構建科學高效的農村公益事業發展政策體系和協調機制;逐步建立資金來源穩定、管理規范、保障有力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村級組織依法有效履行職能。

28、加快推進新型農村金融改革。籌集資金6.94億元,全面啟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獎勵試點工作,對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長超過一定比例的縣域金融機構給予獎勵,引導金融資金流向農村地區;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建立完善農業巨災風險保障機制,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實施小額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政策。

29、穩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針對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完成後出現的新問題,研究促進林業健康發展的財政政策。積極推進農村小型公益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保障收益權,推進農村產權流轉,激活農業農村發展活力。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運行管護機制改革,大力發展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和農民用水戶協會、水利合作社、供水聯合體等合作組織,鼓勵用水戶對工程維護、用水管理、水費收繳實行自主管理。

六、不斷加強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切實提高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30、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按照「先建制度、後分資金,先規范、後運作」的要求,及時制定、修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積極構建科學合理、覆蓋全面的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體系,為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提供製度保障。

31、推進支農資金整合。不斷完善和強化現有政策體系,加強各項財政支農政策之間的有機銜接,統籌安排省直有關部門各項資金,深入挖掘資金整合潛力。結合重點項目實施,積極打造重點項目或主導產業平台,引導各級統籌安排使用有關支農資金特別是生產性支農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財政支農資金的規模效應。省財政加大績效考評和獎勵力度,鼓勵和支持縣級自主開展支農資金整合。

32、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繼續推行「基礎工作前移+因素法分配+資金直撥到縣+縣級報賬提款」的預算執行模式,完善計劃管理、定期通報、跟蹤督促、激勵約束等制度,強化預算執行管理機制。規范項目管理體制,督促部門充分發揮預算執行的主體作用,加快項目申報、審批和建設進度,努力實現支農資金由「分配快」向「支出快」轉變。建立預算執行獎懲制度,鼓勵部門和基層加快項目建設和資金撥付進度。

33、強化資金監督檢查。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成果,堅決查處資金使用管理中的擠占、挪用、截留、貪污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合規、有效使用。

34、加大績效考評力度。積極引入績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按照「統一規劃、穩步推進、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不斷擴大績效考評范圍,著力構建全方位、立體式財政支農資金績效考評體系,逐步建立與公共財政相適應、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核心、以結果為導向的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市、縣也要建立支農資金動態追蹤問效機制,加快績效考評制度建設。

http://www.zibo.gov.cn/art/2011/3/24/art_79_76070.html

Ⅳ 《山東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收支分析報告報送管理辦法》

《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以這個為重點,內容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他交易的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有異常情形,經分析認為涉嫌洗錢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五條 金融機構對按照本辦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報告涉及的交易,應當進行分析、識別,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者客戶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應當同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第十六條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所附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要求(要素內容見附表),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交易信息,製作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電子文件。具體的報告格式和填報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Ⅳ 2016山東省低保新政策標准申請低保流程條件低保每月能領多少錢

推薦我編輯的低保資料供你參考:
低保細說起來字有幾大筐,簡單慨括幾個字。

「經濟困難的都可以可以申請低保。但不一定會有低保,不申請一定沒有低保。「


1-6月低保發放完畢,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異常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需要知道名單名冊以及某人低保情況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因為涉及隱私,網上不宜公布。
需要舉報或者投訴或者認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對低保政策不明白疑問的網友去當地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單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與執行者。
許多網友問低保每個月是多少錢?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錢?低保發放時間?低保類別,等級?
錢多少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雲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雲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由於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多少,最低生活標准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
許多網友問中國殘疾人的福利是多少?
各個地區的殘疾人福利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准,詳細的福利詢問當地殘聯。有的富裕的地方財政收入多,福利會好些,比如深圳一個殘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沒有一分錢。要說殘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個殘疾人一個月有1萬-1萬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還要高,大陸現在根本沒法比。

低保是錢,附錄網友們對「錢」的評說:
甲:錢是個好東西,可以買來全世界的物質需求,也可以用來幫助很多人,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錢也不是個好東西,毀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誼、親情,錢哪,是殺人不見血的刀!
丙:低保錢,會毀了我的尊嚴,消滅我的發奮圖強心,窮我也不要。不花代價可以得錢,往往會使人為守低保而懶於奮斗,致使人一生都貧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嚴不能當飯吃,低保是不花代價獲得的免費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撈就撈,撈不到想辦法也要撈。人那,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可以沒有錢!人那,什麼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
•••••••••••••••••
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於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後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麼?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註:你所在地區的標准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准增發20%。根據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於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准,採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後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行動電話、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電話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

有下列情況的可能會遭民政局拒絕審批:
1、有兒女做生意,開店鋪的.只要你有兒女在農村做生意,不管是開小賣部還是小葯店,只要是做了那麼一點生意,不管生意好壞,老人是不能申請低保的,如果是低保,兒女做了生意低保就會被取消.
2、兒女在城裡買房買車的.如果你的兒女在城裡有錢買房甚至還買車,你是申請不到低保的,條件那麼好還申請低保叫那些真正貧困的人,情何以堪.
3、因為建房造成家庭貧困的.現在農村人都流行蓋房,小洋樓,這無疑是一筆巨大的開支如果因為蓋樓房或者兒子結婚造成家庭困難,也是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4、有地有勞動力,但不種地的.這指的是好吃懶做的農民,郵遞但不想處理,嫌棄幹活累,也不出去打工,沒有吃喝,家裡窮得叮當響,但主要原因是懶,形這種懶得出格的人,也沒有資格享受低保.
5、家裡有人吸毒賭博或者高消費的,吸毒賭博者都是惡性,也是無底洞因為這些原因造成的貧困是不值得同情和救助的,如果採用弄虛作假騙取低保,這也是違法的.
6、兒女當幹部有贍養能力的.有些兒女,明顯有贍養能力的,但藉助職務之便,給父母辦理了低保,這都是不允許和被清理的對象.
7.擁有機動車輛、船舶和大型農機具的家庭(不含殘疾人專用代步車輛);
8.擁有兩套以上產權住房並且住房總面積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准面積兩倍的家庭;
9.有高額價值收藏品的家庭;
10.家庭成員有出國工作(包括勞務輸出)、學習、經商的;
11.有經商、辦企業或僱傭他人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的家庭;
12.自費安排子女借讀、擇校、進入私立學校就讀的家庭;
13.申請城鄉低保之前一年內或者享受城鄉低保期間,購買商品房、興建或者購買非居住用房、裝修住房並且裝修水平明顯高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家庭。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迴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保戶死亡政策:
從《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詢到,基本殯儀服務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務,其服務執行民政部《殯儀接待服務》、《遺體保存服務》、《遺體火化服務》、《骨灰寄存服務》等服務標准。「比如免除普通殯葬車遺體接送費用、三天內普通冷藏櫃遺體存放費用等。」對低保戶可以減免。
減免的辦理程序:符合減免政策的親屬,向死者戶籍所在地民政辦申請,按要求提供死亡證明、低保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區縣民政局審批後,到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手續。
關於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資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會的口頭語,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社會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由於是社會福利性住房,因此兩種住房的申請均需達到一定資格,由政府部門審批、搖號後獲得。
在新增城鄉低保審辦過程中,嚴格執行「三書、四表、兩記錄」制度。
三書:是指申請人低保申請書,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的承諾書,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授權委託書。三書的目的是進一步明確在申請人授權的情況下民政部門進行信息比對。民政部門掌握申請低保家庭成員的收入狀況和財產狀況,在了解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的同時,也對申請人的誠信申報進行評價。
四表:是指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表、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表、近親屬備案表、低保對象動態管理表。四表的目的是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申請對象,在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情況、近親屬是否有民政工作人員情況、家庭成員經濟條件變化情況進行備案,程序齊全後審批。
兩記錄:一是指民主評議記錄。需村代表、民政助理、鄉鎮分管領導、鄉鎮主要領導組成的低保評議小組簽字的記錄;二是公示記錄:是指鄉鎮對評議的結果在村級、鄉鎮明顯位置公示,要有圖片。除此之外還要有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土地證明、勞動能力鑒定。

低保申請書範文
低保申請書
××鎮××村(居)委:
申請人×××,性別(男、女),××××年×月××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本家庭戶籍為××市(縣)××鎮(鄉),現常住××市××鎮(鄉)×村(居)×組。
現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僅××元,致使家庭異常困難,月(年)收入還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據。
為此,需申請(城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決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難,望批准!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日

Ⅵ 目前國家對金融機構出台什麼新政策

放寬對民間資本投資設立中小商業銀行的限制,扶持農村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允版許農村承包用地產權入股權、抵押、貸款等。各行各業面臨資金流轉壓力,貨幣政策在審慎穩健中適度寬松,防止流動性牟利資本轉向海外,激活存量資本的效用......

Ⅶ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來,國務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領域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台一系列貨幣信貸、差異化監管和財稅政策,不斷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約束,激勵各類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
貨幣政策方面。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繼續落實並完善對各類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的優惠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對資金投向、利率的傳導功能,創設扶貧再貸款,同時發揮宏觀審慎工具的激勵引導作用。
差異化監管政策方面。強化監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增速、戶數等監管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原銀監會於2018年重點針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提出「兩增兩控」的新目標,針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10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標。建立差別化的監管指標體系,小微企業貸款適用優惠風險權重,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普惠金融服務情況納入監管評價體系,適當提高小微企業、三農等貸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銀行發行小微、三農專項金融債,拓寬普惠金融信貸資金來源。穩步推進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流轉和收益權轉讓等業務創新,加速資金流轉。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鼓勵試點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鼓勵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合規開展小微企業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
財稅政策方面,對銀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利息免徵增值稅、對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准予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延續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擴大自主核銷權。整合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4個資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關數e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整理自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Ⅷ 山東省委.省府 03年25號文

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
魯發[2003]25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今年省委工作會議和省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從我省實際出發,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戰略意義和目標任務

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層次和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是實現全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是堅持科學的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三農」問題的必然選擇,也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全面提高全省綜合經濟實力的戰略舉措。改革開放以來,歷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縣域經濟的發展,採取推進縣級綜合改革、實施強縣帶動戰略、支持欠發達縣進行改革開放試點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我省縣域經濟和社會事業有了長足發展,綜合實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2002年,全省縣域經濟實現國內生產總值佔全省總量的75.5%,完成財政收入佔88%,其中地方財政收入佔45.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佔72.3%,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佔68.9%,有15個縣(市)進入全國百強。縣域經濟已成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保持社會 穩定的重要力量,對全省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我省縣域經濟發展與先進省相比,與實現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強縣不強、弱縣較弱的問題比較突出。現階段,我們正處於加快發展的戰略機遇期,縣域經濟發展既面臨傳統優勢弱化、競爭壓力增大的嚴峻挑戰,也面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國際產業轉移的新機遇。建設「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順利實現「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從學習鄧小平理論,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求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重大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統籌規劃,開拓創新,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實現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是一項艱巨的歷史任務。必須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用科學的發展觀統領縣域經濟發展的全局,按照省委工作會議確定的發展思路和目標任務,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幹事創業,艱苦奮斗,堅持深化改革與加快發展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藉助外力與啟動內力相結合,經濟手段與組織措施相結合,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全面增強縣域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提升代化經濟結構,基本形成發達縣率先發展、中等縣加速崛起、欠發達縣跨越式趕上的新格局,全面促進縣域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全省上下要統一認識,形成合力,切實保護耕地,穩定糧食生產,抓好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千方百計增加農民的收入,加快推進農業產業化、新型工業化、經濟國際化和城市化進程。在工作指導上,突出抓好30個經濟強縣和30個經濟欠發達縣,促強扶弱帶中間,推動縣域經濟的全面發展。

全省縣域經濟發展的總體目標是,經過5年的努力,使全省縣域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經濟結構明顯優化,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財政狀況明顯好轉,群眾收入明顯增加,城鄉面貌明顯改變,各項事業進一步發展,社會文明程度明顯提高,基層組織建設明顯加強。到2007年,縣域經濟實現國內生產總值比2002年翻一番,絕大多數縣(市、區)地方財政自給有餘,爭取有20個左右的縣(市)進入全國百強縣,已經進入全國百強的縣(市)要爭取位次前移。

二、切實把握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工作重點

1.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縣域經濟的綜合競爭力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要深刻認識「三農」問題的重要性,切實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進一步增強解決好「三農」問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工作。要認真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魯發[2003]6號),以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優質農產品區域布局,培育壯大主導產業和區域特色產業,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各具特色的優質高效農業產業區(帶)。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揮龍頭企業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農民組織化程度,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要大力發展切實代表農民利益的各種經濟合作組織,使農民在產前產中產後的各個環節中享受利益。適應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積極引導農民按標准化組織生產,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標准和檢測檢驗體系,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能力。高度重視發展農村路、水、電、醫、學,大力發展林業和畜牧業,搞好環境綠化,加強污染治理,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要高度重視保護耕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視糧食生產,改善生產條件,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安全。正確處理好調整結構與保護糧田的關系,處理好增加農民收入與糧食生產之間的關系,全面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工業化是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是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要把加快工業化進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低、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路子。結合膠東半島製造業基地建設,積極承接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產業轉移,發揮比較優勢,努力培植壯大支柱產業和優勢企業,提升產業層次,延長產業鏈,形成具有縣域特色的工業結構。有條件的地方,經省政府批准,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科學定位,突出特色,辦好工業園區,引導資金、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加快向園區聚集,避免重復投資和設施浪費,使園區成為推進工業化的主要載體、高新技術的孵化區、城市建設的新區。堅決制止低水平、消耗高、浪費大、污染嚴重的項目建設。

第三產業是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要加快市場體系建設,繁榮城鄉貿易。積極培植生產要素市場,健全和完善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充分發揮當地優勢,大力發展旅遊產業。推廣運用現代經營方式和服務技術,改造傳統服務行業,積極發展現代物流、信息咨詢、社區服務等新興產業,提高第三產業發展水平。

2.創新體制和機制,不斷增強縣域經濟的發展活力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要把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作為根本動力,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加快國有資產從一般競爭性領域中退出的步伐,今明兩年基本完成縣鄉國有、集體企業改制任務,促進鄉鎮企業健康發展。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積極引導內外資參與縣域企業的改制、重組,參與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參與農業開發,為縣域經濟發展增添新的活力。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於縣鄉機構改革的有關規定,加大縣鄉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力度。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全面清理編外人員,嚴格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機構和人員編制,減少財政供養人員,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減輕財政負擔。深化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完善各項配套改革措施,嚴格治理「三亂」,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在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期穩定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規范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全面放開糧食市場,實現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3.突出抓好「三個亮點」,努力提升縣域經濟發展水平

堅持對外開放,擴大招商引資,是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後勁、提高縣域經濟發展層次的關鍵所在。要選准主攻方向,抓住日韓及歐美產業轉移的有利機遇,全方位開展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濟技術合作。要把招商引資作為發展縣域經濟的突出重點,以更大的膽略、更靈活的辦法,拓展招商思路,廣開招商渠道,在利用外資規模和質量上實現新的突破。要充分發揮現有優勢,大力發展加工貿易,提高加工製造能力和對外貿易水平,多元化、多渠道開拓國際市場。

民營經濟是縣域經濟最具活力的增長點。要按照省里關於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要求,消除一切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障礙,廢除一切限制民營經濟發展的歧視性政策,清除一切落後的管理手段和行為,在市場准入、監督管理、發展政策上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膽,政策上放寬、放活,工作上放手、放開,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內拓展民營經濟發展空間,使民營經濟在縣域經濟中唱主角。

科技和人才是提高縣域經濟綜合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要充分發揮科技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大對先進實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推廣力度,用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強化科普教育,加強科技推廣應用體系建設。堅持自主創新與有選擇引進並重,大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積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措施。加強人才建設,著力培養和引進一大批在縣域經濟中用得上、留得住、能解決實際問題的各類人才。鼓勵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以技術入股、合作攻關等方式開展高新技術研究、應用開發和經營活動。引導和鼓勵機關幹部、事業單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基層領辦企業。

4.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搞好縣域經濟必須堅持的重要指導方針。要圍繞推進城鄉一體化,科學合理地利用縣域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強城鎮的聚集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當前,要把集中發展縣城和1-2處中心鎮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點,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縣城要與所在區域中心城市的發展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與山東半島城市群建設規劃相銜接,實現發展規劃統籌、基礎設施共享、產業互補配套和資源高效配置,形成特色突出、優勢互補、與區域中心城市相配套的衛星城。

要把統籌城鄉就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省、市、縣三級政府每年都要安排專項資金,並引導社會力量,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動人口管理,健全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和政策保障體系,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加快城鎮化進程,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農業人口,可按當地規定在就業地或居住地登記戶籍,並依法享有當地居民應有的權利,承擔應盡的義務。

加大農村社會公共事業投入,各級政府每年新增加的教育、衛生、文化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公共事業。鼓勵外資和民間資本以各種形式進入社會事業領域。調整和優化農村中小學布局,合理配置農村教育資源,鞏固農村基礎教育,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在鞏固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同時,支持各縣(市、區)辦好1-2所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和2-3個重點特色專業,有條件的可興辦高級技工學校。著力抓好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療救治體系建設,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搞好鄉鎮衛生院和計生站等現有衛生設施的整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搞好計劃生育,提高人口素質,控制人口增長。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路子。

5.簡政放權,為縣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加快縣域經濟發展,需要有一個更加寬松的環境。各級、各部門都要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積極營造務實高效的服務環境、誠信法治的市場環境、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積極向上的輿論環境。進一步建立健全權責統一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和完善縣級政府的社會管理權、公共服務權、市場監督權等經濟和社會管理許可權。切實精簡各類會議、文件和檢查、評比。今後,省里一般不組織大規模的評比、檢查,確保基層集中精力抓經濟工作。

擴大縣級經濟管理許可權。按照「能放都放、權責統一」和「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的原則,將投資項目的決策權下放給各類投資主體。除國債項目、財政預算內項目、統借統還國外貸款項目以及國家限制類項目外,其他項目不再審批。

要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各級出台的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凡違背國家和省現行規定的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費項目要進一步降低收費標准,並適當降低省、市集中比例。今後凡是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省里原則上不再出台新的收費項目。

全省各類金融機構要為縣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要加大對縣域投資主體的接信額度,各金融組織在市、縣(市、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在當地吸收的資金(含郵政儲蓄),應主要用於支持縣域經濟的發展。人民銀行要繼續發揮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導向作用,積極引導農村信用社發放農業貸款。農村信用社改革要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按照國家改革試點的要求,探索建立適合自身特點的農村金融組織,發揮其在縣域經濟發展中金融主力軍的作用。在民間借貸比較活躍的地區,允許貸款利率浮動。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不上浮。創新信貸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市、縣(市、區)按市場運作方式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推動銀企合作。省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省高新技術投資要向發展縣域經濟傾斜。

進一步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領導班子地方黨委協管機制,省垂直管理部門在縣(市、區)、鄉(鎮)的延伸機構黨的關系實行屬地管理,其領導幹部的任免,主管部門要事先徵求並充分尊重所在縣(市、區)、鄉(鎮)黨委的意見。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是垂直管理部門的基本職責。垂直管理部門要自覺接受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地方黨委、政府要支持垂直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做好本職工作。

6.努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縣域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創造更加寬松的環境

穩定是改革、發展的前提和保證,是推進縣域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維護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大力加強政治、經濟、社會領域的穩定工作。要按照「重心下移,強化基層,落實責任」的方針,抓基層、抓基礎、抓隊伍,明確責任,落實任務。要及時排查調處化解各種矛盾。本著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及時發現矛盾和問題,力求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要大力推進「平安山東」建設。扎實有效地開展「平安市」、「平安縣」、「平安鄉鎮」、「平安村莊」等建設活動,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治安防範體系建設,完善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防止影響全局事件的發生。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破壞活動,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活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保障措施,防止重大惡性事故發生,保障國家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7.加強縣鄉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要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和增強團結為重點,切實把縣級領導班子建設成堅持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堅強領導集體,努力培養造就一支甘於奉獻、勇於拼搏、求真務實、能夠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的幹部隊伍。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弘揚幹事創業的進取精神,把政治可靠、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特別要選准配強縣(市、區)、鄉(鎮)黨政正職。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班子中熟悉經濟工作成員的比例。要督促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帶領群眾奔康致富中的戰斗堡壘作用。保持領導班子的相對穩定,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要任滿一屆。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和改進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經常性考察,把考察結果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職務級別調整以及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全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行一年一考核,對實績特別突出的縣(市、區),每年由省給予獎勵,5年進行一次表彰。對工作不力的,及時進行調整。

對於特別優秀的國家公務員,經考核批准,可提前晉級。

從2004年起,縣(市、區)、鄉(鎮)兩級財政要按國家規定標准將鄉鎮編制內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工資足額列入預算,並保證及時發放。工資發放確有困難的,由省、市兩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逐步幫助解決。

三、推動經濟強縣增創發展新優勢

經濟強縣是全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是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確定30個基礎條件好、經濟實力強、帶動作用大的縣為全省經濟強縣。經濟強縣要放眼國際經濟發展全局,立足自身優勢,瞄準全國先進水平,放開手腳抓發展,能搞多快搞多快,在全省率先全面實現小康,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30個經濟強縣發展的指導目標為,以2002年為基數,到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以上,二三產業的增加值佔GDP的比例達到93%以上,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地方財政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5個百分點以上。

1.賦予經濟強縣更大的發展自主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經濟建設項目的投資決策權由投資主體自主決定。在規定的編制總數范圍內,經濟強縣可根據實際需要,自主調整、設置縣級行政機構,不要求上下對口。

2.擴大經濟強縣的分配自主權。經濟強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物價指數和財政增長情況,經報批可以酌情減免農業稅,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力度,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水平。

3.省里在安排建設用地使用指標分配上向經濟強縣傾斜。

4.將經濟強縣的縣城駐地、經國家和省批准建設的重要園區納入全省高速公路建設網路規劃,加快建設步伐。

5.鼓勵經濟強縣進一步加大利用外資力度,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對實際利用外資和出口總額達到一定規模的,按不同檔次由省、市給予獎勵。

6.簡化出國審批手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人員實行一次審批、一年內多次出國有效的辦法。省、市主管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縣級領導幹部和有關人員出國考察、招商引資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務。

7.對經濟強縣實行動態管理,一年一考核,三年一調整。

四、加大扶持力度,幫助欠發達縣快速發展

加快欠發達縣發展,是欠發達縣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是促進全省經濟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環節,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責任。選擇30個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發展潛力大的欠發達縣給予重點幫扶。欠發達縣要注意防止和克服畏難情緒,解放思想,振奮精神,選准路子,著力抓好資金、人才、項目的引進和勞動力、產品輸出,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30個欠發達縣(以下簡稱欠發達縣)發展的指導目標為,以2002年為基數,到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地方財政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速度力爭接近或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二三產業的增加值佔GDP的比例達到85%左右。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指導下,欠發達縣實行更加開放。靈活的政策,營造適合欠發達地區特點的發展環境,探索適合自己發展的路子。

2.省、市財政轉移支付要進一步加大向欠發達縣傾斜的力度,並制定相應政策,增強其自身造血功能。從2003年起5年內,欠發達縣按現行財政體制,每年繳入省、市財政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收入比上年增長部分,由省、市財政全額返還。

3.國家和省對交通、通信、能源、環保、流通、旅遊、農業、林業、水利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投資重點向欠發達縣傾斜。

適當降低欠發達縣重點項目的縣級配套資金比例。

4.鼓勵欠發達縣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從2003年起5年內,對引進省外項目的,按實際到位資金和形成的固定資產,由省、市財政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省和有關市、縣、大企業共同出資設立省級擔保資金,今年內達到3億元規模,今後5年每年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專項用於支持欠發達縣重點經濟建設項目的貸款擔保。

6.制定實施穩定和吸引人才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專業技術人才以多種方式向欠發達縣流動。穩定欠發達縣現有人才,為其發揮才能、幹事創業提供有利條件。鼓勵留學回國人員和國內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到欠發達縣工作,根據本人意願,其人事關系可放在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從2003年起5年內,到欠發達縣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其工資由省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到欠發達縣工作的本科以上優秀畢業生,其工資由欠發達縣所在市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7.積極支持欠發達縣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務培訓和勞務輸出。加大對欠發達縣職業培訓的扶持力度,支持欠發達縣每縣辦好1-2所職業中專或1-2所職業技術學校,所需費用由省里給予一次性補助。省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欠發達縣勞動力市場建設,發展勞務輸出組織,建立健全管理服務體系,擴大欠發達縣勞務輸出規模。今後5年內,每個欠發達縣每年轉移農村勞動力佔全部農村勞動力的比例要達到3%以上。省內大中城市招用外地工人要優先安排欠發達縣輸出的勞動力。

8.支持欠發達縣大力開拓國內外市場。從2003年起5年內,國家和省組織的重大展銷會、展覽會,優先推薦、安排欠發達縣參加,所需攤位費由省、市兩級財政給予支持。

9.省、市共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欠發達縣中小學危房改造、鄉鎮中心衛生院建設。幫助欠發達縣的每個鄉鎮發展一所重點中小學,並加大對基礎教育的扶持力度,徹底解決九年制義務教育學生的輟學問題。大中城市教師、醫生下鄉服務,對口支援農村教育、衛生工作,優先安排到欠發達縣。

10.欠發達縣經批准可以進行以公開選拔的方式確定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的試點。

11.省級領導與欠發達縣建立聯系制度。由省里統一組織力量聯系欠發達縣,進行調查研究,指導欠發達縣工作。

省直有關部門分別幫扶1個欠發達縣,由1名副廳級幹部帶隊,組成強有力的工作組,一幫5年。

12.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從省直有關部門選調部分德才素質好、文化層次高的年輕幹部到欠發達縣掛職。從省直部門和其他地區到欠發達縣交流任職的,工資及福利可仍在原所在地發放。

13.30個經濟強縣與30個欠發達縣對口幫扶,開展經濟協作,興辦合作項目。制定優惠政策引導東部地區向欠發達縣進行產業轉移,尤其是興辦農副產品深加工和勞動密集型產業。

經濟強縣要積極接收欠發達縣幹部培訓學習和掛職鍛煉。

14.由省、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在省、市黨校和行政院校專門開設針對欠發達縣的縣、鄉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班,5年內輪訓一遍,所需經費由省、市兩級財政承擔。

五、加強對縣域經濟發展工作的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調查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解決好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有效的領導協調機制,省里成立全省縣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指導全省縣域經濟的發展。從有關部門選調精幹人員組成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強化責任,嚴格考核。各市黨委、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的要求,盡快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各縣(市、區)要嚴格落實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一抓到底,干出成效。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力量,對30個經濟強縣、30個欠發達縣未來5年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逐縣進行測算,並制定相應的考核指標體系,跟蹤考核,督促檢查。要加強對縣級領導班子廉潔勤政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杜絕統計數字虛報瞞報、弄虛作假和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

附:

1.30個經濟強縣名單

2.30個欠發達縣名單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30個經濟強縣名單

榮成市 文登市 鄒城市 龍口市 臨淄區 膠州市

壽光市 膠南市 即墨市 章丘市 招遠市 兗州市

萊州市 歷城區 平度市 淄川區 周村區 蓬萊市

肥城市 萊西市 諸城市 新泰市 桓台縣 乳山市

曲阜市 萊陽市 廣饒縣 滕州市 鄒平縣 青州市

附件2:

30個欠發達縣名單

武城縣 寧津縣 莒南縣 平原縣 陵 縣 平邑縣

費 縣 無棣縣 東平縣 嶧城區 惠民縣 沂南縣

蒼山縣 東阿縣 梁山縣 汶上縣 嘉祥縣 莘 縣

陽信縣 慶雲縣 山亭區 曹 縣 東明縣 鄆城縣

冠 縣 成武縣 單 縣 巨野縣 定陶縣 鄄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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