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際金融的體系結構及主要內容
國際抄金融體系是一個十分復雜的體系,從廣義上講,其構成要素幾乎包括了整個國際金融領域,包括:國際匯率體系、國際收支和國際儲備體系、國別經濟政策與國際間經濟政策的協調等。但從狹義上講,國際金融體系主要指國際間的貨幣安排,具體包括:國際匯率體系、國際收支和國際儲備體系、國別經濟政策與國際間經濟政策的協調。
⑵ 簡述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與結構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
2、政策性金融機構
(1)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支持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全面進步,配合宏觀經濟調控的金融機構。其特徵有:經營目標是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資金主要來自國家預算撥款,在國內發行金融債券和發行國外債券等。資金運用以中長期貸款為主;貸款重點是政府產業政策、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中重點扶植的項目。
(2)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種類:開發性;農業政策性;進出口政策性等。
(3) 我國現有的政策性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⑶ 需我國金融機構體系詳細結構圖
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結構圖 ┌ 中央銀行 — — ─ ─ 中國人民銀行 ∣ ┌ 國家開發銀行 ├ 政策性銀行 ─ ─ ─ ─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銀 ∣ — — ∣ ┌ 中國工商銀行 行 ∣ ├ 中國農業銀行 ├ 國有商業銀行 ─ ─ ─ ├ 中國銀行 ∣ └ 中國建設銀行 ∣ ∣ ┌ 交通銀行 └ 其它商業銀行 ─ ─ ─ ├ 中信實業銀行 ├ 中國光大銀行 ├ 華夏銀行 ├ 中國民生銀行 ┌ 農村合作銀行 ├ 廣東發展銀行 非 ├ 保險公司 ├ 深圳發展銀行 銀 ├ 信託投資公司 ├ 招商銀行 行 ├ 證券公司 ├ 興業銀行 金 ─ ─ ├ 融資租賃公司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融 ├ 城市信用社 ├ 恆豐銀行 機 ├ 農村信用社 ├ 浙商銀行 構 ├ 投資基金 ├ 城市商業銀行 ├ 郵政儲蓄 └ 農村商業銀行 ├ 其它公司 ∣ ┌ 中國華融(接管工行) └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 ─ ├ 中國長城(接管農行) (接管四大國有商行不良資產) │ 中國東方(接管中行) └ 中國信達(接管建行) 監 ┌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 ─ ─ ─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 ├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構 └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⑷ 國際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是根據1944年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建立的。1945年2月正式成立,1947年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其宗旨是:通過會員國共同探討和協商國際伙計問題,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開發會員國的生產資源;促進匯率穩定和會員國匯率有條不紊的安排,避免競爭性的貨幣貶值;協助會員國建立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增長的外匯管制;協助會員國克服國際收支困難。
會員國繳納的基金份額,是基金組織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業務活動除了對會員的匯率政策進行監督,與會員國就經濟、金融形勢進行磋商和協調外,則是向會員國提供借款和各種培訓、咨詢服務。
世界銀行集團
世界銀行集團包括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金融公司。這三者的共同宗旨是通過提供和組織長期貸款和投資,解決會員國恢復和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資助他們興辦特定的基本建設工程。但三者的貸款對象和方式有所不同。世界銀行主要是向成員國提供長期的貸款優惠;國際開發協會則致力於低收入國家提供長期低息援助性貸款;國際金融公司主要向成員國的私人部門提供貸款。
世界銀行的資金來源有會員繳納的股金、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出讓債權、經營中的利潤收入。其主要業務為向發展中國家提供長期貸款。
國際開發協會是專門對較窮的發展中國家發放條件優惠的長期貸款的金融機構機構,成立協會的建議是1957年提出的,正式成立於成立於1960年9月。
國際金融公司建立於1956年7月,申請加入該組織的國家必須是世界銀行會員國。國際金融公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與世界銀行相同。其主要任務是對屬於發展中國家的會員國中私人企業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提供資金。
區域性國際金融機構
1.亞洲開發銀行:1966年成立於東京,行址設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其宗旨是通過發放貸款和進行投資、技術援助,促進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與合作。我國在亞洲開發銀行的合法席位於1986年恢復,為亞行的第三大認股國。
2.非洲開發銀行:1963年成立,行址設在象牙海岸首都阿比讓,我國於1985年加入該行,成為正式成員國。其宗旨是為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提供資金支持;協助非洲大陸制定發展規劃,協調各國的發展計劃,以期達到非洲經濟一體化的目標。
3、加勒比開發銀行:加勒比開發銀行是地區性、多邊開發銀行,1969年10月18日,16個加勒比國家和2個非本地區成員在牙買加金斯敦簽署協議,成立加勒比開發銀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1970年1月26日,協議生效,1月30日,理事會成立大會在拿騷舉行。總部設在西印度群島的巴貝多首都布里奇頓。該行的宗旨是促進加勒比地區成員國經濟的協調增長和發展,推進經濟合作及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為本地區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援助。該行的宗旨:是促進加勒比地區成員國經濟的協調增長和發展,推進經濟合作及本地區的經濟一體化,為本地區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援助。
4、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簡稱歐銀,成立於1991年,建立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設想是由法國總統密特朗於1989年10月首先提出來的。他的設想得到歐洲共同體各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積極響應。1991年,該銀行擁有100億歐洲貨幣單位(約合120億美元)的資本。歐盟委員會(前歐洲共同體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和39個國家在銀行中擁有股權。最大股份擁有者是美國,佔10%,其次是法國、德國、義大利、日本和英國各佔8.5%,東歐國家總共擁有股份11.9%,其中前蘇聯佔有6%。宗旨是:在考慮加強民主、尊重人權、保護環境等因素下,幫助和支持東歐、中歐國家向市場經濟轉化,以調動上述國家中個人及企業的積極性,促使他們向民主政體和市場 經濟過渡。投資的主要目標是中東歐國家的私營企業和這些國家的基礎設施。
5、歐洲投資銀行:歐洲投資銀行是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國合資經營的金融機構。根據1957年《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
條約》(《羅馬條約》)的規定,於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開業。總行設在盧森堡。宗旨:《羅馬條約》第130條規定,歐洲投資銀行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業務重點是對在共同體內落後地區興建的項目、對有助於促進工業現代化的結構改革的計劃和有利於共同體或幾個成員國的項目提供長期貸款或保證;也對共同體以外的地區輸出資本,但貸款興建的項目須對共同體有特殊意義(如改善能源供應),並須經該行總裁委員會特別批准。對與共同體有聯合或訂有合作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一般按協定的最高額度提供資金。
6、美洲開發銀行:美洲開發銀行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IDB) 成立於1959年12月30日,是世界上成立最早和最大的區域性、多邊開發銀行。總行設在華盛頓。是美洲國家組織的專門機構,其他地區的國家也可加入,但非拉美國家不能利用該行資金,只可參加該行組織的項目投標。其宗旨是「集中各成員國的力量,對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提供資金和技術援助」,並協助它們「單獨地和集體地為加速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貢獻」。
7、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簡稱亞投行,是一個政府間性質的亞洲區域多邊開發機構,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法定資本1000億美元,總部設在北京。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於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首批意向創始成員國有包括中國、印度、新加坡等在內21個國家財長和授權代表。截止2015年4月1日,法國、德國、義大利、盧森堡、瑞士、韓國、巴西、俄羅斯、荷蘭、喬治亞、丹麥等已同意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這使亞投行擴圍至51個成員國,其中31個國家已成為正式的意向創始成員國。
國際清算銀行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
國際清算銀行(BIS)於1930年成立於瑞士巴塞爾,其目的是處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賠款的支付和解決德國國際清算問題。此後,其宗旨改為促進各國中央銀行間的合作,為國際金融往來提供額外便利,以及接受委託或作為代理人辦理國際清算業務等。該行建立時只有7個成員國,現已發展到45個國家和地區。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75年,十國集團國家的中央銀行行長建立,1998年7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通過《巴塞爾協議》(全稱是《關於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議》 ),成為國際銀行監管方面代表性的文件。
⑸ 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⑹ 國際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及其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金融中一個重要的新現象是涌現了一系列國際金回融組織。目前的國答際金融機構可以分為三種類型:(1)全球性的,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2)半區域內的,如國際清算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泛美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等,它們的成員主要在區域內,但也有區域外的成員參加。(3)區域性的,如歐洲投資銀行、阿拉伯貨幣基金、伊斯蘭發展銀行、西非發展銀行、阿拉伯銀行等等。
這些國際金融組織對國際貨幣制度與世界經濟的發展都有深遠的積極影響。在促進會員國取消外匯管制、限制會員國進行競爭性貨幣貶值、支持會員國穩定貨幣匯率和解決伙計收支困難、緩解債務危機與金融危機、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等方面,這些國際金融組織都起了重要的作用。
⑺ 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的體系架構是什麼
目前,中國金融業已經走出國有銀行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進入多元化架版構。金融體系現存四權個層次:第一、金融監督管理層,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人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又稱一行三會。第二、國家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第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其中包括(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及交易額佔到國內金融業務的60%以上;(2)其他商業銀行。包括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機構數量最大的信用合作體制—農村信用社;(3)外資金融機構。從加入W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第四、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銀監會監管下的郵政儲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⑻ 我過現代金融機構體系的框架是什麼
你說的框架應該是指支柱。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1、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
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2、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
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3、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4、信託業是中國「特產」。
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