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難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
2. 如何看待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通過或依託互聯網技術和工具進行資金融通和支付及相關信息服務等業務的行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及其向金融領域的滲透,互聯網金融已在我國蓬勃興起,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P2P網路借貸、大數據金融、眾籌和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等六種模式,本文將就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問題與相應對策進行探討。 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見圖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見圖2)。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見圖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對策建議
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及廣泛應用的基礎上「自發」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而對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現階段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並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節奏。通過對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發現,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已成長為新型的金融發展模式,而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則是傳統金融業務與互聯網技術結合的產物,對此二者應分開進行管理。其中,對前者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則進行管理;而對後者的管理則應側重在利用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提升其在核心業務的價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技術和信用體系,降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風險。完善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為降低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就須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針對如何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首先應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技術標准,並使之與國際計算機網路安全標准接軌,增強互聯網金融系統的協調性。其次,應整合資源,建立共享互聯網金融資料庫。最後,應加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技術研發力度,切實提升防火牆和數據加密等關鍵技術水平,防護網路安全。而在網路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第一,應推行網路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制度。第二,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的注冊登記管理。第三,應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信用評價標准,規范企業互聯網貸款信用額度,統籌共享互聯網金融徵信資源。
進一步整合、發展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及其內容。首先,針對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模式與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之間存在的交叉和沖突問題,我國應做好相關模式間的整合工作。比如,針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及其與基金合作開展的互聯網理財業務對商業銀行的銀聯、存款及理財業務形成的挑戰,我國應通過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等金融體制改革提高商業銀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決;針對商業銀行推出的「電子商務+大數據金融」業務因不熟悉電子商務運作流程而隱藏較大風險的問題,我國應通過採取限制其發展或加強其與相關電子商務企業重組的方式解決。其次,在互聯網金融模式進一步發展方面,我國需加強商業銀行徵信系統建設和開放的力度,以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和創新。最後,對於在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內容存在的不完善問題,我國應採取建立和加強保險體系建設以及強化信用體系建設等方法,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金融模式內容的完善和發展。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督和安全防範制度體系,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離不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的支持。針對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存在的不完善的問題,第一,應釐清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界定,並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督主體,消除「監督主體不確定性」隱患。第二,應出台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相關制度,構建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防範的制度體系。第三,還應成立自律性的行業協會,建立和強化行業的自我監督和管理體系。第四,應在兼顧尊重市場發展規律和行業創新精神及行業發展面臨的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做到「適度無漏洞」監督。最後,央行、銀監會等傳統金融監督部門應建立監督協作機制,加強協作監督,以促進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3. 請簡要說明"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和弊端
互聯網金融抄優勢:1、基於互襲聯網而存在,較傳統金融節約了場地和成本/2、有網路的地方就有互聯網,涉及面比較廣,用戶群體大/3、就投資理財和貸款方面來說,互聯網金融高收益、方便快捷以及貸款的手續簡單化、放款比傳統銀行稍微快一些,這些都是優點。
弊端:1、互聯網金融在網路上,甚至有些從開始交易到完成都是網路進行的,看不到實際情況。也有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2、就是網貸風險,需要投資者、借款人和其他自行判斷,風險並存。
4. 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及劣勢
美國經濟學家默頓和博迪(Merton&Bodie,1993)認為,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加穩定。也就是說專,只要金融功能能夠得到有屬效發揮,金融機構就變得沒那麼重要,甚至可以達到金融脫媒的狀態。
首先說說互聯網金融的優勢。資源開放化,包括開放的平台、資源能得到共享;成本集約化,信息能實現最大化對稱;選擇市場化,改變了過去以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形式;渠道自主化,通過互聯網技術和前端的整合,擴大服務的邊界;用戶行為價值化,利用雲計算將消費者的行為數據進行分析,從中挖掘商業價值。總結這些優點,那就是互聯網金融可以通過社交網路,電子商務平台等能夠及時獲取資金供求雙方的信息,而這是傳統金融模式難以望其項背的。
但是相較於傳統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也存在著很多問題。互聯網金融很難准確把握小微企業真實的融資需求;互聯網金融無法吸收存款;此外,互聯網金融尚處於無監管機構、無准入門檻的階段,發展混亂、魚龍混雜,人才和渠道的制約也決定了其無法提供高端的金融服務,品牌和信用積累程度不夠,對消費者的信息保護也存在挑戰;最後,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用戶信息被大量的掌握,信息安全成為了令人擔憂的問題。
5. 互聯網金融是怎樣發展起來的,它的發展需要什麼條件
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當前互聯網金融格局,由傳統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組成。傳統金融機構主要為傳統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創新以及電商化創新等,非金融機構則主要是指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金融運作的電商企業、創富貸(P2P)模式的網路借貸平台,眾籌模式的網路投資平台,挖財類的手機理財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其實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源自人類對於信息化的不斷依賴和使用習慣,更高的投資效率和更加高效的執行效率不斷催生互聯網金融的成長,同時使用人群70、80、90後人們對於整個互聯網賦予更加快捷方便的使命是的互聯網金融不斷進入我們的生活。
模式: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本意眾籌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6]
P2P網貸
P2P(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2種運營模式,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你所說的發展條件是什麼意思我不太清楚,你可能是只針對於其中一方面來說的吧,是理財產品還是眾籌?
6.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電子商務有哪些影響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給金融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傳統的業務模式已不能適應需要。銀行業為了在未來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求得生存並取得競爭優勢,它們努力在信息技術上投入巨資並極力推出自己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網上銀行的發展給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模式和服務方式帶來了巨大的變革,要求銀行對內部管理和運營機制進行戰略性的調整。服務方式的變革給客戶帶來了便利,同時,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定製的客戶化服務。從前以銀行為中心的服務供給制正轉變成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需求制,這是銀行經營理念的根本性變革。銀行網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
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支付系統的發展和創新。傳統支付變革的目的在於減少銀行成本、加快處理速度、方便客戶、減少欺詐等,而網上支付創新改變了支付處理的方式,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經互聯網獲得銀行的支付服務,而無需再到銀行傳統的營業櫃台。
不兼容的網上支付機制無疑會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賴中央銀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會影響到傳統的支付系統。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具有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作的職能。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處於初期階段,為防範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安全,金融系統有必要建立行業內的、為網上支付清算服務的安全認證體系,以保證網上支付系統和網上銀行的健康發展。
隨著安全技術和認證機制的廣泛應用,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無疑給中央銀行監管和金融立法帶來了新的課題。老的監管方式和程序已很難再適用於新型的金融業務,現行的金融立法也阻礙或限制著新型業務的發展。隨著商業銀行業務模式和內部管理機制的變革,中央銀行監管模式也將隨之改變。
中央銀行必須針對領先技術在金融行業中的廣泛應用作戰略性的思考,鼓勵創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人民銀行支持、推動電子商務在中國的發展,也積極支持國內商業銀行開展互聯網金融服務,並鼓勵部分銀行的試點工作。同時,為確保銀行安全,積極防範新形式的金融風險,人民銀行主張對互聯網金融服務施行更加嚴格、科學和有針對性的監管。
大范圍應用是現狀
自1998年初,人民銀行就已注意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我們認識到,電子商務的發展依賴如下的支撐環境:發達的網路通訊設施,包括有關標准和規范的建立;規則的設定,包括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等的制定或修改;網路信任關系的建立或安全性保障,即要建立安全的認證體系;傳統支付系統的強大後台支持,以滿足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需要;真正實際的需求以創造所需的利潤。
近年來,我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為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支付系統相比,我國的支付系統還存在不小的差距,為網上支付提供後台支持的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我國的通訊設施還在不斷完善、有關的法規尚不健全、社會信用的匱乏極大地削弱了依賴技術手段在網路環境中建立信任關系的有效性、工業化程度十分不平衡等,都是制約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關鍵因素。
基於以上認識,我們在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中保持了清醒的頭腦,採取了審慎、穩妥、科學的態度,堅持了「加強研究、整體規劃、積極推動、搞好試點」的原則。
1.積極參與「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承建金融ca和支付網關。
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一起參加了由北京市政府牽頭的「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建設。作為銀行的電子商務試點工程,人民銀行派人參加了工程領導小組、工程總體組和工程推進組的工作,並承擔了牽頭建設金融ca和支付網關的重任。經過近兩年的艱苦工作,「首都電子商務工程」已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2.聯合共建金融ca,推動金融認證體系的發展。
為了給各家商業銀行創造良好的公平競爭環境並節約投資,經協商,由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等13家商業銀行共同建設金融ca,由銀行卡總中心臨時負責建設和運行。
金融ca包括set ca和non-set ca兩個系統,set ca採用了visa/mastercard推出的set協議,主要服務於互聯網上的銀行卡支付。我們對網上支付安全性的考慮是第一位的。盡管set用起來較為復雜,但考慮到我國的社會信用還比較低,我們只能更多地依賴技術的手段來保障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因此我們認為建設set ca是十分必要的。non-set ca主要基於entrust公司的公開密鑰體系結構(pki)框架,這也是目前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ca模式。
1999年初,金融ca工程正式啟動。目前,金融ca已成功試發證書,預期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
我們還積極支持聯合建設支付網關。根據需要,商業銀行也可以自建支付網關。在今後的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我們將不斷總結經驗,積極探索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電子商務的道路。
3.成立電子商務研究中組,研究中央銀行的作用。
1998年7月,人民銀行成立了電子商務研究課題組,對中央銀行在電子商務安全認證、網上支付和相關立法中應該發揮的積極作用和應該採取的對策進行了系統性的研究。該小組的研究成果為人民銀行相關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成立「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
為了及時了解各家商業銀行電子商務工作的進展,加強溝通,並對金融認證體系和支付網關建設、網上銀行以及金融相關立法等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研究和商討,1998年10月,人民銀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招商銀行共同成立了「金融系統電子商務聯絡與研究小組」。該小組為金融ca建設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備工作,及時溝通了各行對重大問題的想法和建議。
5.加強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與合作。
近兩年,人民銀行在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的同時,還十分注意與國內有關部門、單位的交流和合作,學習其先進經驗,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今年4月份,人民銀行與北京市政府聯合舉辦了「三菱銀行:it戰略在金融業中的應用和發展研討會」。我們還積極參與了信息產業部、外經貿部、科技部、密碼委等部門舉辦的電子商務研討活動。另外,我們還多次與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山東大學信息技術研究所、四川聯合大學信息安全研究所等研究機構以及中國國家信息安全測評認證中心等部門就電子商務發展問題進行探討和交流。
嚴格監管探索未來
當前我們正進行的一些工作是:
1.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逐步確立金融認證體系的管理體制。
安全的金融認證體系是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最重要基礎,它事關銀行支付系統的安全,事關銀行自身的安全。因此,人民銀行有責任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嚴格的監管。
金融ca將於6月底投入試運行,部分商業銀行自建的行內ca也已投入使用或即將投入使用。如何規範金融認證體系的未來發展、如何盡快對金融認證體系實施監管,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大任務。
目前,我們計劃組織成立「金融認證策略管理委員會」,並在人民銀行下設辦事機構,以加強對金融認證體系的規劃和管理。
2.成立「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加強對網上銀行審批、檢查和監管程序的研究,盡快實施對網上銀行的監管。
自1998年3月,中國銀行在國內率先開通了網上銀行服務以來,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也先後推出了自己的網上銀行。網上銀行在降低銀行經營成本、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增強銀行競爭力的同時,也給銀行造成了很大的風險暴露。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對其互聯網金融服務制定有效的風險管理措施。如何對互聯網金融服務實行切實可行的、科學的監管,這也是擺在人民銀行面前的又一大任務。
今年初,人民銀行聯合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等共同成立了「網上銀行研究小組」,對網上銀行發展、網上銀行的安全體系、網上銀行風險與防範、網上銀行的監管等進行系統性的研究,並對我國網上銀行的建設和發展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成立「網上支付研究小組」,探討網上支付在中國的未來發展,加強對網上支付的管理。
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部分商業銀行已開發了自己的網上支付系統,建立了行內支付網關,以向客戶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網上支付給銀行的支付系統乃至整個銀行系統帶來了新的潛在風險,如果解決不好,將威脅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運行。因此,我們將盡早對網上支儲系統建設進行管理,積極防範、化解潛在的風險,推動網上支付系統的規范、健康發展。
今年2月份,我們組織成立了「網上支付研究小組」。該小組將對電子現金、電子支票、電子信用證等在我國的應用前景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對我國網上支付系統的管理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逐步建立與金融相關的法規。
電子商務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立法,其中也涉及到與金融相關的立法。比如,網上支付必須承認數字簽名的立法有效性,我國以圖章作為支付有效性的傳統做法顯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今後,我們將加強這方面的工作,爭取為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立法環境。
5.抓緊專門人才的培養。
互聯網金融服務給中央銀行監管提出了挑戰,老的監管模式、陳舊的知識已不能滿足新業務監管的需要,專門的管理人員成為必需。目前,人才的培養已成為當務之急。
總之,人民銀行在今後將更加積極、主動地開展電子商務相關工作,努力推動電子商務和互聯網金融服務在中國的健康發展。
7. 互聯網金融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首先,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
其次,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
最後,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監管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