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業承兌匯票快到期了,准備到銀行辦理托收手續,背書給工商銀行委託收款時寫錯了背書人,請問怎麼處理
寫說明,說明內容包括票據的內容,出錯原因,以及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我司承擔,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具體可聯系銀行要個這方面的模板!
⑵ 如何開通工行企業網銀電子商業匯票業務
各網點開通手續不同,具體手續可與開戶網點聯系咨詢。
通過企業網銀辦理電子版商業匯票的條件如下:權
1、在開戶網點開通企業網銀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手續;
2、企業網銀操作U盾開通可查詢、可轉出、可轉入及電子匯票許可權;
3、授權U盾開通可查詢、可授權許可權。
另外,個體商戶通過企業網銀暫無法進行電子商業匯票交易。
1、業務簡述
工行為企業客戶提供通過網上銀行辦理其相關電子商業匯票的信息查詢、出票申請、退票申請、背書轉讓申請、貼現申請、質押申請、保證申請、提示付款申請及應答、簽收、代理貼現等的業務。
2、適用對象
適用於有電子商業匯票跨行流轉需求的企業客戶。
3、特色優勢
實現商業匯票業務全流程的電子化,同時電子商業匯票預約功能可以方便您在需要的情況下,提前提交未來一定期限內某一天將要簽發的電子商業匯票指令或將要進行的提示收票的指令。
⑶ 工商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如何接收
你好
電子票據兌成現金後是否有承兌收賬通知?答:沒有。<BR> <BR>客戶通過網上銀行能否查詢到櫃面簽發的電子匯票信息?答:客戶通過網上銀行能查詢到通過櫃面、網上申請或接收的所有票據信息。<BR> <BR>客戶能否通過網上銀行申請他行承兌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答:不能,客戶通過網上銀行只能申請我行承兌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BR> <BR>非工行開戶的出票人簽發的電子商業匯票,工行的企業客戶作為收票人能否通過網上銀行進行收票確認?答:不能,通過網上銀行客戶只能對出票人開戶行為本行的客戶所簽發的電子商業匯票進行收票確認。<BR> <BR>客戶通過網上銀行提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時,是否需要向銀行提交相關紙質證明?答:對於我行負責承兌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客戶不需要通過櫃面提供紙質資料,客戶可通過網上銀行直接上傳相關電子影像資料。<BR> <BR>通過企業網上銀行「票據業務」辦理票據貼現時,頁面上提示選擇的「線上清算」具體含義是什麼?與「線下清算」有何區別?答:採用線上清算資金方式的,若金融機構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日間未回復,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在日終時退回該貼現申請。採用線上清算方式的,金融機構簽收後由大額支付系統負責清算。若清算資金不足,該筆資金劃轉在大額支付系統排隊,此時雙方均不可主動撤回。日終資金仍然不足的,大額支付系統退回該筆資金業務,電子商業匯票系統退回該筆貼現業務。線上清算和線下清算的區別是:線上清算的是通過人行大額支付系統進行劃賬,線下清算只是通過人行處理業務,不會通過大額支付系統來處理賬務。如果是財務公司承兌的電子匯票,客戶在提示付款時一定要選擇線下清算。<BR> <BR>通過企業網上銀行票據池功能可以查詢到票據是否被公示催告了嗎?答:可以通過票據池「票據信息管理-票據信息查詢」功能查詢。<BR> <BR>通過櫃台開立的紙質票據能否轉成企業網上銀行的電子票據?/通過企業網上銀行開立的電子票據能否通過櫃台轉為紙質票據?答:不能,電子商業承兌匯票是由網銀開立的承兌匯票,紙質票據的是由櫃台主機交易開立的,不支持相互之間的轉換。<BR> <BR>電子匯票業務的「交易合同號碼」有什麼作用?答:電子匯票業務的「交易合同號碼」用於證明貼現交易的真實性。該欄位最大長度是60,內容可以是數字、英文字母等。<BR> <BR>票據業務交易時遇到報錯:「您沒有可辦理電子匯票業務的賬號」,如何解決?答:請客戶與網點聯系為其檢查ID許可權的開通情況。 <BR> <BR>企業簽發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時,「是否在承兌成功後自動提示收款人收票」選擇了「否」,在「匯票管理」能夠查詢到此票,但進入「提示收票-逐筆申請提交」時無可提交票據。進入收款人的網銀也未接到此票據,如何解決?答:請簽發企業先查詢票據狀態,確認票據是否是提示承兌待簽收狀態,如果是的話需要承兌行承兌簽收完成承兌,之後才可以做提示收票。<BR> <BR>企業一級授權ID在「票據清單查詢」項下無法查看現持有的電子票據清單,提示:「您沒有可查詢電子匯票業務的賬號」,是什麼原因?答:這是由於授權ID不能查詢清單,只有提交ID可以查詢。<BR> <BR>通過企業網銀辦理電子匯票貼現,「貼現」欄呈灰色,無法點擊,是什麼原因?答:此情況是由於證書ID未設置對賬號的可轉入許可權或是票據不允許轉讓造成的。<BR> <BR>企業網銀客戶,有一筆電子匯票,狀態為「背書已簽收,已逾期」,現在客戶提交指令時無法勾選該筆票據進行操作,是什麼原因?答:這是由於客戶簽過管控協議,不能直接發起提示付款,具體請客戶與開戶行聯系咨詢。
望採納祝你好運
⑷ 工行企業網上銀行票據業務中的「提示付款預約」是指什麼
工行企業網上銀抄行票據襲業務中的「提示付款預約」:
指對於客戶持有的未到期的電子商業匯票,可通過網上銀行向工行預約在指定日期向付款人提出付款請求。工行在客戶指定的日期自動向承兌人發送票據付款請求。
工行企業網上銀行票據業務中的提示付款:指持票人為取得票據金額,而向票據上所載的付款人或承兌人出示票據,請求其付款的行為。
⑸ 如何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電子銀抄行承兌匯票的開通:
客戶申請通襲過企業網上銀行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應先向其開戶行申請注冊成為網上銀行證書客戶。
已注冊企業網上銀行證書客戶需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請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書、公章、預留印鑒及法人章、開戶網點需要的其他資料。
尚未注冊企業網上銀行證書客戶需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請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書、公章、預留印鑒及法人章、開戶網點需要的其他資料。
(5)工商銀行代理金融機構承兌商業匯票業務委託人適用條件主要有擴展閱讀: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區別,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路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⑹ 工商銀行商業承兌匯票提前預支需要什麼手續
您可攜帶以下資料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1.貼現申請人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內證、容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需年檢的,還需提供最新年檢證明;
2.貼現申請人為最後合法持有人且背書連續的未到期商業承兌匯票原件或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3.蓋有與預留印鑒一致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貼現憑證;
4.貼現申請人與直接前手之間的交易合同原件(含電子交易合同)、根據稅收規定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5.經辦人授權申辦委託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6.工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溫馨提示:詳情請與開戶行聯系咨詢。
(作答時間:2020年03月23日,如遇業務變化請以實際為准。)
⑺ 工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辦理 怎麼使用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提醒: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簽收電子銀行承兌匯票
1.進入企業網銀,票據業務
2.左手邊菜單:電子商業匯票 -- 待處理業務
3.選擇機構名稱、賬號、待處理類型選擇待簽收票據 -- 確定
4.顯示出待簽收的電子商業匯票 -- 提示收票簽收
5.列印匯票,可以忽略因為浪費紙,其實把票號記下來就好了
6.簽收 -- 輸入密碼 -- 確定 -- 確定 -- 返回
7.列印明細,票量不多的話同樣可以忽略
簽收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一級授權
1.同上第一步
2.左手邊菜單:提示收票 -- 提示收票簽收指令批復
3.簽收然後輸入密碼再確定確定
貼現(對方貼現)
1.票據業務,左手邊菜單:貼現
2.逐筆申請指令 -- 貼現申請
3.選擇「其他工行網點」-- 城市 -- 貼現行 -- 貼現利率(每次都不同的BP)-- 可再轉讓
4.貼現申請
背書這個要問一下你的被背書人的開戶銀行有沒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目前開展這項業務的銀行及財務公司只有十五家,2010年6月28日以後增加到300家.
如果他們的開戶銀行有這項業務的話,讓他們公司到銀行去申請開通,設立一個簽約賬戶.然後你從網銀上發出背書轉讓指令,指定他的簽約賬戶和簽約銀行,他就能在他的網銀端收到背書轉讓申請,然後簽收就行了.
提醒您對於此交易如果有疑問,請及時與您的開戶行聯系,進行咨詢。
⑻ 通過工行企業網上銀行開立電子商業匯票時,交易金額受證書限額控制嗎
在通過工商銀行企業網銀開立電子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時,交易的金額會受到證書限額的控制。
電子票據的核心思想就是將實物票據電子化,電子的票據可以如同實物票據一樣進行轉讓、貼現、質押、托收等行為。傳統票據業務中的各項票據業務的流程均沒有改變,只是每一個環節的都載入了電子化處理手段,使我們業務操作的手段和對象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企業電子票據的業務流程中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類型的業務操作:
1、企業申請開辦電子票據業務
2、企業網上申請、簽發電子票據
3、企業電子票據背書轉讓
4、企業網上申請電子票據貼現
5、托收電子票據,出票行兌付
6、追索、清償
電子票據銀行方業務:
1、轉貼現(買斷式與回購式)
2、再貼現(買斷式與回購式)
電子票據在《票據法》中的空缺
然而目前我國票據市場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健全。我國要真正實現票據市場電子化,還需要相關配套的法規來支持,包括電子簽章法、電子票據規章和紙質票據登記、查詢規章等。
《票據法》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另外第7條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由此可見,我國現行的《票據法》並不承認經過電子簽名認證的非紙質的電子票據的支付和結算方式。由於票據的快速流通性和嚴格要式性,我國現行的《票據法》將簽名這一形式要件嚴格限定在親筆簽名或簽章的形式范圍內,也尚未明確規定其他的形式是否可以產生法律效力。因而可能造成經過電子簽名的電子票據因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形式要件而由此導致票據行為無效的情況產生。
然而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電子票據的簽發和流動,以及相應資金的劃撥、結算都是在網上虛擬的實現,採用的是無紙化的電子交易方式,電子交易的簽章只有通過電子簽名的形式來實現。在此期間並不涉及到任何行為主題的簽字或蓋章。
電子簽名是否真正產生法律效力,這點在《票據法》中並未嚴格規定。
⑼ 通過工行企業網上銀行開立電子商業匯票時,交易金額受證書限額控制嗎
您在通過工商銀行企業網銀開立電子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時,交易的金額會受到證書限額的控制。
⑽ 工行企業網上銀行辦理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票據到期承兌人同意承兌以後,資金自動劃轉嗎
資金不是自動劃轉的。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應帶著相關的證件和資料以及用於內收款的帳戶,到銀行申請承兌容。
銀行電子承兌匯票的辦理手續:
1、申請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客戶在承兌行開立結算賬戶;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與用戶雙方簽訂《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
3、客戶填寫《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申請表》,申請開辦電子票據業務;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為客戶開通業務功能,並製作數字證書;
5、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與用戶雙方根據業務種類簽定相應協議;
6、客戶具體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