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增值稅問題
企業投資金融債券獲得的利息收入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中,債券利息收入屬於應稅收入.但國債利息收入則屬於免稅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金融債券利息收入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嗎?
金融機構購買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收入,應按規定徵收營業稅.但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購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承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免徵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2號)規定,免徵營業稅.
『貳』 貨幣基金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嗎有沒有什麼條文依據
貨幣基金分紅對應的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征不征,免不免,是不是個事
這個問題,看似清晰,其實不然,小編又網路又bing了一下,發現問題真不是很簡單,因為網上的專家大俠,稅務機關的回復,有的振振有詞,有的含含糊糊,真要亮個底牌,沒有。恰遇此問題的討論,因此也了解了我們的客戶的操作實例,非常感謝有力地對小編的幫助。
貨幣基金是何東東
這要查詢一下《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是指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的基金。在基金名稱中使用「貨幣」、「現金」、「流動」、「現款」、「短期債券」等類似字樣的基金,應當符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Ok,貨幣基金也是基金,只是投資的對象有限制:
貨幣市場基金應當投資於以下金融工具:(一)現金;(二)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三)剩餘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內(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債券;(四)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五)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六)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貨幣市場基金不得投資於以下金融工具:(一)股票;(二)可轉換債券;(三)剩餘期限超過三百九十七天的債券;(四)信用等級在AAA級以下的企業債券;(五)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禁止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貨幣基金分紅的企業所得稅:分紅與贖回
在2008年(含)之後,企業所得稅法下,依據財稅[2008]1號文件,產生的收益的分配,是屬於企業所得稅的暫不徵收事項,因此不需要並入所得稅(含預繳)來計算繳納。這里的暫不徵收通常我們實踐當中是直接認作免稅事項處理的。至於收益在次月轉投資份額時,視為一個新的獨立的事項發生,是獲得分紅之後的投資,前提的身份是分紅的部分先認定處理。贖回時,只是將投資收回,不存在再產生投資收益(除非未及轉收益的部分,經過計算後分配的部分,而且手續費也一般沒有),因此企業所得稅不存在納稅的問題。
貨幣基金分紅與其他基金分配方式的不同,還在於某些單位可能利用的基金避稅之法,即如明天要分紅了,今天重金買入1億元,分紅1000萬元後,作「免稅」1000萬元,餘9000萬元贖回時,投資損失1000萬元,一個轉移大法,就帶來變臉,不過你稅務機關要不認,還真沒有一個明確的回擊手段,感覺不合理不代表依據規定不合理,人家難道還不能要收益了嗎,如果人家分紅後100天贖回認不認呢?不過這還是有點得便宜忐忑的心情了。(小編不得不在此處補充一下,避引起異議,只有其他基金分配才有可能避稅,凈值計算模式的,相當於將成本中的一部分轉為分紅的才是,非貨幣基金,貨幣基金單位投資價值不變,基本是收益增加,明白的,虧也是真虧)
貨幣基金分紅的營業稅:感覺要征,卻缺乏征的依據
2009年營業稅條例修訂之後,對於單位買賣金融商品是要計算繳納營業稅的,單位取得的分紅,並非買賣的利差,對於分紅轉份額環節理解是不屬於營業稅應稅事項的,這不同於債券利息的爭議,不是一個屬性。
贖回基金時,如何適用營業稅,目前沒有要征稅這一說,已作廢的財稅[2002]128號中的一款曾規定,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作廢的理由是2009年之後適用於非金融機構在內,因此沒有必要單獨明確金融機構了,但這種理解將是延續認可的),此時的購回基金是存在單位差價,跟貨幣基金收回的不變的基金單位是不同的,其單位價格是不變的,相當於是將分紅的收回,財稅[2003]16號文件只規定了股票、債券分紅在轉讓時要補繳營業稅的規定,不適用於基金贖回,據此小編認為不需繳納營業稅,實踐中我們了解的案例中對此亦沒有繳納處理,這也是傳統基金計算凈值與貨幣基金的差異所在,因此目前來看,這也是因新玩法帶來營業稅應稅判斷的差異。
『叄』 為什麼金融機構買賣股票債券要征營業稅,而非金融機構買賣股票債券要不征呢
金融機構買賣股票債券要征營業稅,是因為買賣股票業務以及貨幣回業務是主營業答務,就像一家公司一樣掙錢了要麼交營業稅要麼交增值稅一樣。
非金融機構買賣股票債券不征是因為公司企業的資金一般情況下都有剩餘,為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減少閑置資金而這筆投資流動性要大,變現的能力要強,所以公司企業一般都把這比閑錢拿去買股票或債券什麼的,一般企業的流動資產中交易性金融資產就屬於這類。這不是企業的主要業務,而且企業買賣股票都是通過一些機構去做,並非直接去投資。國家不會去加重企業的負擔。
『肆』 賣有價證券交的營業稅,買入價和賣出價怎麼算,如果是非金融企業賣股票的營業稅的會計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專第(八)款規定,屬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伍』 政策性金融債利息收入免營業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回稅字〔1995〕81號)規答定:「對企業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公債之利息所得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應照章納稅」。據此,對企業購買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政策性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規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陸』 金融機構購買的債券如果沒有買賣,持有至到期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交營業稅
要交,只要不是稅法規定的免稅項目(例如國債),都需要交稅
『柒』 關於金融債券利息收入的疑問,金融債券利息收入征營業稅嗎
是不征的。
《關抄於金襲融機構購買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徵收營業稅問題的請示》(巢地稅〔2004〕173號)。
一、省地稅局《關於金融保險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皖地稅〔1998〕269號)中「國家發行的各種債券」,是指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債券,不包括國家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對金融機構購買財政部發行的各種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二、金融機構購買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收入,應按規定徵收營業稅。但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購買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應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承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專項債券利息收入免徵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2號)規定,免徵營業稅。
『捌』 營業稅的高手來幫忙——金融企業取得國債利息收入是否繳納營業稅
我認為應該徵收營業稅。
根據京地稅營[2000]468號文件規定,金融機構國債手續費收入應列入金融機構的營業收入統一核算,並徵收營業稅。由於國債屬於有價證券的一種,因此金融機構買賣國債應按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徵收營業稅。
另外,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即營業額=賣出價-買入價。
其中:賣出價指賣出原價,不得扣除邁出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買入價是指購進原價,不包括購進過程中支付的各種費用和稅金,但買入價應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
據此,銀行購買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在營業額的范圍之內。所以應該繳納營業稅。
對於非金融機構,其買賣國債是企業的投資行為,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非金融機構轉讓金融商品不徵收營業稅的規定,非金融機構買賣國債不徵收營業稅。
『玖』 債券買入時交營業稅,賣出時交營業稅,對嗎
不對,所以只有賣出才交稅,也就是賣方才交稅
金融商品轉讓(差額計稅內容):營業稅=(賣出價-買入價)*5%
財稅[2009]111號: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自2009年1月1日起,不論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從事金融商品轉讓,均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拾』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買賣來股票、債券的差價自收入屬於基金持有人所有,屬於基金財產。當基金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產生差價收入時,基金凈值相應上升。若在此階段征稅,則在金融機構買賣該基金,獲得了相應的差價收入而征稅時,就產生了重復征稅。故而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是適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