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漳州順貸金融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漳州順貸金融抄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01月22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等。
法定代表人:吳惠玉
成立時間:2015-01-22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60210010036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漳州市薌城區九龍大道西側、市邊檢站東側百江花園1幢2704號
Ⅱ 求:漳州農村信用社的數據資料~包括存貸比例,等。寫論文用。謝謝~~~~
農村民間借貸規范發展的思考
———漳州市農村民間借貸發展狀況分析
摘要: 民間借貸作為非正規金融一直游離於國家監管之外。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民間借貸也呈現出新的特點, 並在農村經濟
中起著積極的作用, 彌補了正規金融的不足,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負面影響。如何加強對民間借貸的引導和規范, 已成為一個重
要的課題。
關鍵詞: 農村民間借貸; 農村金融
民間借貸是游離於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個人與個人、
個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之間進行的以償還為條件的資金
籌借活動。由於不受國家行政監管約束, 具有明顯的自發
自願、互助互惠的特徵, 農村地區民間借貸一直普遍存在。
漳州是閩南地區典型的農業大市, 農業生產、加工、貿易等
一系列產業化生產蓬勃發展。農村經濟的發展必然增加資
金的需求, 在正規金融日益退出農村, 無法滿足農戶資金
需求的情況下, 農村民間借貸相應的活躍起來, 並在漳州
農業經濟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 應加強民間借
貸的活動的引導和規范。
一、農村民間借貸的新特點
1、地區差異顯著。漳州地域廣闊, 不同縣市、鄉鎮之
間, 因地理位置不同, 農村經濟發展程度也存在較大的差
異。交通不發達的山區, 經濟發展較慢, 民間借貸金額小、
利率高; 經濟發展較快且誠信程度較高的沿海鄉村, 則金
額大、利率低。
2、期限偏長。隨著借貸用途的變化, 民間借貸的期限
也發生了變化。由過去兩、三個月的臨時借用, 發展到現在
的一、兩年甚至三、五年的項目投資。在漳州經濟較為發達
的龍海市, 養殖業發展迅速, 規模不斷擴大, 到2004 年底,
養殖基地達16 萬畝, 牲畜飼養量達54 萬頭, 禽類飼養量
874 萬只, 成為福建省有名的養殖基地。而規模化的養殖業
需要大量的資金, 且投資回收期至少需要三到五年, 短期、
小額的農業信貸無法滿足生產的需要, 因此, 該地區的民
間借貸普遍較長, 通常在兩年左右, 有的甚至更長, 但形式
多以「按時支付利息延期」的形式延長了貸款期限或重新
簽定新的借款合約。反映民間借貸的長期化傾向。
3、利率走低。現行法律規定: 民間借貸雙方當事人意
思表示要真實, 借貸行為要合法, 利率不能超過同期銀行
貸款的4 倍。漳州地區的民間借貸利率走向呈現由高走低
的趨勢, 由九十年代初年息40%以上降到現在總體維持在
10%- 20%之間。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最高限度。這主要是因
為經過幾年的發展, 漳州農業生產已經度過了早期的原始
資本期, 步入平穩發展期。同時, 初級農產品的市場利潤也
在逐步降低, 因此, 大戶的資金需求有所減弱。而經過八、
九十年代的發展, 漳州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農戶和居民手中的閑置資金增多, 加之市政府的政策支
持, 財政和信用社的支農資金有所增加, 受此供求關系的
影響, 民間借貸的高利率也就降低了。
4、信用增強。經歷了九十年代的和會、基金會的倒閉
風波之後, 集資風潮有所減弱, 農民的法律保護意識和市
場風險意識增強, 鄉規民約更為完善, 整體社會信用增強。
漳州規模養殖業的投資回報率一般在20%以上, 較高的利
潤回報降低了民間借貸的風險。同時, 由於借款期限長, 即
使短期內市場波動影響利潤回報, 但根據價值規律和農產
品生產周期長的特點, 在市場價格回升時, 高利潤回報率
足以彌補低價的虧損, 提高了還貸信用。據對福建省最大
的母豬養殖專業村的調查, 2004 年到期未償還民間借款的
農戶僅有一戶, 可見該地區民間借貸的信用狀況較好。
二、民間借貸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影響
( 一) 農村民間借貸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1、彌補農業信貸資金缺口, 支持農村經濟發展。這幾
年由於機構改革, 漳州地區的農業銀行出於降低信貸風險
和提高效益方面考慮, 從經濟較落後的鄉鎮大量撤出。有
些地區甚至連鎮中心都沒有農業銀行, 需要和通過農業銀
行進行資金往來的大戶都要到縣城才可辦理。而農村信用
社的網點也同樣大量縮減, 原來在村級所設的信用社代辦
站也都一一撤回。國有金融機構的撤出, 無疑使當地農民
的融資需求缺口更大, 使原本落後的鄉村經濟更加難以進
步。此時, 民間借貸可以在銀行和信用社無法服務到的領
域和范圍內發揮重要的彌補作用, 很大程度上暫時滿足了
當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的資金需求。
2、拉動民間投資。民間借貸可以調劑農村資金餘缺,
促進農村資金的合理配置。存款利率的多次降低及利息稅
的徵收, 生息獲利的誘惑已不再強烈, 迅猛發展的個體工
商業的大量資金需求與民間借貸的「尋租」行為一拍即合,
有效地擴展了民間的投、融資渠道。而且多元化的投資正
是經濟快速增長的體現。前幾年, 正值生豬養殖的高利潤
回報期, 漳州市的生豬養殖大戶、專業村大量涌現, 這些新
建的中小型豬場的資金缺口有80%以上來自民間借貸。帶
動了一大批農民致富。
3、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民間借貸利率隨市場變動和變
動, 客觀地反映了這一地區資金的供求關系。有效地調節
了民間資本的投向和流量, 發揮了市場的調節作用, 提高
了社會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 也是正規金融機構貸款利
率的重要參數, 有利於推進利率的市場化進程。
4、促進金融機構服務提高。民間借貸吸收了大量資金,
分流了銀行和信用社的存款, 對農村金融機構無疑帶來了
很大的挑戰。面對民間借貸的競爭, 國有農村金融機構, 尤
其是農村信用社面臨著新的市場契機, 不得不改善經營方
式, 調整服務手段, 加大信貸營銷力度, 提高自身競爭力。
( 二) 農村民間借貸對經濟社會造成的消極作用
1、經營風險偏高, 易引發糾紛。民間借貸交易方式相
對簡單、落後, 產生借貸糾紛的概率很大。借款人能力高
低、經營狀況各不相同, 有時無法按時還貸, 這樣就容易產
生糾紛。加之借款手續簡單, 無任何抵押, 放貸人的利益往
往得不到保障。同時, 由於放貸預期收益高, 放貸人極易上
當受騙, 引發糾紛。
2、易偷逃稅費。民間借貸多以「地下」形式出現, 工商、
稅務部門難以掌控, 資金所有人獲利以後基本是沒有交稅
收的。以全國約1 萬億的民間借貸總量估算, 僅利息稅一
項就流失稅收約4 億元。
3、易擾亂金融秩序。民間借貸缺乏國家宏觀指導, 極
易造成盲目投資, 重復建設, 擾亂市場秩序。同時, 由於高
利率回報的影響, 容易導致亂集資和高利貸行為, 擾亂金
融秩序。另外, 還給不法分子提供了洗錢機會。很多黑錢,
經民間借貸, 轉入正規投資渠道, 成為投資資金, 造成很大
的負面影響。
三、農村民間借貸存在和發展的主要成因
1、正規金融虛位。當前正規金融已大量從農村退出, 其信
貸投向和網點分布逐步向城市和規模產業集中地區傾斜。農
村地區的金融投入明顯不足。郵政儲蓄、信用社及商業銀行三
台「抽水機」加劇了縣域資金外流, 農村信貸逐年減少。正規金
融的虛位, 給農村民間借貸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空間。
2、手續簡便, 機制靈活。民間借貸手續簡便、操作快
捷, 不必象大多數正規金融機構一樣需要抵押、擔保手續,
多數以信用為基礎, 簡單的口頭或借條協議就可以實現資
金的流轉。在調查的50 筆民間借貸中, 需要提供固定資產
抵押的竟然為「零」。相比於正規金融機構, 農民更傾向於
民間借貸。
3、民間閑置資金多, 投資渠道狹窄。經過八、九十年代
的經濟發展, 漳州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個私
經濟活躍, 很多城鄉居民手中有了足夠的剩餘資金。相對
於低彌的證券市場和低收益的存款利率, 10%左右的民間
借貸利率已經是個良好的投資回報。因此很多人願意把剩
余資金通過民間借貸的形式來獲取固定的收益。
四、規范發展農村民間借貸的政策取向
民間借貸對於農村經濟發展有著積極的一面, 同時農
村市場也需要民間借貸資金的支持, 對於民間借貸, 一味
的限制並不能解決問題, 要正視其正面效應, 積極引導其
規范發展, 而對於嚴重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的亂集資、洗黑
錢等活動則要堅決給予取締, 以下就如何規范其發展, 筆
者提出若干建議:
1、完善法規體系建設, 規范民間借貸發展。一方面民
間借貸渴望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建議通過法律手段加以保
護。從當前的情況看, 民間借貸正以全新的姿態和優勢積
極發展壯大。已被多數人士看好。因此很有必要盡快立法,
像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一樣, 保護民間借貸的發展。
2、成立行業自律組織。發展社區合作、成立同行業協
會, 促其健康發展。在傳統農區, 農村經濟和農業的投資主
體已經從政府和銀行轉化為農戶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這
就客觀上要求農業走出一條相對獨立積累, 自我發展的路
子。以「市場內部化」的辦法改造已經普遍化的民間金融, 使
之規范成為社區合作金融。在台灣和國外都已被實踐證實
其有效性和可行性。對此, 政府一方面可以通過法律形式強
調這種經過規范改造的合作金融是社區合作組織內部的,
不以盈利為惟一目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另一方面可以引導
社區合作金融組織承接政府支農資金, 也可以作為農業開
發銀行政策資金在鄉村基層的承接載體或二次轉貸單位,
這樣既能夠保證國家農業資金至少能夠直接投入到基層村
社, 又能夠加快對民間金融向社區合作金融的改制。
3、積極拓展個人委託貸款業務。2003 年8 月份, 民生
銀行的個人委託貸款業務, 已經獲得央行的批准。這意味
著一直處於地下狀態的民間借貸可以走向正規渠道, 正大
光明的開展。對於普通客戶來說, 該業務則代表著一種全
新的理財方式。業內人士認為, 銀行為民間借貸雙方牽線
搭橋, 一方面在不承擔任何風險的情況下可以掙到一筆中
間業務的手續費; 另一方面也為自己拉來了相當的儲蓄資
金。與此同時, 還將民間借貸導入了規范的市場, 減少國家
稅費流失, 在打擊地下錢庄的同時, 形成委託人、借款人、
銀行、國家多贏的局面。
4、逐步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建立高效、有序、競爭、良
性發展的農村金融, 是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創
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 應充分鼓勵競爭。在有較多農村金
融機構的基礎上, 放鬆並最終解除對農村民間借貸的歧視
和壓抑政策。從而使不同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之間出現良
性競爭, 將促使高效、有序、競爭、良性發展的農村金融局
面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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