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用外資成立一個投資公司,對於這個注冊資金有什麼限制嗎,還有需要什麼流程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
在我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什麼是私募基金?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 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
公募(Public 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
私募(Private 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
在我國,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的優勢:
1.產品更有針對性。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更具針對性,更有可能為客戶度身定做投資服務產品,組合的風險收益特性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資要求。
2.更容易風格化。由於私募基金的進入門檻較高,主要面對的投資者更有理性,雙方的關系類似於合夥關系,使得基金管理層較少受到開放式基金那樣的隨時贖回困擾。基金管理人只有像巴菲特那樣充分發揮自身理念的優勢,才能獲取長期穩定的超額利潤。(來源:基金入門網:)
3.更高的收益率。這是私募基金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超越共同基金之處。由於基金管理人一致更加盡職盡責,有更好的空間實踐投資理念,同時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投資收益率反而更高。
正因為有上述特點,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占據了重要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
私募基金的特徵由此可見:
第一,私募基金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基金,主要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
第二,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裡」(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
第三,私募基金的銷售、贖回等運作過程具有私下協商和依靠私人間信任等特徵;
第四,私募基金的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一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第五,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開傳媒等進行廣告宣傳,即不得公開地吸引和招徠投資者;
第六,私募基金的基金發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會以自有的資金進行投資,從而形成利益捆綁、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
第七,私募基金的監管環境相對寬松,即政府通常不對其進行嚴格規制;
第八,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嚴格;
第九,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較高;
第十,私募基金的反應較為迅速,具有非常靈活自由的運作空間;
第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資回報相對較高(即高收益的機率相對較大);
第十二,其他。
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運作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承諾保底,基金將保底資金交給出資人,相應的設定底線,如果跌破底線,自動終止操作,保底資金不退回。
第二種,接收帳號(即客戶只要把帳號給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戶可自動終止約定,對於贏利達10%以上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此種都是針對熟悉的客戶,還有就是大型企業單位。
私募基金的組織形式
1、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構,運作比較正式和規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資公司")在中國能夠比較方便地成立。半開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夠以某種變通的方式,比較方便地進行運作,不必接受嚴格的審批和監管,投資策略也就可以更加靈活。比如:
(1)設立某"投資公司",該"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有價證券投資;
(2)"投資公司"的股東數目不要多,出資額都要比較大,既保證私募性質,又要有較大的資金規模;
(3)"投資公司"的資金交由資金管理人管理,按國際慣例,管理人收取資金管理費與效益激勵費,並打入"投資公司"的運營成本;
(4)"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每年在某個特定的時點重新登記一次,進行名義上的增資擴股或減資縮股,如有需要,出資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時點將其出資贖回一次,在其他時間投資者之間可以進行股權協議轉讓或上櫃交易。該"投資公司"實質上就是一種隨時擴募,但每年只贖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過,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個缺點,即存在雙重征稅。克服缺點的方法有:
(1)將私募基金注冊於避稅的天堂,如開曼、百慕大等地;
(2)將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冊為高科技企業(可享受諸多優惠),並注冊於稅收比較優惠的地方;
(3)借殼,即在基金的設立運作中聯合或收購一家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最好是非上市公司),並把它作為載體。
2、契約式
契約式基金的組織結構比較簡單。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選取一家銀行作為其託管人;
(2)募到一定數額的金額開始運作,每個月開放一次,向基金持有人公布一次基金凈值,辦理一次基金贖回;
(3)為了吸引基金投資者,應盡量降低手續費,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根據業績表現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其優點是可以避免雙重征稅,缺點是其設立與運作很難迴避證券管理部門的審批和監管。
3、虛擬式
虛擬式私募基金錶面看來像委託理財,但它實際上是按基金方式進行運作。比如,虛擬式私募基金在設立和擴募時,表面上是與每個客戶簽定委託理財協議,但這些委託理財帳戶是合在一起進行基金式運作,在買入和贖回基金單元時,按基金凈值進行結算。具體的做法可以是:
(1)每個基金持有人以其個人名義單獨開立分帳戶;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資組建一個主帳戶;
(3)證券公司作為基金的管理人,統一管理各帳戶,所有帳戶統一計算基金單位凈值;
(4)證券公司盡量使每個帳戶的實際市值與根據基金單位的凈值計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贖回時由主帳戶與分帳戶的資金差額劃轉平衡。
虛擬式的優點是,可以規避證券管理部門對基金設立與運作方面的審批與監管,設立靈活,並避免了雙重征稅。缺點是依然沒有擺脫委託理財的束縛,在資金籌集上需要法律上的進一步規范,在資金運作上依然受到證券管理部門對券商的監管,在資金規模擴張上缺乏基金的發展優勢。
4、組合式
為了發揮上述3種組織形式的優越性,可以設立一個基金組合,將幾種組織形式結合起來。組合式基金有4種類型:
(1)公司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2)公司式與契約式的組合;
(3)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4)公司式、契約式與虛擬式的組合。
私募基金的現狀
正是因為有上述特點和優勢,私募基金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發展十分快速,並已佔據十分重要的位置,同時也培育出了像索羅斯、巴菲特這樣的投資大師和國際金融「狙擊手」。在國內,目前雖然還沒有公開合法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但許多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個人從事的集合證券投資業務卻早已顯山露水,從一定程度上說,它們已經具備私募基金應有的特點和性質。據報道,國內現有私募基金性質的資金總量至少在2000億元以上,其中大多數已經運用美國相關的市場規定和管理章程進行規范運作,並且聚集了一大批業界精英和經濟學家。但美中不足的是,它們只能默默無聞地生存在不見陽光的地下世界裡。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已為時不遠,根據有關協議,5年後國外基金可以進入中國市場,未來市場競爭之激烈可想而知。由此,許多有識之士紛紛呼籲,應盡快賦予私募基金明確的法律身份,讓其早日步入陽光地帶,這不僅有利於規范私募基金的管理和運作,而且可以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並不斷創造和豐富證券市場上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渠道,滿足投資者日益多元化的投資需求。
私募基金發展回顧:
1993年-1995年:萌芽階段,這期間證券公司與大客戶逐漸形成了不規范的信託關系;
1996年-1998年:形成階段,此期間上市公司將閑置資金委託承銷商進行投資,眾多的咨詢顧問公司成為私募基金操盤手;
1999年-2000年:盲目發展階段,由於投資管理公司大熱,大量證券業的精英跳槽,憑著熟稔的專業知識,過硬的市場營銷,一呼百應。
2001年以後:逐步規范、調整階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業務向集中投資策略的轉變,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資金推動和價值發現相結合轉變。
2004年,私募基金開始與信託公司合作,推出信託投資計劃,標志著私募基金正式開始陽光化運作。
2006年,證監會下發了有關專戶理財試點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基金公司為單一客戶辦理特定資產管理業務的,每筆業務的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基金公司最多可從所管理資產凈收益中分成20%。由於專戶理財只向特定客戶開放,且有進入門檻、不能在媒體上具體推介,事實上就如同基金公司的私募業務。
2007年,《合夥法》頒布,私募基金開始建立合夥企業,標志著私募基金的國際化步伐明顯加快。
私募基金的特點:
目前,國際上開展私募基金的機構很多,包括私人銀行、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等,特別是隨著國際上金融混業趨勢的發展,幾乎所有國際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該業務已經發展成為國際上金融服務業中的核心業務之一。
與現存的公募基金和西方較規范的私募基金相比,我國的私募基金具有更多的特點:
1.針對性更強。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實現了投資產品的多樣化和差別化。如果說公募基金是面向大眾的「大鍋菜」,則私募基金就是針對少數富裕階層和機構的「小炒」。目前市場上的公募基金特色不明顯、收益不突出,對於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和抗風險能力的投資者和機構來說吸引力不大,追求高收益、承擔高風險的私募基金滿足了他們的需求。從我國中產階層崛起的趨勢看,這種特殊金融服務的需求是很大的。
2.靈活性更高。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至少在目前實際上還處於空白狀態,如對單一股票的投資占凈值的比例沒有上限,不必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因此,私募基金的操作非常靈活自由,投資更具有隱蔽性,投資組合隨機應變,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更大。
3.激勵性更好。表現在基金管理人的收益方面,往往只給管理者很低的固定管理費以維持其開支或者根本就沒有管理費,其主要收入從基金收益中按比例提取。在風險方面,國際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發生虧損時這部分將首先被用來支付,但國內大部分私募基金這一比例一般高達10%—20%。基金經理人自身承擔較大風險保證了投資者與管理者利益高度一致,實現了二者之間的激勵相容,這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經理人激勵約束機制嚴重弱化的弊端。
4.私募游資作為市場上嗅覺最靈敏的資金集團之一,在市場中擁有巨大的號召力。精準、暴利、神秘、是私募的代名詞。
私募基金中國發展現狀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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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私募基金的代表人物:趙丹陽、李振寧等。
中國私募基金發展三大路徑
私募基金是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根據其內涵一般可以分為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也可稱為風險投資基金)三種。我國私募基金通常專指從事與證券市場投資的、非公募形成的機構投資者。據估計,我國A股市場的私募基金規模大約有5000億元人民幣,規模較大的單一基金數額估計約2-3億元人民幣。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深入發展以及外資背景的投資機構的競爭,我國私募基金也面臨著結構性變動。以上提到的三種基金模式將是我國私募基金結構性變動的方向。
一、股權分置改革為私募股權基金的興起提供了條件
股權分置改革是政府的既定目標。改革結束後,我國股票市場可流通的股票數量將是改革之前的3~4倍。上市公司之間的收購也將比全流通之前簡單得多。敵意收購(hostile acquisition)的壓力也將迫使現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更加密切地與股東合作,以避免被收購的被動局面出現。此外,股票全流通後,為達到產業擴張的目的,上市公司之間的相互收購也將變得容易且更有經濟效率改善的意義。
通常上市公司不論何種形式的收購,都會給其財務結構帶來較大的影響,並導致股票價格有所變化。這種變化必然對私募基金的投資模式帶來變化。其中有些私募基金可能專注於這樣的業務,由目前的普遍投機性私募基金轉變為專業化從事上市公司並購甚至產業並購的合作夥伴性基金(M&A Fund)。這種收購基金正是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為數龐大的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中的一種。以近年來在我國多有斬獲的美國凱雷集團為例,該公司自有資金約為80億美元,而投資帶動的資金可達800億美元,比我國A股市場全部私募基金的總數還要多。強大的資金優勢、政治優勢和全球資本上諳熟的人脈關系,對一些並購項目基本上可以進行一些外科手術式的操作,即整體收購,不用十分費力地拿到海外資本市場上市,獲取超過30%的年收益率。此外,近年來在內地非常活躍的房地產投資商凱德置地(capitaland),其母公司則是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大型房地產商嘉德置地集團在中國的全資子公司。這些國際投資機構,以全球化的金融眼光來看待機會,巧妙地組合資產,進行跨國金融市場套利。
在國際私募股權基金迅速發展的狀況下,我國的私募基金行業的政策限制,將逐漸變得寬松。以當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有3億元左右人民幣自有資產的私募基金可以向這個方向摸索,通過3倍的杠桿比例,帶動10億元左右的投資。此外還要深入研究國際並購基金的商業模式,爭取尋找跨國金融市場套利的機會。
二、純投機型的私募基金將向對沖基金的方向轉變
隨著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的實現,上市公司的股票數量將增加數倍,極大地增加了市場的流動性。加上證券監管嚴格程度的增加,單個的機構投資者很難像以前一樣利用資金和信息優勢,獲取超額的利潤。此外,由於價值投資理念的逐步被人們認識,通過合謀鎖定股票數量,從而推高股價的操作方式變得越來越多風險。由於股票數量的增加,以及單一機構持有股票引起的要約收購披露義務,使得單一股票中的投資者呈現一種類似於壟斷競爭或充分競爭的市場格局,單一的機構很難具有絕對優勢。最後,將來股票市場有了做空機制以後,股票價格更具有易變性,方向更難確定。因此,單純的鎖定價格並且推動價格上漲的盈利模式需要改寫。
由於上述三個原因,對於單純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機構,只能遵循有效市場理論的指導,對價格的瞬時偏離進行適當的投機。然而,在一個逐漸成熟的二級市場上,價格非理性波動所出現的套利機會時間十分短暫,並且股票數量的增加和持倉品種的增加,私募基金經理通過個人盯盤的方式也將變得不適用。因為基金經理受個人體能和智力的影響,在瞬時的價格波動中,難以很快判斷投資機會。因此,通過編制計算機模型和程序,並且將交易指令嵌入到這種程序中,成為私募基金管理資產的最佳方式。所不同的是,在交易指令嵌入程序時,基金經理必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預期收益率和與其風險承擔系數。當基金管理人對自己所管理的資金的風險偏好有完全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制定投資策略時,市場機制的最佳配置資源的功能才得以體現。這種方法是西方大型金融市場投資中最常見的手段之一,而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和發展,其用途逐漸成熟。比如最近上市的寶鋼權證,就完全可以用計算機設定的模型進行交易,其控制交易風險的能力遠遠高於交易員(操盤手)的瞬時決策。
這種私募基金實際上最後將演變成為比較典型的對沖基金(hedge fund)。目前國內已經有聲稱為對沖基金的投資機構,但是其網站顯示,其設計的產品還顯得偏於狹窄,難以與當前的市場狀況相匹配。從事對沖投資的機構,對資產的規模不受限制,最主要的是開發有效的風險控制和轉移技術。
三、具有創投背景的私募基金可轉型為風險投資基金
上個世紀末,在科教興國戰略指引下,全國各地成立了不少風險投資機構。由於當時純粹意義的風險投資環境並不十分成熟,而股票市場火爆,不少風險投資公司將一部分投資轉向二級市場的股票,有的後來變成了主要在二級市場投資的機構投資者。但是隨著我國證券主板市場逐步完善,以及外資風險投資公司在風險投資領域的成功的示範效應,這些機構有可能重新被激起參與風險投資的興趣。同時,由於其有參與二級市場的經驗,其投資的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主業很有可能是其風險投資項目的重要依據。而股權分置改革和證券主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要求的增加,上市公司必須實實在在考慮其並購的項目能夠為其經營業績加分,而不同於過去市場中單純的為製造題材的收購。這種條件下,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公司、被投資項目的創業者、以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可能得到多贏局面。雖然這種模式對於風險投資公司來說有內幕交易的嫌疑,但是以現行國內的法律體系和執法空間,這種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上述這種投資模式,可以成為一部分有創業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探討的發展方向。
實際上,我國快速成長的中小型企業一直是風險投資機構掘金的領域。據安永公司的統計,2004年,我國完成的風險投資金額已經達到12.7億美元,而在2002年,這個數據只有4.18億美元。其中外資已經成為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比較而言,外資在項目選擇和退出機制上更具有優勢。比如高盛對蒙牛的投資,以及凱雷集團對攜程網的投資。這樣的盈利模式是我國具有風險投資經驗和背景的私募基金所必須關注的。一般從事該類業務的投資者,應當具有 5000萬元以上人民幣資產。通過制定合理的資產組合,從事跨市場套利。
四、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為私募基金的發展打開了空間
近年來,國際資本市場出現了一個顯著現象,首先是私募基金的發展速度很快,業績令人矚目,其模式越來越受到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的認可,成為國際金融市場的焦點。根據歐洲私募股權與創業資本協會統計,2003年歐洲私募股權的總投資額達到291億歐元,總的融資量達到270億歐元。普華永道世界投資報告認為,2004年私募股權投資額佔GDP的份額在北美、歐洲和亞洲分別為0.97%、0.28%、0.23%。近5年來,美國的私募股權基金總量增長了一倍,達到目前的約7000億美元的規模。此外,全球對沖基金增長迅速,1990年全球大約有390億美元對沖基金資產,到2003年,已達到6500- 7000億美元的資產規模,平均每年的增長速度超過25%。過去5年,美國退休基金總數約5萬億美元資產,在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房地產基金以及衍生金融工具中投資的比例從2%增長到5%。著名的加州退休基金、賓西法尼亞州退休基金,以及通用電氣等,都放寬了對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比例,而歐洲的許多退休基金也提高了投資於私募基金的比例。在創業投資方面,2003年,僅歐洲管理的資產就有約18000億美元,這些分布在36個歐洲國家,平均每個國家的風險投資資產為約500億美元,是我國的近40倍。可見我國的創業投資發展有極大的潛力。
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我國養老基金從2001年到2075年的收支缺口將達到9.15萬億元人民幣。以現行的投資體制,應付如此大的開支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辦法是充實賬戶的同時,提高投資收益率。提高投資收益率的辦法之一就是將部分資產委託給表現優秀、誠實信用的私募基金管理。根據美國市場1995- 2000年間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的業績對比,表現最好的前10名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達到53.6%,而表現最好的共同基金平均收益率為36%,同時表現最差的對沖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7.7%,而表現最差的共同基金的平均收益率為-19.8%。對沖基金這種私募基金形式收益水平顯著高於共同基金這種公募基金。我國私募基金應當認識到上述這些國際私募基金界出現的新動向,應當積極調整,主動適應,選擇自己擅長的領域,摸索適合自己
Ⅱ 外資企業注冊資金有什麼要求
中國對外國投資者在境內設立企業或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和出資期限有明確規定。 *最低注冊資本額的限制 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國境內注冊登記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根據不同行業的性質有不同的規定,其中,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不能低於50萬元人民幣;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不能低於50萬元人民幣;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不能低於30萬元人民幣;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不能低於10萬元人民幣;以及其它企業法人的注冊資金不得少於3萬元人民幣。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人民幣。 根據目前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某些行業的最低注冊資本額有如下的要求: 1. 從事零售業務的合營商業企業,其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在中西部地區投資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2. 從事批發業務的合營商業企業,其注冊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人民幣,在中西部地區投資不低於6,000萬元人民幣; 3. 外資銀行、合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4. 外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5. 合資旅行社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6. 從事廣告業的合資企業,其注冊資本不低於30萬美元; 7. 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 8. 國際貨運代理合資企業注冊資本不低於100萬美元; 9. 印刷行業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從事其它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 10. 電信行業外商投資企業:經營跨省區基礎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人民幣,經營省區內基礎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外資;經營跨省區增值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經營省區內增值電信業務的,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11. 外商投資保險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元人民幣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12. 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美元; 13. 外商設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3,000萬人民幣。 *對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間比例的規定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有如下規定: 1.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十分之七; 2.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 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五分之二,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 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5. 如果外商投資企業遇到特殊情況而不能按上述規定執行時,可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提出申請報告,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合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對出資期限的規定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資企業在章程中必須明確出資期限,如未作出明確規定的,審批機構不給予批准,登記機構也不給予核准登記注冊。 根據有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出資期限分?兩種類型:一種是一次性繳清出資,合營各方應當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繳清。另一種是分期繳付出資。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不能低於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其餘出資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繳清。具體規定如下: 1. 注冊資本在五十萬美元以下(含五十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一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2. 注冊資本在五十萬美元以上、一百萬美元以下(含一百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一年半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3. 注冊資本在一百萬美元以上、三百萬美元以下(含三百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二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4. 注冊資本在三百萬美元以上、一千萬美元以下(含一千萬美元)的,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三年內,應將資本全部繳齊; e. 注冊資本在一千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審批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審定。 在合同經審批後,如果確實因?
Ⅲ 外資企業注冊資金要求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遵守回如下規定: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答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300 萬美元以上至 1000 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 ,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 ,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 1000萬美元以上至 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同時,該規定還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執行上述規定,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Ⅳ 若某一個外資銀行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4億,其實收資本不低於多少億
更正一下 翹辮子2的說法。
既可以增資也可以減資,而減資沒有法定的最低回限額。
企業注冊資本金的答最低限額,具體如下: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分行,應當由其總行無償撥給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撥給各分支機構營運資金的總和,不得超過總行資本金總額的60%。
外國銀行分行應當由其總行無償撥給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的業務范圍和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提高注冊資本或者營運資金的最低限額,並規定其中的人民幣份額。
Ⅳ 對外資銀行注冊資本或營運資金的要求有哪些調整
答: 《細則》進一來步簡化了外自資銀行業務許可層級和營運資金檔次,規定外國銀行分行業務許可分為2個層級:第一層級,全面外匯業務,最低營運資金要求為2億元人民幣;第二層級,全面外匯業務,對外國人、中外資機構的人民幣業務以及吸收中國境內公民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定期存款,最低營運資金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除全面外匯業務和對中外資企業人民幣業務兩個業務許可層級外,可擴大到第三層級,經營全面外匯業務和全面人民幣業務。無論經營何種層級的業務,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其下設分行的最低注冊資本和營運資金要求與中資銀行及其下設分行保持一致,分別為10億元人民幣和1億元人民幣。
Ⅵ 外資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多少
公司法第來二十六條規定:源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已經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規定。
中外合資企業法第四條規定:
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
所以,外方投資者投資比例不低於25%。
而注冊資本一般無最低要求。
Ⅶ 外資公司的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的關系
互幫互助的關系。投資總額是外商投資企業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內資企業中並不存在投資總額的概念。在組成上,投資總額實際上包括投資者繳付或認繳的注冊資本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借款。
外商投資企業其實質還是項目公司意義上的企業,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市場主體,而是為了一個具體的建設項目而在有效期限內存在的企業。國家在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同時,就批准了該外商投資企業的規模,這個規模就是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許可權,一般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級對外貿易經濟主管部門直接審批,但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屬於應由商務部審批的特定類型或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省級審批機關應將相關文件轉報商務部,由商務部依法決定批准與否。
(7)外資金融機構注冊資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城市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農村合作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對境外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駐華機構、香港、澳門、台灣在內地代表機構、外國人及香港、澳門、台灣同胞的外匯業務和非外商投資企業的部分外匯業務,應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應不少於一億元人民幣的等值自由兌換貨幣;
(2)獨資銀行、合資銀行注冊資本應不少於三億元人民幣的等值自由兌換貨幣;
(3)獨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注冊資本應不少於二億元人民幣的等值自由兌換貨幣。
Ⅷ 外資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多少
根據目前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某些行業的最低注冊資本內額有如下的要求容:
1. 從事零售業務的合營商業企業,其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在中西部地區投資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2. 從事批發業務的合營商業企業,其注冊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人民幣,在中西部地區投資不低於6,000萬元人民幣;
3. 外資銀行、合資銀行的最低注冊資本為3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Ⅸ 法律對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是如何規定的
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
2014
年6月24日,商務部官方網站公開發布了《商務部關於改進外資審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外商投資企業注冊的審核事項作出重大改
革,包括取消外商投資企業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允許投資者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並取消一般行業外商投
資企業的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允
許投資者自主約定出資額、出資期限和金額。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和合資各方可自行決定出資額和各期出資的進度和金額,有利於投資人根據項目實際進度需要靈活
約定,從而降低整體資金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根據此前的規定,外商獨資企業的最後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繳清;中外合資企業起的最後
一期出資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清,對於一些投資或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可能造成資本閑置。
取消一般行業的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即除了法律法規對注冊資本有專門要求的特別行業外,從事一般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其注冊資本沒有最低額度要求,由投資人自行決定。但是,《通知》明確規定就公司注冊資
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也就是說,外商投資企業仍應根據審批機關批
準的投資總額,擬舉借的外債額度,融資機構對注冊資本的要求等事項,綜合確定注冊資本金額,不能一味追求企業設立的便利化,而忽視了企業設立的目的、作用
及融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