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中面臨哪些風險,如何監管
我國的網路金融風來險監自管存在法律體系不完善、行業協調及風險監管不理想、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與網路金融的發展不適應等諸多不足。因此,要通過健全法律制度、加強市場准入管理、完善監管體制、調整監管策略、構建安全體系等措施來加強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
完善對網路金融風險的防範和監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強市場准入管理。3.完善監管體制。4.調整監管策略。5.構建安全體系。6.加快人才培養。
網路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高科技性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又要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實踐經驗;既要有豐富、扎實的金融法規功底,又要有開拓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寬廣視野,但目前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中,遠沒有形成一支能滿足網路金融業務監管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
② 如何構建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機制
第一,要防範法律制度風險。應構建多層次互聯網相關法律監管體系,既要修補現有法律法規漏洞,又要根據新變化制定專門規范規則,堅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同時,要堅持依法行政,減少政策變動隨意性,並強化對監管者和監管措施的硬約束。
第二,建立健全綜合監管框架,打破部門、行業界限,共同提高監管效率。中國應有效協調分業與混業兩種監管模式,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風險綜合監管框架。一是繼續加強溝通協調機制建設,確保提高銀行、證券、保險、工信等相關監管機構之間協調性,既要避免業務過多交叉,又要避免出現真空領域或灰色地帶;二是採取機構監管和業務監管並重的模式,既重視機構監管,也重視業務監管;三是處理好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的關系,監管部門履行他律性監管,行業協會要形成自律;四是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建立良好的內控機制,並進行穩健合規經營。
第三,採取適度審慎原則,尊重市場、呵護創新,處理好創新、發展與風險之間的關系。一是要放寬互聯網金融市場准入,明確業務范圍。簡單限定交易金額不是好的監管方式,更好的辦法是通過設定特定交易條件強化監管來保證交易安全。要探索國內互聯網金融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真正實現「非禁即入」;同時,從資本充足金、內部風險控制能力等方面合理確定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二是對業務規模較小、處於成長階段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可按相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政策等相關政策支持。三是要在考慮互聯網金融業務合規性和潛在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創新加以引導。
③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成因有哪些
互聯網的技術特點決定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性,一般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金融風險擴散速度較快。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移動支付,包括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都具備高科技的網路技術所具有的快速遠程處理功能,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強大的IT技術支持,反過來看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會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風險的擴散速度。在傳統的紙質支付交易結算當中,對於出現的偶然性差錯或失誤還有一定的時間進行糾正, 而在互聯網金融的網路環境中這種迴旋餘地就大為減小,因為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內流動的並不僅僅是現實貨幣資金,而更多的是數字化信息,當金融風險在短時間內突然爆發時進行預防和化解就比較困難,這也加大了金融風險的擴散面積和補救的成本。
二是金融風險監管難度較高。對應的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中存在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當中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的交易和支付過程均在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上完成, 交易的虛擬化使金融業務失去了時間和地理限制, 交易對象變得模糊,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風險形式更加多樣化。由於被監管者和監管者之間信息不對稱, 金融監管機構難以准確了解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實際情況, 難以針對可能的金融風險採取切實有效的金融監管手段。
三是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傳統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分業經營、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經營等各種方式,將金融風險隔離在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互聯網金融中的這種物理隔離的有效性相對減弱,尤其是防火牆作用可能因網路黑客等破壞而衰減,因此「防火牆」的建設更需要加強。隨著我國多家金融銀行機構的綜合金融業務的開展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業主與客戶之間的相互滲入和交叉,使得金融機構間、各金融業務種類間、國家間的風險相關性日益增強,由此互聯網可能引發的金融危機的突發性較大。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機構等為主要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一些超級金融集團利用國際互聯網金融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大范圍的國際投資與投機活動, 這些集團既了解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又能利用法規差異逃避金融監管,獲取監管套利。這些機構本身既擁有先進的通訊設施,又掌握巨額資金,並有一定的操縱市場及轉嫁危機的經驗和能力,需要防控這些機構利用互聯網來加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和突發性。
④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有哪些
1、《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 《意見》的出台,也標志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的首個落地的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託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製度基礎,也有利於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發現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⑤ 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有什麼特點
據報道,近日,央行的一份報告透露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政策取向,同時,報告也專指出,互聯屬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也容易導致風險擴散和交叉傳導。
行業人士表示,互聯網金融平台運營的規范性、透明性有所提高,在歷經一輪行業「洗牌」之後,一些創新規范平台將脫穎而出,逐步走上規范發展的道路。
⑥ 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
相關建議包括:
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
第二,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
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
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
⑦ 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中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融資流動性風險,即為獲取足夠的資金履行專其支付義務,而影響日常正常屬運作或基本財務狀況的風險。
第二、市場流動性風險,即因市場原因導致出售資產或平倉時,可能遭遇市價大幅下跌,從而導致損失的風險。
防範流動性風險要素
1、針對信用風險問題,可以對行業准入門檻、行業經營准則進行明確規定,平台有責任及時、准確地進行信息披露。
2、針對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建立流動性管理指標體系,對流動性風險進行實時監測評估,還可以利用大數據對流動性風險進行預測。
3、針對操作風險,減少終端、平台、網路的設計缺陷,提高使用的簡單明了性,同時建立業務操作規范和系統,減少誤操作的可能性。
4、針對這些安全措施,監管部門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技術標准,並保證這套技術標準的適用性和國際化。
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關鍵在於制度建設: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存在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相對滯後,監管思路和方式有待創新,監管人才不足等問題。對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加強分工合作,實施市場化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