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兼並重組給金融機構帶來什麼益處
2006年,華潤重組華源進軍國內醫葯領域戰事正酣,然而就在前幾天,華潤重組醫葯領域的另一巨頭——三九集團的戰鼓又已擂起。
從華源到三九,體現了中央國資委對華潤整合能力的看好。華潤集團以香港作為總部,在多元化公司管控方面經驗豐富,操作規范,特別是寧高寧引進的6S管理體系初步理順了復雜的母子關系,被稱為「GE模式的中國變種」,這一優勢讓決策層對華潤重組華源信心倍增。然而,雖然一方面華潤擁有雄厚的實力和國際融資通道,另一方面華潤無數次駕輕就熟的重組經驗似乎也將使這兩次重組毫無意外可言,但是,現實的問題卻往往要比想像的復雜得多。
事實也證明,華潤重組華源、控股三九依然還只是資本擴張的初始階段,未來的整合重組過程依然任重而道遠。前方充滿了挑戰,而成敗的關鍵卻在於華潤能否有效地實施母子公司管控。
下面暫以華潤重組華源一案反窺其中蘊含的母子公司管控條線。
一、理順復雜的股權關系 平衡各方利益
母子公司管控理論認為,企業集團的產權關系是指集團公司與成員企業間的投資與被投資關系。投資方按出資比例的多少體現相互間的緊密關系程度,並依法行使選擇經營者、重大決策、資產處置與收益等權利;當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母子公司關系形成的基礎是產權關系,只有具備一定產權基礎,才能稱得上母子公司關系的形成。因此進行母子公司管控的設計,首先要界定研究對象是否具備母子公司關系的基礎條件,只有搞清楚這個前提才能去談母子公司的管控。一般而言,作為母子公司關系的基礎是全資和控股的產權關系,至少是相對控股的關系,否則研究對象就不存在母子公司的關系。華潤重組華源一案中,涉及到復雜的股權調整。華源集團與上海國資委之間有著復雜的股權關系,特別是像上葯集團這樣的優質資產為各方所追逐,牽一發而動全身,華潤要想完成重組,必須首先解決這一關鍵性問題,哪些收哪些放,必須在總體戰略下綜合各方意見、平衡各方利益。
二、戰略梳理
華潤與華源的共同點是都經過多元化擴張。華源集團雖然資產一路攀升到500多億元,表面上成為最大的醫葯集團,卻沒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加以整合,於是所謂的戰略變成了單純的資產投資。而華潤集團在初期也碰到了類似的困境,多元化擴張造成了華潤集團旗下業務地域分布廣、產業跨度大、業務關聯度低、母子公司管理復雜化的困難局面。華潤一方面憑借強大的國際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更重要的是通過引入母子管控體系提升管理能力來擺脫危機。華潤打造了包括業務戰略體系、全面預算管理、管理報告體系、業績評價體系、內部審計系統、經理人考核體系在內的6S管理體系,理順母子關系,通過編制多層次利潤中心進而是業務戰略體系打造多元化下的專業化,打造強有力的集團總部,通過引入平衡計分卡,以量化指標及戰略性思維真正串聯起母子公司的管控。
就華潤來說,必須將華源的資產放到整個華潤的大架構下通盤考慮,在此基礎上通過資產置換等方式來整合,來實現與華源的產業對接和資源的優化配置。華潤的紡織板塊之前走的是高端路線,雖然精但是不大。而華源的紡織業務雖大,但資產質量也良莠不齊,華潤需要對這些資產進行評估,圍繞華潤原有的紡織核心業務,按照華潤6S體系進行改造整合,從而納入其業務戰略體系。華源的另一板塊醫葯板塊已經形成完整的產業鏈,而且有像上葯集團這樣的優質資產。醫葯行業在華潤戰略版圖上占據重要地位,重組華源給了華潤全面進入醫葯行業的天賜良機。不過,由於上葯集團牽涉到上海地方政府的股權,處理起來相對復雜,強行整合可能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三、選擇選擇母子公司的管控模式
選擇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實際上就是母公司對子公司所需要採取的具體的管控手段、力度的選擇。當企業發展到集團規模的時候,需要集團總部對下屬子公司實施有效的管控。經過長期的研究和實踐,人們發現,集團管控模式基本上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操作管理型、戰略管理型和財務管理型。除了上述三種基本管控模式之外,還有另外兩種過渡形態的管控模式:戰略操作型和戰略財務型。它們在母子公司的集分權關系、管控手段等方面都呈現出某種過渡狀態。
華潤在整合華源時,針對華源不同的資產,必須根據其與華潤總體戰略的關聯度、資產質量進行先進行梳理和清理,然後再確定具體的管控的模式。對符合華潤集團戰略、關聯度較高的,可以採取戰略管控型,對於其中某些管理能力較差的,可以直接採用操作管控型。對於那些符合總體戰略架構,但自身管理相對規范的、可以考慮先運用財務管控,然後再通過逐漸引入集團管理向戰略管控型過渡。例如(SBU),對於管理尚可的企業,運用戰略管控,對於管理較差的,運用操作管控。而且上葯集團屬於優質資產,其自身管理上應該有其可取之處。因此華潤必須在妥善處理好上葯集團的股權關系,理順其治理結構。在此基礎上,華潤在管控上可以考慮先運用財務管控型,盡量讓上葯集團自主經營,同時在融資等方面利用集團的優勢給予上葯集團強力支持,如全力運作上葯集團境外上市事宜。在外圍,華潤可以有意識地圍繞上葯集團進行相關資產購並整合,打通醫葯產業鏈,從而完成國資委要求華潤打造央企醫葯平台的重任。
四、設計母子公司管控的運作機制
在完成母子公司管理模式的界定後,就可以依據管控的模式設計其具體的運作機制。這是對母子公司管控制日常操作規范的設計,它是母子公司管控設計中最重要、也是難度最大的一個步驟。運作機制設計需要將管控模式所確定的管理原則落實下去。根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的選擇,運作機制設計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 母子公司法律架構設計。包括子公司章程、法律協議、治理結構相關制度等。
2) 集團組織架構設計。包括集團組織結構、部門職能描述、部門關系圖等。
3) 管控流程與制度設計。包括涉及到戰略決策、投資決策、預算管理、分子公司高管任免等的流程與制度。
與產業的梳理相比,管控機制的植入是一個更加漫長而困難的過程。華源在快速擴張過程中,只注重攻城掠地式的數量,而忽視了資產的質量,特別是管理的培育。華潤的管控體系中,6S是其核心平台,而其6S平台也經歷了由財務管理體繫到向戰略管理體系的轉變,其利潤中心向逐漸變成戰略型業務單元,考核上由偏重於財務到以平衡計分卡(BSC)為核心的立體考核體系,更加註重集團的戰略規劃和戰略協同。可以說正是動態的6S體系將華潤凝聚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而兩個集團巨大的管理及文化差異註定了在改造層面的工作也異常艱巨和復雜,因而不能操之過急。對某些管理相對完善、運作良好的企業,如上葯集團,盡量先保持組織架構、管理模式及人員的平穩,根據企業的實際逐漸注入華潤6S體系。由於這些企業的管理基礎較好,像平衡計分卡等能串聯母子管控的工具可以考慮率先運用,並逐漸實現與集團公司的界面對接。而對於那些戰略地位相對重要、管理比較落後的企業,可以快速復制華潤管理體系,而操作方式上可以通過重組其管理架構、直接引入管理人員實施操作。
結語
事實上,華潤重組華源、三九僅僅只是中央國資委計劃將158家央企整合到100家左右的長期規劃中的一步。但是,華潤急先鋒角色的真正意義依然在於其巨大的示範效應,從目前來看,華潤頻繁重組後的成長業績可圈可點,其成功的經驗通過模式化後必然將對後續央企並購重組的跟進提供非常有益的經驗參考!
——《摘自華彩咨詢案例》
⑵ 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有哪些區別
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投資銀行(InvestmentBanks)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專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屬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中國和日本則指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主要有四種:一是獨立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類型的機構比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們有各自擅長的業務方向,比如中國的中信證券、中金公司,美國的高盛、摩根士丹利;二是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其他投資銀行,參股或建立附屬公司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比如匯豐集團、瑞銀集團;三是全能型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主要出現在歐洲,銀行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投資銀行主要有投資業務。四是跨國財務公司。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⑶ 金融管理資產公司是干什麼的
資產管理(asset management),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機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一類進行正常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沒有金融機構許可證;另一類是專門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頒發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第一類 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一般情況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通過設立資產管理業務部或成立資產管理附屬公司來進行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它們屬於第一種類型的資產管理業務。基於這種正常的資產管理業務分散在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和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之中。
第二類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來管理和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
美國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經發生過一場影響很大的銀行業危機。當時,美國約有1600多家銀行、1300家儲蓄和貸款機構陷入了困境。為了化解危機,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邦儲蓄信貸保險公司竭盡全力進行了援助,美國政府也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設立了重組信託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簡稱RTC)對儲貸機構的不良資產進行處置。RTC在1989—1994年經營的五年多時間,在化解金融風險,推進金融創新等方面多有建樹,被公認為是世界上處置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成功典範。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正是自RTC開始,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成了各國化解金融風險,處置不良資產的通行做法。
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我國有4家資產管理公司,即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收從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於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於1999年10月分別成立。 自2007年,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開始商業化運做,不在局限於只對應收購上述幾家銀行的不良資產.(詳見網路"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詞條) .2010年「國新資產管理公司」已獲得國務院的正式批復成立,同時隨著國務院即將對原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復,銀紀資產管理公司此時應運而生,2010年,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改革與發展將深化。
2、公司的運營特點:政策與市場並重
從以上設立可見,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具有獨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特殊的經營目標(政策性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採取市場化手段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及廣泛的業務范圍(包括資產處置、公司重組、證券承銷、兼並等等,很多業務等同於全方位的投資銀行),這一狀況為其日後可能較為獨特的運營模式埋下了伏筆,其運營模式呈現出「政策性保障與市場化運營」並重的特點。
(1)政策性保障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
由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主要來源於國有企業,設立初衷是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收購范圍和額度均由國務院批准,資本金由財政部統一劃撥,其運營目標則是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並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階段,為此,不良資產的收購採取了政策性方式,在處置中,國家給資產管理公司在業務活動中享有稅收等一系列優惠。這種強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為資產管理公司發揮運營功能與資源調配機制的一種有效前提;否則,在推動國有資本的運作中,很可能會受到許多非市場因素的干擾,致使預期目標不能順利達到。
(2)市場化運營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手段
資產管理公司具體的處置不良資產的方式包括:收購並經營工商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債務追償,資產置換、轉讓與銷售;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資產證券化;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擔保;直接投資;發行債券,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和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投資、財務及法律咨詢與顧問;資產及項目評估;企業審計與破產清算;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3)政策性保障與市場化運營的悖論
政策性保障是資產管理公司運營的前提,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尤其面臨處置不良貸款過程中牽涉的利益相關方的利害關系時,在化解金融風險、關注社會穩定性需要及國有資產盡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標中,資產管理公司需要協調多方的利益共同點,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資產管理公司在運作時處理多元利益體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應該以此束縛資產管理公司在實際運營中自身市場化機制的展開。資產管理公司應該充分發揮在綜合協調社會資源方面起主導作用的獨立中介機構作用,並以自身市場化的運營方式將利害相關方的利益盡可能平衡。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幫助資產管理公司在起步設立、過程監管與延續方向上提供在中國市場經濟尚不完善背景下應有的制度安排,國家對這一創新機構的組織形式與經營許可權給予了相當寬松的發展空間。從這一角度看,資產管理公司自身在實際運營中必須積極把握如何將業務創新與制度創新相結合,將企業的發展模式與持續經營能力聯系一塊考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只有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發展的運營模式與經營風格,才能真正在市場化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面臨的最大挑戰主要來自實際運作中法律制度環境的不完善,諸如相關事項的法人獨立處置權力的規定、股權轉讓與資本合作方式、資產處置中的評估、稅收優惠等方面都亟待進一步加強實施細案的制訂,有關對外資開放合作的具體舉措也應該有明確的細則可循。從根本上說,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於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市場化運營創造一種相對寬松的環境,並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確保企業真正置身於有效的市場競爭氛圍中。顯然,這兩者存有一定悖論。
2注冊條件編輯
如果做融資和項目投資可以成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是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和別個不同,注冊資產管理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1000萬元以上。如果是一人公司,注冊資本要求一次性到位;如果是2個或2個以上股東注冊資本可以先入資200萬,其餘的2年之內入齊即可。
注冊資金對比:
投資管理公司沒有資金要求 ;
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金一千萬以上;
投資發展公司最低一千萬注冊資金;[1]
3資產管理編輯
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
(一)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二)追償本外幣債務;
(四)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五)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六)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
(七)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九)根據市場原則,商業化收購、管理和處置境內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
註:以上十二項需到銀監會審批;
不需要審批經營范圍:資產管理,投資管理,企業管理,供應鏈管理及配套服務,受託或委託資產管理業務(不含金融資產)
4經營范圍編輯
(一)收購並經營金融機構剝離的本外幣不良資產;
(二)追償本外幣債務;
(三)對所收購本外幣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四)本外幣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五)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六)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不良資產證券化;
(七)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九)根據市場原則,商業化收購、管理和處置境內金融機
構的不良資產;
(十)接受委託,從事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關閉清算業務;接受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國有銀行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接受其他金融機構、企業的委託,管理和處置不良資產;
(十一)運用現金資本金對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業化收購不良貸款的抵債實物資產進行必要投資;
(十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註:以上十二項需到銀監會審批;概括為:
1、主要包括資產收購、管理和處置,資產重組,接受委託管理和處置資產的服務,追加投資以及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2、管理運用自有資金;受託或委託資產管理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咨詢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資產管理業務。[2]
⑷ 1、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以下哪些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20 分) A 重組 B 追償 C 核銷
不良資產的處置方法:
1、資產重組法。
主要包括債權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資產置換重組、資產入股重組等單項重組及企業整體整合重組。這是提升「包」的處置價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投資者收購「包」以後,重點對已辦理過合法有效的《以資抵債協議》或法院下達以物抵債為內容的《民事裁定書》的物權(股權),通過調查分析論證,認為符合資產重組條件的,則大膽進行資產重組。 整體整合重組。
這里主要介紹資產置換重組和債權重組。 資產置換重組,這里可以指投資人在同一企業內與債務人協商進行債權、股權、資產之間的置換,也可以指投資人同時擁有甲企業和乙企業的債權,策劃對甲企業與乙企業之間的資產進行置換。
2、債權轉股權。
投資人取得了債權,而債務人或擔保人缺乏現金流支付,只要債務人或擔保人屬朝陽產業,企業又處在成長期,而一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考慮與企業協商,採取債權轉股權的方式,使投資人在較短的時間內,入主債務企業成為股東。
這樣做既加快實現了資本的擴大,並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壯大,又使不良資產債權價值得到很好的提升。這也是作為戰略投資者實現參股控股企業的重要手段之一。
3、延時處置法。
對於目前所處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一般的土地、房產等物權抵債項目,不妨先了解一下政府的城市(集鎮)發展規劃,對預計有較大增值潛力的,可以實施先租賃後處置的策略;對權證不齊的抵債房地產,先辦妥相關權證。
對原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需要繳納的規費、出讓金要進行測算,對地價的升值幾何做到心中有數。並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轉讓或開發,使處置價值取得應有的回報。 對用房地產抵押的債權,如房地產增值潛力較大,可以先搞好維權工作,使抵押物升值後,再行使訴訟權和追索權,力爭使收購的本金、利息和孳生息能全額收回。
⑸ 重組通過什麼方式改變銀行金融機構的資本結構
1、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內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容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 2、對銀行來說,資產重組包括很多形式,具體如下: 1、內部整合,分...
⑹ 投資銀行的ECM, ED, CMD, 和IBD分別指的是什麼部門或職務 大概職責是什麼
1、ECM=Equity Capital Market 資本市場部門
為投資銀行部及其客戶提供市場分析,為客戶融資過程中的決策提供多種金融衍生產品的專業建議
2、CMD=Capital Market Department 資本市場部門,叫法不同
協助IBD的證券承銷業務,評估和控制承銷風險,設計股票或者債券的發行結構,組織承銷團,協調市場推介路演,主導定價和配售,以及管理項目收入。
3、IBD=Investment Banking Department 投資銀行部門
投資銀行部主要從事投資理財,也就是皮包銀行。是銀行發展的高級階段,也是食物鏈的頂層。這個業務主要在譜銀行業務基礎上進行包裝整合,以效率或者效益的形式整合銀行傳統產品。因此很多成為金融衍生產品。
4、ED=Executive Director,執行董事
指規模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它本身作為一個董事是參與企業的經營董事會成員中至少有一人擔任執行董事,負有積極地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s)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金融市場主要的服務提供者。
投資銀行是指傳統商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服務機構,區別於商業銀行的特徵是風險不隔離;
在美國,投資銀行往往有兩個來源:一是由綜合性銀行分拆而來,典型的例子如摩根士丹利;二是由證券經紀人發展而來,典型的例子如美林證券。
投資銀行的類型:
1、商人銀行
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2、全能型銀行
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3、跨國財務公司
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美林、雷曼倒台,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也轉型為金融控股公司。
⑺ 世界上著名的投資銀行有哪些
1.高盛(按排名順序排列)
世界上最早的專業投資銀行,由GoldmanSachs先生創辦於1861年。
高盛以其濃厚的企業文化著稱,在100多年的歷史,上一直堅持投行主體戰略,很少涉足商業銀行、零售經紀等領域(但並非完全不涉足),是華爾街投行之首。
(7)金融機構支持企業重組擴展閱讀: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s)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主要有四種:
一是獨立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類型的機構比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們有各自擅長的業務方向,比如美國的高盛、摩根斯坦利;
二是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其他投資銀行,參股或建立附屬公司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比如匯豐集團、瑞銀集團;
三是全能型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主要出現在歐洲,銀行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比如德意志銀行;
四是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在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參考資料:投資銀行-網路
⑻ 中國並購基金發展經過哪些發展軌跡
一、並購基金在中國的發展機遇
1.日趨活躍的並購市場為並購基金提供標的
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全球並購市場大幅下挫,2009年全球並購交易數量和金額均創近年來新低。然而,中國並購市場卻逆勢上揚,在中國企業海外並購和國內企業兼並重組雙重因素作用下,2009年中國並購市場交易活躍程度和交易金額都有明顯增加。隨著中國經濟在國際金融危機中的強勁復甦,2009年12月初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將「調結構」作為2010年經濟工作的重要目標。作為「調結構」的重要手段,兼並重組將成為2010年乃至今後幾年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詞。在新一輪的兼並重組浪潮中,部分企業在宏觀經濟政策推動下,出售意向將明顯加強,從而為並購市場提供大量的並購標的。由此,並購基金在市場上的選擇機會將明顯增加,收購企業所有權的難度也將明顯降低。
2.政府政策將推動並購基金發展
為了推動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加快企業兼並重組步伐,國家相關部門先後出台多項措施。這些政策措施在不同方面對並購基金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2008年底,銀監會出台《商業銀行並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展並購貸款業務。從2009年並購貸款業務的開展情況來看,商業銀行的並購貸款主要投放到國有大型企業重組業務。然而,該項政策突破了商業銀行《貸款通則》中禁止商業銀行發放並購項目貸款的規定,為並購交易提供了新的資金來源。同時,該項政策也為並購基金利用商業銀行並購貸款資金開展杠桿收購業務提供了可能。隨著並購貸款業務逐步開展,商業銀行對並購交易的風險控制能力也將不斷提高,在國內企業兼並重組浪潮中商業銀行提供並購貸款的積極性將逐步提高。
2009年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完善制度、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境內外並購貸款,支持企業兼並重組。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財政貼息、風險獎補、設立並購基金等方式,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企業並購重組業務」。雖然《意見》中提到的並購基金是由政府主導的,但是這說明監管層已經意識到並購基金在並購市場中的作用,希望並購基金能夠為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做出貢獻。
200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鼓勵外資以並購方式參與國內企業改組改造和兼並重組,拓寬外商投資企業境內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支持」。在全球經濟逐步恢復,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加速的背景下,國務院的此項決定將促進外資並購基金在國內市場的發展。
3.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實力壯大將帶動並購基金發展
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經過10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市場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另外,隨著人民幣基金的興起,本土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也將變的更加活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掌握的資金量逐步增大,參與並購交易的可能性也在增強。在私募股權投資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高成長性的投資項目市盈率將逐步提高,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也需要開拓新的業務領域,來維持資本的高回報率,而前景廣闊的國內並購市場將成為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重要領域。
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