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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住房金融服務

發布時間:2020-12-20 22:24:56

Ⅰ 2013住房金融政策調整後房地產企業的投融資環境分析

2013年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國五條。

國五條的具體內容為: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國五條主要是針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一個加強版本。最後對房地產企業投融資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對市場的沖擊,導致一些市場擔憂房地產的去化速度減緩,銀行對實力不雄厚,項目位置較差的房地產項目公司停止貸款

  2. 不良貸款率有升高的趨勢,金融機構做房地產貸款的以保兌付為主,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不願意去涉及。

  3. 對房地產支柱行業的打壓,使得投資者對市場有一定的擔憂,導致股市下跌的原因之一,房地產上市公司通過股票市場融資難度加大。

  4. 機會:大吃小的機會開始顯現,大的地產商仍舊有銀行信託等機構支持,小的地產商由於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資金鏈容易斷裂,會被大的地產商並購。

  5. 一二線城市好地段的項目,目前融資還是順暢,但由於金融機構都集中在這類項目上,因此競爭激烈,使得這一類項目融資成本降低。

Ⅱ 什麼事委託性住房金融

委託性住房金融業務__為廣大城鎮居民和單位提供優質而全面的房改金融服務,建立了廣泛的服務網點,配置了先進的科技手段,在房改資金的歸集、核算、使用等方面有著十分豐富的經驗,目前提供的房改金融服務主要是歸集和核算以下房改資金:城市(縣鎮)住房基金存款,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存款,企業住房基金存款,住房租賃保證金存款,住房公積金存款,住房補貼存款,住房維修基金存款和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提供的住房資金;接受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委託,發放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房改金融咨詢服務。

Ⅲ 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的介紹

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是一項政府頒布文件。

Ⅳ 湖南佰仕居住房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湖抄南佰仕居住房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是依託於新型工業化和新型服務業做剛需平價房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用國家大力倡導的工業化造房方式,通過會員制電商直銷模式,開啟中國房地產平價訂造時代。

法定代表人:駱昊霆
成立時間:2012-10-26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3019300004790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長沙市開福區伍家嶺街道新河路470號綜合辦公樓3樓308房

Ⅳ 中國房產協會處理房產庫存具體是什麼工作性質

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和經營取向
對於中國這樣一個長期處於住房難的大國來說,2001年最令人鼓舞的轉折就是告別了城鎮住房短缺時代。全國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突破20平方米,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平。與此同時,理論界與產業界就「泡沫論」、「過熱說」產生了激烈的爭論,研究房地產市場的經營發展趨勢,把握市場的機遇與風險,直接關繫到房地產業與住房金融的穩健運行,也是關繫到國家通過拉動內需實現國民經濟良性循環的重要課題。
一、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及周期性規律
新中國成立以來,房地產業的三次重大發展均出現在改革開放以後的近20年,每次都呈現6~8年的周期性規律。第一次高漲期來自80年代初期,改革開放帶來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財富迅速增加,農業及農村經濟實現跨越發展,國有企業在短缺經濟中購銷兩旺。在這種情況下,長期以來人們夢寐以求的住房問題開始得到關注,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始興建職工住宅,並以福利形式分配給員工,這種解困式的住宅大多數建造於本單位周邊的空閑土地上,雖然沒有現在小區的規模與環境,但總量相當巨大。這些房產至今仍然是城鎮中等收入群體的主要居所。第二次高漲期起始於1988年《憲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改之後,土地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使房地產作為商品流通有了法律依據,這股蘊藏的住房需求在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後爆發出來。當時房地產熱點地區主要集中於經濟發達的南部沿海城市,例如,海南、廣州、珠海、北海等,而房地產類型也集中於寫字樓、賓館、酒店及別墅,其銷售對象主要是當時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各類公司和旅遊度假等社會需求。這一特殊的高漲階段由於盲目圈地、盲目開發、盲目投資、價格炒作,而於1993年上半年落下帷幕。第三個高漲期起始於1998年國家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分配住房實行貨幣化住房補貼,徹底改變了人們的住房消費觀念,有效拉動了社會需求。特別是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後,國家清醒地認識了中國房地產長期低價運行,市場尚未開發的現實,採取了啟動和擴大內需,推進住宅建設的政策,從而刺激了住宅消費,帶動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
從西方發達國家的房地產業發展歷程來看,都有著周期性規律。而我國短短20幾年的房地產發展過程其周期性也特別明顯,即房地產業總是從蕭條走向繁榮,而房地產市場一般不會永遠持續繁榮,它總是與經濟增長質量、增長速度、市場需求及購買力聯系在一起,並在高潮期以後進入調整期,在調整中醞釀新的高潮。
把握房地產市場周期性變化規律,有利於調控市場供求矛盾,避免社會資源浪費,優化社會資源配置。同時,也有利於正確把握住房金融的經營策略,通過優化資源配置調節市場行為,規避行業風險乃至金融風險。下面對當前正處於第三高漲期的房地產市場進行簡要的分析。
二、當前房地產市場狀況及發展趨勢
盡管「泡沫論」、「過熱論」仍然不絕於耳,但是,從去年起人們預言的「房地產冬天」仍然沒有到來,甚至今年上半年房地產市場仍然頑強地攀升。今年1~5月,全國房地產共完成土地開發面積377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43.7%。房地產施工面積達到43112萬平方米,其中新開工面積14355.8萬平方米。房地產開發到位資金3105億元,同比增長35%,比上年同期增幅高14個百分點。在上述到位資金中,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籌資金971億元,同比增長39.5%;國內銀行貸款790億元,同比增長35.9%;利用外資50億元,同比增長15%,也呈現恢復性增長態勢。今年前5個月房地產累計竣工面積4076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8.7%,其中,商品住宅竣工面積達339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7%;商業用房竣工面積同比增長37%。另外,從銷售情況來看,今年1~5月份全國實現商品房銷售456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3%。這一增長速度是在2000年和2001年連續兩年旺銷基礎上實現的。那麼,怎樣認識保持房地產業持續增長的動力之源呢?
1.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近幾年來,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率持續超過7%,高經濟增長率和良好的經濟增長質量可以推動城市化規模的不斷擴大,大量農轉非人口湧入城市必然要實現住房消費,從而為房地產市場帶來新的購買力需求。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也使城市中低收入勞動者的經濟收入持續增長,這在一方面「激活」了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需求,為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塑造了最廣泛的消費群體;另一方面,也使原來購買力較強的消費者提升了消費層次,從而推動著住房品質的不斷提升。因此,經濟增長速度與增長質量是決定房地產發展的前提與基礎。
2.體制與機制的市場化。長期以來,我國主要靠國家和集體來建房分房,這種供給模式是中國城市居民居住環境差的主要原因。國家住房制度的改革,把建房與購房一同推向市場,從而使住房成為自由流通的商品。市場機制的引入,使建房者成為自負盈虧的法人,購房者用貨幣去選擇適應個人需求的商品。這種產權的明晰化、個體化,催生了當前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房地產市場,而這個巨大並且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正是我國房地產業幾年來持續火爆的載體。
3.與消費觀念更新配套的住房按揭貸款。市場經濟不但提升了購買力,更重要的是催化了人們全新的消費觀念。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就業的勞動者,大多數不會等到攢夠錢以後再去買住房,而是充分利用住房按揭貸款來實現「居者有其屋」。據統計,70%以上的購房者都會選擇利用銀行住房貸款。目前全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已經超過6000億元。大量的按揭貸款間接注入和不斷遞增的住房開發貸款已經成為支撐房地產市場最重要的資金來源。
盡管我國當前新一輪房地產市場高潮有著良好的市場基礎和政策基礎,並且這一輪高潮尚處於非「泡沫」的良性增長過程,但是,市場規律證明:一個誰都能賺到錢,甚至獲得暴利的行業肯定是危機四伏的。也許我們面對的市場恰恰是拐點前的最高峰,因為市場自我調控和釋放風險的信號已經顯現。
第一,商品房空置率增加,超過風險控制線。雖然從2000年5月國家統計部門在公布了1999年商品房空置量之後,我們很難查找到有關空置量最新、最權威的資料,但仍然可以通過商品房景氣指數、產銷率、空置面積增長率等指標推算出這一數據。據《中國房地產報》2002年6月26日的消息:「5月份商品房空置面積的分類指數值為95.7點,比上年同期增加2.9點。作為逆指標,此項指數增加,表明商品房空置面積增長幅度出現反彈。今年1~5月份,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增長幅度為8.2%,明顯高於去年同期增長2.3%的水平。」該報7月1日還披露:到2002年7月,全國商品房空置總量在120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空置超過一年以上的佔50%以上,占壓資金超過2500億元,居中國各行業不良資產之首。並進一步指出,眼下的「商品房空置率」應該在26%左右,而美國商品房空置率約為7%,香港3%~4%。當空置率超過10%的時候,就已經是超警戒線運行了。
第二,房地產市場體溫仍在升高,業外巨頭搶灘房地產。2001年全國房地產到位資金達到7378億元,比上年增長29.8%;而今年前5個月,房地產到位資金已達3105億元,同比增長35.9%。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傳統的家電廠家「海爾」、「美的」、"TCL"、「康佳」正在大舉進入房地產,飼料大王四川新希望集團也斥資30億元進軍地產。一批上市公司,諸如「數源科技」、「亞華種業」、「益鑫泰」、「經緯紡織」,甚至「聯想集團」、「三九葯業」也爭相躋身房地產。在這種一面是商品房空置率擴張,一面是新開工樓盤大幅增長的氛圍中,新企業持巨資再度猛烈加入,勢必加劇房地產市場的風險。
第三,房價增幅回落,銷售趨淡。與房地產開發持續升溫相對應的是市場反映冷淡。今年前5個月全國商品房平均價格為2290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3%,增幅比上年回落15.6個百分點;商品房銷售面積為4564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3%,但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8個百分點。
我們無意討論房地產市場是否「過熱」或存在「泡沫」,但卻關注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與風險動態,因為這直接關繫到住房金融的經營取向,同時也是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引導房地產業及房地產金融持續穩健發展的前提與基礎。
三、住房金融的風險控制及經營取向
面對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現實,住房金融的經營取向宜分為短期調節目標與長期發展目標兩步運行。短期目標以調節市場供求矛盾,約束房地產開發,拉動市場消費需求,提高市場購買力,消化現有空置商品房為主。遠期目標則包括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提升國內房地產業競爭能力,提高住房金融服務質量,推進住房金融市場化,促進我國房地產業持續、穩健、高效運行等內容。
1.調控房地產業信用總量,約束市場擴張規模與速度。房地產業是國民經濟的敏感產業,調控得當,市場發展穩健規范,將對國民經濟產生強勁的拉動作用。同時,這又是一個高風險產業,若長時間內發展失控,極易產生經濟泡沫,對國民經濟造成重大危害。早在1999年國家建設部就強調房地產業的「總量控制」與穩健發展,但由於房地產業的諸多調控手段分別歸屬於各城市的計委、建委、規劃、土地、房地產管理等不同職能部門,由於「各管一段」,就難於形成整體的客觀調控合力。在市場繁榮的條件下,控制哪一個項目都是「得罪人」的差事,這種誰都管,必然形成誰都不管。因此,「總量控制」的關鍵,一是把上述分散的職能歸集於一個權威部門,這個部門按照房地產發展速度、市場價格和房地產積壓控制警戒線來實行宏觀調控與微觀調節。二是由人民銀行根據全國的房地產業運行指標,在一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提出房地產業授信總量,並分解到國內商業銀行,利用信貸對資源配置的引導與調節作用調控房地產業的穩健運行。三是商業銀行要在切實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對城市土地管理中心發放土地儲備貸款,通過強化土地資源的宏觀調控能力,張弛有序地調節房地產開發規模與市場供求關系。四是商業銀行加強對優質開發企業的遴選,通過發放項目儲備貸款等方式,重點支持一批實力強、信譽好、具備品牌優勢的大型房地產企業,更好地調節市場和引導市場。
2.適度控制住房開發貸款增量,調整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內在結構。房地產開發總量的擴張與國內銀行住房開發貸款增長較快密切相關。例如,在今年的新增房地產開發投資中,國內商業銀行貸款較同期增長35.9%,這說明,資金環境的寬松助長了房地產開發的提速。在充分計算現有空置房及已開工新建商品房的市場消化能力的基礎上,充分運用信貸杠桿,少投放甚至短期內不投放住房開發貸款,調節市場商品房的供應量,既可消化「泡沫」壓力,又有利於降低房地產市場和銀行貸款兩方面風險。必須指出,控制開發貸款總量擴張,並不意味著不放款,而是集中精力調整住房開發存量貸款的區域結構與客戶結構。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發育很不平衡,局部過剩與局部短缺並存,在調整存量上一方面是要壓縮空置房數量大、區域價格及銷售下降地區的開發貸款總量,投向市場商品房供應不足、價格攀升的地區,以達到區域內的均衡發展;另一方面是清收資質低、庫存商品房積壓、競爭能力差的開發企業貸款,將騰出的資金投向資質高、品質好、實力強、市場競爭能力強的企業。我國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投向分散、調控能力差、風險相對較高的問題比較普遍,通過這種調整,既是商業銀行優化貸款客戶結構和降低貸款風險的需要,也是打造房地產民族品牌和培育大型開發龍頭企業的需要。
3.積極拓展住房按揭貸款市場,促進房地產業的良性循環。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寄託了太多的希望:國家靠它拉動內需,支持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增長;房地產企業靠它創造利潤;老百姓靠它改善居住質量,誰也不希望這個市場垮下去。維持市場穩健運行的前提是供求平衡,而積極拓展住房按揭業務,加大個人住房消費貸款投入,既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購買力,又可以促進空置商品房的銷售。當然,解決空置房問題需要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地產商要讓利銷售,把價格降下來;其次,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費降到一個合理水平,加大住宅價格的下調空間。假如現有的庫存商品房價格下降30%~40%,使中低收入階層能夠買得起房,那麼消費群體會迅速擴大。實事求是地分析,目前已經住進小區的居民以國有及私企老闆、高薪行業人員、部分政府公務員等中高收入階層為主,商業銀行現行的住房按揭貸款條件也更適用於這一少數群體,制約了住房金融的發展空間。而中等及其以下收入的產業工人、商店及服務業的營業員尚無能力購置新的房產。而這個最廣大的群體,才是真正支撐房地產市場的主體。商業銀行要積極啟動中等收入群體的住房消費貸款市場,降低條件,簡化手續,使中等收入的消費者能夠拿到住房貸款。
4.啟動住房公積金貸款市場,拉動住房市場需求。我國從1991年起,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是城鎮工薪階層購建住房的互助合作資金支持體系,對於促進城鎮住房改革、完善住房供應體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到2001年底,全國住房公積金歸集額已經達到3326億元,而住房公積金貸款累計發放額只有820億元,僅占歸集額的24.65%。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對於推動住房市場化,促進房地產市場的活躍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具體運行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歸繳力度不夠,一些單位欠繳或不繳住房公積金,影響了公積金歸集額的增長;已歸集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存在缺陷,發放了大量難以收回的非住房性質的貸款,甚至資金被擠占、分流的現象也很普遍。目前,最關鍵的問題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高、條件苛刻,這項社會公益福利性質的積金沒有使社會最普遍的中低收入勞動者階層得到應有的實惠。今年5月,國家發布了《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改革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體系,規范了公積金歸集、使用、管理和監督體系,特別強調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投放力度,並把公積金貸款范圍擴大到職工買房、建房、集資合作建房、翻修和大修住房等整個住房消費領域。有了這一基礎,商業銀行再配套住房按揭貸款和裝修貸款,形成組合式的個人住房貸款消費體系,必將對進一步拉動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
5.實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目前,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最長期限為30年,平均期限約7~8年。但是,商業銀行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存款,而存款中比重最高的又是活期存款,這樣就產生了住房按揭貸款與銀行資金來源期限上的不匹配。這種反差隨著住房按揭貸款的迅速發展而不斷擴張,從而使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指標受到影響。為解決短期資金長期佔用問題,西方商業銀行的通行做法是在政府的支持下,發行住房抵押貸款債券,向全社會募集按揭貸款資金來源。今年一季度,中國建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方案已經完成向中央銀行和國務院的上報工作,年內即將運行。
目前,我國有著廣泛的房地產市場需求和巨大的住房按揭貸款市場,加之目前全國住房按揭貸款已超過6000億元,初步具備了發債規模,而住房按揭貸款又是不良率低於1%的「精品信貸板塊」,具備發行住房債券的條件。當務之急是國家應該盡快將這一構想付諸實踐:盡快組建從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的專門機構,由其按規范化的標准向商業銀行收購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機構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不斷還本付息作為支付債券利息的資金來源。這種以個人住房消費信貸為支持,以債券融資為載體,實現證券資本市場與貨幣信貸市場的良好鏈接,不但使商業銀行的住房按揭業務有了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也形成了住房信貸業務和住房融資業務的一體化運作,推動了住房金融和房地產市場的良性循環與可持續發展。
6.入世後我國房地產金融業面臨的挑戰與發展。加入WTO以後,外資銀行趨利性的本質必將導致對低風險、高效益信貸板塊的競爭。首先,房地產金融競爭加劇,信貸風險擴張。目前,國外資金實力雄厚、管理先進、技術一流的大公司、企業集團,通過直接投資經營房地產和在股票市場參股、控股等間接方式介入我國的房地產業。與之相比,國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論在資金實力、經營機制、品牌商譽等方面均處於劣勢,而原本在土地使用、項目取得等方面的優勢不復存在,經營風險逐漸擴張。而這些企業的開發貸款絕大多數為國內商業銀行提供,在債務軟約束的情況下,國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必然向銀行轉嫁。其次,國外房地產金融機構特別是按揭貸款操作經驗豐富,技術先進。美國早在1934年就成立了聯邦國民抵押協會,開始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操作,目前住房按揭貸款余額25000億美元,是我國同類貸款的35倍,而我國至今尚未建立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國外房地產金融機構對於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房地產信託、房地產租賃、房地產保險等業務有著一整套完善的操作規范和相當豐富的管理經驗,而我國卻相差甚遠。再次,國際經濟變動狀態對我國房地產金融的影響加大,加入WTO使國內房地產市場脈搏與國際市場趨於一致,這是好事,但也必將面臨陣痛:國際經濟循環將加劇對國內房地產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沖擊,與之相關聯的國內房地產信貸、房地產保險、房地產信託投資也將受到影響。特別是在房地產市場升溫的市場條件下,外資大量湧入房地產,極易引發經濟泡沫,一旦泡沫破滅,直接導致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甚至引發金融危機。
面對這種挑戰,國家、房地產企業和國內商業銀行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增強應變能力,努力把握競爭主動權。一是在經營理念上有所創新。國內商業銀行要在房地產信貸營銷理念、市場營銷策略、服務手段、運作機制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要盡快研發與推廣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的房地產信貸產品,例如,試辦外國人士住房按揭貸款、住房儲蓄、房屋中介業務合作、住房保險以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等新的金融服務,增強發展後勁。二是金融管理者要強化房地產金融市場的宏觀調控能力,在授信、融資及開放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培植和打造國內房地產品牌企業,增強其競爭實力和市場駕馭能力。三是提高現有的住房消費貸款產品的競爭能力。面對外資銀行直接介入金融零售業務的挑戰,國內商業銀行要切實改變個人住房貸款品種單一,貸款方式、期限、利率、首付比率等方面苛刻、僵化及在貸款擔保抵押方面手續繁雜的現狀,增強住房信貸產品的市場彈性。四是加快房地產金融人才的培養。入世以後,房地產金融市場主體的復雜化對從業人員自身素質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培養一批精通外語、計算機、房地產投資、房地產評估、財務分析、證券融資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和復合型人才是應對挑戰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競爭能力與發展能力的戰略選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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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的問題

你好,如果你貸款還沒有批下來的話,只是剛簽訂的借款合同等材料的話,原則上講,應當按照7折利率給你貸款的。

Ⅶ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是不是公積金制度

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是指圍繞住房融資由政府發起或支持成立的金融機構體系,旨在調控住房貸款規模和結構,提高住房貸款流動性,實現政府在住房市場上的公共性職能。從國際經驗看,我國應該建立專門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並以此為主體解決普通消費者的住房金融需求,改變目前以商業銀行為主的局面。目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有這種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雛形。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對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相應改制,成立國家住房銀行,採取強制儲蓄與自願儲蓄相結合的方式籌集信貸資金,實行資金封閉運行,並給予住房儲蓄銀行一定的財政補貼,保證機構的正常運行。
一、改制的必要
(一)政策性住房金融主導的住房市場比較穩定
保障基本住房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基本內容之一,解決住房問題需要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國住房金融支持仍存在根本性的問題未解決:沒有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沒有完全體現;低收入家庭住房融資十分困難,中等以下收入的居民中只有不足5%的家庭有可能獲得住房商業貸款。由於住房產品具有特殊社會性,完全由市場機制來完成住房產品的供求協調與金融支持是不可能的。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已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除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外,我國尚未有直接面向中低收入者發放的低息或無息貸款。對於廣大中低收入人群來說,如果缺乏政策性住房制度及相應的金融支持,就無法盡快實現政府「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政策目標,難以滿足弱勢人群的住房需求,對社會穩定和發展將帶來不利影響。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是健全有效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1、住房產業關繫到國計民生和宏觀經濟穩定。市場機制是無法自行緩解住房市場上的供求矛盾與金融扭曲的,政府有必要通過政策性金融手段來建立可持續的宏觀調控機制。
2、由於住宅產品的特殊性,各國政府往往都根據住宅產品的結構特徵,在相應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中,分別採取政策性金融支持與商業性金融支持的不同方式。市場機制解決的是高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政府參與的政策性金融機制解決的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住宅供求問題。
3、建立完善的現代政策性金融體系,要求補上住宅政策性金融這一環節。市場經濟發展經驗證明,在住房產業中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需要有政策性金融機制。顯然,在五個部分中,我們最缺少的就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相關制度、機構、工具的創新已迫在眉睫。
(三)住房公積金制度由於設計的缺陷無法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作用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位模糊。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公積金管理中心被定位於「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但實踐當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卻並不是一個「不營利」的單位,許多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正扮演著一個「金融機構」的角色定位比較模糊。
2、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存在缺陷,形成新的收入分配不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以職工工資為基礎的,這就使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現象投影到了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的分配上。更為嚴重的是,現行制度只規定了繳存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沒有嚴格限定最低繳存基數的下限,導致城市低收入職工公積金的繳存額偏低。公積金繳存本應是「高收入者不補貼,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但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在執行中體現出的「嫌貧愛富」,擴大了收入差距,並且印證了一種馬太效應—————收入高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高,享受的優惠貸款政策也多;相反,收入低的人群住房公積金提取也低、享受的優惠政策也少。
3、覆蓋面仍然有限,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低。據統計,在全國尚有40%計430萬左右的職工未參加住房公積金,而且這部分職工收入相對偏低,住房條件又急需改善,但他們卻無法享用政策性住房金融融資,形成政策性住房金融的空白。這違背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建立的初衷和願望。作為住房金融政策性金融融資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其優勢在於貸款利率低,年限長,理應受廣大城鎮職工居民的歡迎。但在實際運作中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性強,貸款額度低,制度限制多,運作方式復雜、繁瑣,歸集余額中沉澱資金存款佔46.46%,致使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佔的比例不足住房金融融資總規模的1/8。
4、公積金籌集渠道狹窄和增值渠道單一,資金積累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我國住房公積金從建立至今,其來源僅為城鎮在職職工,沒有其他的籌資渠道作補充,也沒有形成公積金貸款的證券化機制;同時,增值渠道的單一性(只能購買國債)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不高,加上現有的利率體系的弊端等也影響了公積金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據中國社科院代東凱測算,截至2006年底,累計繳存了10多年的住房公積金只夠應付21%繳存人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另外79%的繳存人只能處於奉獻的位置,根本無法索取回報。
5、住房公積金缺乏內控和監督機制,違規現象屢禁不止。近年來,全國發生了多起挪用、騙取住房公積金的案件,從一些縣、市爆出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動輒貪污挪用上億元資金的情況看,這筆資金的流失已不在少數,反映出住房公積金制度運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由於監督機制不健全,體制不順,多頭管理等,使違規使用、挪用公積金的現象屢有發生,對查出的違規行為處罰較輕甚至不作處罰,使這些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嚴重抑制了公積金作用的正常發揮。
(四)商業銀行難以發揮作用
由於銀行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之間存在一定的利益競爭關系,因而銀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推介不夠,這是造成公積金個貸率低的直接原因。據了解,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銀行商業貸款時與銀行達成某種「協議」,銀行要求其在辦理購房貸款時,必須推介銀行自營性貸款,而銀行自營性貸款利率比公積金利率要高。銀行接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委託發放貸款僅收取手續費,還不到商業銀行貸款收入的1/20。而且住房公積金的手續繁瑣,因此,開發商往往與銀行約定使用商業貸款而不是公積金貸款,這使得公積金貸款的利用率不高。實踐表明,目前我國政策性與經營性住房金融業混合運作有諸多弊端。前者的運作方式往往會拖垮後者,以政府行為取代市場行為;後者的趨利性又往往會侵蝕前者,使前者的社會性項目變形走樣。
二、國外的經驗借鑒
(一)普遍建立了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
由於住房關繫到每個社會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與個人福利,因此發達國家普遍建立了有本國特色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對於政策性住房金融,美國是較早的踐行者,其由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互動形成的機制,是目前世界上最富成效的住房金融體系。一是建立了新的監管格局。如成立OTS取代了聯邦住房貸款銀行的大部分監管職能,最終形成了OTS、聯邦住房貸款銀行體系、美聯儲、貨幣監理署等交叉監管的體制。二是住房金融二級市場得到高度發展。美國政府先後成立兩個帶有明顯政策性特徵的住房金融機構,聯邦國民抵押協會和政府國民抵押協會,負責對政策性住房貸款進行擔保、資金支持、購買抵押貸款以增加流動性。在這一階段,兩大機構開始大量推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使得住房金融結構獲得了革命性的變化,大大拓寬了住房金融二級市場的邊界,使得商業性的抵押銀行、共同基金等非金融保險機構都全面參與到住房金融業務中,住房產業和住房金融都進入了空前繁榮。除了美國,戰後各國都根據自身需要設立了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實施政府住房政策。代表性機構例如日本住房金融公庫、法國土地信貸銀行、韓國住房銀行、泰國政府住房銀行、印度住房和城市開發公司、巴西國家住房銀行、加拿大抵押貸款和住房公司等。
(二)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廣泛
1、政府財政資金。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對政府資金依賴較強,政府提供其全部或大部分資本金,還向其提供一定的運營資金。政府以此來管理或影響其住房金融活動,使其有能力從事住房政策性金融業務。
2、發行債券籌資。發行長期住房債券是一種主要籌資手段,通過這種方式進行融資的比例正在逐步提高。
3、吸收儲蓄資金。吸收儲蓄對於住房金融機構而言更為重要,它不僅將閑散小額資金集中起來用於住房信貸,更重要的是在於將其他消費資金轉換為住房建設資金。但為了避免與其他金融機構的摩擦,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直接吸收普通儲蓄。較為常見的是,通過其他金融機構(尤其是儲蓄銀行)吸收儲蓄,然後再轉借給政策性金融機構使用。
4、開展強制性儲蓄。一些發展中國家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採取強制性儲蓄方式解決住房信貸資金來源問題,保障住房信貸資金規模。
5、從其他機構借入。這些機構主要為中央銀行、儲蓄銀行、契約儲蓄機構(養老金、人壽保險公司)等長期資金機構。
(三)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的資金運用針對性強
住房貸款具有以下特點:
⑴重點支持購房者,提高自有住房率。發達國家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一般不對建房予以支持,而重點支持購房者。
⑵對低收入者給予傾斜的優惠政策。
⑶間接貸款較為典型。不直接對個人貸款,而是貸給州或地方的住房機構,作為這些機構對低收入住房戶發放補貼貸款的再貸款。
⑷僅提供部分資金,以國家資金推動民間資金。
三、住房公積金改制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構想現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能是資金歸集、管理和支取等相對的業務,改制後由政策性住房銀行來運作更為專業化和更富有效率。同時,公積金本身的長期性、閑置性和強制儲蓄的特性,使得政策性住房銀行能夠更有效地管理資金。
(一)明確定位
讓住房公積金成為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以現有公積金為基礎,以政府注資、政府的信譽為擔保,為政府的住房政策目標服務。政策性住房金融是由政府支持的非贏利機構,其目的是為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與發展戰略,協調社會住房生產與消費,支持國家的住房改革制度,重點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金融融資。
(二)構建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的具體構想
1、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的住房金融組織體系。
(1)在機構設置方面,將住房公積金中心改制為政策性的國家住房銀行。目前,全國已形成了星羅棋布的公積金中心,僅北京市就有81個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我們可以依託這些組織體系建立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依託從中央到地方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最高層次是全國性住房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層機構是在各大經濟區域省(市)設立地方性機構,基層機構是各縣設立的分支機構。同時,待建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應充分發揮其他金融機構在住房開發中的作用,允許合作住房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個人參與住房金融活動,從而建立起以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金融機構協同參與,國家、單位和個人相互配合的住房金融體系。

Ⅷ 論述我國當前應建立什麼樣的住房體系

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住房政策體系 住房政策,是指政府滿足不同層次住房需求的政策,它不同於產業政策,也不同於行業管理政策。從國際經驗來看,不同國家國情不同,住房政策也不同,但基本都是財稅政策、貨幣政策等的組合體,是一個政策體系。我國住房政策的設計,必須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住房政策體系。

一、正確把握我國的基本國情

建立我國的住房政策體系,必須考慮三個基本國情:

第一個基本國情是社會差距巨大。2005年,我國最低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指居民購房總價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是22.69,而最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只有2.45,二者的差距達到了20.24,大大高於國際同等水平的差距。而且,這種差距呈逐年擴大的趨勢:2000年最低收入戶房價收入比是最高收入戶的5倍,2001年擴大到5.4倍,2003年擴大到8.5倍,2004年又擴大到8.9倍,2005年進一步擴大到9.3倍。如果以房價增速與中等收入家庭收入增速大體同步為合理標准來看,我國近兩年房價增速明顯偏高,直接導致了中、低收入家庭購房支付能力下降。但由於低收入家庭收入增速一直較低,即使房價增速保持在一個合理水平,這些家庭的房價收入比也依然會較高,與中、高收入家庭的差距也會繼續擴大。因此,我國住房問題的核心是購買能力的社會差距過大,根源是收入差距過大。

第二個基本國情是人口基數大,中低收入家庭多、人口多。目前,我國城鎮居民約有5.6億人,約1.9億戶家庭。其中,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約佔70%,約4億人口,通過政府供給來主導解決這么多人的住房問題,肯定不切實際。即使最低收入家庭(約佔10%)也有近6000萬人口,其中住房困難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方米)就有約1000萬戶、3000萬人,超過了很多國家的人口總數,僅保障這部分人的基本住房需求就是一項非常艱巨的任務。

第三個基本國情是住房徵信體系不完善,公民與政府間還不能實施有效監督。目前,與居民住房、購房相關的信息還分散在房屋、城建、民政、公安、金融等部門,不僅各個部門內部的徵信體系不完善,部門之間也無法互聯互通,政府主管部門也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公共信息披露制度,整個住房徵信體系很不完善。政府不能准確掌握居民的收入、住房情況,居民也不能對政府及政府官員的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
當然。我國還有其它基本國情,但上述三個基本國情是決定我國住房政策體系的最主要因素。

二、我國住房政策體系的總體構想

盡管居民購房能力的差距主要是因為收入差距造成的,但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低收入家庭不太可能通過提高家庭收入來顯著提高購房能力。因此,基本居住權的保障、購房能力社會差距的調節需要政府住房政策發揮作用。這里的住房政策,是指政府滿足不同層次住房需求的政策,它不同於產業政策,也不同於行業管理政策。
土地資源的稀缺性和收入差距客觀存在的現實,決定了政府對不同收入群體,應該有不同的住房政策:對低收入家庭,主要通過廉租房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的居住需求;對高收入家庭,主要通過市場來滿足其合理的居住和投資需求,但政府要通過間接調控來維護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對於中等收入家庭,則需要政府和市場同時發揮作用。從國際經驗來看,這種邊界的劃分是非常必要的,否則不是政策走樣就是擾亂市場,違背政策的初衷。
我國收入差距巨大、中低收入家庭眾多、徵信體系不完善等現實國情,決定了我國政府直接供給住房只能限制在小范圍,即最低收入家庭。對於眾多的中等(包括中低和中高)收入家庭,政府首先應調控市場來滿足多樣化的需求,同時通過金融支持來提高這些家庭的支付能力。對於高收入者,應由市場來供給住房,政府主要通過貨幣政策來調節房地產市場的波動。因此,我國住房政策體系應包括四個基本部分:累進制的房地產稅收制度,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廉租房制度以及以貨幣工具為主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同時,在上述政策框架內推進經濟適用房和雙限房政策的有序轉型。

三、實施與單戶面積和容積率掛鉤的房地產稅收制度

土地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佔有土地,就等於佔用了其他人和後代人使用土地的權利,應該征稅。理論上.稅率應該等於土地佔用的邊際機會成本。佔用土地越多,機會成本越大,徵收的稅額也應越多。而且,高收入群體通常佔有了地段好、各種服務設施齊全的住房,享受了更多更好的社會公共服務。從這兩個意義上來說,將城鎮居民個人房產納入征稅范圍有助於增強社會公平。
目前,我國不動產稅制改革已基本達成共識,基本思路是:按照「保有重、流轉輕」的原則,在不動產的取得(開發)環節,取消目前存在的土地增值稅和耕地佔用稅;在不動產的保有環節。將目前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三個稅種合並為一個統一的房地產稅;在不動產的流轉(交易)環節。只保留契稅。不動產稅制的主體稅種為房地產稅,其納稅人為房地產所有者和法定使用人,包括內外資企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征稅對象為納稅人擁有的全部房地產價值,對自用和出租不再做區分;房地產稅稅率的合理范圍在0.3%-0.8%之間。為保證人們基本住房的需要,房地產稅可規定有限的減免稅條款,減免稅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 鑒於我國人地矛盾越來越突出的國情,統一的房地產稅稅率應該採用累進制,而且還應與單戶面積和容積率掛鉤:首先根據單戶面積確定基準稅率.然後在此基礎上乘以一個容積率調整系數(即:實際稅率:基準稅率x容積率調整系數)。住房面積越大,稅率越高,多套住房面積累計計算;容積率越低,系數越高。由於稅額最終會轉嫁給消費者,這種稅率制度設計主要是通過對需求的調節來引導供給,使同等土地多供給住房面積,同等面積多供給住房套數。
這一政策的關鍵是稅率和容積率調整系數的確定,其確定原則包括兩個:一是能有效調整供給結構;二是能將房價收入比社會差距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在具體的政策設計上,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首先,明確基本居住面積的合理標准。根據我國目前的土地資源、人口結構、現有居住水平、小康社會建設目標等因素,人均基本住房建築面積可以定為30平方米,戶均建築面積約90平方米。各地可在此標准以下酌情調整。
其次,確定基準稅率。對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住宅,按最低稅率征稅。超過90平方米,按全額累進方法征稅,超過越多,稅率越高。基準稅率可分5檔:小於90平方米,稅率為0.3%;90-120平方米,稅率為0.8%;120-150平方米,稅率為1.5%;150-200平方米,稅率為3.0%;大於200平方米,稅率為5.0%。
再次,確定基本容積累的合理標准。目前,我國普通住宅小區的容積率平均在2.0-5.0之間,容積率小於1.0的基本都是高檔住宅區。為了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程度,我國基本容積率的合理標准可以確定為2.0。各地可在此標准以上酌情調整。
最後,確定容積卑調整系數。容積率調整系數可分為三檔:容積率大於2.0的,系數為l;容積率在1.0-2.0之間的,系數為1.5;容積率小於1.0的,系數為2。
據此計算,一套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容積率大於2.0的住宅的實際房地產稅稅率為03%,而一套建築面積超過200平方米、容積率小於1.0的住宅的實際房地產稅稅率將達到10%(5.0%×2=10%),二者實際稅率的差距將達到33倍。這么大的稅負差距將會有效增加中小戶型普通住宅的供給,逐步改善住房供給結構,縮小房價收入比的社會差距。同時,較高的房地產保有稅率將避免業主控制或低效率使用財產,刺激交易活動,減少開發商的囤積行為,抑制投機性購房,促進二手房市場的發展。

四、加快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

住房是資金密集型的產品,單位價值很高。一般都在幾十萬元到幾百萬元之間,遠遠超過一般家庭的年收入水平。因此,住房消費總是與社會信用、尤其是消費信貸緊密結合的。這樣,政府就可以對個人購房提供金融支持,來提高他們的支付能力。支持手段除了降低首付比例以外,更應提供長期優惠利率。可根據長期國債的利率趨勢,確定一個相對固定的政策性住房貸款利率,利率水平相當於市場利率的1/2左右,還貸期限可延長到30年,對一些特殊困難人群到期無法還款還可在原貸款期限的基礎上再延長10年。為此,必須建立規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
首先,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向政策性住房金融轉變。住房公積金兼具融資和補貼功能,是一種典型的政策性金融工具,但它現在歸建設主管部門管理,各地市場分割,遠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功能。可將各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由行政管理部門逐步改造成住房金融銀行,並將住房金融銀行及其業務納入銀監會的統一監管體系,允許不同住房金融銀行異地開展業務,允許企業或個人自由選擇交納機構,增強住房金融市場的競爭性。
其次,還可以通過招標方式允許相關商業銀行開展政策性住房金融業務。具體可借鑒德國的經驗,實行先存後貸、存貸掛鉤的政策。同時,建立政策性住房貸款風險擔保機制,為中低收入者提供擔保。貼息資金和擔保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支付。可探索將經濟適用房向普通商品房轉型,將對土地出讓的暗補轉向對貸款利息的明補。在個人收入和住房徵信系統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對政策性住房貸款必須有嚴格的限制:一是只對首次購買提供;二是只對標准面積以下的住房提供.任何人購買超過標准面積的住房,都不提供政策性貸款。用政策性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其房產證上必須註明,同時在貸款合同上約定一個市場利率水平,購買者如果將住房出售,必須按約定的市場利率水平補交利息,否則不得過戶;如果再購買其它住房,也必須按約定補交利息。

五、加強和規范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是以「租」的方式來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它不具備保值增值的功能,能有效解決資格審查的難題,並減少權力尋租現象,更適合我國國情。因此,必須加強和規范廉租房制度,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惜加供洽。應將廉租房建設作為各級地方政府的重要責任,列入政績考核范圍,並加強督察,增強地方政府落實中央政策的執行力。地方政府應在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廉租房年度建設指標,將建設任務具體化、法定化。通過這些措施徹底改變廉租房嚴重缺乏的局面。廉租房的保障對象應限定在低收入家庭,並以民政部門的低保戶等為重點,與其它政策性住房形成合理分工。
其次要完善相關制度。各地政府應結合小康社會指標和本地實際,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等政策的要求,確定本地廉租房的建設標准、建設規模、套型結構、人均居住面積等指標,既不能將廉租房建成貧民窟,也不能和商品房攀比,以確保廉租房的流動性能。同時,充分吸取經濟適用房使用管理中的教訓,因地制宜地確定租金標准、租用期限及各項管理辦法和社會聽證、公示制度;對廉租房對象須跟蹤服務,對家庭收入超過規定范圍的廉租對象須及時清退。廉租房應免徵房地產稅。
再次要完善運行機制和管理體制。政府提供廉租房,並不等於政府要直接建設廉租房,應鼓勵政府通過市場化購買、租賃等方式獲取房源,既減少尋租空間,也活躍房地產二級市場。在出租方式上,要逐步建立租金補貼與實物配租相互聯動的模式,最低收入戶以實物配租為主,其它保障對象以貨幣補貼為主。應建立專門的非營利性組織,統籌規劃、開發建設和管理廉租房。廉租房的受理、審核等工作,應以街道辦事處為主,並建立居住地和媒體兩級公示制度。增加出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最後要保障資金供應。各地政府應根據年度建設目標,明確規定每年用於廉租房建設和租金補貼的財政預算資金、土地收益比例、公積金增值收益,從制度上保障每年用於廉租房建設的資金。由於廉租房的租金收益具有較強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因此可以探索用資產證券化(發行證券到期後再支付投資者券款)的方式,解決廉租房收益回收的時滯性問題。

六、完善以貨幣工具為主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由於建造周期較長、土地資源稀缺以及位置固定等特點,住房產品的供給彈性是很低的。即使價格上漲,供給在短期內也不會迅速增加。同時,住房產品又具有很強的保值增值性,是一種理想的投資工具,極易產生投機性需求。在價格上漲時。需求往往不會下降還會增加。這樣,住房產品一旦出現供不應求,不會像其它商品一樣能很快通過市場調節達到新的供求平衡,相反,其供求缺口會越來越大,並形成泡沫。如果沒有政府幹預,住房產品價格在短期內會迅速上漲,降低消費者的實際購買能力;而一旦泡沫破滅,價格又會迅速下跌,直接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政府有責任保持住房市場的穩定。
而住房市場投機需求旺盛,總是以流動性過剩為背景,任何減少流動性的緊縮性貨幣政策都會產生效果。因此,政府應通過相繼抉擇的貨幣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政策工具除了常規的利率政策、總量政策、金融監管以外,還應保持貨幣政策信息的透明、連續、明確,穩定社會心理預期。切斷「漲價一預期漲價一再漲價」的鏈條。

七、推進經濟適用房和雙限房政策的有序轉型

經濟適用房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說明這一制度並不適合我國國情。主要是因為我國的人口規模太大、收入分配的社會差距過大。扣除廉租房保障對象,其餘中低收入人口也有近3.5億人,想要讓經濟適用房政策來解決這么多人的住房問題,是難以想像的。在需求遠遠大於供給和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尋租和腐敗現象必然會發生,政策無效也是必然結果。同理,「雙限房」作為過渡性、應急性的措施是必要的,但其長期結果也不容樂觀。因此,今後有必要控制經濟適用房、「雙限房」的發展,以上述幾種住房政策取而代之。同時,政府還應保持廉租房政策和住房金融政策的穩定性,確保低收入家庭不會受到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影響,中等收入家庭較少受到影響。
為了保障上述政策的實施,必須盡快完善相關基礎工作。一是在購房實名制的基礎上,利用條形碼技術,依託房管、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門的個人信息資料庫,建立個人住房徵信系統,全面記錄和反映個人的家庭、婚姻、現有住房、納稅情況等信息,有效監督家庭成員分散購買多處住房等現象。二是在土地和住房情況普查的基礎上,建立住房位置、權屬及面積台賬,加強房地產產權登記制度,增強房地產稅課征的有效性和嚴肅性。

Ⅸ 央行和銀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在政治上反應了什麼

房地產作為重要經濟抄支柱和關系民生的重要產業,房地產的穩定發展關系社會的穩定,關系國家發展大局。解決人民合理的住房購房需求是頭等大事,相關部門下發上述通知,反映了當前,穩定房地產市場,完善住房金融服務機制的重要性,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Ⅹ 住房信貸銀行的作用是什麼

住房信貸銀行是指專門為居民購買住房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它是以契約型的互助儲蓄住房內金融體系為依託,容以低息貸款為賣點的專業住房金融機構。

住房信貸銀行,美國稱之為住房信貸體系,與農業信貸體系和進出口銀行一樣同屬於聯邦代理機構,具體包括聯邦住房貸款銀行委員會及其所屬銀行、聯邦住宅抵押貸款公司、聯邦住宅管理局、聯邦全國抵押貸款協會等機構;日本稱之為住宅金融公庫,屬政府的金融機構;英國稱之為住房協會,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協會會員交納的股金和吸收存款(美國和日本的這類金融機構可以發行債券和接受政府資金),住房協會吸收的股金和存款一律付息,利息通常高於銀行,且有減免稅優惠,這就使得住房協會對小額儲蓄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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