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貼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沒有正規票據應如何入帳
我國是不允許向非金融機構貼現的,因為風險巨大。沒有正規的發票肯定抵不了稅的。貼專出的資金沒有存到公司屬賬上更反映了公司的巨大風險。單純此事做賬的話就是
借 其他應收
財務費用
貸 應收票據
對於你補充的問題,反映了你司的財務監控問題啊。賬務應該是很容易走的,直接走其他應收不就可以了。現金還款決然不行的。對方怎麼可能會給你們開400萬的現金收據呢?
㈡ 企業持有的票據為什麼狀態時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貼現
流通狀態?
㈢ 如何認定非金融機構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效力
銀行承兌匯票 是銀行的承諾
㈣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票據貼現 什麼意思
把持有的票據背書給其他企業,其他企業會收取利息
㈤ 金融機構票據貼現如何繳納增值稅,如何開票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因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票據貼現收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
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㈥ 請教一個問題,公司承兌拿來貼現了,產生的費用,沒有什麼票據,怎麼辦(是像其他非金融機構貼現的)
嚴格的說,這種業務算不上是貼現,貼現起碼要有貼現合同、貼現憑證之類可以處理版賬務的憑證,如果權通過一些票據販子辦理的,就不會有正規的憑證,如果公司管理不嚴,可以自己出具證明,相關人員簽字證實其真實性就行了,但在財務上是不正規的,也很難經受起外部(如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
㈦ 公司持有的承兌匯票找民營金融機構貼現產生的貼息無票怎麼做賬
你公司在做經營收入的時候應該是收入和應收賬款各1000萬。
收到承兌匯票後,內直接寫現金965萬,然後容沖壞賬准備35萬,應收賬款勾掉。
這樣做的依據是:承兌匯票是有價證券,現值不等於到期總值,所以你收到的這張匯票就不應該做全額現金記入分錄。而貼息的費用就是市場公允的票面價值與現值的差額,相當於客戶占的便宜,因此應該是壞賬准備。
如果公司不喜歡壞賬,這35萬還可以記為銷售折扣記在收入下面,然後直接把應收賬款調整成965。
㈧ 向非金融機構貼現利息沒有正規票據怎麼入賬
個人認為兩復種方式,制若純粹是為了解決對應資金科目的問題,可以用情況說明加上其他發票沖抵來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未必將貼息入到財務費用中。若真實反映業務情況,則需事先將貼現的票據復印後,加上後期銀行進賬單,以及相應的情況說明,將貼息計入財務費用中。
㈨ 我想咨詢一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不可以從事放棄部分追索權的票據貼現業務有沒有相關的先例或者規定謝
1.貼現業抄務原則上是銀行襲的專營業務。
2.民間貼現行為是違法的,但又是客觀存在的。如是真實的交易,即支付對價,不是詐騙,則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問題。
3.非銀金融機構直接辦理票據貼現業務的基本沒有,更別說部分放棄追索權了。
4你提及非銀行金融機構,那是否是證券或保險等,這個最好包裝後處理,如票據收益權轉讓等。如是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非銀金融機構,建議不要直接從事票據貼現業務,包括部分放棄追索權。總之,非銀經營票據業務,存在違規但不違法的問題。具體還要結合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批准機構的要求來判斷。
㈩ 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辦理票據轉貼現業務嗎
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作為交易中介,但是不能持票。也就是說,你最多隻能拿幾個BP的居間費,交易產生的利潤是不能享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