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聯盟企業需求發布,對接,合作簽約等環節
個貸匯文/李曉春董少廣傳統的信貸業務中,銀行只針對單一企業的資產、實力進行信用風險評估,很難對草根出身的個人和小企業提供持續和有競爭力的金融服務。供應鏈金融,是銀行跳出單個企業的局限,憑借核心企業自身實力,對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真實的基礎交易進行資信捆綁,通過資金的封閉運作,降低了相對弱勢的小企業的准入門檻,享受到銀行「綠色通道」一攬子服務和一定的利率優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物流」、「資金流」等有機統一,是企業創新與金融創新最具競爭力的有機結合。萬變不離其宗:供應鏈主要經營模式的選擇供應鏈客戶群的選擇核心企業:指行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在整個供應鏈中具有規模大、實力強、居於核心地位,技術優勢明顯等特點,可以是省內或省外的企業。核心企業的自身實力和行業特點是供應鏈模式架構的關鍵因素,原則上企業應連續三年產品市場份額和年銷售收入保持增長,並在供應鏈中對上下游企業有較強的管理意識和管理能力,產業鏈條清晰,客戶資源豐富。供應鏈模式中的上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為核心企業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務的企業。下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購買核心企業產品用於繼續加工或銷售的企業,包括覆蓋產業鏈當中的供應商、生產商、服務商、批發商、銷售商直至最終消費者等。原則上,供應鏈中的小企業客戶與核心企業合作在兩年以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營業務收入基本穩定,生產經營正常,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金融機構無不良授信記錄和惡意逃廢債行為,企業管理規范,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應鏈成員可享受核心企業提供的優惠政策,如跌價補償、訂單保障、銷售返點、按時結算等,企業需具有健全的財務核算制度,財務指標良好,並在經銀行開設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供應鏈模式的選擇1、共同債務人模式和債務確認模式共同債務人指核心企業作為並存的債務人,因產品的生產銷售等,與上下游企業共同直接承擔對銀行的債務,並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履行還款等義務。債務確認指核心企業向銀行出具書面承諾,承認基礎交易及應付賬款無爭議,承認銀行應收賬款債權受讓人地位,到期會將應付款項直接付至銀行指定賬戶。或承諾在上下游企業無法按時足額償還銀行融資時,回購貨物、回購經銷權、支付價款直接償還銀行融資,配合銀行追償等。2、連帶責任擔保模式和系統對接模式連帶責任保證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由核心企業對上下游小企業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或由核心企業及參與融資的上下游企業分別按授信金額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資形成「風險保證金資金池」作為質押擔保,並由參與融資上下游企業提供聯保的方式作為補充擔保,當上下游小企業授信業務出現不良時,可由「資金池」里的保證金先行代償,或由核心企業對借款企業主合同債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系統對接或開放指核心企業將其管理系統的部分使用權或查詢權向銀行開放,使銀行系統與企業的管理系統進行對接,銀行可實時監控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的交易狀況,實現對資金流和物流的封閉控制,達到「資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協同。3、動產與貨權相結合物流金融模式企業將貨權轉移給銀行,由於銀行作為質押人,不完全具備監管質押物的條件,在供應鏈金融服務中,銀行可根據第三方物流企業或專業市場的規模和運營能力,將一定的授信額度授予物流企業。它既有現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職能,又具有充當銀行和生產、供應、銷售之間的融資橋梁的職能,還具有幫助質押貸款主體雙方良好地解決質押物價值評估、拍賣等難題,不僅彌補了銀行對質押物控製程度的缺陷,使每個階段的物流對應多大的價值實時跟蹤,並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降低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達到「三贏」效果。從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角度來說,當今企業的競爭已不再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而是供應鏈和供應鏈間的競爭。核心企業要通過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財務管理效能,吸引的供應商和經銷商,通過企業之間的優勢互補,對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有效整合,達到強化成本控制、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整個產業鏈在市場的競爭力。作為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在不斷加快業務發展的同時,要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主動與金融機構等對接,不斷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積累信用記錄,實現信用增級,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產業鏈的整體融資能力。從銀行的角度來說,一方面,供應鏈模式不僅有利於拓寬客戶范圍,改善客戶結構,通過對小企業的批量授信獲取規模效益,還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通過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平台,向中小企業提供相關的財務顧問、貿易融資、保函等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形成金融產品的交叉銷售。另一方面,核心企業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業與商業銀行之間的戰略夥伴關系,不僅可以穩定銀行的高端客戶,深化銀企合作關系,延伸業務合作的視角和觸角,為銀行拓展新的業務增長點提供了商機。面對日益激烈的客戶爭奪,供應鏈金融的市場競爭也在加劇。銀行必須加快業務轉型,以市場為導向,圍繞供應鏈金融業務建立相應的業務機構。根據不同的行業、核心企業的實力及經營變化、對上下游企業管理的有效性、企業間交易情況等,分析行業市場容量與目標市場定位及金融開發價值,將業務滲透到供應鏈的每個業務節點和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實現供應鏈產品的多樣化,差異化。挖掘市場潛力,創新出更有針對性的貼身式金融服務方案,在信貸政策上,變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為供應鏈企業整體的風險控制,激活整個「鏈條」的運轉。銀行首先要整合資源優勢,發揮聯動效應,積極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戶資源,通過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產業鏈金融服務專項合作協議等形式,由核心企業定期向銀行推薦符合標準的上下游中小企業客戶名單,從源頭上擴大業務的渠道,這是供應鏈業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探索供應鏈金融服務的電子化,網路化,以適應現代供應鏈管理和競爭的需要。使企業不再受物理網點的限制,在網路就可以自助商品質押,融資申請等供應鏈全流程業務,最大程度實現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動化,培育忠誠的客戶群體。風險防範與商業銀行必須加緊修煉的幾項內功目前,我國核心企業對供應鏈成員的管理還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員之間關系鬆散且邊界模糊,上下游企業對核心企業的歸屬感不強。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深,以及行業的不景氣,一些核心企業受原材料價格上漲、人民幣的持續升值、產品需求減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往往將市場壓力轉嫁到與之配套的處於劣勢競爭地位的中小企業身上,使企業未來盈利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導致銀行可選擇開發的供應鏈條有限,發展空間突破困難。加之目前我國徵信體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現糾紛,往往訴訟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債權數額。另外,我國許多銀行業務模式尚未統一規范,在單證、出賬等環節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確認,銀行對抵質押物的跟蹤、倉儲和資金監管、價格監控乃至變現清償等方面還缺乏管理經驗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銀行的操作風險。尤其是應收賬款不同於倉單、存單、提單、股票債權的出質,也不同於動產質押,它只是一個內部記賬科目而非正式的債權憑證,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快速實現質權作出比較明確的規定,其實質就是以一種債權入質來擔保另一債權的實現,通過「三方協議」對已預付的「資金池」進行監控,其有效性依附於商業合同的真實有效而存在,質權的獲取缺乏有效的質押登記。因此,借款人因重大違約,對方依約拒絕付款,或面臨訴訟預付款被依法強制執行,企業破產等極端情況時,銀行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權。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業向銀行提供全產業鏈條的經營管理信息和交易結算記錄,盡可能將所有環節通過電子化實現無縫對接,並對所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從行業特徵對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經營資格、經營年限、歷史信譽狀況,尤其是核心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與上下遊客戶的交易量、結算方式、結算周期等是否出現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糾紛。結合核心企業對上下游企業的管理能力,其他銀行的授信情況,風險緩釋等信息,從供應鏈整體運行質量加以審核,把好客戶准入關,合理確定上下游企業名單、根據不同的行業或不同類型的客戶等核定一定的授信總量,對不同分支機構的管理能力,實行分類授權管理,從源頭上控制信貸發放風險。在當前我國相關法律尚不完備的情況下,金融服務模式的產品設計應以實現供應鏈資金流在在核心企業與銀行體內的封閉運作為目標,設立科學有效的動態監控指標,如資金回籠率、貸款逾期率等,完善違約資料庫的建設,定期公布行業信貸風險等級和行業授信的指導意見,相關規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銀行發放的貸款或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應直接交付核心企業,並取得核心企業的收款確認,通過三方協議約定保障資金迴流的線路。同時建立定期對賬制度,不斷完善授信額度管理台賬和電子化平台的建設,根據不同中小企業特殊的現金流狀況、支付頻率,為其設計特殊的還款方式,實現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監控,當企業貸款發生逾期時,銀行應立即通知核心企業共同採取相關清收措施,暫停對該企業的授信業務,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償。應收賬款類融資:主要針對上游企業。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是一種權利的轉讓,而應收賬款的質押授信則是一種權利的質押,兩者有一定的區別。客戶經理須對企業提供的合同、發票等單據通過核心企業或第三方機構供應鏈管理系統等進行嚴格審查、逐筆核實確認。重點分析基礎合同的效力,確定應收賬款是否以真實交易為基礎,是否來源企業的主營業務,有無任何瑕疵,融資期限是否與應收賬款期限相匹配,通過對物權單據和融資款項的封閉運作,實施資金流和物流的雙向控制。另外,用於設立質押的賬款還必須是依照法律或當事人的約定容許轉讓的,如果不能轉讓,就不能用於質押。其它相關要素,包括金額、期限、支付方式、債務人的名稱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銀行享有的權利和出質人應負的義務等,都應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予以明確。預付/應付類融資:主要針對下游企業。重點審查是否以真實交易中產生的預付款為基礎,企業交易背景的連續性,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記錄等基本情況。對基礎交易未提出爭議,預付款項下客戶應已簽訂合同或訂單,銀行可為企業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產生的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及結算服務。主要產品包括:預付賬款融資、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匯出匯款融資、開立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買方押匯、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票據商務通、票貨通等。貨押類融資:以貨物/權利質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監管,為企業提供的主要以貨物及其產生的收入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和結算服務,如倉單質押業務,保兌倉業務等。存貨的選擇一般應滿足貨權合法、明確、易於處置轉讓、市場價格波動較小、方便保存等特點,以質權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並及時、准確地向債權銀行披露相關信息,針對質押物類型的不同和價值穩定性的不同,設置不同的質押率上限。銀行要指定專人核實存貨流轉記錄與客戶的提貨、融資償還進度是否一致,加強與監管單位溝通聯系,關注倉儲條件的變化和市場價格的波動,藉助交易信息平台,一旦價格下跌超過一定幅度要按有關要求採取跌價補償措施,保證質押物的數量和質量安全。最後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確保業務依法合規,嚴禁逆程序操作,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應急措施,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工具進行優化組合,規避、轉移和降低風險。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和客戶需求,著力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風險的能力。作者單位:中國銀行宿州分行副行長李曉春中國銀行安徽分行風險管理部董少廣
B. 與省政府合作戰略協議範本有么
………………中小企業協會
……………………有限公司
戰
略
合
作
協
議
書
2011年5月
甲 方:…………中小企業協會
地 址:南昌市…………路……號
負責人:……
乙 方:…………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路………………
負責人:……
為了協助政府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及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全心全意為中小企業及會員服務,溝通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社會間的聯系。甲、乙雙方經充分醞釀和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成為戰略合作夥伴並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
一、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作為具有社會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聯合性的全省中小企業、企業經營者自願組成的綜合性社會團體組織,將在協調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各有關方面的關系,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架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部門的橋梁發揮重要作用。
2、乙方………………有限公司作為一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投資公司將充分發揮在投融資咨詢服務、投資管理、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專業優勢,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投資咨詢服務。
二、合作原則
1、平等原則。 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2、長期、穩定合作原則。 雙方的合作基於彼此充分信任,著眼於長期利益,雙方致力於長期、穩定的合作。
3、共同發展原則。 本協議旨在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且符合雙方的根本利益。
4、重點支持、梯次推進原則。 雙方通過重點領域的深入合作,最終實現全方位的戰略對接和持續合作。
三、合作內容、方式
1、甲方對乙方的支持主要包括:為乙方提供本會會員、5個產業分會和1個地方分會3個信息平台,及時向乙方提供地方政策法規變動、項目投資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在必要的情況下,甲方同意乙方列席參與部分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洽談,為乙方開拓業務提供良好的人脈關系資源。
2、乙方對甲方的支持主要包括:在法律法規許可的條件下,為甲方會員單位提供投資、投資咨詢、商務咨詢、科技咨詢、實業投資和企業管理咨詢服務,為乙方提供營銷、策劃,尤其是在解決中小企業重大債務糾紛等方面開展合作。
四、雙方約定
1、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專有的具有價值的保密信息,在未取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前提下,須各自遵守保密義務,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2、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法律效力均等。
4、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後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中小企業協會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C. 中山綠盾徵信與中山市南朗鎮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簽訂了怎樣的戰略合作協議
採用線上+線下的服務方式,可為南朗鎮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搭建信用服務平台,支持質量創建和提升活動。同時,也可為當地企業提供建立完善信用檔案、出具信用報告等服務,助力推進企業信用建設。
D. 工信部信息化年會,為中小企業傳遞了哪些重大信息
3月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京簽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戰略合作協議》,工信部副部長徐樂江、郵儲銀行董事長李國華出席簽約儀式並代表雙方簽署協議。郵儲銀行副行長邵智寶主持簽約儀式。
根據協議,雙方將按照「政銀協作、合力惠企」、「突出小微、破解難題」、「構建體系、增進信用」的合作原則,通過建立分層級推進、合作協調、共同交流、信息共享等多種合作機制,以推動產融結合、促進投貸聯動、深化政銀擔合作、推進資源整合為牽引,著力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未來五年,郵儲銀行將充分發揮網路優勢,在各級工信部門的支持下,建設600家小微企業特色支行,為工信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重點工程與專項行動支持的項目和中小企業累計投放5000億元信貸支持。
徐樂江在講話中表示,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此次工信部與郵儲銀行簽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戰略合作協議》,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有關政策的重要措施,也是推進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工作手段,對於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推動產融結合,促進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切實履行社會責任,通過金融服務引導和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合作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為核心,以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充分發揮工信部中小企業宏觀經濟管理職能作用和郵儲銀行綜合金融服務優勢,組織引導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郵儲銀行各級分支機構圍繞重點,共同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
李國華表示,郵儲銀行定位於服務社區、服務中小企業、服務「三農」,致力於為中國經濟轉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戶群體提供服務。此次雙方合作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切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是雙方一直以來共同探索破解中小企業融資的積極實踐。郵儲銀行與工信部合作時間長、范圍廣、效果好,目前已有27家一級分行與當地工信部門建立合作關系或簽訂合作協議,並將金融服務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雙方合作的重點內容之一。為保障本次合作的順利開展,郵儲銀行將一如既往,主動作為,持續完善小企業金融服務激勵機制。未來五年,郵儲銀行將內外兼修,打造國內領先的小微金融服務機構。
E. 大家有知道目前嘉捷企業匯服務當中對中小企業功效最大的服務有哪些嗎急!!!
嘉捷企業匯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推出的服務對中小企業都有相當大的幫扶效果,其中金融服務是近專期最大的亮點屬。
隨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話題被各方所廣泛關注,嘉捷企業匯積極探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難題,利用各級政府賦予的優惠政策、廣泛的融資資源優勢,密切關注新三板掛牌情況。與民生銀行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民生銀行對園區企業給予5億綜合授信,由科技園擔保,可享受利率優惠及抵押幅度的上浮。與北京銀行合作,在園區內組織企業發行集合票據。組織投融資峰會,為入園企業尋找股權投資方。
結合中小企業發展大勢,嘉捷企業匯率先提出「集合融資」新理念,為園區企業提供集合貸款、集合信託等服務,將園區相關企業聯合起來,為中小企業開拓更有利的融資環境。
F. 德意志銀行的在中國
德意志銀行早在1872年就在上海建立了分行,當時的業務集中在給德國和中國之間的進出口業務融資。1952年,德意志銀行恢復它和新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聯系,與中國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1981年,德意志銀行作為第一家德國銀行在北京建立了代表處。1993年,其廣州代表處成立,不久又升格為分行。1995年開設了上海代表處。2010年3月德意志銀行天津分行開業。德意志銀行在中國設有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青島六家分行。
德意志銀行北京和上海代表處在德意志銀行及其客戶與中國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和機構客戶及政府部門之間建立並保持著緊密的聯系。其廣州分行能夠為中國及國際客戶提供德意志銀行一系列的金融產品及服務。
德意志銀行在中國參與了不少大項目融資計劃。如:為寶山鋼鐵廠提供長期出口信貸;作為牽頭行,為中國銀行在國際資本市場發行首次債券1.5億馬克;牽頭為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歐洲融資1.5億美元;作為牽頭行,為中國銀行安排1.5億美元海外融資;作為安排人、代理和借款人,為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提供1.5億美元銀團貸款;使用杠桿租賃為中國民航提供價值3億美元的5架飛機;為北京燕莎中心提供規模為2.4億美元的融資,擔任牽頭行;德意志摩根建富牽頭為上海海星造船公司發行H股股票,籌資2.08億馬克。
該企業品牌在世界品牌實驗室(World Brand Lab)編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強》排行榜中名列第二百四十三,在《巴倫周刊》公布的2006年度全球100家大公司受尊重度排行榜中名列第六十八。該企業在2007年度《財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三十五。
1995年又開設了上海代表處。
2005年,德意志銀行與中國華夏銀行組建戰略聯盟,10月31日晚,雙方在北京中國大飯店舉行股權轉讓與技術合作儀式,德意志銀行聯合德意志銀行盧森堡公司、薩爾·奧彭海姆銀行共同出資26.424億元人民幣收購華夏銀行5.872億股份,收購價格每股4.5元人民幣。11月10日,德意志銀行董事長約瑟夫·阿克曼(Josef Ackermann)與華夏銀行董事長劉海燕在德國柏林簽署《全面長期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建立全面長期戰略合作關系,將在資產負債管理、風險管理、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資金管理及資金產品研發、零售銀行業務、基金業務、流程再造和科技管理等領域進行深入合作。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德國總統霍斯特·克勒(Horst Koehler)共同出席簽字儀式。
2009年12月8日,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宣布,德銀中國天津分行正式成立。在現有北京、上海和廣州三地分行的基礎上,德意志銀行在中國的業務覆蓋通過天津分行將進一步擴大。據悉,德意志銀行於2009年7月獲中國銀監會批准籌建天津分行。天津分行的業務重點為金融交易和企業銀行業務,主要產品和服務包括企業司庫及現金管理產品、外匯和利率風險套期保值、貿易融資、進出口結算,以及為金融機構提供本地的銷售及客戶支持服務。德銀集團中國董事長、環球銀行業務亞太區總裁張紅力表示,德意志銀行天津分行成立,是德銀中國華北業務覆蓋網路的重大延展;也是德銀中國分行網路戰略發展的重要一步。德意志銀行中國總經理鄧寧表示:在天津的分行將致力於為天津市以及環渤海地區的客戶提供德意志銀行的優異服務。
2010年5月6日,德意志銀行再次斥資55.95億元收購華夏銀行5.15億股份,從而直接和間接持有華夏銀行19.99%股份 。
2011年4月28日,全球500強、德國最大的銀行———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在中國西部的首家分行重慶分行正式開業,這也是德意志銀行在中國開設的第5家分行。隨著重慶市建設長江金融中心的加快推進,金融業快速發展,重慶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達到6.2%,成為名副其實的支柱性產業。同時,重慶也是中國金融生態環境最好的地區,銀行業盈利水平最高的地區之一。「希望德意志銀行能盡快融入重慶,紮根重慶。」
2013年9月4日,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德銀中國)青島分行正式開業。青島分行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3年6月25日批准開業,是繼北京、上海、廣州、天津、重慶之後,德銀中國開設的第6家分行,也是德銀中國首次進駐大陸地區二線城市。新成立的德意志銀行青島分行將為企業和金融機構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現金管理、貿易融資和貸款服務,滿足企業和金融機構客戶的各類需求,具體服務項目包括賬戶服務、應付和應收賬款、流動性管理、貸款、外匯和供應鏈財務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