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搶劫犯追捕時間是多少年
(1)表述不明!何謂追捕?追捕不是法律術語!是否意指追訴時效?
(2)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3)追訴時效的規定: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即追訴時效的長短與法定最高刑有關。涉及到搶劫罪的追訴時效,則必須了解搶劫罪的法定最高刑。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即一般情形下,搶劫罪追訴時效為十五年;八種情形下搶劫罪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4)另外,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且存在追訴時效的延長: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② 甲犯搶劫罪依法應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范圍內適用刑罰對甲的該項罪行經過下列期限不行追訴
因為刑法中來的 「以上、以下」源是包涵本數的,「不滿」不包含本數。搶劫罪基本刑規定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包含10年的。
而追溯時效的表述是,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的,經過10年。這個表述中,「不滿」不包含10年。
因此,該搶劫罪屬於下一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這個規定,包含10年。
我說的清楚嘛!?
③ 綁架罪的法定刑是怎樣的 與搶劫罪的區別有哪
1、綁抄架一般都是以勒索財物或者財襲產性利益為目的的,但在綁架的過程中為了壓制被害人的反抗,往往就會採取一定的暴力手段,這樣就會給受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損害,由此可見綁架屬於比較嚴重的一種行為,而在我國只要實施了綁架行為的就會構成綁架罪。
2、綁架罪與搶劫罪的主要區別是:搶劫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財物的所有人、經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當場交出財物或者當場將其財物劫走;
綁架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財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財物所有人)、經管人的親屬使用暴力、脅迫或麻醉手段,將其劫持,利用被綁架人的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迫使被綁架人的親屬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財物,換取被綁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財物不是當場取得,而是在以後的特定的時間、地點取得;不是由被綁架人直接交出財物,而是由被綁架人的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交出。
④ 幾種常見的罪行的法定刑是幾年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⑤ 下列情形中,不屬於刑法第263條規定的對搶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應選:C.在辦公大樓搶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回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答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⑥ 搶劫罪有哪些法定情節可以依法適用死刑的
有下列加重情節來的,源可以判死刑。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搶劫巨額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⑦ 搶劫罪的某些法定刑是否畸重定罪門檻會太低嗎(純屬探討)
孩子,雖然刑法上沒有註明,但是立案也是有立案標準的!比如我國規定,盜竊版罪立案標准為權500到2000(根據各個地方發展狀況由地方政府定奪)。你舉的那個例子,根本不能作為刑事案件成了,最多算是民事糾紛。至於那些規定哪裡來,國務院下達的規章啦,立法機關及法院的解釋啦等等都可以作為來源。
還有,你的問題說深了,涉及到我國刑法中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國犯罪構成的模式為耦合式。也就說犯罪的構成要件即為犯罪成立要件。具體說就是只要滿足犯罪客體(即法益)、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就可定罪。其不足之處是沒有提供行為人空間與時間來為自己辯護。舉個例子,比如說兩個人鬧不愉快於是約好見面再談,然後一方帶了好幾個人同行,另一方沒有帶人,而是為了自保帶了一把水果刀。見面後雙方不合打起來。人少的一方打不過於是拿出刀子亂刺,結果造成一方有人受傷。本來,按照理論,應該算是正當防衛,但事實上基本就是按故意傷害論處。即使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是正當防衛,可是正是因為他符合故意傷害的犯罪構成要件,所以這時候才是你所說的冤案出現的時候啊!
⑧ 入戶搶劫,搶劫金融機構等具有法律等8種嚴重情形的之一的搶劫罪如何定刑
我國刑法規定了8種嚴重的情形,分別是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專的3、搶劫銀行或屬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這8種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說起點就是十年有期徒刑。同時司法解釋又有更具體的一些規定:
一、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 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 搶劫金融機構的。
4、 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 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為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 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 多次及數額大,但如行為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⑨ 搶劫罪的罪名,法定刑和罪狀的法條分析
罪名:搶劫罪
罪狀: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
法定刑:1.普通的內處3年以上容10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 2.加重情節一八種之一的(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徙刑、無期徙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