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分錄中怎樣用土地基金彌補虧損分錄
濟組織會計分錄中,怎樣轉出土地基金一收到土地補
2. 為什麼要建立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
基金主要面向貧困村,重點扶持能夠帶動村集體增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專。發展基金由擔保公司負屬責具體的管理運作,堅持市場化運作,嚴格按照市場標准,對申報的項目開展風險評估,確定基金發放對象和金額,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不予放款。對基金運作中出現的風險,由基金和擔保公司承擔代償責任,並引入商業保險進行承包,有效分散和規避風險。基金運作過程中,明確要求各級黨政不能隨意干涉基金運作,盡量減少行政性干預,切實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3. 因村組集體經濟困難吸收外地戶籍到村組落戶繳納基金經村組同意落戶後合法嗎
現在農村的合作組織即合作社,都是股份制運營,採取投資分紅的分配方式。而原專來的集體經濟組織屬即生產隊,基本都己停止了生產運營,不動產的土地經營權己經發包給了原集體經濟成員,個別生產隊集體積累富裕的,都已分股到戶,實行盈利分紅,股權繼承等專辦法,所以現在嫁到村裡和新生人員除了贈予或繼承股權外,無法同原合作經濟組織成員分配經濟利益,但住屬在村裡,無論戶口性質如何,在村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新興的合作社有入社權,有權亨受國家扶貧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