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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金融支付服務

發布時間:2021-01-14 19:18:39

A. 什麼是《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該方法已經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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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度小滿支付是什麼

度小滿支付(原名:網路錢包),現升級為度小滿錢包,是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內第三方支付應容用和服務平台。2018年4月網路宣布網路金融服務事業群組(FSG)正式完成拆分融資協議簽署,拆分獨立後網路金融品牌升級為度小滿金融,網路錢包品牌升級為度小滿錢包。
您可以至各大應用市場下載安裝度小滿金融(錢包)APP。

C.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意思,包括哪些模式

互聯網金融,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等一系列現代信息科技技術實現資金融通的一種新興金融模式。在此種模式下,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能夠通過網路直接對接,交易成本大大減少。

2、p2p網路貸款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路貸款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p2p平台的盈利主要是從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費用以及向投資人收取評估和管理費用。貸款的利率確定或者是由放貸人競標確定或者是由平台根據借款人的信譽情況和銀行的利率水平提供參考利率。

由無准入門檻、無行業標准、無機構監管,對p2p網貸還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概念界定,其運營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經出現了以下幾種運營模式,一是純線上模式,此類模式典型的平台有拍拍貸、合力貸、人人貸(部分業務)等,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此類模式以翼龍貸為代表。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另外,以宜信為代表的債權轉讓模式現在還處於質疑之中,這種模式是公司作為中間人對借款人進行篩選,以個人名義進行借貸之後再將債權轉讓給理財投資者。

從p2p的特點來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對利率市場化將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由於其參與門檻低、渠道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會的融資渠道。但從目前來看,p2p網貸暫時很難撼動銀行在信貸領域的霸主地位,無法對銀行造成根本性沖擊。p2p針對的主要還是小微企業及普通個人用戶,這些大都是被銀行「拋棄」的客戶,資信相對較差、貸款額度相對較低、抵押物不足,並且因為央行個人徵信系統暫時沒有對p2p企業開放等原因,造成p2p審貸效率低、客戶單體貢獻率小,以及批貸概率低等現狀,並且很多異地的信用貸款,因為信貸審核及催收成本高的原因,不少p2p平台壞債率一直居高不下。

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活躍的p2p網貸平台大約在800家左右,根據了解的最近平台相關規劃、建設情況,預計在2013年底將達到1500家左右。從目前整體p2p行業來看,先進入者因為有一定的知名度及投資者積累,相對大量的投資者來說,更多的是缺乏優質的信貸客戶;而對於一些新上線的平台,因為缺少品牌知名度及投資者的信任,或者被迫選擇一些虛擬的高利率的標的來吸引投資者,或者是依託線下合作的小貸、擔保公司資源將一些規模標的進行資金規模或者時間段的分拆,以便盡快形成一定的交易量,爭取形成良性循環。

p2p網貸平台還處於培育期,用戶認知程度不足、風控體系不健全,是p2p行業發展的主要障礙。少數平台跑路的信息也給行業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其大都是抱著撈一把就跑的心態,在平台上線不長的時間內依靠高回報率騙取投資人的資金,而很少是因為真正的經營不善而倒閉的。因此,不能因為少數害群之馬的惡劣行為來徹底否定一個行業,而是要在逐步建立備案制以及相關資金監管的同時,加大對真正違法詐騙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火爆,創業熱情的高漲,眾多的p2p網貸平台若想在競爭中取勝,一方面是要積累足夠的借、貸群體,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信譽,保證客戶的資金安全。隨著對p2p平台的監管加強,平台資金交由銀行託管,平台本身不參與資金的流動是必然趨勢。另外,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電商平台合作利用互聯網積攢的大數據來識別風險,以及各家p2p網貸平台共享借貸人信息,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借款記錄及個人徵信都將是p2p網貸的發展方向,並將進一步加快利率市場化的步伐。

3、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控方面有的放矢。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目前,大數據服務平台的運營模式可以分為以阿里小額信貸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東、蘇寧為代表的供應鏈金融模式。

阿里小貸以「封閉流程+大數據」的方式開展金融服務,憑借電子化系統對貸款人的信用狀況進行核定,發放無抵押的信用貸款及應收賬款抵押貸款,單筆金額在5萬元以內,與銀行的信貸形成了非常好的互補。阿里金融目前只統計、使用自己的數據,並且會對數據進行真偽性識別、虛假信息判斷。阿里金融通過其龐大的雲計算能力及數十位優秀建模團隊的多種模型,為阿里集團的商戶、店主時時計算其信用額度及其應收賬款數量,依託電商平台、支付寶和阿里雲,實現客戶、資金和信息的封閉運行,一方面有效降低了風險因素,同時真正的做到了一分鍾放貸。京東商城、蘇寧的供應鏈金融模式是以電商作為核心企業,以未來收益的現金流作為擔保,獲得銀行授信,為供貨商提供貸款。

大數據能夠通過海量數據的核查和評定,增加風險的可控行和管理力度,及時發現並解決可能出現的風險點,對於風險發生的規律性有精準的把握,將推動金融機構對更深入和透徹的數據的分析需求。雖然銀行有很多支付流水數據,但是各部門不交叉,數據無法整合,大數據金融的模式促使銀行開始對沉積的數據進行有效利用。大數據將推動金融機構創新品牌和服務,做到精細化服務,對客戶進行個性定製,利用數據開發新的預測和分析模型,實現對客戶消費模式的分析以提高客戶的轉化率。

大數據金融模式廣泛應用於電商平台,以對平台用戶和供應商進行貸款融資,從中獲得貸款利息以及流暢的供應鏈所帶來的企業收益。隨著大數據金融的完善,企業將更加註重用戶個人的體驗,進行個性化金融產品的設計。未來,大數據金融企業之間的競爭將存在於對數據的採集范圍、數據真偽性的鑒別以及數據分析和個性化服務等方面。

4、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本意眾籌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眾籌的規則有三個:一是每個項目必須設定籌資目標和籌資天數;二是在設定天數內,達到目標金額即成功,發起人即可獲得資金;項目籌資失敗則已獲資金全部退還支持者;三是眾籌不是捐款,所有支持者一定要設有相應的回報。眾籌平台會從募資成功的項目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務費用。

此前不斷有人預測眾籌模式將會成為企業融資的另一種渠道,對於國內目前ipo閘門緊閉,企業上市融資之路愈走愈難的現狀會提供另一種解決方案,即通過眾籌的模式進行籌資。但從目前國內實際眾籌平台來看,因為股東人數限制及公開募資的規定,國內更多的是以「點名時間」為代表的創新產品的預售及市場宣傳平台,還有以「淘夢網」、「追夢網」等為代表的人文、影視、音樂和出版等創造性項目的夢想實現平台,以及一些微公益募資平台。互聯網知識型社群試水者——羅振宇作為自媒體視頻脫口秀《羅輯思維》主講人,其2013年8月9日,5000個200元/人的兩年有效期會員賬號,在6小時內一售而空,也稱得上眾籌模式的成功案例之一,但很難具有一定的復制性。

自2013年年中以來,以創投圈、天使匯為代表的一批針對種子期、天使期的創業服務平台,以一種「眾投」的模式進入的人們的視野,並很好的承接了對眾籌本意的理解,但是因為項目優劣評判的困難、回報率的極為不確定性,目前僅僅停留在少量天使投資人、投資機構及少數投資玩票的人當中,涉及金額也相對較小。

與熱鬧的p2p相對,眾籌尚處於一個相對靜悄悄的階段。目前國內對公開募資的規定及特別容易踩到非法集資的紅線使得眾籌的股權制在國內發展緩慢,很難在國內難以做大做強,短期內對金融業和企業融資的影響非常有限。

從行業發展來看,目前眾籌網站的發展要避免出現當年團購網站由於運營模式和內容上的千篇一律,呈現出一窩蜂的興起,而又一大片的倒下的局面。這就要求眾籌網站的運營體現出自身的差異化,凸顯出自身的垂直化特徵。

5、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

目前,一些銀行都在自建電商平台,從銀行的角度來說,電商的核心價值在於增加用戶粘性,積累真實可信的用戶數據,從而銀行可以依靠自身數據去發掘用戶的需求。建行推出「善融商務」、交行推出「交博匯」等金融服務平台都是銀行信息化的有力體現。工行的電商平台也預計在2014年元旦前後上線,作為沒有互聯網基因的銀行一擁而上推廣電商平台,目的何在?

從經營模式上來說,傳統的銀行貸款是流程化、固定化,銀行從節約成本和風險控制的角度更傾向於針對大型機構進行服務,通過信息技術,可以緩解甚至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為銀行和中小企業直接的合作搭建了平台,增強了金融機構為實體經濟服務的職能。但更為重要的是,銀行通過建設電商平台,積極打通銀行內各部門數據孤島,形成一個「網銀+金融超市+電商」的三位一體的互聯網平台,以應對互聯網金融的浪潮及挑戰。

信息化金融機構從另外一個非常直觀的角度來理解,就是通過金融機構的信息化,讓我們匯款不用跑銀行、炒股不用去營業廳、電話或上網可以買保險,雖然這是咱們大家現在已經習以為常的生活了,但這些都是金融機構建立在互聯網技術發展基礎上,並進行信息化改造之後帶來的便利。未來,傳統的金融機構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更多的是,如何更快、更好的充分利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並依託自身資金實力雄厚、品牌信任度高、人才聚焦、風控體系完善等優勢,作為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一類來應對非傳統金融機構帶來的沖擊,尤其是思維上、速度上的沖擊。

6、互聯網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目前在互聯網金融門戶領域針對信貸、理財、保險、p2p等細分行業分布有融360、91金融超市、好貸網、銀率網、格上理財、大童網、網貸之家等。

互聯網金融門戶最大的價值就在於它的渠道價值。互聯網金融分流了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的客戶,加劇了上述行業的競爭。隨著利率市場化的逐步到來,隨著互聯網金融時代的來臨,對於資金的需求方來說,只要能夠在一定的時間內,在可接受的成本范圍內,具體的錢是來自工行也好、建行也罷,還是p2p平台還是小貸公司,抑或是信託基金、私募債等,已經不是那麼重要。融資方到了融360、好貸網或軟交所科技金融超市時,用戶甚至勿須像在京東買實物手機似的,需要逐一的瀏覽商品介紹及詳細的比較參數、價格,而是更多的將其需求提出,反向進行搜索比較。因此,當融360、好貸網、軟交所科技金融超市這些互聯網金融渠道發展到一定階段,擁有一定的品牌及積累了相當大的流量,成為了互聯網金融界的「京東」和「攜程」的時候,就成為了各大金融機構、小貸、信託、基金的重要渠道,掌握了互聯網金融時代的互聯網入口,引領著金融產品銷售的風向標。

由於互聯網金融正處於快速發展期,目前的分類也僅僅是一個階段的粗淺分類,即使在將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歸入第三方支付這一模式之後,六大模式也無法包容諸如比特幣等新興互聯網金融創新產物。軟交所互聯網金融實驗室一方面將於近期陸續推出六大模式深度解析文章,並將持續研究互聯網金融的最新動態及發展趨勢,以便更好的與業內同仁進行互動交流。

整體來說,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不僅彌補了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服務的空白,而且提高了社會資金的使用效率,更為關鍵的是將金融通過互聯網而普及化、大眾化,不僅大幅度降低了融資成本而且更加貼近百姓和以人文本。它對金融業的影響不僅僅是將信息技術嫁接到金融服務上,推動金融業務格局和服務理念的變化,更重要的是完善了整個社會的金融功能。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壯大會給銀行業帶來了一定沖擊,但也為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帶來了新機遇。隨著互聯網金融沿上述六大模式的方向深入發展,其將進一步推動金融脫媒,挑戰傳統金融服務的方式方法,改變金融業內各方的地位和力量對比。

互聯網金融世界瞬息萬變,正在進行的是一場金融革命,一切的一切還都是未知之數,其具體形式也會不斷的豐富和完善,但毫無疑問的就是,互聯網金融正在以摧枯拉朽之勢改變傳統的金融模式。

D.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什麼意思

雲掌財經告訴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第三條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
支付機構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第四條支付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應當委託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不得通過支付機構相互存放貨幣資金或委託其他支付機構等形式辦理。
支付機構不得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貨幣資金轉移,經特別許可的除外。
第五條支付機構應當遵循安全、效率、誠信和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客戶合法權益。
第六條支付機構應當遵守反洗錢的有關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

第二章申請與許可
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需經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審查後,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本辦法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四)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錢措施;
(六)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業務設施;
(七)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風險管理措施;
(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九)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第九條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本辦法所稱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包括申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支付業務,或客戶可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辦理支付業務的情形。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調整申請人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第十條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申請日,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
(三)截至申請日,連續盈利2年以上;
(四)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為違法犯罪活動辦理支付業務等受過處罰。
本辦法所稱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申請人實際控制權的出資人和持有申請人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
第十一條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書面申請,載明申請人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組織機構設置、擬申請支付業務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支付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
(八)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九)高級管理人員的履歷材料;
(十)申請人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十一)主要出資人的相關材料;
(十二)申請資料真實性聲明。
第十二條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後按規定公告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注冊資本及股權結構;
(二)主要出資人的名單、持股比例及其財務狀況;
(三)擬申請的支付業務;
(四)申請人的營業場所;
(五)支付業務設施的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第十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法受理符合要求的各項申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的,依法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支付業務許可證》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機構擬於《支付業務許可證》期滿後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出續展申請。中國人民銀行准予續展的,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
第十四條支付機構變更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前報中國人民銀行同意:
(一)變更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或組織形式;
(二)變更主要出資人;
(三)合並或分立;
(四)調整業務類型或改變業務覆蓋范圍。
第十五條支付機構申請終止支付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書面申請,載明公司名稱、支付業務開展情況、擬終止支付業務及終止原因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支付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四)客戶合法權益保障方案;
(五)支付業務信息處理方案。
准予終止的,支付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復完成終止工作,交回《支付業務許可證》。
第十六條本章對許可程序未作規定的事項,適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4〕第3號)。

第三章監督與管理
第十七條支付機構應當按照《支付業務許可證》核準的業務范圍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核准范圍之外的業務,不得將業務外包。
支付機構不得轉讓、出租、出借《支付業務許可證》。
第十八條支付機構應當按照審慎經營的要求,制訂支付業務辦法及客戶權益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支付機構應當確定支付業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並報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
支付機構應當公開披露其支付業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第二十條支付機構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支付業務統計報表和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
第二十一條支付機構應當制定支付服務協議,明確其與客戶的權利和義務、糾紛處理原則、違約責任等事項。
支付機構應當公開披露支付服務協議的格式條款,並報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
第二十二條支付機構的分公司從事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及其分公司應當分別到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備案。
支付機構的分公司終止支付業務的,比照前款辦理。
第二十三條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時,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務費向客戶開具發票,不得按接受的客戶備付金金額開具發票。
第二十四條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
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
第二十五條支付機構應當在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中記載下列事項:
(一)付款人名稱;
(二)確定的金額;
(三)收款人名稱;
(四)付款人的開戶銀行名稱或支付機構名稱;
(五)收款人的開戶銀行名稱或支付機構名稱;
(六)支付指令的發起日期。
客戶通過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相應的銀行結算賬號。客戶通過非銀行結算賬戶進行支付的,支付機構還應當記載客戶有效身份證件上的名稱和號碼。
第二十六條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存放備付金。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且在該商業銀行的一個分支機構只能開立一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支付機構應當與商業銀行的法人機構或授權的分支機構簽訂備付金存管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支付機構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備付金存管協議和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信息資料。
第二十七條支付機構的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義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只能將接受的備付金存放在支付機構開立的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第二十八條支付機構調整不同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頭寸的,由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對支付機構擬調整的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余額情況進行復核,並將復核意見告知支付機構及有關備付金存管銀行。
支付機構應當持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出具的復核意見辦理有關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頭寸調撥。
第二十九條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對存放在本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按規定向備付金存管銀行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報送客戶備付金的存管或使用情況等信息資料。
對支付機構違反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相關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予以拒絕;發現客戶備付金被違法使用或有其他異常情況的,應當立即向備付金存管銀行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報告。
第三十條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10%。
本辦法所稱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是指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根據最近90日內支付機構每日日終的客戶備付金總量計算的平均值。
第三十一條支付機構應當按規定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
支付機構明知或應知客戶利用其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停止為其辦理支付業務。
第三十二條支付機構應當具備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和不可抵賴性,支付業務處理的及時性、准確性和支付業務的安全性;具備災難恢復處理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支付業務的連續性。
第三十三條支付機構應當依法保守客戶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支付機構應當按規定妥善保管客戶身份基本信息、支付業務信息、會計檔案等資料。
第三十五條支付機構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定期或不定期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阻撓、逃避檢查,不得謊報、隱匿、銷毀相關證據材料。
第三十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據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對支付機構的公司治理、業務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狀況、反洗錢工作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對支付機構進行現場檢查,適用《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程序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1號發布)。
第三十七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對支付機構進行現場檢查:
(一)詢問支付機構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對被檢查事項作出解釋、說明;
(二)查閱、復制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藏匿或毀損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三)檢查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及相關賬戶;
(四)檢查支付業務設施及相關設施。
第三十八條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責令其停止辦理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
(一)累計虧損超過其實繳貨幣資本的50%;
(二)有重大經營風險;
(三)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十九條支付機構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四章罰則
第四十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審查批准《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申請、變更、終止等事項的;
(二)違反規定對支付機構進行檢查的;
(三)泄露知悉的國家秘密或商業秘密的;
(四)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一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責令其暫停或終止客戶備付金存管業務:
(一)未按規定報送客戶備付金的存管或使用情況等信息資料的;
(二)未按規定對支付機構調整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頭寸的行為進行復核的;
(三)未對支付機構違反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予以拒絕的。
第四十二條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相關備案手續的;
(三)未按規定公開披露相關事項的;
(四)未按規定報送或保管相關資料的;
(五)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的;
(六)未按規定向客戶開具發票的;
(七)未按規定保守客戶商業秘密的。
第四十三條支付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注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轉讓、出租、出借《支付業務許可證》的;
(二)超出核准業務范圍或將業務外包的;
(三)未按規定存放或使用客戶備付金的;
(四)未遵守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比例管理規定的;
(五)無正當理由中斷或終止支付業務的;
(六)拒絕或阻礙相關檢查監督的;
(七)其他危及支付機構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十四條支付機構未按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依據國家有關反洗錢法律法規等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注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支付機構超出《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限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但未獲批準的,申請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權的出資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或參與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已獲批準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注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申請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權的出資人不得再次申請或參與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第四十七條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E.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支付什麼是第三方 支付舉例說明。

做互聯網金融一般從支付業務做起,因為支付是一切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基礎,通過支付內環節可以將整個容業務流程打通並形成閉環,實現價值和利潤的等效流通。而比起接入第三方支付系統,自建支付清結算系統相對來說效率更高,對資金的利用率更大,且能避免一些資金安全隱患。相對來說維金的支付清結算系統功能比較強大,經驗也比較豐富。找基礎設施供應商幫忙搭建系統架構在後期運營上有專人輔導也比較省力一些。

F.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包括哪些方面

根據《非金復融機構支付制服務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
目前支付牌照的業務范圍包括:銀行卡收單、網路支付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其中網路支付又細分為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數字電話支付和固定電視支付。這是《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具體實施。

G. 什麼是金融支付啊急急急

用於金融交易活動中的各種貨幣或非貨幣資產的支付

H.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什麼時候推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權管理辦法》,經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行 長:周小川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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