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小型金融機構有哪些
商業性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這個不算小型了,呵呵),地方性農村商業銀行,村鎮版銀行
政策性銀行: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只貸款,不接受存款)
合作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資金互助社,金融服務社,合作基金會
其他:小額信貸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
⑵ 當前我國有哪些農村金融機構
農村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回發展銀行和農村答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非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公司等。還有一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
⑶ 銀監會2015年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工作要點有哪些
銀監會的監管措施: 1.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接管、重組、撤銷和依法宣告破產的監管措施專 2.對發生風險的屬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處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組、撤銷和依法宣告破產。 (1)接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接管,是指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在銀行...
⑷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經營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了「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容,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銀行業是「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因此,能否化解和管控風險,將決定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敗。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系列金融災難事件警告世人,有效的風險管控能夠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健康發展並在競爭中處於不敗之地。農信社要建成農商行,就必須對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計量、監測,並採取科學的化解和防控措施。客觀地講,農村信用社對風險有一定的意識,但做得還不夠,未建立並形成一套科學的風險管控體系。如在貸款風險的識別中,對關聯交易關注得較少;在客戶信用評級過程中,主要依賴信貸人員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而基於風險量化的信用評分模型、違約概率模型尚未建立和應用;目標明確、結構清晰、流程合理、職能完備、功能強大的風險管理傳導機制也有待建立和應用;風險管理文化有待深層次培植。
⑸ 農村金融機構包括哪些
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版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權。非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公司等。
金融機構:
1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
2金融服務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3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⑹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基本監管指標有哪些
以前聽說過,但是不記得了。不過你可以參考《巴塞爾協議3》的規定。它是世界通行的管理標准。
另外可以留意銀監會、財政部的文件。
⑺ 誰有《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三項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電子文本啊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三項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133號)
⑻ 到目前為止全國大概有多少家中小金融機構
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銀監會在促進農村地區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大進展,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機構市場准入改革試點工作正在穩步推進,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支農服務意識和能力進一步提高。但是,由於多方面原因,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的總體水平還很低,離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特別是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狀況依然不容樂觀,集中表現為縣域機構網點少,種類單一,功能殘缺,市場缺乏有效競爭。據統計,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平均每萬人擁有銀行業機構數只有1.26個,而城市超過了2個,農村地區仍有3302個鄉鎮沒有銀行業機構營業網點。目前分布在縣城以下鄉鎮的銀行業機構主要是農村信用社,全國只設有一家銀行業機構網點的鄉鎮有8231個,金融市場基本處於壟斷經營狀態,服務動力不強,服務活力不足。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大銀行「棄鄉進城」,而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自身建設不足、發展不力。這就需要我們在引導商業性、政策性銀行業機構重返農村的同時,大力發展和培育適合「三農」特點的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發揮它們經營方式活、管理層次少、運行成本低、運營效率高等特點,以有效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⑼ 如何做好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非現場監管工作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組等。自1951年成立以來,農村信用合作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在全國已形成龐大的信用合作體系,在中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居於基礎地位。受社會政治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其發展經歷了曲折復雜的過程。為了解決農村信用社在實行合作制時遇到的所有者缺位、規模受限等問題,2003年,我國突破了農村信用社在「合作經濟」的范疇,對農村信用社做出了新的界定,提出了農村信用社屬於「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的新概念,主要形成了三種不同的模式:北京和上海的市級農村商業銀行、天津的市級農村合作銀行、大多數省份實行的省聯社模式。
作為破解農村金融的創新之舉,銀監會2006年底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引入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三類新型組織,並在近年取得了一定的試點經驗,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當前農村金融中介數量不足的缺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對合理配置金融資源,培育健康、多元化、競爭性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提高對農戶和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但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特別是在今年以來復雜的經濟環境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如何把握好整體走向,求得可持續發展,成為人們關注的重要問題。
⑽ 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有哪些
農村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機構。銀行機構包括中國農業銀行、回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答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非銀行機構包括農村信用合作社和農業保險公司等。還有一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如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