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 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可以採取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等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金融機構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1)人民銀行強化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六條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對已依照前款規定臨時凍結的資金,應當及時決定是否繼續凍結。偵查機關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取凍結措施;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應當立即通知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通知金融機構解除凍結。臨時凍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金融機構在按照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四十八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凍結。
2. 試談怎樣發揮地方人民銀行的職能作用
新的形勢下 ,中央「三農」工作和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民銀行縣級支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銀行縣級支行要完成好這一艱巨使命,當前需要發揮四大作用,即發揮服務地方政府的協調參謀作用;發揮貨幣信貸政策的傳導者作用;發揮轄區金融的管理維護者作用;發揮金融優質服務提供者作用。
縣支行是央行的「神經末梢」,是人民銀行最基層的單位,無疑在傳導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和支持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近年來,隨著縣域經濟和「三農」發展任務的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縣級支行從工作到環境、都面臨著一些不同於以往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如何立足當前、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內外兼修、提升素質,真正實現縣支行「小而有為」的發展目標,是人民銀行縣支行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
新形勢對人行縣級支行提出更高要求
(一)縣級在國家發展格局中的重要位置,相應要求縣支行有所作為。縣一級在黨的組織機構和國家政權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在國家戰略發展中處於「基石」的位置,中國古代就有「郡縣治,則天下安」之說,在現在更是如此。我國自2010年初開始啟動對全國縣委書記進行「新形勢下怎樣當好縣委書記」的履職培訓,就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與縣域發展的重要性相適應,處於縣域央行位置的人民銀行縣支行同樣肩負重要使命。比如,在圍繞政府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在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在提高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項工作中,都要發揮出人民銀行作為縣域金融領導管理部門應有的作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求金融部門在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村改革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要發揮重要作用等,這些都為縣級支行大有作為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工作任務。
(二)央行履職的社會關注度進一步加強,需要縣級支行在基層相應工作力度隨之加大。前幾年,由於國際金融危機的出現和國內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央行在黨和政府領導下,果斷採取有效措施、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很好地抵禦了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使宏調調控和宏觀經濟走勢始終朝著預期的方向發展。與此相伴,央行在經濟領域和社會上的關注度空前增加,其政策、其影響、其效果更多也為世人所關注、所評價。不可避免,由於信息不對稱等多種原因帶來的一些不同聲音也會相應而生。及時、全面、正確宣傳央行出台政策,客觀、全面、准確收集政策實施效果,有見地地提出針對性建議和對策是基層央行的重要任務。另外,反洗錢、徵信、人民幣、外匯管理等諸多工作,社會性強、服務面寬,也需要縣級支行以新的工作氣象認真應對。
(三)縣域金融發展出現的新格局需要縣級支行應時而為。近年來,為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的「三農」發展和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中央多次提出推動農村地區民間資金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多種形式設立和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自2006年12月,銀監會發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見》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一大批新型金融機構開始在縣域應運而生。據銀監會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5月末,僅村鎮銀行全國就設立了536家,成為支持「三農」發展的生力軍。作為縣域新的金融主體,央行縣級支行如何面對新生事物,如何正確處理促進發展和加強服務管理的平衡點,如何有效開展工作以服務於「激活農村金融市場,構建多元化、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這一中心工作,扶其上馬、送其一程、助其壯大,真正發揮其支農作用,縣支行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四)從總行等上級行不斷加強縣級支行的現實來看,支行建設仍有很多工作要做。近年來,人民銀行總行也一直在重視並加強縣級人民銀行工作,自人民銀行總行黨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縣(市)支行建設的意見》(銀黨〔2009〕61號) 後,分行、省會中支等都在開展加強縣支行建設的多種形式的活動。作為一級主體的縣支行,如何適時對幹部職工加以形勢、政策、法規引導,如何教育大家明確縣支行的職責和發展方向、增強主動性,如何立足現實、在扎實履職的基礎上開創新局面,真正將支行幹部的思想、精力引導到工作上來,促使其積極主動地履行新職責,完成新任務,創造新業績,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但是,從客觀現實看,不容置疑的是,當前縣支行的確存在著一些如思維理念老套路、工作拓展動力不足、工作目標不夠明確、工作內容不夠具體、手段措施不夠多樣等問題,有效履行職責還面臨諸多制約因素。但只要縣支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明確新任務、堅定自我發展信心,就能在新的形勢下更好「小而有為」、更好發揮基層央行作用,更好推動縣域經濟發展。
人行縣支行要發揮「四大作用」
當前,人民銀行縣支行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切實找准履職的切入點和著力點,用發展的眼光來審視縣支行的各項工作,強化履職手段,發揮職能作用。
(一)真正發揮服務地方政府的協調參謀作用。人民銀行縣級支行要不斷向縣級政府進行宏觀金融政策的宣傳解釋,做金融政策的宣傳員。同時不斷宣講有關金融理論知識,引導縣級政府官員樹立正確的金融經濟觀,為縣域金融可持續發展大局奠定基礎。要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本縣實際,從金融角度提出支持發展本縣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規劃,做到不跟風發展、真正符合地方實際。同時,對於金融生態環境、信用建設等方面的問題,要真正提出可行性的辦法和意見,不斷增強在縣級政府部門的話語權和金融部門的影響力。同時,積極圍繞縣里金融長遠戰略發展的問題如農信社改革、村鎮銀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中小擔保公司的設立等關系全局的大問題提出服務性意見和建議,從心靈深處真正為地方發展服務。
(二)真正發揮貨幣信貸政策的傳導者作用。縣支行是國家金融宏觀調控前沿陣地和排頭兵,要充分發揮好這一角色作用。一是靈活運用存款准備金、支農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日常管理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的評估工作,引導縣域金融機構加強對「三農」、中小企業和扶貧開發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發揮好窗口指導作用。二是做好貨幣政策傳導神經末梢的反應反饋工作。要加大貨幣政策傳導的關注和分析,加強對縣域經濟金融和農村經濟的調查力度,了解新農村建設、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狀況,為上級行提出政策建議,提高貨幣政策傳導的有效性。三是定期組織金融部門召開金融座談會、銀企洽談會等,為當地金融經濟發展服務。
(三)真正發揮轄區金融的管理維護者作用。要真正從前些年央行職能調整而帶來的消極被動情緒中調整過來,樹立縣域金融、央行為大的理念。一是按照「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思路,切實加強對縣域金融機構開業管理、重大事項管理和綜合執法、綜合評價工作的參與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而不是輕描淡寫、走過場。要強調管理與服務並重,強化監管,硬起手腕,不當老好人,真正樹立威信。二是前瞻性地開展有關工作,根據一些縣域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等金融業綜合化交叉經營特點明顯的情況,要利用自身手段,強化監管和監測,以防系統性風險發生,確保金融穩定。對於不良的,要提醒,要整改,要督查,切實負起責任,要利用自身再貸款手段進行扶持和救助。三是建立金融生態推進機制。通過制定實施金融生態環境評價辦法,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人行牽頭、相關部門分工協作、量化考核評價的高效工作機制。要抓好金融知識宣傳,提高市民金融素質;加強徵信管理,培育市場主體信用意識。通過金融生態建設引領信用社會建設,為金融長遠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四)真正發揮金融優質服務提供者作用。縣支行應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經理國庫職責,發揮好服務政府機構的管庫理財作用,為縣級政府機構的運行提供服務保障。積極推進「鄉財縣管」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方式方法,減少財政資金流轉環節,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要注重自身業務創新。著力在人民幣管理、支付結算和外匯等方面不斷創新,盡可能實現「一站式、便捷式」服務,為金融機構和客戶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充分發揮大小額支付系統支付清算「高速公路」的優勢,通過擴大支付清算系統覆蓋面,促使支付系統向農村地區延伸,暢通農村地區支付清算渠道,積極推廣各類支付業務,向廣大農村客戶提供安全高效、多層次、低成本的跨行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大力推廣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的使用,積極推動農村地區銀行卡產業發展。同時,要切實加強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和聯網核查工作,落實賬戶實名制,防範支付結算風險,全面提升縣域支付結算服務水平。可組織金融機構舉辦支票全國通用、小額支付系統通存通兌、農民工銀行卡業務集中宣傳活動,現場解答群眾在辦理結算業務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引導改善金融機構服務問題。要及時解決群眾投訴多、反映強烈的辦業務排長隊問題、銀行收費問題、人民幣兌換問題、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問題,通過一定形式反饋本行和其上級行,督促重視並解決。可以支行紀檢監察部門為主陣地,積極開展行風評議活動,靠社會力量監督和改進支行服務。縣支行要指導、督促金融機構加快縣域支付基礎建設,統籌謀劃縣域支付結算環境建設。
為縣支行實現「小而有為」創造更好條件
近年來總行等上級行一直重視縣支行建設,在人員進入、工作職責、業務辦理、內控建設方面不斷加強和推進縣支行建設,起到了很好的穩定隊伍、推進工作的作用。但是,從縣級支行反饋的意見看,還有很多方面需要上級行創造更好的條件。下一步,一是繼續從大學生或社會上招聘工作人員,壯大隊伍,增進支行人氣。二是完善支行業務職能。積極按照有關文件和講話精神,盡快落實和下放有關業務許可權到縣行,比如縣域的外匯業務、徵信、反洗錢等有關業務,能交給支行辦理的放權讓其辦理,以業務帶動干勁提升。三是繼續加強支行建設,採取黨校培訓的方式、不斷提升班子領導綜合素質。採取競賽、「走出去」、崗位爭先創優等多種方式提升中層和一線員工素質,為更好履職打好基礎。繼續強化縣支行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完善風險防控體系,推進「三無」安全行建設。健全金融服務部門的用人機制和激勵機制,獎優罰劣,獎勤罰懶,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優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的金融服務隊伍。四是引領人民銀行縣級支行樹立更強烈的創新意識。新的形勢,要求每一位幹部職工都要用創新的精神來指導每一項工作,用創新的理念來思考每一項工作。凡是有利於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有利於履行央行職責、有利於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有利於改善服務質量的,都要下工夫去做。以敢為人先、敢於爭先、敢於領先的膽識和勇氣,引領縣域金融工作取得新突破。
3. 人民銀行周六日上班嗎
銀行網點周末的營業時間以及支持辦理的業務可能不一樣,建議您周末到銀版行辦理業務前,先聯系銀行權客服確認。
證券的三方銀證業務辦理時間一般為交易日9:00-16:00,銀證轉賬時間為交易日9:00-16:00,廣發證券銀證轉賬時間為交易日8:30:16:00。
4. 人民銀行對小企業有什麼服務
●各商業銀行要健全和強化小企業信貸部
●完善信貸管理體制,及時足額解決小企業的合理貸款需求
●支持科技型小企業的發展,促進小企業的技術進步
●支持建立小企業貸款評估、擔保等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
為切實加強和改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積極支持小企業健康發展,根據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對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共十項內容。
一、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各商業銀行要充分認識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健全和強化小企業信貸部,充實信貸管理隊伍;國有商業銀行要充分發揮大銀行在網點、資金、技術、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完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城市商業銀行要按照市場定位要求,切實辦成為小企業服務的主體;城鄉信用社要真正辦成農民、個體工商戶和小型企業入股,由入股人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股東服務的合作組織,對股東貸款可不實行抵押和擔保。人民銀行將在再貸款、再貼現和發行金融債券等方面積極扶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
二、改進小企業信貸工作方法。各金融機構要與小企業建立穩定的聯系制度,設置專職信貸員定期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掌握當地小企業生產、銷售和資信情況,設置小企業檔案和項目儲備,並依據企業用款總量、進度和發展需求,合理制定和下達資金營運計劃,及時足額解決小企業的合理貸款需求;要逐步探索建立小企業信貸評估、審批和貸款制度,借鑒國外信用評分辦法,將小企業資信與小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相結合發放貸款。
三、完善信貸管理體制。要根據小企業經營的特點,及時完善授權授信制度,合理確定縣級行貸款審批許可權,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對有市場發展前景、信譽良好、有還本付息能力的小企業,要適當擴大授信額度,並可試辦非全額擔保貸款;對信用等級連續三年在2A級以上的小企業的小額貸款,經嚴格的審批程序,可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完善商業銀行內部管理辦法,健全基層信貸員貸款管理責任制,在強調防範風險、明確責任的同時,建立相應的貸款激勵機制。
四、積極支持科技型小企業的發展,促進小企業的技術進步。各金融機構要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產業發展政策,對科技型小企業推廣技術成熟、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產品和專利產品的項目,對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成果進行技術改造的小企業,只要還款有保障,要積極發放貸款支持;改變現行對科技開發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分別評審、發放的方式,在審定貸款項目時,可將上述各類貸款通盤考慮,統籌安排;適當擴大出口信貸業務范圍,對國家鼓勵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可以採用賣方信貸,也可在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辦理買方信貸業務。
五、支持再就業安置工作。對有能力吸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小型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各金融機構要積極發放小額貸款,小額貸款的評估、審批、擔保方式可適當簡化、靈活;對下崗職工自辦或聯合創辦的小型經濟實體,只要企業屬合法經營、有發展前景、自籌資金比例不低於項目投資額的30%,可適當降低貸款擔保比例,貸款期限可根據企業的生產周期和還貸能力由銀企雙方協商議定。
六、支持小企業為大中型企業提供配套服務及參與政府采購合同生產。對為大中型企業生產配件或提供加工、營銷等配套服務的小企業,只要有大中型企業的生產訂單、合作協議或有效委託合同,大中型企業有擔保或還款承諾,金融機構貸款條件可適當放寬,對其合法的商業票據和有效付款憑證,金融機構要積極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支持有條件的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合同的投標,對中標的小企業,根據中標合同和企業生產進度,金融機構可通過賬戶託管方式酌情發放信用貸款。
七、支持商業、外貿及新興領域企業的發展,適當擴大貸款的范圍。對以倉儲、配送、分銷等為主要內容的物流服務型小企業,對為小企業銷售和進出口服務的商業、外貿企業,只要有經銀行認可的信用證、承兌匯票或以庫存貨物作抵押的,都可以給予貸款支持;對符合貸款條件,具有還本付息能力的旅遊、城鎮社區服務及音像、出版、新聞、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新興產業領域的小企業,各金融機構也要及時發放貸款支持,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八、支持建立小企業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多層次的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特別是小企業貸款評估、擔保體系;條件成熟的地方,可借鑒國際先進經驗,設立小企業輔導中心,為小企業加強信息交流和技術合作提供必要幫助;要配合擔保機構合理確定擔保基金的擔保倍數;對經社會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小企業發放貸款,可適當簡化審貸手續,貸款利率不得上浮。
九、密切關注貸款投向,加強貸款管理。各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新增貸款的管理,保證貸款質量;要配合落實貸款責任制,建立有效的貸後跟蹤檢查制度;對於利用淘汰設備、技術落後、質量低劣、污染嚴重、浪費資源、沒有發展前途、國家明令關停的小企業不得發放貸款;對利用改制或優化投資組合之名逃廢銀行債務或不守信用、長期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的小企業,可予以同業制裁;要把積極增加貸款和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有機結合起來,充分調動基層金融機構和基層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小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十、加強對金融機構改進小企業服務的引導和督促。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及時調查研究轄區內的小企業發展狀況,認真分析小企業的信貸需求狀況,按照總行的信貸政策要求,提出轄區內的小企業信貸規劃和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目標,對轄區內金融機構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小企業之間的聯系溝通,改善銀企關系,加強銀企合作。
5.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改革有哪些重要意義
人民銀行新的職能正式表述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同時,明確界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這種職能的變化集中表現為「一個強化、一個轉換和兩個增加」。
「一個強化」,即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人民銀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水平,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調控;加強對貨幣市場規則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監督與監測,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之間的關聯渠道、有關政策和風險控制措施,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一個轉換」,即轉換實施對金融業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由過去主要是通過對金融機構的設立審批、業務審批、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監管指導等直接調控方式,轉變為對金融業的整體風險、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轉變為綜合研究制定金融業的有關改革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戰略,按照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促進銀行、證券、保險三大行業的協調發展和開放,提高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利益;轉變為加強與外匯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兩個增加」,即增加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今後將由人民銀行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並參與有關的國際反洗錢合作。由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這些新的變化,進一步強化了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宏觀調控、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可持續增長和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面對更加艱巨的任務和更加重大的責任,中央銀行在履行新的職責過程中,視野要更廣,思路要更寬,立足點要更高。特別是要大力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不僅要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規范、監督與監測,還要從金融市場體系有機關聯的角度,密切關注其他各類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和風險狀況,綜合、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金融宏觀調控。要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實現和維護國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規劃關繫到我國整個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大戰略問題。目前,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貨幣政策決策面臨的環境日趨復雜,金融業長期積累的金融風險仍然較重、改革與重組任務十分艱巨。在此情況下,中央銀行要更善於擅於准確把握影響經濟金融發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況、開發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做到識大局、講宏觀、懂技術、膽識兼備,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中的突出作用。
6. 蚌埠人民銀行百村金融綜合服務站管理辦法
紫金縣鄉村金融服務站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明確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職責和要求,加強鄉村金融服務站管理,加大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力度,促進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提高,繁榮農村經濟,結合我縣農村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是依託村支部和村委會,在行政村一級建立的為農戶提供相關金融服務的機構,旨在解決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金融服務缺位、農民金融知識貧乏、融資難、資金使用效率低、農民理財不發達等現實問題。
第二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與村委會合署辦公,服務站工作納入村委會日常工作內容。
第三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由各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或村主任擔任站長,從村幹部、大學生村官、農村經濟能人中選拔招聘工作人員,並專門指定一名工作人員為聯絡員。有條件的村委可聘請金融機構離退休人員對日常金融業務進行指導。
第四條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鄉村金融服務站建設的工作決策部署和要求,部署開展鄉村金融服務站建設工作,研究並決策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和困難。
第五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縣府辦、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扶貧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負責鄉村金融服務站的設立、運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縣府辦和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負責對鄉村金融服務站的業務指導。
第七條 各涉農金融機構要指定相關部門及人員掛點鄉村金融服務站,專門負責加強與鄉村金融服務站的聯系與協作,共同做好農村金融服務工作。
第二章 設立程序
第八條 設立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由行政村村委會向當地鎮政府提出設立申請,經鎮政府審批同意後,上報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對各方面條件比較成熟的行政村,也可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或鎮政府直接向縣鄉村金融服務站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設立。
第九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對村委會(鎮政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提交的設立申請進行審查核准,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對於批准成立的,通知其掛牌開展工作,並協調安排涉農金融機構進行掛點;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府辦、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應當組織相關金融機構、部門派出工作人員,對新設立的鄉村金融服務站進行指導和培訓。掛點涉農金融機構應當指派工作人員到鄉村金融服務站上門指導開展相關業務。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負責行使下列工作職責:
(一)開展金融知識宣傳;
(二)受理金融業務咨詢;
(三)協助收集、反饋農戶金融服務需求信息、投訴、意見建議等;
(四)在金融機構授權范圍內,代理部分金融業務;
(五)協助開展農戶信用信息採集和評級工作;
(六)協調處理農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糾紛;
(七)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
(八)協助開展反假貨幣、打擊非法集資和六合彩等違法活動;
(九)貫徹落實國家惠農補貼的有關政策,協助農民辦理各種涉農補貼、社保、醫保、農保等資金的繳納與領取;
(十)辦理各級政府及部門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十二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大力開展金融知識宣傳,主要宣傳反假貨幣、反洗錢、個人信用、利率、匯率等政策法規;貸款、國債、股票、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業務知識;預防和打擊非法集資、識別金融詐騙、抵制六合彩等金融風險知識;其他百姓需要的金融知識。
第十三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可以採取下列方式開展金融知識宣傳:
(一)懸掛、張貼金融知識圖片、宣傳口號;
(二)在鄉村金融服務站辦公場所開辟「金融知識角」、設立信息宣傳、公示窗口;張貼公布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掛點涉農金融機構信貸部門及工作人員聯系方式;
(三)協助舉辦金融知識宣傳咨詢服務活動;
(四)利用鄉村廣播滾動播報金融知識;
(五)定期聯系掛點涉農金融機構舉辦金融知識宣傳會;
(六)其他宣傳方式。
第十四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受金融機構委託,代辦金融業務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和流程進行辦理。具體包括下列工作內容:
(一)收集農戶貸款需求,協助開展貸前調查,指導借款人准備貸款材料,向掛點涉農金融機構推薦和報送申請資料;
(二)收集農戶其他金融需求情況,並及時反饋掛點涉農金融機構;
(三)協助監督貸款使用、催收到期貸款;
(四)定期開展農戶與掛點金融機構的對接互動,協助掛點涉農金融機構處理鄉村金融服務站收集的金融服務需求;
(五)代理辦理評估、登記、保險等事項;
(六)接受農戶有關金融業務咨詢;
(七)金融機構委託辦理的其他業務。
第十五條 農戶向鄉村金融服務站提出的有關金融服務的投訴、意見建議,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進行登記,並在5個工作日內向金融主管部門或相關金融機構進行反饋。
第十六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按照相關職能部門的要求,定期採集農戶信用信息,按時將採集的農戶信用信息原始數據報送縣徵信中心(設在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引導農民樹立信用意識和金融意識,自覺維護自身信用記錄。
第十七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指導農村企業運用網上銀行建立資金流轉中心,推動電話銀行在農村的廣泛運用,推動金融機構在農家店、便民超市安裝POS機具、ATM機具等。
第四章 工作機制
第十八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建立與農戶、金融機構的信息聯系和反饋機制。通過開通聯系電話、手機簡訊、電子信箱等途徑,幫助農民及時反映金融服務需求、投訴和意見建議等。
第十九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與掛點涉農金融機構簽訂協議,明確雙方職責、權利、義務,促進村銀(社、司)合作常態化。
第二十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建立工作台賬,對服務站開展的金融知識宣傳活動、受理的金融業務咨詢、掛點涉農金融機構到村開展培訓、對接辦理業務等情況進行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加強與涉農金融機構的溝通與協作,根據農戶金融需求情況,協助掛點涉農金融機構建立移動農村金融超市。掛點涉農金融機構應當定期組織工作人員攜帶相關設備直接到村集中辦理金融業務。包括:貸款申請、信用評級、組織信用擔保、理財、結算、咨詢和人民幣兌換等無需在金融機構網點辦理的金融業務。
第二十二條 各掛點涉農金融機構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服務、培訓方案,定期對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定期組織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人員進行考試,對成績達標者頒發崗位培訓合格證書。通過舉辦培訓班、報告會、座談會、咨詢會等方式加強金融機構與鎮、村群眾交流。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四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府辦、人民銀行紫金縣支行等部門應當建立鄉村金融服務站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並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鄉村金融服務站建設工作。
第二十五條 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匯總工作情況,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相關工作,促進鄉村金融服務站建設工作深入開展。
第二十六條 各鎮政府、各行政村村委會的鄉村金融服務站建設、村銀(社、司)合作、農村金融服務改進等工作情況納入鎮政府和村委會年度工作考核內容。縣鄉村金融服務站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各鎮政府、各行政村村委會的該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考核指標和考核方式由縣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領導小組另行規定。對工作突出的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對工作落後的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
第六章 經費來源和管理
第二十七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經費主要來源於縣政府和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縣政府對工作突出的鄉村金融服務站給予適當獎勵;相關金融機構根據鄉村金融服務站協助辦理業務情況給予適當獎勵,具體獎勵比例由金融機構和鄉村金融服務站協商確定。
第二十八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應當指派專人建立賬戶,加強對獎勵資金的管理,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
第二十九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的資金應當主要用於服務站建設、業務開展以及服務站工作人員的獎勵等。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鄉村金融服務站工作人員守則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縣鄉村金融服務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如何加強和改進人民銀行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強組織管理,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引導作用
人民銀行作為黨領導的金融宏觀調控和金融管理部門,為保證其職能履行和事業發展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這就要求黨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發揮好引導作用。為此,縣支行黨組要切實加強對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健全完善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協助抓,部門負責人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思想政治工作機制,著力整合宣傳思想、組織建設、廉政建設、文化建設、幹部教育等資料,各級管理層落實「一崗雙責」,既抓具體業務,又抓思想政治,形成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建設局面。木桶原理告訴我們,水容量決定於最短的木板。思想政治工作最關鍵的環節是各級管理層要關注員工的思想動態,不僅關注8小時內表現,更要關注8小時外的社交情況、情趣愛好。
(二)加強領導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發揮凝心聚力作用
我國正處在發展的關鍵期、改革的攻堅期、矛盾的凸顯期、機遇的孕育期,作為宏觀調控主體的人民銀行員工,必須堅定信心、應對挑戰,切實提升綜合實力,這就要求縣支行領導幹部必須講學習、講黨性,重品性,作表率,時時處處身先士卒,率先垂範,以黨性修養、政治素質、人格力量感化員工、激勵員工,以發揮好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的作用,進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三)加強青年員工思想教育工作,發揮鑄造靈魂作用
當前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發生新的復雜變化,各種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鋒日趨頻繁,意識形態領域滲透與反滲透的斗爭尖銳復雜的情況下,切實加強青年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青年員工的責任感、使命感和主動性,提高青年員工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完善青年幹部選拔、培訓、轉崗制度,建立起有效的領導和督察制度,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黨的基本路線教育,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引導青年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一步增強報效祖國、服務人民的責任感、使命感和愛崗敬業、搞好金融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員工多元化的價值觀統一到履行央行職責中來。青年是祖國的未來,單位的希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其鑄造靈魂作用,將為有效履行中央銀行職責、構建和諧央行提供強大精神支持。
二、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縣支行思想政治水平
(一)加強思想政治理論教育
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制度,打造學習型基層黨組織,組織好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和每周一次的職工大會學習,堅持黨支部「三會一課」及定期組織生活制度,並在實踐中鍛煉黨性,強化宗旨意識。大力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道德規范。同時要把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作為員工的工作準則,培養敬業精神。
(二)認清形勢,增強信心
人民銀行總行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銀行縣支行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人民銀行縣支行在貫徹落實金融宏觀調控措施,維護縣域金融穩定,組織提供金融服務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支持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金融發展的推動者和實踐者,在中央銀行體系中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因此要教育員工認清形勢,增強信心,順勢而行。
(三)強化引導,樹立正確的福利觀、價值觀
福利內涵包括薪酬待遇,人文環境,內控機制,成長平台等,要引導員工以平和的心態正確看待福利。人的需求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追求,當物質有一定基礎後,更多的在於精神的需求,即渴望被人尊重、認可、肯定、承認。因此縣支行員工的個人價值更多的要在履行央行職責中展現。
(四)藉助網路,加強宣傳
二十一世紀網路作為以信息技術為中心的新技術革命的特徵,已深入到社會的各個領域。網路不但影響到人們的社會生活方式,而且沖擊著人們的思想觀念。必須抓住機遇,充分發揮網路技術的優勢,揚長避短,大膽創新,藉助網路論壇、網路評議、網路引導、網路監督等平台不斷開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天地。
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新縣支行思想政治工作途徑和方法
創新是基層人民銀行思想政治工作與時俱進的靈魂。胡錦濤同志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說到底就是做人的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因此,進一步做好人民銀行縣支行的思想政治工作亟須做好「創新」。
1.在思路上創新。人民銀行縣支行要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以創新的思路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和主題,要由單純灌輸向雙向互動溝通轉變,由偏重對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向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幹部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拓展,由只注重思想政治工作者做工作向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各職能部門人人都參與做工作相結合拓展,形成適應形勢發展、適合員工需要的工作思路。重點抓好三個並舉:一是抓兩手,實行精神激勵和物質激勵並舉,引導員工的價值取向。二是抓兩頭,實行爭先創優與競爭淘汰並舉,激發員工的競爭意識。三是抓兩塊,建設硬環境與營造軟環境並舉,樹立員工的開拓意識。
2.在內容上創新。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和提供金融服務是基層央行的中心工作,人民銀行縣支行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圍繞中心工作進行,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一是強化內部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樹立「內控優先」的理念,做到認識上定向,中心上定位,操作上定規,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央行內部管理過程中。二是抓住結合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堅持抓業務從思想政治工作入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從業務工作出發的原則,把思想政治工作滲透到業務工作全過程,找准兩者的結合點。三是強化工作效能,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考核,通過考核反映思想政治工作的過程,使思想政治工作與業務工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8. 央行要求強化金融標准應用普及進一步提升金融業抗風險能力是真的嗎
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副司長、金標委秘書長姚前在日前舉行的「普及金融標准 提升服務質量」主題活動啟動會上表示,金融標準是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在支持金融業健康發展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今年5月,人民銀行聯合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國家標准委發布《金融業標准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形成了金融標准化頂層設計,提出了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近期金標委秘書處積極推進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和金融科技企業緊密圍繞規劃,主動作為,加強金融標准落地實施,更好地服務國家金融穩定發展大局、提升金融服務質量。
9. 基層央行如何加強金融管理
新形勢下如何提高基層人民銀行金融服務工作
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一項長期性的基礎工作,也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能之一,多年來,這項職能並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隨著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金融服務在基層央行職能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越來越重要。目前強化服務職能,提高服務水平,成為我們思考研究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員工對金融服務職能重要性的認識。一是轉變思想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供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三大職能之一,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同等重要。人民銀行職能轉變後,金融服務的職能不是減輕了,而是更重了。我們要適應金融改革的要求,轉變金融服務觀念,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的理念,在履行人民銀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把工作重心從防化金融風險轉移到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上來,向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為主的方向轉變。二是培養人民銀行幹部職工履行金融服務職責的榮譽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明確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以及搞好金融服務工作,對強化人民銀行職能、履行人民銀行職責、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把更多的精力和人力用在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方面。三是樹立大服務理念,要在履行各項職能的過程中強化服務意識,寓管理於服務之中,不僅要服務於金融機構,還要服務於地方政府,服務於企業單位以及廣大社會公眾,要把人民銀行的金融服務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個方面。
二、健全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率。在金融服務管理方面,要改進過去那種寬泛的工作規則、粗放的管理制度,促使金融服務工作與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相適應。一是健全內控管理工作機制,要加強內控制度的建設,從組織上、制度上、管理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服務工作的到位,要結合人民銀行職能調整後的工作需要,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梳理,確保各項工作制度完整、有效、可操作。二是加大對金融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規范服務行為,著力塑造良好的基層央行形象。要建立科學、量化、公開的金融服務考核指標和評價機制,加快建立以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為核心的考核指標評價體系,注重考核指標的量化、細化,以有利於基層央行的金融服務更能滿足客戶需求和更貼近服務對象。三是加強內部協調,提升服務合力,本著機構設置精簡化、職能分工專業化、整體運作高效化的原則,對內部服務力量進行整合,使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和服務得到有效加強。四是完善激勵機制,嚴格按行員職位和實際工作的績效定工資收入與獎勵高低,切實解決員工工作責任、工作量與工作收入不對稱的問題,調動員工在金融服務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提供優質高效金融服務,滿足服務對象實際需要。一是改進和完善「窗口」指導方式。總結近幾年「窗口」指導經驗,完善金融工作例會制度,爭取地方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對金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貫徹執行貨幣信貸政策鋪平道路;適時召開銀企座談會和項目推介會,進行銀企信息溝通,了解不同企業對貨幣政策的需求和對政策執行的敏感度,研究分析和反饋貨幣信貸政策傳導終端的作用和效果;建立信貸徵信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建立反洗錢、反假幣聯席會議制度,分析通報存在問題和情況,形成職責明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使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能夠信息共享、風險共防、良性互動,共同維護轄內金融穩定。二是整合調研力量,設立課題研究組,選擇重點課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減少低水平重復調研,提高整體調研質量。加強對各項貨幣信貸政策措施的調查分析,及時掌握並反饋政策實施效果,為金融機構、各級政府部門和上級行提供具有較高信息含量和決策參考價值的信息服務,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各項操作目標和傳導措施落到實處。三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搭建金融與經濟信息平台,定期統計和採集信息資源,運用數據分析軟體對轄區金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度分析,得出客觀評價,形成相應對策,增強人民銀行統計信息的可用性,滿足上級行、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社會對金融統計信息的需要。
四、建立基層央行金融服務的社會監督機制,樹立央行社會化大服務的品牌。建立金融服務社會監督機制就是要把各類金融服務活動置於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讓社會公眾參與,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各類金融活動的健康發展。一要建立支付結算社會監督機制,將銀行結算納入社會監督之下,嚴禁壓票壓匯、無理拒付,截留他行及客戶的資金等違規行為,嚴禁違反規定開設銀行賬戶或利用結算卡壓客戶開立銀行賬戶,建立暢通的結算渠道,服務地方經濟。二是要建立人民幣管理社會監督機制,設立舉報獎勵制度,做好殘損人民幣的兌換和人民幣反假防假的群防群治工作,加大社會反假力度,凈化人民幣流通環境,讓人民群眾放心。三是推行金融服務首問負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