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來,國務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領域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台一系列貨幣信貸、差異化監管和財稅政策,不斷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約束,激勵各類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
貨幣政策方面。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繼續落實並完善對各類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的優惠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對資金投向、利率的傳導功能,創設扶貧再貸款,同時發揮宏觀審慎工具的激勵引導作用。
差異化監管政策方面。強化監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增速、戶數等監管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原銀監會於2018年重點針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提出「兩增兩控」的新目標,針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10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標。建立差別化的監管指標體系,小微企業貸款適用優惠風險權重,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普惠金融服務情況納入監管評價體系,適當提高小微企業、三農等貸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銀行發行小微、三農專項金融債,拓寬普惠金融信貸資金來源。穩步推進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流轉和收益權轉讓等業務創新,加速資金流轉。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鼓勵試點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鼓勵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合規開展小微企業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
財稅政策方面,對銀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利息免徵增值稅、對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准予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延續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擴大自主核銷權。整合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4個資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關數e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整理自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② 如何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想要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關鍵是想方設法降低為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的綜合成本,包括運營成本和資金成本,可以從4個方面著手:
一、降低小微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建立多層次的小微金融服務體系。只有為小微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多了,市場競爭加強了,才能提高小微金融機構的運營效益,降低運營成本。
二、為小貸公司減免稅收,降低其運營成本。目前,小貸公司仍適用一般工商企業的稅收政策,稅務負擔不輕。如果國家能出台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減輕小貸公司的稅收負擔,進而鼓勵小貸公司降低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則有利於小微企業的發展。
三、利用財政資金為小貸公司提供貼息支持,降低小貸機構的融資成本。對於那些支持符合國家重點產業目錄小微企業,以及支持農村小微企業和農戶的小貸公司,政府應給予一定的融資支持,並對小貸公司從商業銀行融資提供財政貼息,降低其融資成本。
四、建立專門「支農支小」批發基金,定向支持小貸公司服務小微、服務三農。央行已有「支小支農」再貸款業務,但僅限於向正規金融機構開放,建議央行放寬准入范圍,重業務本質,輕機構性質,只要小貸公司真正地「支農支小」,就可以申請再貸款的支持。國家財政和大型金融機構也可以合作建立小微貸款批發基金,向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專門為「支農支小」的小貸公司提供批發資金支持。
小企業大作為,小微企業不僅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更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想要從源頭上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除了在銀行增加供給上下功夫,還要加大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扶持力度。
③ 如何做好落實普惠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提升藏區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工作
一是鼓勵更多的金融服務供給主體參與農村金融服務。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信譽程度高,金融風險小,貸款損失率低,小額信貸市場前景廣闊。國際行動援助的一項調查顯示,小額貸款被許多銀行看作是降低銀行整體風險的一種手段。因此,要打破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金融服務成本高的認識誤區,通過制定恰當的定價策略,實現規模經濟,控製成本,提高效率,保持適當的盈利性,吸引更多機構參與到農村金融服務中來。要發揮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小額貸款公司、非政府組織等不同類型機構的各自比較優勢,通過提供多樣性金融服務滿足農村地區不同的金融需求,並將這些分散的零售金融機構整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普惠金融體系。
二是充分發揮信貸政策的導向作用。積極探索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管理在推動普惠金融發展中的新模式、新方法,直接和間接地引導各類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將更多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供給延伸到農村貧困和偏遠地區,幫助農村貧困和低收入人口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
三是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要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扎實開展農戶建檔、評級、授信等工作,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同時,可以依託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清算和支付結算功能,將農民的存款和消費記錄等現金存量和流量數據納入農村小額信貸和商業銀行支農貸款的信用評級系統,作為輔助手段,擴大信用評級的參考依據,更加真實地反映農民的信用程度和還款能力。
四是加強農村人民幣流通管理與服務。以助農取款為基礎,開辦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小面額人民幣餘缺調劑以及反假宣傳、反假監測和通信聯絡代理項目,為偏遠農村群眾使用現金、兌換零錢、兌換殘損人民幣提供便利,同時擴大金融宣傳,打擊制販假幣等犯罪行為。
五是開辟農村金融消費維權的新通道。積極開展金融消費維權宣傳,協助金融機構辦理金融消費投訴,按類別指導農民的金融消費投訴維權,解決農民投訴難的問題,進一步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業健康快速發展。
六是構建農村經濟金融動態監測網路。建立常態化的信息搜集和反饋機制,協助金融機構開展經濟金融運行監測分析與調查研究工作,形成農村覆蓋面廣、情況真實可靠、信息反饋快速的監測網路。
七是依託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工作。普惠金融體系向貧困和偏遠地區深入的過程,實際上也是金融知識普及、農民金融意識不斷增強的過程。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知識的宣傳普及,可以使廣大農村地區,特別是貧困和偏遠地區,逐漸認識並接受各類現代金融服務,共享現代化支付體系的發展成果,推動農村金融服務不斷升級,以此彌補金融供給和需求的缺口,使每一個社會成員能夠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力,將中央提出的「發展金融普惠體系」落到實處。
④ 金融機構向什麼樣的小微企業貸款享受稅收優惠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回稅〔2017〕答77號)文件的規定:「本通知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⑤ 金融改革對小微企業真是「好事」嗎
小微企業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動經濟發展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拉動GDP增長、增加政府稅收、吸納社會勞動力就業方面等做出了貢獻。然而,在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因企業規模和性質的限制,融資難、資金緊張等問題一直是制約其發展的關鍵所在。為了促進小微企業的發展,利用財稅、金融政策有針對性地扶持小微企業,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0.7倍的下限規定,由金融機構根據商業規則與實際需要自主確定貸款利率。這標志著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在這個背景下,社會各界都高度關注此次利率市場化會對實體經濟的發展造成什麼影響,業界普遍認為,本次融資利率市場化改革是破解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實質性步伐,長遠看,將對小微企業發展形成利好。
貸款利率放開已經一年多了,改革新政是否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難題是否得到了明顯改善?國家統計局南昌調查隊針對南昌110家有融資需求的小微型企業開展了一次專項調查。本次調查採取走訪和問卷相結合的方式,共收回有效問卷92份,調研企業主要涉及工業、建築、電子、服務等行業。調研結果表明,金融改革新政毫無疑問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75%的受訪企業認為,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將對金融市場的健康成長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然而,小微企業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其融資困難在短期內並沒有因為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改革得到明顯改善,84.8%的受訪企業認為根本無效或不太顯著。仍有81.5%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困難或比較困難,這與貸款利率放開前83.7%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困難或比較困難相比,僅有2.2個百分點的提升,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相反,從改革的後續實際效應來看,貸款利率市場化可能令小微企業面臨更嚴峻的融資挑戰。
南昌部分小微企業的融資現狀
一直以來,融資是小微企業自成立之初就不得不面對的難題,它關乎小微企業的資金來源和財務狀況,是小微企業經營者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在此次調查中,58.7%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困難;22.8%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比較困難;13%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難度一般;4.3%的受訪企業認為融資比較容易;認為融資容易的企業僅為1.2%。
走訪了解到,小微企業融資方式主要包括內部資金積累(51.1%的受訪企業認同)、資本市場融資(3.2%的受訪企業認同)、銀行貸款(27.2%的受訪企業認同)和民間借貸(18.5%的受訪企業認同)。超過一半的受訪企業融資主要依靠的是內部資金積累。這是因為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雖然融資能力強大,但對小微企業來說門檻太高、費用太高、時間太長,難以滿足其短時、快速周轉的資金需求;銀行貸款相對來說是最佳的融資途徑,但是由於小微企業自身存在信用水平不高、管理不規范、缺乏抵押擔保條件等問題,銀行一般貸款意願低,設置的貸款條件讓大多數小微企業望而卻步,缺乏適合小微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產品和融資平台;民間借貸能夠滿足小微企業「短、頻、急」的資金需求特點,但卻存在貸款成本高、信息不透明、潛在風險大的問題。受小微企業規模小、盈利能力差等客觀條件的限制,內源性融資目前越來越難以滿足其自身發展需要。
小微企業融資難在哪兒?
小微企業家底薄、經營效益較差、負債率又較高,而且企業財務、帳目不規范,往往很難得到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支持。僅有27.2%的受訪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或正在辦理貸款業務,其他72.8%的企業只能通過其他渠道獲得企業生存或發展所需的資金。
調查資料顯示,小微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利率一般為10%-15%,而絕大多數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不得不通過民間借貸取得短期資金以求得生存與發展,而民間融資綜合利率超過18%。
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大多數小微企業是以非正規方式進行融資的,主要通過經營者個人的儲蓄、親朋好友的借貸、企業職工的內部集資,有些甚至是非法集資。這樣,個人的資金湧向了高利貸市場,導致本來就混亂的融資市場更加復雜。
本來小微企業經營利潤就很低,由於其融資渠道單一、融資環境差、融資成本高,特別是借高利貸,隱含著資金鏈斷裂的風險,一旦發生資金鏈斷裂,小微企業的生存就要受到威脅、甚至破產倒閉。如此來看,小微企業既背負沉重的債務負擔與壓力,又聚集著一定的融資風險。
貸款利率市場化下的融資困境
本次金融改革的標志是貸款利率市場化,從理論上來說,此次改革有利於金融機構之間在提供貸款服務時形成競爭,從而促使金融機構提高服務質量,進而優化閑置資金的配置,改善社會資金供求狀況,最終達到資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然而,金融新政實行一年後,這種理想的效果難以充分實現。在所有受訪企業中,60.9%的受訪企業認為金融新政對幫助本企業貸款根本無效;23.9%的受訪企業認為成效不太顯著;12%的受訪企業認為成效一般;3.2%的受訪企業認為成效比較顯著;認為金融新政對幫助本企業貸款成效非常顯著的一家都沒有。更讓我們始料未及的是,貸款利率市場化甚至可能加劇小微企業的融資困難。
盡管實施貸款利率市場化有利於促進金融業的競爭,然而,在存款利率上限仍沒有放開的情形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議價能力仍然足以左右實際貸款業務的利率。從宏觀大環境來看,當前資金市場呈現供不應求的狀況,大多數企業都需要通過銀行貸款來融通資金,大部分的貸款業務利息不會被降到基準利率以下,在這樣的情形下,小微企業向擁有很強議價能力的金融機構融資,仍將處於尷尬的被動地位,融資狀況並不會得到明顯的改善。
小微企業大都規模較小,財力有限,從個體來看,所掌控的經濟資源微不足道,這導致其擁有較高的財務風險。在大多數情況下,金融機構大都不願意將資金貸給小微企業。相反,大中型企業可以憑借雄厚的財力基礎獲得充裕的貸款資金,並很有可能享受到貸款利率市場化帶來的低貸款利率的優惠,在無形之中擠壓了小微企業的融資空間。資金不足更加劇了小微企業的經營困難,使其發展壯大受到嚴重限制。即使小微企業得到銀行的小額貸鼓,其償還期限往往會受到許多限制。在與企業經營者座談時了解到,大多數情況下,小微企業的負債都是以「流動負債」的形式存在的,即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者一個經營周期以內。流動負債雖然融資成本低,但將放大小微企業的償債風險,這就給小微企業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針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改革思路
——逐步放開存款利率。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終極目標就是放開存款利率的上限,讓存款利率能夠由各家金融機構根據市場情況獨立確定,進而形成充分的市場競爭。存款利率市場化將進一步影響金融市場上其他金融工具的價格水平,激發金融市場的活力。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金融機構對金融市場的「統治力」,提高金融市場各方的參與程度。資金來源的約束大大降低了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的議價能力,這給小微企業提供了有利的融資機會,提高了融資的成功率與資金質量。
——健全小微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在全國范圍內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資料庫,使信用信息能夠及時地共享與傳遞。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嘗試建立公平合理的信用評級機制,使得信用評價存在能夠廣為接受的標准,以促進小微企業信用管理的規范化與科學化。
——繼續推進金融改革。在金融改革的促進下,小微企業的融資方式將更加多樣化,有利於小微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對貸款的依賴,從其他來源獲取更多資金用於經營管理。同時,融資方式的多樣化可以促使小微企業根據其具體情況優化資本結構,平衡資金的成本與風險,在融資層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的水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由於小微企業的數量眾多,小微企業參與金融活動可以反向作用於金融市場,讓金融市場的運行更加迅捷高效。
——建立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目前,已有少數金融機構在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與嘗試。據調查了解,中國工商銀行在2012年針對小微企業推廣名為「小額便利貸」的信用貸款服務,取得了不錯的實際效果和社會效應。
⑥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復微企業制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
小微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
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第一,開展多元化金融服務,滿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第三,創新貸款機制。
第四,創新擔保與抵押方式。
第五,建立全面風險管理。
⑦ 目前免徵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印花稅對嗎
是的,主要是為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進一專步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財政部屬聯合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⑧ 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稅優惠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版「二、自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⑨ 金融機構如何助推小微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要助推小微企業發展,主要應該在為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上著手。小內微企業發容展的一大障礙就是資金短缺,而向銀行貸款時常面臨著復雜的手續和繁瑣的流程,不僅牽扯精力,還有可能耽誤發展時機。所以金融機構應該在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簡化貸款流程,並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強大的經濟支撐。
⑩ 12月1日起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放貸取得利息免增值稅是真的嗎
為推動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范圍由農戶擴大到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此外,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減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