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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機構范圍

發布時間:2021-01-10 13:54:49

A. 如何完善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學習外國的金融機構 他們很成熟 很完善

B. 我國金融機構的分類有哪些

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

4、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

5、在華外資金融機構

華外資金融機構即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具體有如下兩類:

一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代表處。在華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的工作范圍是:進行工作洽談、聯絡、咨詢、服務等非贏利性活動,不得開展任何之際贏利的業務。在華設立代表處,是外資銀行進入我國必須走的一個步驟。1979年,日本輸出入銀行在背景設立了第一家外資銀行的代表處。

二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分支機構。這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獨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等。

C. 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內中央銀行,即中國人容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D. 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都有哪些

以成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開發銀行為標志,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建立和發展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政策性金融機構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初步顯現。但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規模偏小,在經濟發展中的杠桿作用偏弱,因定位不清、職責不明造成工作被動的事件時有發生。筆者以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成熟,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宏觀發展戰略中的地位應該進一步明確;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它的作用應該有針對性地增強。同時,政策性金融機構本身的組織結構亦應該進一步完善和明確,它的經營和管理水平需要大幅度提高,也需要在經營內容、方式和監管程序上與時俱進,避免落後於市場變化。
經濟發展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
本來,金融機構(以銀行為主體)是典型的盈利機構,以嫌貧愛富為主要特徵,要求還本付息是根本手段。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在經濟社會生活中人們對於公平的訴求越來越強烈;而且,市場競爭的不足--如過度的殘酷性造成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對於有潛力的行業或企業而缺乏創業階段的基本支持而影響發展,暴露得越發明顯;從社會整體看,需要一種條件較好、有一定財政背景支持、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扶助弱勢產業和企業的金融機構。這些理念似乎與商業性金融機構背道而馳。但正是這種理念,共同構成日臻成熟的市場體系。
不容忽視的是,政策性金融機構在世界各國有所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已經建立了多種多樣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以銀行、基金甚至政府機構名稱出現的這類金融機構,在世界經濟舞台上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某些特定領域,如外貿,特別是大型工程和項目,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已經成了國際慣例,甚至成為這方面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擁有國際競爭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從各國經驗看,政策性金融機構設立和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總體上說,它應該以援助援助弱勢產業為戰略目標,但決不是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它以強化造血功能為宗旨、有時需要進行必要的輸血,但不能成為扶貧和救濟的取款機;它雖然由政府財政支持的背景,一定程度上代表著國家產業政策的支持方向,但又要求還本甚至付息,一般要遵守好借好還,下回不難的銀行鐵律。因此,把握好政策性與市場規律之間的關系,協調好扶助與保本甚至盈利之間的矛盾,是政策性金融機構生存和發展的關鍵。
政策性金融機構需要優化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依然很低,特別是作為一個資源相對貧乏、人口基數很大、農業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在長期發展中會不斷出現許多新的問題,地區不平衡、產業之間不平衡、特定人口群之間的不平衡會長期存在,如果處理不當,不僅會影響到整體經濟的發展、拖累國民經濟的高速度,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同時,對處於創業階段、有巨大市場盈利潛力的行業或企業,需要一定的政策性支持,解決融資難是其中最重要的扶助內容。反過來說,由於支持得當、扶助及時,幼稚產業可以迅速成長,甚至成為國民經濟的新亮點、新的支柱產業。還有一些對國民經濟有重要作用,但周期長、利潤低、見效慢的產業,主要是基礎設施、原材料和農業等,也需要條件優惠的金融支持。
在市場經濟進一步成熟的條件下,今後國家的傾斜政策要更多地要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來體現,而直接注資、撥款和各種形式的無償援助等,將會減弱。不過也要清醒地看到,雖然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總體上仍有規模潛力,但是,金融業的經營主體應當、也必須是商業性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更多的是要進行結構優化而不是量的無限制擴張。
增強針對性 提高管理水平
雖然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發展速度較快、在經濟生活中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最近有關部門對違規事件的調查中,政策性金融機構也有一些案例。應該承認,對這類金融機構的地位作用和管理經營特點的認識,尚在起步階段,有待我們進一步提高。
從結構上看,需要進一步提高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針對性,盡量避免出現與民爭利、與商業性機構同在某些高回報領域搶業務的事件。因而,經營領域的界定要更明朗、更清晰。同時,也可以逐步把受益主體作為業務考慮對象。從目前看,我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以行業選擇為主要出發點。在國外,除了在行業上的政策傾斜之外,以受益主體--企業或自然人為主要扶助對象,也是較為普遍的做法。比如,就企業而言,中小企業往往是政策性機構傾斜的對象,而農民、創業人員、婦女等群體,也常常在政策性機構的考慮范圍,或者以這些特定的群體為對象單獨設置機構。
還需注意的是,有些重大政策的變化,也將影響到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業務內容和結構,者不僅需要決策者事先整體的謀劃,也需要經營者在戰術上進行調整。比較典型的如糧食收購政策的調整,對農發行的業務內容、運作方式都有較大的影響。如何在促進農業發展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就需要上下努力,尋找更有力的支點。
經營管理是永恆的主題,這一點,對政策性金融機構也不例外,不能因為政策性特點而忽視效率原則,忽視管理在運作中的決定性作用。在這方面,考核體系的進一步完善、監管機制的進一步成熟非常重要。同時,在微觀層面也需要各級機構的工作人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風險意識,提高貸款質量,管好用好來之不易的政策性資金。

E.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
4、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
5、在華外資金融機構
華外資金融機構即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具體有如下兩類:
一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代表處。在華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的工作范圍是:進行工作洽談、聯絡、咨詢、服務等非贏利性活動,不得開展任何之際贏利的業務。在華設立代表處,是外資銀行進入我國必須走的一個步驟。1979年,日本輸出入銀行在背景設立了第一家外資銀行的代表處。
二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分支機構。這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獨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等。

F. "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包括典當行和租賃公司"這句話是對的還是錯的

典當是以財產作押進行限期有償的借貸行為,典當業務均屬於金融業務。但2000年6月,內典當行取消了金容融機構的性質,劃歸商務部管,所以典當行不屬於金融機構,是「特殊的工商企業」。
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但經營性租賃公司不在金融機構范圍內。
所以嚴格意義上講,這句話正確描述應該是,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中不包括典當行和經營性租賃公司。

G. 我國金融機構的狀況

中國政策性銀行的現狀與改革
摘要:政策金融是與商業性金融相對應的,是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繼國有商業銀行股改之後,三大政策性銀行的轉型問題已成為國內金融改革的又一個焦點。本文闡述了中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發展歷程及其現狀,並從總體上描述了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最後對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作出了簡單評價及建議。
關鍵詞:政策性銀行 現狀 改革

一、中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發展與現狀
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的過程中產生的。1994年,作為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國家決定設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同時將原四大國有銀行所負有的政策性職能分離出來,切斷基礎貨幣與政策性業務的聯系,為加速國有銀行的商業化和確立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創造條件。由此,政策性金融作為一個獨立的金融體系在我國正式建立。三大政策性銀行自成立以來,在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支持地區經濟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和金融體制的改革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 1994 年3月7日,該行是一家以國家重點建設為主要投融資對象的政策性銀行,辦理政策性國家重點建設(包括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及貼息業務。除了財政撥付的資本金之外,國家開發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發行財政擔保債券和由金融機構認購金融債券籌措,此外還包括部分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吸收的存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於 1994 年11月18日,承擔國家糧棉油儲備和農副產品合同收購、農業開發等業務中的政策性貸款、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及監督使用。資金來源除財政核撥資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並使用農業政策性貸款企業的存款。
中國進出口信貸銀行成立於 1994 年7月1日,作為貫徹國家外貿政策的政策性銀行,其主要業務是為大型機電設備進出口提供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為成套機電產品出口提供信貸貼息及信用擔保。其資金來源除國撥資金外,主要以財政專項資金和金融債券為主,其業務活動由有關部門組成監事會進行監督。
我國政策性銀行自成立以來,經過十幾年的實踐和探索,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機制。在發揮貫徹政府意圖、拉動經濟增長作用的同時,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經營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特點:
(一) 經營行為顯著改變
適應形勢需要,政策性銀行採取了相應的改革措施,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經營管理體制。,政策性銀行把「既要支持經濟發展,又要防範金融風險」作為經營原則,防範風險的意識不斷增強,自主決策的程度大幅度提高。同時,加大了貸款管理、本息回收和風險防範力度,經營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 資產質量明顯提高
政策性銀行在運營過程中,注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擇優選擇支持對象,建立信用結構和信用約束機制,強化信貸管理。同時通過採取上門催收、資產保全、法律訴訟等多種手段,加大催收不良貸款的力度,信貸資產質量出現了可喜的變化,不良貸款率逐年下降。截至2006年1季度,國開行的資產總額達到了25185億元(摺合3140億美元),表內不良貸款率為0.82%,撥備覆蓋率為288%,資本金為500億元,資本充足率約為9.15%,而一年前其資本充足率是10.5%。截止到2004年末,中國進出口銀行表內和表外的信貸資產余額合計達到2754.3億元,資產總額達到3058.7億元。信貸資產質量進一步提高,按五級分類標准,年末自營業務不良貸款率為5.28%,連續六年實現了不良貸款絕對額和比率的「雙下降」目標。截止到2005年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資產總額8502.1億元,貸款余額7870.73億元。按貸款五級分類標准,年末不良貸款余額為798.6億元,比年初減少458.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0.2%,比年初下降7.3個百分點,實現了不良貸款余額和比例的雙下降,貸款質量得到不斷提高。
(三) 業務經營范圍和支持領域不斷調整
為適應國家宏觀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變化,政策性銀行積極調整業務經營范圍和支持領域。
2005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認真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三農」和金融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大了信貸支農力度,貸款投放快速增加,主要業務包括:糧油信貸業務、棉花信貸業務和其他儲備信貸業務。並且還積極拓展新業務,2005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增加了國家和地方化肥儲備、地方糖儲備、地方肉儲備新業務。目前,除糧棉油專項儲備外,其他儲備信貸業務共六大類九個品種。截至2005年末,其他儲備貸款余額91.6億元,較上年增長88%。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中間業務也迅速發展,其保險代理業務險種范圍進一步擴大,已經涵蓋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全部險種。
從1994年成立之處到2005年末,國家開發銀行88.9%的貸款用於支持電力、公路、鐵路、石油石化、煤炭、郵電通訊、農林水電和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業。2005年,國開行繼續致力於中國的市場建設;加大對社會瓶頸領域的支持,緩解資金壓力;進一步大力推動管理資產業務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繼續提升內部管理能力;積極推動國際合作。其中間業務也發展迅速,主要有:財務顧問、債券承銷、證券化、高科技風險投資和基金管理。
2004年,中國進出口銀行主要業務有:出口信貸業務,包括出口買方信貸和出口賣方信貸;對外優惠貸款業務;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對外擔保業務;國際國內結算業務。極大的促進了我國的進出口發展。其中間業務發展迅速,2004年9月,銀監會批准進出口銀行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成為第一家獲得該授權的政策性銀行。
二、中國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
今年年初,央行年度工作會議確定,按「一行一策」原則分步制定、實施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同時,年初的銀監會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把「加快政策性銀行改革」作為今年金融機構改革的主要內容。今年的「兩會」,又首次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政策性銀行的改革已成為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後又一個熱點。綜合各新聞媒體的報道,以及國家高級金融官員對政策性銀行改革的評述,可以大體看出我國今年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
(一) 重新定位:一行一策
三家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的初步設計系由中央銀行研究局人員參與,在行長周小川的親自指揮下完成的。 矯正決策層和業界人士對政策性銀行功能定位的傳統理解:即按國家指令開展業務,虧損由國家兜底。將三家政策性銀行統統定義為國務院直屬、以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為目標的具有開發型功能的國有金融機構。這種職能定位意味著三家政策性銀行特別是農發行和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將大幅放寬。
(二)分賬經營管理:國家帳戶和銀行帳戶
在分賬經營管理方面,央行與銀監會的意見比較統一,即採用分賬管理。所謂分賬經營管理,是指將政策性銀行的業務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交辦業務,另外一類是市場化業務或銀行自營業務;同時,在政策性銀行內部設立兩個賬戶,一個是國家賬戶,專司政策性業務;一個是銀行賬戶,統籌《商業銀行法》允許開展的所有業務,不享受政策優惠。兩類業務分別核算。在分賬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國家財政只對國家賬戶內的虧損進行補償,對銀行自營業務的經營狀況不負責任。
(三) 補充資本金。
三家政策性銀行普遍存在所有者權益比率及資本充足率過低的問題,因此,新方案包括多渠道充實資本金並建立長效、可持續的資本金補足機制方面的內容。從目前中國狀況說,既然確定了「純國有血統」不變,那麼,資本金的補充渠道只能由財政注資、匯金公司注資以及在國內外市場發債券這三個方面構成。在三家政策性銀行中,由於國家開發銀行發放了大量的10年、20年以上期限的貸款。因此,風險暴露還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過程。從現在看,其資產的不良率只有2%左右,其狀況要優於許多國內一流的商業銀行。 但農發行和進出口銀行卻都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即如何處置表內不良貸款。進出口銀行不良貸款的規模估計不足百億元人民幣。而農發行由於體制、政策等原因所造成的不良貸款總額肯定要高得多。 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賴賬所造成的農發行的巨額貸款損失,還可採取和地方政府談判,用債轉股的方式,以糧食購銷企業的房地產產權抵股的辦法來解決,如此等等。一旦確定了不良資產的處置辦法,就應該根據處理數額的難度確定計劃完成期限,如2年、3年、5年,等等。在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設計中有一個邏輯前提,即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政策性銀行由於指令性任務和安定團結目的而造成的純粹政策性虧損,中央財政應當認賬並給予相應解決;而由於政策性銀行本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貸款損失,則應當由今後的經營利潤轉撥備的方式進行抵補。
三、中國政策性銀行改革思路的簡單評價及建議
首先、對我國當前三家政策性銀行進行准確定位。政策性銀行作為藉助國家信用實現國 家經濟發展戰略的金融工具,是進行市場化運作但又不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目標的非營利性金融機構。國家信用支持、市場化運作、非盈利性應是新時期政策性銀行的三個顯著特徵。其一,政策性銀行需要國家信用支持。這是因為政策性銀行是為國家發展戰略服務的,利用國家信用可在國際市場以相當低的成本贏得資金,有利於其政策性業務發展;其二,實行市場化運作,可以避免政策性銀行過度依賴財政而導致經營效率低下,並運用市場化方式彌補體制性缺損和政策業務的市場風險,從而增強其應對集中、大額、長期風險的能力,這也是新型政策性銀行與傳統政策性銀行的最大區別;其三,政策性銀行經營目標不是盈利最大化, 而是為國家發展戰略服務,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在上述共性基礎上,「一行一策」的原則,是充分考慮了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狀況和發展戰略,能較好的調整現有政策性銀行的業務范圍,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對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支持作用。
其次,在明確定位的前提下,盡快為三家政策性銀行立法。因為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在經營目標、業務范圍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區別,大部分國家均為政策性銀行單獨立法。我國目前只有國務院(1994)22號文件作為政策性銀行的依據,具體內容已不適應發展要求 ,應 盡快頒布專門法規,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鑒於政策性金融機構業務種類繁雜、機構特點不一致, 宜由同一部法律來規范,立法應針對各行不同特點分別進行,單獨制訂。通過立法,可以進一步明確各類政策性銀行作為國家信機構的性質、地位、業務范圍、經營宗旨、資金來源和使用,以及會計制度、融資方式、利潤處理辦法、監管體制等,促進政策性銀行自我約束、自主決策和健康發展。調整業務范圍、通過制度來分離政策性金融業務和商業性金融業務,加強機構自身建設。
再次,兩個賬戶之間必定要設立隔離機制。劃分國家賬戶和銀行賬戶是世界上幾乎大部分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通行的做法。政策性金融代表公共利益,或者准公共利益,是服從國家的特定的產業政策、社會政策或者戰略意圖需要的。此外,隨著資金來源、融資方面市場化的擴展,許多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也在進行改革,在一定的范圍內從事商業性的投資業務,但商業性業務是有限的。分賬經營管理有助於體現國家政策導向和政府意圖,同時又能使各大政策性銀行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牢固樹立成本效益觀念,實現可持續發展。但是,兩個賬戶之間必定要設立隔離機制,防止商業賬戶的損失轉嫁到國家財政頭上,這也是設立分賬經營管理體制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最後,治理結構和內在運行機制改革。一旦對三家政策性銀行進行了准確的定位,這三家銀行的治理結構也應當參照現代公司治理結構進行相應的調整。除了成立董事會、監事會或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外,其高級管理層也應當按照委託代理關系進行相應的機制設計,並對一些問題進行相應的思考,如董事長和行長是分設還是一人兼任;副行長由董事長、行長提名還是上級組織部門直接委派任命;管理團隊的報酬水平可否與業績相應掛鉤;經營管理的問責制度如何設計,等等。
參考文獻:
[ 1] 我國政策性銀行的轉型和發展方向:沈凡,理論建設,2006年第1期
[2] 政策性銀行走向何方:趙江山,經濟參考報,2006年05月09日
[3] 三大政策性銀行轉身財政匯金聯合注資:吳雨珊,21世紀經濟報道,2006年5月6日
[4] 三家政策性銀行改革今年啟動 周小川親自指揮:李衛玲,國際金融報,2006年02月27日
[5] 政策性銀行改革與轉型國際研討會實錄: ,2006年04月28日
[6] 數據來源:三家政策性銀行網站及其年報。

H.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特徵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政策性銀行與商業性銀行相分離,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現代金融體系,且形成了嚴格分工,相互協作的格局。
我國現階段所形成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總體情況如表所示。
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政策性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

新型商業銀行
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連等十八家
非銀行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農場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機構等
(表一)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體系的主要構成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國家機關。它是我國的貨幣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按《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具體職責包括:1、發表、履行與其製作有關的命令和規章。2、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3、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4、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5、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7、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8、經理國庫。9、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10、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檢測。11、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12、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13、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最高決心機構是理事會,李事長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擔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區劃設置其分支機構,1998年以後按經濟區域設立了天津、沈陽、上海、南京、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西安等九個跨行政區的分行,各分行下設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總行領導下在各自的轄區內履行中央銀行的有關職責。同時,中國人民銀行還在北京和重慶設立兩個直屬於總行的營業管理部。
(二) 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圖專門充實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
1、 國家開發銀行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職責是為我國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的大中型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政策性項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資。國家開發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是投資於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瓶頸」產業項目、能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產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產業的重大營業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2、 中國進出口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於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外貿政策,為擴大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為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之有關的各種貸款、混合貸款和轉貸款,辦理出口信用保險和擔保業務。
3、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職責是以公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其業務范圍主要包括:辦理糧、棉、油、糖、豬肉等主要農副產品的國家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國家確定的小型農、林、牧、水利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等。
(三)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等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處於主體地位。按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以從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中長期貸款。3、辦理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從事同業拆借。8、買賣、代理買賣外匯。9、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0、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11、提供保管箱服務。12、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中國工商銀行是我國目前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無論是吸收儲蓄存款,還是發放中長期貸款,或是辦理結算業務上都處於優勢地位。它一方面積極開拓、穩健經營,同時又以效益為中心,進行集約化經營。
中國農業銀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優勢,繼續服務於農村經濟,以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為基礎,將經營重心轉移到高效行業和企業;另一方面實行城鄉聯動的市場定位,拓展城郊與城區的業務,支持城鄉經濟一體發展;同時還在積極創造條件進入國際金融市場。
中國銀行在其作為國家外匯外貿轉移銀行時期,在發展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礎。現在,作為外匯指定銀行,繼續充分發揮著支持外貿事業發展、提供國際結算服務、提供進出口融資便利以及作為對外籌資的主渠道等的業務優勢。中國建設銀行在經歷了十幾年財政、銀行雙重職能並行的階段後,1994年進入向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的新階段。1996年3月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由於該銀行過去長期專門辦理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等基本建設金融業務,與大企業、大行業有著密切的聯系,從而繼續發揮優勢,實施為大行業、大企業服務的經營戰略,其同時也在積極拓展商業銀行的其他業務。
(四) 其他商業銀行
自20世紀80年代初起,我國就陸續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心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等。就這些商業銀行的活動地域來看,新建時明確由全國性商業銀行(如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等)與區域性商業銀行之分,這從各銀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別。但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業的快速發展,一些區域性商業銀行的經營域界已超出了原來定位的地區,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區擴展。
1995年春,我國開始在規范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其基本方式是將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實行一級法人、多極核算經營的體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變為塵世合作銀行的分支機構。城市合作銀行在性質上並不屬於合作性金融機構,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因而城市合作銀行後來又改名為城市商業銀行。這些以城市名稱命名的城市商業銀行的主要功能是為本地區經濟發展融通資金,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001年11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江蘇省成立了張家港市、常熟市、江陰市三家農村商業銀行,這是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標志著一種新的農村金融機構誕生。
(五) 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指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和租賃公司等。
1、 保險公司
這是經營保險和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集聚保險基金,建立社會經濟補償制度,保持生產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增進社會福利;經營國內外保險和再保險業務以及與保險業務有關的投資活動,促進社會生產、流通和對外貿易的發展。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有: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太平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等。國外一些著名的保險公司如美國友邦保險公司等也在我國設有分支機構。
2、 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經營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有三種類型:國家銀行附屬的信託投資公司;全國性的信託投資公司,如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愛建金融信託公司等;地方性信託投資公司,它是地方政府為促進本地區和國外的經濟技術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吸收信託存款;經營委託貸款與投資及信託貸款與投資;從事融資性租賃;辦理擔保與代理業務;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和買賣,以及在境外發行外幣有價證券;籌措境外外幣借款;經營外匯信託投資業務等。
3、 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有: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並,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
我國第一家證券公司於1987年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後,各省市都相繼成立了證券公司。為了方便投資者買賣股票和債券,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全國大中城市設立了證券交易營業部,在那裡人們非常方便地買賣各種上市證券。
4、 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多為企業集團內部集資而成,其宗旨和任務是,為分企業集團內部集資或融通資金,一般不得在企業集團外部吸收存款。財務公司在業務上受銀行監督委員會領導和管理,在行政上則隸屬於各企業集團。主要業務有:人民幣存款、貸款、投資業務;信託和融資性租賃業務;發行和代理發行有價證券等。
5、 金融租賃公司
我國的金融租賃公司起始於20世紀80年代。金融租賃公司創建時大都是由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一些行業主管部門合資設立,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東方租賃有限公司等。根據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及管理原則,對租賃業務也要求獨立經營,與所屬銀行等金融機構脫鉤。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有:用於生產、科研、辦公、交通運輸等動產、不動產的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業務;前述租賃業務所涉及的標的物的購買慾望;出租物和抵償租金產品的處理業務;向金融機構借款及其他融資業務;吸收特定項目下的信託存款;租賃項目下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外匯及其他業務。
6、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的郵政金融機構。其主要是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個人匯兌和結算業務為主,不能辦理與銀行機構相同的如發放貸款這類業務。郵政儲金匯業機構吸收的存款,除按規定繳納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外,其餘部分轉存中國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不得經營國債和國家政策性金融債券。
7、 外資金融機構
外資金融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和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外資銀行,具體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外合資銀行。二是外資財務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三是外資保險公司,具體包括外國獨資保險公司、外國保險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隨著金融機構地對外開放和我國加入WTO 後,外資銀行將陸續金融我國,這既有利於引進外國銀行資本和先進的管理經驗,但也加劇了金融業的競爭;既對國內金融機構提供了機遇,但也提出了挑戰。國內金融機構只有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適應市場,接受挑戰。

I. 加入世貿組織後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將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加入WTO是我國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入WTO後,外資金融機構將能更多地參與我國的經濟建設和金融發展,對我國經濟金融發展帶來新的機遇。為境內貸款,這些貸款的70%年底,我國累計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6.4萬家,實際利用外資3486億美元。2000億元,佔全國工業增加值(現價)23685。一般說來,外資金融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的服務比中資金融機構更能滿足外商投資企業需要。我國加入WTO後,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將更加全面,這將進一步改善我國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到我國投資後,外資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和客戶基礎將逐漸擴大,在我國金融市場上運用的新產品和新技術將隨之增加,中資金融機構將與外資金融機構展開全方位的競爭。這將推動中資金融機構採取切實措施,解決當前存在的各種問題,改善金融企業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建立審慎會計制度,提高經營效率和服務水平,擴大對外開放,不僅能「請進來」,擴大引進外資,而且還能鼓勵「走出去」,有效地推進我國金融業的國際化進程。
年底,中資銀行類機構在境外共設立營業性分支機構68億美元。加入WTO對於證券業,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和合資證券公司的設立,將有利於引進和學習境外證券業成熟的管理經驗,促進國內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規范發展,逐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加入WTO,更多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將在優質客戶、優秀人才、新業務、新技術等方面與中資金融機構競爭。由於我國金融企業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尚未真正建立,加上歷史包袱沉重、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與具有百年以上歷史的大部分外資金融機構相比,存在一定的劣勢,因此,加入WTO,也將給中資金融機構的經營和監管當局的監管帶來新的壓力和挑戰。同時,我們要繼續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步伐,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監管體系和金融調控體系,完善金融法規,培養金融人才,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業競爭的能力。

J.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那些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版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權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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