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規定收受禮品禮金多長時間退不算受賄
如果是利用職來務上的自便利索取的禮金,直接構成受賄罪,如果是收受他人的禮金只有為他人謀取利益才成立受賄罪。
如果上述情形已經完成,那麼已經構成受賄罪,退還禮金的行為可以理解為事後退贓,可以減輕處罰。
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利用業余時間,以自己勞動為他人提供某種服務,從而獲得報酬不成立受賄。成立受賄關鍵就在於是否利用職務便利索取財物或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某利益。
B. 你如何杜絕本單位出現收受禮品卡,禮金的現象
1、首先要扎實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加強黨員幹部思想教育,增強其拒腐防變能力;集中開展學習討論活動,提高學習教育成效;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邊學習、邊查找、邊整改,著力解決「四風」方面的突出問題。
2、制度貴在貫徹落實。可藉助媒體,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幹部群眾了解政策,嚴格約束自身行為;對腐敗問題堅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加強和改進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有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
3、從制度上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務實節儉過節,以優良的黨風政風帶動民風社風。我認為,打鐵還需自身硬,只有廣大黨員幹部切實將「七個嚴禁」「九個嚴字」落到實處,才能徹底杜絕各種奢侈浪費現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上新風撲面。
4、《漢書·景帝紀》(卷五)記載,漢景帝即位前連年歉收,但公款吃喝、鋪張浪費現象卻很嚴重。漢景帝即位後下詔,凡到地方後用公款消費的官員,一經發現立即免職,這條規定成就了歷史有名的「文景之治」。但為什麼漢朝的腐敗還是不絕?我認為,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有善始者實繁,能克終者蓋寡」,漢景帝之後的皇帝沒有把這項制度繼續發揚。史實證明,有「對症」的制度是必要的,且更須堅持,唯有長期堅持執行下去,方可達到廉政的預期效果。
C. 按規定需上交的禮金禮品,自收受之日起幾日內上交紀檢監察部門
我見過規定有30天,3個月的,不一而足。其實無所謂,只要是主動上交了,就專是好同志!紀委並不看屬重天數,而是個人最後的態度、決定。
另外,大家不都是很忙嗎,開會、工作、出差,紀委的人也有其他事情啊,碰不到也是常事。
D. 中紀委關於上繳禮品禮金如何處理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關於上繳禮品禮金的規定如下:
1、第二條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不含親友之間的交往)中收受的其它禮品,除價值不大的以外,均須登記。
2、第三條 按照第二條的規定須登記的禮品。自收受禮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禮品的,自回本單位之日起)一個月內由本人如實填寫禮品登記表,並將登記表交所在機關指定的受理登記部門。受理登記的部門可將禮品的登記情況在本機關內公布。
登記的禮品按規定應上交的,與禮品登記表一並上交所在機關指定的受理登記的部門。
3、第四條 對於收受後應登記、上交的禮品在規定期限內不登記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由所在黨組織、行政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責令其登記、上交,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黨紀政記處分。
(4)金融機構收受禮品禮金自查擴展閱讀
為了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暫扣、保管和處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紀委出台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查辦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又針對中央紀委的自辦案件也出台了相關的涉案款物管理規定,另外還有其他的相關規章制度,都對涉案款物的暫扣、保管以及處置監管進行了規范。
根據規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個部門參與,這些部門是各自分工、各負其責,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在每一個環節上都非常嚴密謹慎,由案件審理室提出具體處理意見,紀檢監察室協同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具體辦理,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科學院—《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 》
E. 如何區分受賄行為和違規收受禮金
違規收受禮金的認定:收受下屬或服務對象禮金,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或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累計金額沒有達到30000元的,屬於違規收受禮金的行為,應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對情節較輕的黨員,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非黨員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員,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要求處分
。
收受禮金涉嫌受賄的認定
: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影響力,利用婚喪喜慶、喬遷、生日、子女升學等宴請趁機斂財,達到相關法律規定數額的,涉嫌受賄罪。如某領導給子女辦婚事,收受下級人員或服務對象禮金累計達30000元以上時,涉嫌受賄罪。按《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正常的禮尚往來:收受禮金,與正常的禮尚往來相差不多,如A方辦婚事收B方1000元,B方辦婚事時A方回禮1500元或2000元的,A方與B方無隸屬關系或非服務對象的,應視為正常禮尚往來。
相關規定: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三條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F. 違規接受禮品禮金和服務的行為有哪些
相關規定
中紀委印發《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第二條:各級領導幹部一律不得接受下列單位或者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一)管理和服務對象;(二)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三)外商、私營企業主;(四)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內蒙古自治區出台《關於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收受禮金、嚴格婚喪喜慶活動的規定》第二條:嚴禁共產黨員、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其他與其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禮金、禮物、有價證券、商業預付卡和會員卡等。
收受禮金禮品等行為的處理規定
1、《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第八十九條 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2、《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中紀發【2001】6號)第四條:中央紀委五次全體會議後(2000年12月27日),領導幹部接受「第二條」所列單位或者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不論數額多少,一律給予警告以上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或者責令辭職、免職、解聘、辭退等組織處理。第六條:向領導幹部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或者支付憑證的個人和單位,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G. 黨員領導幹部收受禮金的自我檢討書
標題 簡寫標題是自抄我檢討書,全寫標題關於XX收受禮金的自我檢討書,前面空四格或直接靠中間書寫,名字太長也可以只空兩格
稱謂 尊敬的黨,黨組委書記領導和XX(檢討的對象)頂格寫,冒號
正文 空兩格,寫事情的發生過程和現在的認識,過程簡略一提即可,認識必須系統,深刻,有警示意義。段落不要太長,可以分幾個段落。
認識到錯誤,後悔並希望改正。表決心。
檢討人姓名靠右下角書寫,一般右邊留兩格
檢討日期緊靠上邊承寫
檢討書是一種常用的日常應用文,是犯了錯誤的個人或領導向當事人或組織寫出的檢討錯誤、並保證絕不再犯的書信。檢討書的格式分為標題、稱謂、正文和落款,內容包括出錯問題、產生原因、改正措施或今後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