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銀行擔保貸款的類型有哪幾種
第一,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第二,擔保貸款,回是指答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 第三,保證貸款,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按規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第四,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 第五,質押貸款,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第六,票據貼現,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或貼現公司(融資公司)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付給現款,到票據到期時再向出票人收款。 http://bank.pingan.com/youhui/xinyidai.shtml
❷ 擔保貸款的分類有哪幾種!!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❸ 擔保法規定了幾種方式的擔保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5種: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上述5種擔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❹ 擔保有哪幾種方式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內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容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❺ 擔保業務有哪幾種
您好,要知道擔保業務的種類我覺得應該首先知道擔保的含義: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採回取的法律措施答。從我國擔保法的內容看,債的擔保應當說是指以當事人的一定財產為基礎的,能夠用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實現的方法。擔保法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內涵豐富,外延極廣。在我國的立法上並未對此下一明確的定義。
下面是我大概知道的幾種,有直接擔保的,有連帶責任擔保的,有一般責任擔保的。
1.企業擔保業務:為在歙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提供的短期融資和非融資擔保。
2.個人擔保業務: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生產經營短期融資和非融資活動提供的擔保。、
3.合同履約擔保:為企業間合法的購銷等合同履行提供信用擔保。
4.訴訟保全擔保:為企業或個人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提供信用擔保
5.個 人 融 資 擔 保
6.工 程 履 約 擔 保
7.企業購並擔保
8.融資租賃擔保
9.應付賬款擔保
10.融資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消費貸款擔保、債券擔保、信託擔保等
11.履約擔保:承兌匯票擔保、信用證擔保、工程投標擔保、付款履約擔保、訴訟保全擔保等
❻ 擔保法規定的幾種擔保形式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5種: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上述5種擔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❼ 擔保公司有哪幾種,有何區別
融資性復擔保公司:作為擔保方制,幫助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收取擔保手續費,一般為貸款擔保金額的2-5%。同時,幫企業規范貸款資料、對企業提供的反擔保物進行評估,收取一定費用。
投資性擔保公司:作為擔保方幫助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同時,以一定資金或反擔保權向企業要求股權轉移(轉移期一般在5年以內)。在收取擔保手續費的同時,享有企業經營決策權及收益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