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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产证券化额度

发布时间:2021-01-05 13:46:58

『壹』 资产证券化产品该如何定价求解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对于银行的意义在于分散和转移了风险,实现了低成本融资,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和增加了现金流,同时也为各个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品种,重新进行投资组合。
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我认为可以分成两种方法:一种是根据已有证券品种来定价,另一种是对资产池的测算来定价。
根据已有证券品种定价 现在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等,从发行人性质来看,一个是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的建设银行,一个是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的国家开发银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位应该在哪里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信用风险 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的资产池是由企业贷款而组成的,资产池中的项目以“两基一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为主,主要包括煤电油运、通信、市政公共设施等,从性质上来看,属于一个企业债的组合。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质量在国内名列前茅,并且是政策性银行,此次优良资产中剥离出来的优质资产组成的资产池,因此ABS的信用等级高于一般企业债。另一方面,ABS的运作过程中设置了特殊机构(SPV)用来隔离信用风险,国家开发银行要将ABS“真实地”出售给SPV,将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与其发起人的信用等级相分离,且在破产偿付的时候,资产支持证券不计入破产清算范围,因此,ABS的信用等级应该低于金融债。
综合考虑,国家开发银行ABS的信用等级应该定位在低于金融债同时又高于企业债的位置上。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的ABS是用层次结构设计的,分为A、B、C三个档次,其划分依据是按风险由高到低,时间由短到长,也就是说A档次的质量最好,C档次的质量最低。上述的定价是依照A档次而定位的,因此,对B、C两档次要加上一定的风险补偿,具体的补偿额度要看具体的资产池结构,因此风险补偿后的B、C两档次可能会高于一般性企业债的收益率。
二、违约风险与提前支付风险 如上所述,因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此次是优中取优,而且在国内首次推出,为以后各家银行推出ABS具有示范作用,因此违约风险很小。ABS或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是提前支付风险。假设,当利率有走高预期的时候,那么贷款者必然要承受更高的利率,付出更多的资金来还贷款,而我国现在对于新的存、贷款利率都是次年执行,因此,会引发在新贷款利率执行前的一个时间段内提前支付的风险。提前支付的风险是可控的,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不同于债券,债券是每年支付利息,最后一年还本付息。而资产支持证券每年的现金流是既包括本金又包含利息,因此,本金是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并且国家开发银行ABS资产池的期限是三年以内,如果发生提前支付的话,那么所承受的损失要比一般性企业债债券小。
综上所述,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按已有证券品种来定价,可以定位于金融债与企业债之间,分别构建一条金融债的收益率曲线和企业债的收益率曲线,然后根据资产池中的资产结果寻求两条收益率曲线之间的合理价位。
根据资产池测算 资产池测算主要包括资产组合的分析、贷款利率分析、现金流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支付概率分析等。
一、定价基准 一般浮动利率债券是以一年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说,我认为用贷款利率为基准更为准确。由于资产支持证券是由一组贷款组成的,因此,资产池中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采用贷款利率来计息的,国开行的ABS资产的剩余期限在一至三年,而国开行此次用于证券化的资产基本都是“两基一支”,期限都比较长,由于央行对各个商行贷款利率不设上限,而且存在着比较大的地域差异、贷款水平差异,那么,说明资产池中的各个项目的贷款是不统一的,因此,分别计算本金及产生的利息。资产池中的资产是按照贷款利率来计息的,因此,资产支持证券也应该以贷款利率为基础来定价。
二、现金流 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是本金加利息,是一组稳定的现金流,可以分解资产池中的具体项目,用折现法测算出每个项目每年所需要支付的本金和利息,然后将单个的项目组合,拟合出总的现金流情况。同时,需要测算出违约概率和提前支付概率,并进行量化,从现金流中剔除,并要减去必要的手续费和税率等因素。最后,对于国家开发银行的ABS得出A、B、C三个不同档次的现金流情况,对于建设银行的MBS,还要计算上海、江苏、福建的房屋价格差异和贷款水平差异,最后根据现金流的情况为资产支持债券定价。
如果按照此方法定价,一方面,我国债券市场现在的情况是收益率持续走低,一年期的国债收益率仅为1.6%,企业债约为2.3%。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按相对应贷款利率计算,一年是5.58%,三年是5.76%,那么ABS或MBS的收益率定价一定远远高于金融债,同时也高于企业债。国家开发银行ABS的是按层次划分的,对于风险比较高的C档次,加上一定的风险补偿,那么其收益率一定会高企。

『贰』 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注册制

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行注册制
领先于股票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率先实现了注册制。
央行4月3日对外发布〔2015〕第7号公告明确,已经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分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简单说,银行可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卖信贷资产,以及卖多少,不用再审批了。分析指出,此举将大大利好银行股,一方面可减少资本压力,另一方面可腾挪出资金发展新业务。
上述公告的落款日期为2015年3月26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所谓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银行把信贷资产打包,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现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腾挪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更多业务。如果仿效国外的做法,甚至一些坏账也可通过打包证券化来处理,也就是常说的次级债券。
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当时国开行和建行分别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但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一度叫停。2012年再度启动相关试点,金融机构想要发行ABS,需要分别向银监会和央行取得“资格审批”和“项目审批”,并获批相应的发行额度。
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批准了央行《关于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工作的汇报》,明确了淡化审批、银行自主发行的原则。2014年11月,银监会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银监会对已经取得资质的银行取消资格审批,发行产品“事前实施备案登记”。此次则是央行在落实细化该原则。
综合监管层的规定,银行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程是,先从银监会取得发行资格,然后在央行注册额度,最后可自主选在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发行。今年1月,银监会已发文核准了27家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
“央行此番放行,意味着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央行与银监会双审批的情况正式成为过去,银监会已经放行部分银行,不再对ABS进行逐笔审批,央行的举动,则是对相关备案和发行细节的补充,对银行来说是利好。” 一不愿具名的银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上述分析师认为,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发行ABS将资产中期限较长、资本占用较多的信贷资产转移出表,通过出售资产而获得现金,直接缓解自身资本补充的压力;同时,这也是银行主动调整资产端的期限结构的一种方式,从宏观层面来说,也可腾挪出新的信贷额度,支持经济发展。

『叁』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举例简单通俗地了解一下资产证券化:
A: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
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
C:枢纽(受托机构)SPV
D:投资者 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
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C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
投资者D之所以可能获得收益,是因为A不是垃圾,而是被认定为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稳妥地变成钱的好东西。
SPV是个中枢,主要是负责持有A并实现A与破产等麻烦隔离开来,并为投资者的利益说话做事。
SPV进行资产组合,不同的A在信用评级或增级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组合、调整。目的是吸引投资者,为发行证券。 过去有很多资产成功进行了证券化,例如应收账款,汽车贷款等,出现了更多类型的资产,例如电影特许权使用费,电费应收款单,健康会所会员资格等。但核心是一样的:这些资产必须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
目前我国试点资产证券化的银行有两家,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事实上,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之路颇为漫长。2005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随后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获准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首批试点。在央行和银监会主导下,基本确立了以信贷资产为融资基础、由信托公司组建信托型SPV、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进行流通的证券化框架。
2007年,浦发、工行、兴业、浙商银行及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成为第二批试点。但第二批试点额度用完之时,恰逢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对证券化产品的谈虎色变令这一新兴事物的成长戛然而止。
在经历了2009年的信贷狂飙之后,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以及随后的信贷收紧令,使得业界对资产证券化扩容或重启的呼声四起。
2011年5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关于资本充足率和拨贷率的最新要求推算,未来六年中国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将达到13919亿元,为其2010年合计净利润的2倍;新增计提拨备合计将达到10769亿元,为其2010年拨备余额的1.4倍。
初步测算,如果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监管要求,在不进行再融资、仅考虑利润留存补充资本金的情况下,2011年-2016年,13家上市银行核心资本缺口合计达到7885亿元,总资本缺口合计达到13919亿元。
如果13家上市银行拨贷率未来每年均达到监管要求,2011年-2016年新增计提拨备合计达到10769亿元,2010年底上述银行拨备余额合计仅为7942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六年时间里上述银行拨备规模将增加1.4倍,这对各家银行的利润将造成重大影响。
《征求意见稿》中,商业银行受冲击最大的部分将是调整部分贷款的风险权重。目前尚未明确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调整的具体细节,如果中长期贷款风险权重统一从100%调整到150%,按照13家上市银行平均中长期贷款占整个贷款比重约60%,整个贷款占加权风险资产约90%来估计,上述银行资本充足率将下降超过2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接近2个百分点。
为弥补此项不利影响,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缺口分别需要高达约9000亿元和7000亿元。这将对商业银行形成重大影响,因此,监管部门此项政策调整需慎之又慎。
外部融资渠道受限,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捉襟见肘。进入2011年以来,我国银行业补充资本金的来源将越来越困难。首先,股票市场难以承受商业银行大规模融资。
2010年我国商业银行融资占整个市场融资规模超过40%,当年我国股市摘得全球IPO融资桂冠,但其跌幅全球排名倒数第三,这种局面也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满足银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
其次,次级债作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到较多的限制,监管部门做出了严格约束,而混合资本债属于创新资本工具,监管部门审批较谨慎,仅兴业、民生、浦发、深发展等少数银行发行过混合资本债,且发行规模均偏小。
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机构对于资本的需求普遍提高。欧美银行主要通过剥离非核心资产来筹集资本,而中国银行业则从资本市场上大规模融资来补充资本。
开展资产证券化和贷款转让已势在必行。早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资产证券化经过近6年试点,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我国贷款转让市场交易规模2008年已达到8000亿元左右,2009年以来随着银行新增贷款规模大幅增长,贷款转让业务加速发展。
中国银行业贷款结构已经发生显著变化,存短贷长的矛盾凸显,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维持在较高水平,这一方面需要新增贷款调结构,更重要的是存量贷款的调结构。而开展贷款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达到监管要求,也有利于防范和分散银行风险。

『肆』 汉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池中入池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同,为什么

这个根据合同。如果合同约定入池金额有理由小于合同额,是正常的约定。如果未有约定,则属于合同违规或者有其它灰色、模糊的嫌疑。

『伍』 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什么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内。形式、种类很多,其容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的证券化。

『陆』 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及金融租赁资产。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则主要包括财产权利(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动产及不动产收益权(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2、监管机构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银监会”。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
3、转让、交易场所不同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
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则可以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挂牌交易和转让。
4、投资者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主要是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银监会等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也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银监会等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企业资产证券化针对购买对象的是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
(一)概述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证券公司以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以计划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 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以专项计划为载体的企业未来收益权或既有债权证券化的融资方式,是融资方式变革的一个方向。
(二)内容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将其缺乏流动性但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和信用增级后真实出售给远离破产的(SPV)或信托后,由SPV在金融市场上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融资方式。企业资产证券化适用于大型公司或机构类客户的债权类或收益权类资产项目,如水电气资产、路桥港口收费权、融资租赁资产等。毫不夸张地说,该项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引领了投资银行理论与业务的创新,是解决投融资难题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资金融通的一种好形式。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市场前景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证券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三)分类
根据企业所持有资产的形式,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分为:
1、是实体资产证券化,即使企业所拥有的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具体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证券。
2、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把企业缺乏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是证券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企业已有的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四)意义
1、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受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限制,中国企业大都以贷款这一外源 融资为主要渠道。负债在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比重最大。贷款的发放有很多限制条件,一旦有一家企业违约,便会引起银行对整个行业的关注,贷款的额度便会大大降低。在当前经济危机影响的条件下,企业难以获得充足的贷款。再者,贷款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占的比重过大,不利于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企业资产证券化,不但能以新的方式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提高企业经营活力,而且可以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盘活企业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周转率。
2、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成流动性高,不但活跃了金融市场,还增强了企业自身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种传统融资渠道之外的获取资金方式,企业能够补充营运资金,同时还可以进行投资,提高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3、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获得低成本融资
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在市场上筹资,其筹资成本要比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的要低许多。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证券,具有比其他长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企业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较低,从而起到了降低融资成本的作用。传统的贷款融资要付出较高的利息,这样会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4、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资产
企业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融资,不但可以获得低成本融资,还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资产。负债等传统融资方式会增加企业的风险资产,加重企业的负担。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企业剔除资产负债表中的风险资产,改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概述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的证券化。
银行的信贷资产是具有一定数额的价值并具有生息特性的货币资产,因此也具备了转化为证券化金融工具的可能性。在银行的实际业务活动中,常常有存款期限短而贷款期限长或资产业务扩张需求快于负债业务提供的可能性等种种情况,这样就产生了银行的流动性安排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新业务需求。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市场国家特别是美国出现了一种信贷资产证券化趋势,其一般做法是:银行(亦称原始权益人)把一组欲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直接或间接地组成资产集合(亦称资产池),然后进行标准化(即拆细)、证券化向市场出售。
从全球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美国模式,也称表外业务模式,二是欧洲模式,亦称表内业务模式,三是澳大利亚模式也称准表外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已证券化资产是否脱离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证券化活动是直接操作还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中介进行。
(二)融资模式
传统的融资模式包括直接融资模式和间接融资模式两大类,而资产证券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

直接融资是借款人发行债券给投资者,从而直接获取资金的融资形式。该模式对借款人而言减少了交易环节,直接面向市场,能降低融资成本或在无法获得贷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但是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大,对于风险的评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借款人本身。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一种融资方式,即投资人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但银行集中了大量的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将这部分贷款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这样就能将银行的信贷管理能力和市场的风险承担能力充分结合起来,提高融资的效率。
(三)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与目的
1、宏观意义
(1)落实“国九条”,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明确提出:“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开行将优质的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进行证券化,形成一种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国家重大“两基一支”项目建设的渠道,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2)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中银行贷款所占比重过高,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贷款转化为证券的形式向市场直接再融资,从而分散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
(3)实现信贷体系与证券市场的对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实现信贷体系和证券市场的融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2、微观目的
(1)引入外部市场约束机制,提升银行的运营效率。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银行体系引入了强化的外部市场约束机制,通过严格的信息披露,市场化的资产定价, 提高了信贷业务的透明度,能促使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2)拓宽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渠道,支持经济瓶颈领域建设。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煤电油运等经济发展瓶颈领域的建设,拓宽了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3)优化开行的资产结构,为开发性金融提供市场出口。开行作为批发性的政策性银行,其信贷资产客观上存在长期、大额、集中的特点。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优化开行的资产结构,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分配政策性金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为开发性金融提供市场出口,促进开发性金融的良性循环。

『柒』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资讯

事件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公告,为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行为。具体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按以下要求保留基础资产信用风险:(一)持有由其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不得低于该单证券化产品全部发行规模的5%;(二)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三)若持有除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各档次证券均应持有,且应以占各档次证券发行规模的相同比例持有;(四)持有期限不低于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
评论
我们在2013年8月份《政策迎春风,瓶颈仍待解》中曾提到,“亟待降低发起银行持有次级档的比率”。而本次公告的变化在哪里?本次公告给予发行机构风险自留行为以更大的灵活度。2012年5月央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曾要求“发起机构应持有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的最低档次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每一单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显然,本次公告给予发行机构风险自留行为以更大的灵活度,也可以各档证券均持有,且占各档次证券发行规模的相同比例持有,总量不低于发行规模的5%。
影响在哪里?发起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风险缓释效果大增,制约其发展的一大障碍消除。此前,由于无评级的次级档风险权重高达1250%,如果持有不低于发行规模5%的次级档证券,银行相当于最多只能缓释发行额37.5%(1-5%*1250%)的资本金。因而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缓释的作用丝毫无法体现,严重影响了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动力。此前自留发行额5%次级档的比率过高,早已受到市场各方的诟病。而通过本次规定,风险缓释效果将得到大为提升。举例而言,假设优先A、优先B、次级档证券规模比重分别为80%、12%、8%,风险权重分别为20%、50%、1250%,原来持有次级档5%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为62.5%,而目前仅为6.1%,大幅下降。
不过,更为合理的做法是,风险共担机制完全可以交由市场行为来达成,或者约定较低的低级档证券持有比率,比如持有次级证券占发行规模的2%等。我们理解,持有优先级证券其实上起不到风险共担、风险自留的作用,对约束发起机构行为意义不大。目前次级档证券是发起机构获得留存收益的主要途径,自身也有动力持有部分次级档证券。但5%的总持仓限制还是会让发起机构颇为纠结,全部持有次级档将降低风险缓释效果,而按比率持有各档证券降低留存收益和融资效果尤其是,二级市场收益率曲线平坦、信用利差很窄,资产池利率不足以支撑优先级证券融资成本开始成为新的难题。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化为流动性资产,同时对信用风险重新划分,并实现发起机构的风险缓释。
本次公告使得风险缓释方面的的制约大部分解除。但是,目前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非常平坦甚至倒挂,由于资金面紧张,短端收益率高企,低等级信用债信用利差反而有所压缩,风险溢价没有得到充分显现。导致的结果是,资产证券化融资成本反而较之前大为提升,银行转移存量资产的过程当中的留存收益(次级档收益率)急剧萎缩,成为制约发行人动力的新因素。尤其是目前进行的都是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但老的优质贷款的资产池加权平均利率不足以支撑优先档证券的高发行利率,相应的银行通过持有次级档获得的留存收益大为降低。以民生2013一期为例,资产池平均加权贷款利率为6.84%,而13民生1A,13民生1B发行利率分别高达6.75%、7.5%,而贷款池加权平均利率也仅为6.84%,再考虑到中介费用等,次级档收益率或发起机构的留存收益堪忧,这对发起机构持续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带来新的挑战。
政策鼓励、银行自身转型需求导致发起机构参与试点的兴趣浓厚。盘活存量的大环境,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盘活存量的规范途径,更受到监管层的鼓励。而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开始从资产持有型向金融交易性银行转变,从有动力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升资产周转率,降低资本金消耗,对资产证券化态度将较为积极。银行可以借资产证券化腾挪表内信贷额度和资金充足率空间,进而将表内稀缺的信贷资源更多的配臵到更具发展前景领域,优化信贷资源配臵结构和效率。此外,银行将存量贷款证券化的过程中,打通了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之间的隔阂,证券市场投资者对信贷资产的偏好、重定价的过程反过来能够引导商业银行的放贷选择以及贷款定价,将资金投向更具经济效益和生命力的企业。因此,资产证券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价格发现机制,将倒逼银行的前端信贷投放的优化。《第一财经(微博)日报》等媒体披露,新一轮3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已经开始试点。在试点规模上,管理层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已经由“额度控制”变为“余额管理”。而基于上述理由,银行参与试点的热情普遍较高。
但受制于二级市场环境,大举推行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上述,受制于二级市场环境,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成为新的制约因素。不仅如此,与非标等其他所谓“低资本消耗”业务相比,资产证券化受制于审批流程等诸多限制,信贷资产周转的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对发起机构的综合收益有限。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身较为复杂,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群体还较为狭窄。而短融中票、政策性银行债等标债都是其强有力的替代性产品,除非收益率上做补偿,否则产品吸引力有限。从以往经验来看,银行仍是资产证券化产品最大的“实际”需求群体,理财、券商、保险等占比较低,风险也并没有真正从银行体系真正转移。
在交易所发行难以在本质上解决需求群体问题。未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如果能在交易所发行,交易所市场的个人、QFIIs等也有望成为新的投资群体,潜在需求群体有望扩容。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参与群体的增多,以及质押回购融资等问题的解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接受度有望增强。但考虑到银行资产庞大的体量,潜在需求群体仍亟待开拓。此外,即便在交易所交易,证券化产品本身特点决定了其流动性仍难以太好,流动性溢价仍会偏大。而如果“刚性兑付”不被打破,资产证券化产品收益率仍面临理财、信托等产品的强力竞争(当然,理财、信托不少有最低额度限制)。此外,交易所交易的具体方式仍值得观察。如果能实现跨市场托管、交易,投资群体会有一定的扩展。而如果仅仅是交易场所发生转换,投资群体甚至由于银行资金的缺失反而变得更为狭窄(好在银行理财已经获准进入交易所市场)。我们认为放开需求群体限制,允许资产证券户产品进行回购融资等,同时鼓励产品创新,才能增强产品吸引力,打破需求瓶颈。
总体来看,信贷资产证券不缺发起机构的动力,本次公告也增强了风险缓释的效果,但市场环境成为新的难题,大举发展的时机还需要等待。2014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速度有望略有提速,但还难以给予过高期待。如果未来配合以银监8、9号文对非标及同业业务的治理等,加上短端利率下行,规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速度有望进一步提速。

『捌』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施程序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包括资产池的组建,交易结构的安排和资产支持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 简称)的发行,以及发行后管理等环节。
信贷资产证券化
通过上述过程,信贷资产的形态发生了转化,从原始的诸多离散贷款形式,转化为系列化的证券形式。也就是说,证券化的过程可以描述为:银行将贷款进行组合打包,并切割为证券出售。这样,通过贷款的组合能有效分散单个贷款的特定风险;将贷款包拆细为标准化的证券,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划分,能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
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一般是由发起人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 ),再由该特殊目的实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根据SPV构成的不同形式,可分为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简称SPC )、
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简称SPT ),以及基金或理财计划等类型。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政策情况,采用信托模式是目前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较为可行的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标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结构安排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确定证券化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风险和权益。就开行而言,要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法律要求。实现有限追索,即ABS投资者的追索权仅限于被证券化的资产及该资产相关的权益,而与发起人(开行)和发行人(信托公司)无关;实现风险隔离,即被证券化的资产与发起人(开行)和发行人(信托公司)的其他资产的风险相隔离。
2、会计要求。实现表外证券化,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AS39R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即满足风险、收益和控制权的实质转移,从而将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移出发起人(开行)的资产负债表外。
3、市场要求。实现ABS的公募发行与流通,符合有关证券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法规和监管要求,切合市场需求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述目标,我们提出了交易结构设计的基本思路,如下图所示:
该交易结构的核心是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特征,开行将信贷资产设立他益信托,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代表受益权份额的ABS指定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从而在法律上实现风险隔离和有限追索,并且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AS39R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实现表外证券化。具体的交易关系如下图所示: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初始阶段,我们从存量的信贷资产入手,选择证券化的资产池。今后还可以考虑增量信贷资产与证券化的结合,即从证券化的目标出发,来评审发放新增贷款,构建增量资产池。在发放之日同时实现证券化的操作。这样,就能实现客户与市场的直接对接,不占用银行的信贷额度,解决存量资源对于不同管理资产渠道的供给矛盾,迅速做大表外管理资产的规模。

『玖』 企业资产证券化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是什么

基础资产不同,监管机构不同,转让、交易场所不同,投资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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