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FRM还是CFA 犹豫犹豫。
FRM 与 CFA 的区别对比分析解读
1.成本与难度
两个考试难度相差很大
CFA需要4年工作经验,3次考试,3级都一次通过的话需要2.5年时间(假设1级复习半年);而FRM金融风险管理师只需要2年相关经验,1次考试(Part1/2可以一天考完)。
所以对于理工科背景的,希望短时间内通过一门考试来转行/就业/证明自己的人,FRM考试似乎更划算。但如果你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a、不在乎是否要在名片上多加三个字母
b、单纯想学点金融知识
c、不想牺牲太多休闲时间,那么我推荐只考CFA Level 1--都是科普级的知识,但很全面。
2.知识点
不同点
i.FRM偏向风险管理:定量(quantitative)的比重更大。FRM里对于市场/操作/信用风险的讲解更加深入。FRM中巴塞尔协议的部分恐怕在商业银行之外的地方无法用到,但商业银行非常欢迎有巴塞尔协议经验的人。
ii.CFA偏向投资:更加全面,包含FRM没有的财务分析,股票投资,经济学,职业道德等。包含的知识点数倍于FRM,但对于一个基金经理,这些都是必要的知识。另外CFA里的道德部分看似鸡肋,实际上却是了解西方人职业观很好的途径。
相同点
资本市场(债券,衍生品),数学统计,以及资产组合管理。对于相同的知识点,FRM的深度和广度介于CFA1级与2级之间。
3.就业
哪个就业容易?
证书本身对于就业并不是决定性的。但是基于很多考生参加考试的初衷正是就业或者转行,所以如果一定要选一个对就业帮助更大的证书的话,那肯定是CFA。在美国找工作的网站上,如果以“FRM”为关键词搜索职位有50个对应结果的话,那么搜CFA就会有至少100个。
对就业有多大帮助
在华尔街岗位招聘描述里,如果提到CFA,通常是这么说的:”participation in CFA programwould be a plus.” 换言之,有没有考,考完没考完,都不是最要命的筛选标准。
但是,如果你找工作时恰好正在准备CFA,那么其中的知识会让你的面试非常非常轻松,保证在知识环节不会出现硬伤。
所以对于就业而言,我认为证书对你最大的帮助在于过面试关,而不是简历关。
4.对于已经工作的人的职业发展
对工作的帮助
1.证书让我从原理上理解工作时所使用的模型/流程。
在为对冲基金工作时,主要覆盖美国和亚洲的股票,股票期权,公司债,和公司债CDS的定量分析。所以FRM里除了巴塞尔协议和操作风险的知识用不到,其它的部分基本全会用到。当时学FRM,经常有“醍醐灌顶,原来如此”的感觉,让我对所使用的模型有了更深的理解。现在在评级公司工作,则对债券市场与结构化产品关注更多。CFA里的很多财务,经济等知识虽然不能直接应用到工作中,but definitelyhelps me make more sense of my work.
2.拓宽了词汇量,和其他部门或者客户沟通时心里更有底。
尤其是CFA,如果3级都考下来,恐怕很难再碰到没听过的金融词汇。没有人想在和老板开会或者与客户谈判中问出愚蠢的问题。
3.是一个加薪的筹码
影响加薪/晋升的因素有很多,证书不是最重要一项,但绝对有影响。比如很多公司的年终考核打分表里都有“专业知识完备程度”一项。CFA至少可以让这一项拿高分。
证书所不能带给你的
1.经验
证书只是讲了原理上的东西。很多更实际的知识技能并不能通过考证掌握:比如如何使用bloomberg下载数据,如何用excel或其他软件算ration,VaR,做monte carlo等,如何在长达十页数十页的衍生品或债券合同里找到有价值的信息,如何把复杂的模型用最简单的语言解释给客户。。。
2.人脉
金融本质上是一个人和资源的游戏。在中国叫“关系”、“人脉”;在华尔街叫“connection”、“networking”。人们花费业余的时间准备考试的同时,也失去了结识更多朋友的机会。知识和人脉哪个更重要,我不敢妄言,但这两者必然是缺一不可。
㈡ 什么叫PPP项目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拓展资料:
PPP的模式特点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