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会有股票的上市和退市
一:主动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版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权: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二:被动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连续3年经营不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原因。
② S丅长油快退市了,怎么还能向银行借款92亿呢退市股票有过向银行贷款的先例吗哪银行和证券法允许这
退市不等于破产啊?对不对。
破产的公司,肯定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你。但是退市,还是可以继续经营的,只不过是资不抵债的公司有蛮大的经营风险而已。
③ 什么是“上市公司退市”
一:主动性退市
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内可证容》,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二:被动性退市
是指上市公司连续3年经营不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等原因。
④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三年将暂停上市,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条第四项
《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办法》仅针对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是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有关退市机制的首份具体操作性文件,今后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将依照此办法有关规定被淘汰出局。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交易所可以自其公布第三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其实施停牌,做出是否暂停上市决定。公司暂停上市后45日内允许其申请为期一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盈利的,公司在公布年报后将被允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该公司如没有提出宽限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抑或宽限期内未公布年报和恢复上市申请未获批准的,将被终止上市。
⑤ 长生生物股票退市,股民怎么办
股民可以先联系律师,再就相关诉讼材料的准备进行沟通,然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行索赔。
股民可以直接找当地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然后直接到律师所办理相关诉讼委托手续,并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如不便前往律所,可通过邮寄办理相关诉讼委托手续;像此事件中,受害股民较多,股民可以先集合起来,一同邀请名律师前往股民所在地办理委托手续;此外,专业网站也开设了咨询及申报渠道,股民可在线咨询及委托律师(如虚假陈述维权网)。
(5)证券法退市扩展阅读
根据《证券法》第69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股民对虚假陈述索赔的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包括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是第二责任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在此退市事件中,股民不止可以起诉长生生物公司,也可以一同起诉董监高、审计机构、保荐机构这些第二责任人。
此外,并非股民想要索赔就能索赔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之后买入该股票;
2、在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或上市公司自行更正之前,未全部抛售;
3、投资者在上述时间段内因投资相应股票而存在亏损,盈利的投资者不能索赔。
4、投资者是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或“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完成的买入或卖出交易,不包括协议转让而形成的交易;
5、投资者在上述交易中,受虚假陈述行为影响而产生亏损,系统性风险造成的亏损除外。
⑥ 如果有违反证券法而导致的退市 会带*ST吗
不会,因为违规退市时间比较短,戴ST的都是业绩亏损导致退市可能性的
⑦ 退市的股票还能上市吗
可以。
以长航油运为例:
据了解,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版毕公司股份重新确权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向上交所申请股票上市交易。
作为退市后重新上市的首单,长航油运自然备受市场各方关注。这是因为长航油运的重新上市,打通了公司上市、退市、重新上市的通道,有利于形成比较明确的制度预期。对市场而言,也是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7)证券法退市扩展阅读:
重新上市制度的目的,主要是支持退市公司在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健全治理结构,真正达到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后,再回到主板市场。相应的,退市公司必须专注主业、努力改善经营,真正恢复公司造血能力,才能满足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
上交所对此也有过表态:在做好重新上市相关工作的同时,上交所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
⑧ 《新证券法》出台后对老三板退市股票有什么影响
《新证券法》出台后对老三板退市股票有什么影响,你这个应该是一个法律方面的知识吧,不过我这边也不太懂你这个证券法,所以你这个问题无法帮你做出解答,希望你谅解。
⑨ 依据证券法简述上市公司中股票暂停交易的情形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如果在上市后这些条版件不再具备权,或者公司发生了不利于继续上市和不宜再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情况,则需要采取暂停其股票上市、终止其股票上市的措施。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⑩ 证券法修订有涉及退市制度内容吗
目前尚未公布征求意见稿,不确定是否有具体条款涉及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