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涉及到政府土地出让的“四项基金”是指什么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版贴和补助被权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及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具体参见各省里的规定;
3、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各省都制定有《财政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另外,还有土地征管业务费、规划修编费等。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属政府性基金的一种,是指按照一定比例(一般不低于1.5%)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提取的专项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它是一种准公益性基金,其持有人是地方政府,资金来源一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二是财政拨款。
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筹集和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政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贰』 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区别
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内府容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市级政府性基金是指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市级政府性基金包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等。
市级政府专项收入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了社会有关事业的发展、保护、治理而依法收取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费用。市级政府专项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另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防汛费收入、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比照市级专项收入进行管理。
『叁』 企业在取得国有土地时缴纳的农业开发资金和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基金应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与取得土地相关的支出,包括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均作为土地入账价值,你说的开发资金和收益基金和上述性质一致,作为无形资产
『肆』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哪些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计提(安排)了6项专项资金,分别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对于土地出让收入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政府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
未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将其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对于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土地出让收支资金(包括本级和上级转移支付),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 68号)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优先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严格按预算用于城市建设。
严禁坐支土地出让收入行为,禁止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公务用车、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弥补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为产业投资基金注资和对外投资(含出借)。
『伍』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哪些
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安排)了哪些专项资金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计提(安排)了7项专项资金,分别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土地出让业务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
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和评标费用等,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目前各地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49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文件规定: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第一笔价款中一次性全额计提。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算公式为: 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 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各地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
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
『陆』 如何才能把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更好
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与管理的对策
完善土地出让管理机制。取消现行土地有偿出让与无偿划拨并行的“双轨制”,除纯军事用地外,对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单位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也一律采取有偿方式取得,所需支出由各级财政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这样,一是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出让机制和合理的成本费用形成机制,实现公平竞争;二是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让审批中各种违法行为;三是有利于解决和减少各种“政府工程”对失地农民安置、补偿不到位等问题。
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规模。首先,要严格编制、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扩张,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数量和速度,适度控制城市拆迁规模和政府市政投资,市、县政府要根据市场需求、地价水平及变动情况、政府产业政策和土地可供应量,科学制订土地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出让总量、结构和进度,防止地方政府为获取短期收入而无序大量出让土地以及低价竞争。其次,要以经济手段控制城市土地出让规模,即根据各城市的年度用地规模和城市等级,由省级政府向城市用地市、县政府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年度用地越多需要交纳的土地收益也越多。三是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也要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低价出让土地。
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一是土地出让必须规范进行,土地出让金必须公开确定并足额收取,不得减免。二是取消“土地收入专户”,直接将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三是严禁以政府未来土地收入作担保向金融机构借贷搞城市建设。四是土地收入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向地方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审计监督。
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建立土地基金。
1.对土地基金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土地基金所有支出需编制预算,按预算支付各项土地费用和专项支出。适应取消“土地收入专户”、将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全额直接缴入国库这一变化,确保征地成本、费用的及时支付,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本地区新增建设用地的等别与收费标准、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等,编制年度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基金支出预算,将政府“批次”征收、征用土地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费用、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用、征地管理费和手续费等由财政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在“基金支出”中列支。同时,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专项支出也要按规定的要求,一并列入当期基金支出预算。
2.对土地基金实行留成收益管理。各级政府当期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土地纯收益,不得全部用于当期的支出。要将不低于当期土地收益40%的部分作为土地留成收益,留作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安排使用。当期土地专项支出不超过当期收益60%,其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得高于当期收益的15%。目的是在严格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城市建设规模,减少城市建设对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占用。
3.对土地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即在“土地基金”中设立三个专账:一是成本费用支出专账,用以核算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具体包括:①土地取得的成本费用,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和手续费等。②土地收购或收回费用,包括土地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安置费、土地测量费、土地评估费等。③土地开发费用,如土地测量费、土地评估费、房屋拆除费用、土地整理和中介服务费等。二是专项支出专账,用于核算土地收益中各项专项支出,具体包括: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失地农民及被拆迁居民的生活补偿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生活保障支出。其中用于农业的土地开发资金,要重点用于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土地留成收益专账,用于核算当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划出留成收益和上年留成收益的滚存结余。
『柒』 土地出让金区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各分成比例
关于土地出让金区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各分成比例,每个市的规定不同。
以济南市为例,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的通知》中提出,土地熟化主体为各区政府的,市级与区级按照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3:7比例分成。
若土地熟化主体不为各区政府而是市各投融资平台的,市级与各投融资平台按照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2︰8比例分成,并在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
即区里出让一块土地熟化主体为该区政府的土地,土地出让金一百万,按照济南市的规定,市级与区级按照市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的3:7比例分成,则区级财政收入为70万元,市级财政收入为30万元。
(7)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基金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捌』 办学的土地还需要缴纳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廉租房保障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吗
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2.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0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逐宗地按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实行分
『玖』 石家庄计提九项基金指什么
一、农业土地开发基金 标准:市区13.5元∕㎡
二、 廉租房、公租房保证金 标准:总价款5%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标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5%
四、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标准: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
五、水利建设基金 标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
六、铁路建设基金 标准:土地出让金总额3%
七、失地人员养老保险6万∕亩
八、轨道交通土地专项资金40万∕亩
九、教育基金 标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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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提取的基金
(九项基金)
一、按土地出让总价款(成交价)计提项:
1.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资金=出让总价款×5%;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出让总价款×5%;
3.铁路建设费=出让总价款×3%;
二、按土地出让面积乘以规定的单位面积计提项: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出让面积(平米)×13.5元/平米;
5.失地人员养老基金=出让面积(亩)×6万元/亩;
6.轨道建设资金=出让面积(亩)×40万元/亩;
三、按政府收益和规定的计提比例计提项:
7.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
8.失地人员风险基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5%;
9.教育基金=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
注:(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出让总价款-征地收购拆迁安置成本-保障性住房建设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铁路建设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失地人员养老基金-轨道建设资金。)
『拾』 土地出让金返还中扣除四项费用。收益基金、农发基金、廉租房基金、出让管理费各为多少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5%计提。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专。
2.城镇廉租住房保属障资金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10%计提,主要用于补充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按宗地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不再计提。
3.土地出让业务费逐宗地按土地收益的2%计提,并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逐宗地按缴入地方国库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实行分帐核算,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