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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安的股票价格

发布时间:2021-01-04 10:57:52

A. 求笛安的文章《袁李》!帮忙复制粘帖一下。

是圆寂吧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OCTOBER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于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候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过他念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飘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他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 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个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方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儿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荫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荫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和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1999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父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挽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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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作品推荐你看《大地》《少年》,后来的《澜本》虽然堇年驾驭小说的能力明显提升结构很棒,但我觉得不如前两本来的感动。

笛安的《西决》也发了,第二本《东霓》单行本好像没出多久,《西决》剧情很慢热而且我觉得纸质的书读着更好。笛安早期在《收获》等杂志也有很多长篇短篇小说,但我还没去网上找过,最小说时不时会有登。

这三位都是我很喜欢的作者,她们的书我基本都有买都很值得一读,当然私心更偏向落大~~
我抠573849713 你可以加我讨论~

C. 求 笛安圆寂 原文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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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红薯很烫,很甜。热气蒸腾起来,袁季知道自己在一边吞咽,一边流眼泪。他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母亲,世界上还是有人可以这样对待他的。还是有人想得到,没有手没有脚的袁季吃东西的时候需要别人帮一把。原来还是有人知道,袁季自己其实不愿意像猫像狗一样地吃东西,袁季也愿意自己能像个人那样,堂堂正正地,尊严地进餐。袁季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这个愿望。因为他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可是普云知道,普云怎么会知道呢,他们失散了这么多年,可是普云似乎什么都知道。
……(由于打不下了,写个网址给你呃。)

D. 求笛安的经典语录,要全面一点的啊 谢谢了

1 我得找一样我认为重要的东西:理想也好,爱情也好
我需要这样的东西来提醒我:我不是靠"活着"的惯性活着的

2 我爱你
这句话我已经说了无数次
可我说的越多我就越不明白它的含义
-

我爱你
所以我可以为了你和整个世界做对
和我自己做对
也和你做对
因为我知道以爱的名义我可以做任何事
像邦妮和克莱德那样为了对方杀人如麻
想《波浪》里的贝丝那样为了她老公和所有男人上床
想《三十七度二》里的男人用枕头把女主角杀死
以爱的名义你可以为所欲为
因为爱让你相信
你所做的事情都是对的
-
当我打着爱的名义做了一件
我自己认为是错的是丑陋的是不可宽恕的
我该如何面对我自己
和那个打不跨的早以变成了另外一种暴力的爱

3 钱以外的东西 永远都还不清

比如难以启齿的歉意 比如无地自容的倔强 比如无法化解却可以忍让的温柔 比如一起经历过羞耻和仇恨之后才会出现的脆弱的朝露一般的同盟

4 仇恨 始终类似于某些中药的东西 性寒 微苦 沉淀在人体中 散发着植物的清香 可是天长日久 却总能催生一场又一场的爆炸 核武器手榴弹炸药包 当然还有被用作武器的暖水瓶 都是由仇恨赠送的礼品盒 打开他们 轰隆一声 火花四溅 浓烟滚滚生命以一种迅捷的方式分崩离析别忘了 那是个仪式 仇恨祝愿你们每个带着恨意生存的人 快乐

5 我曾经以为 女人都是飞蛾 生性擅长不怕死的扑火 后来才知道 原来也有一种女人是候鸟 无论和如何都沿着一种静谧的轨迹安宁的飞翔

懂得大张旗鼓示弱的女人往往才是最后的赢家

6 天真其实不是一个褒义词 因为很多时候 它可以像自然灾害那样 接着一股原始 戏剧化 生冷不忌的力量 轻而易举的毁灭一个人

有时候 只要大家都愿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就是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
7 高速公路是个好去处 因为全世界的高速公路都长的差不多 所以你很容易就忘了自己身在何方 因为一望无际 所以让人安心

旅途对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催眠的 但是我总是很享受那种漫长的 只是为了等待到达什么地方的时光往往在目的地真正到达的时候我反而会有点隐约的失望

这漫长的旅途就像是一个庞大无比的冰箱的冷冻室 散发着恒久的寒气 把我们 这些一个又一个的开车人变成井然有序存放其中的食物在不知不觉间把表情凝固成淡漠的样子 还有意识的表面也结了薄薄的霜 沿着眼前的路途滑行变成了唯一要做的事情变成了活着的目的和意义
8 教学楼的顶端几个属于高三的窗口 错落地璀璨着 就像是俯视着我们 俯视着所有疾驰而去的时光

你终有一天会发现的。生命的名字叫做徒劳

9 就在那一秒钟之内,我明白了一件事。一件非常简单的事。那只小狼。我曾费尽心思也没想出它到底是什么小狼。那只常常莫名其妙地骚动的小狼,那种常常毫无原因透析我的深重的疼痛,那种常常于猝不及防中把我推到悬崖边的孤独,那种一闪即逝的粉身碎骨的邪念。原来只不过,只不过是无数情歌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歌词,只不过是一句我因见得太多所以已经对它麻木不仁的话。三个音节,每个都是元音结尾,还算抑扬顿挫,怕是中文里最短的一句主谓宾俱全的句子:
我爱你。

10 在这场追逐里我糊里糊涂的弄丢了我的童贞,我的初恋,还有我的江东。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因为失去的东西而向任何人求助,向任何人撒娇,向任何人妥协,我忍受了我该忍受的代价。包括我曾经以为被弄脏的爱,包括我自认为伟大旗是毫无意义的牺牲和奉献。我现在无法判断着这值不值得,可是我不后悔。

——《西决》

就在这一瞬间,灯火通明,教室里一片此起彼伏的惊呼。我毫无防备的撞伤了他的眼睛,那里面有一种让我陌生的东西,但它是好的,与善意相关。他终于离开了我,随着人流回到他的座位,然后他回头对我微笑了一下。周围的一切好像被着重生的灯光清洗过了一样,他的微笑也是。我爱你,我早就知道;我原来这么爱你,我刚刚才知道这个。

我知道我自己根本就不可能不爱她,可我在那些恶言恶语里明显感觉到,我的爱在一点一点变少。无限的趋近于零,最要命的是,它永远不会真正变成零。永远有一个小小的亮点在那里,你可以不管它,当它不存在,可是天杨这个小妖精,她总是在这种时候突然显现出她所向无敌的温暖和光芒,强大而妖娆,然后就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然后一切就又重新开始。

你知道那时候我是多渴望传说中的爱情吗?我以为它可以把我从这无边无际的寂寞中解救出来,我以为有了爱情之后我可以更爱这个世界一点,我以为这是让这本冷漠的字典对我微笑的唯一的办法。 ——《告别天堂》

11 爱情是一场厮杀。

牵挂一个人是件好事情。可以把你变得更温柔,更坚强,变得比原来的你更好。当你看着他打篮球的时候,你没有告诉他他奔跑的样子让你想"要";当他一言不发紧紧抱住你的时候,你没有告诉他就算是吵架的时候你也在欣赏他的脸庞;当你们静静地坐在一起看冬天结了冰的湖面的时候,他抓着你细细的手腕,他的手指缠绕着你的,皮肤与皮肤之间微妙的摩擦让你明白了一个汉语词汇:缠绵。--什么叫幸福呢?幸福就是: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在这幸福中你可以是一个俯视这片草原的眼神,你也可以是众多野花中的一朵,都无所谓。在这幸福中你蜕变成了一个女人,一个安静、悠然、满足、认命的十五岁的女人,尽管你们从来没有"做过"。

我不是靠"活着"的惯性活着的

我轻轻地说:"我嫌你们脏。"

,眼泪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留给这种深切的悲伤,这悲伤与羞辱无关,与委屈无关,与疼痛无关,你依靠这悲伤和这世界建立更深刻的联系。你和这悲伤在烟波浩淼的孤独中相互取暖,相依为命。
12 爱情是神话,可是不是童话。我这么想着的时候突然觉得我再也不是从前的宋天杨。我紧紧地,搂着他。他的眼泪沾湿了我的毛衣。我并不是原谅他,并不是纵容他,并不是在用温柔胁迫他忏悔。我只不过是在一瞬间忘记了他伤害过我,或者说,在我发现我爱面前这个人的时候,因他而起的屈辱和疼痛也就随着这发现变得不那么不堪。爱是夕阳。一经它的笼罩,最肮脏的东西也成了景致,也有了存在的理由。
13 "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和心这么硬的人做了这么久的朋友,后来才明白,就是因为心硬,所以一摔就碎了"

14 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那一次真正没丽的微笑。那么,海子。我最爱的你。当你从容不迫地躺在铁轨,倾听遥远的汽笛声的那一刻。是公元前还是公元后?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你见到了吗?我只知道,从我第一眼看你的诗的时候,我就喜欢上火车这东西。因为它撞死了你。

15 而今,我已经被打败过了,我用曾经的飞蛾扑火,换来今天手心里握着的一把余温尚存的灰烬。值得庆幸的是,我依然没有忘记,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16 质本洁来还洁去一点都不悲惨,相反却是天大的运气。
17 世界上有个人那么在意她的感觉和想法----哪怕不理解也要尽力维护,这是多大的勇气
18 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 我正在看告别天堂。很无聊 老师在讲台上飞沫地讲考卷

19 江东曾说:书里永远不会有真正的人生,今天回想起来,很难相信这话出自于一个16岁的孩子之口。

打人是暴力,骂人是暴力,强迫别人用你们的方式去“感受”也是一种暴力。

幸福就是:目击众神的草原上野花一片

20 我觉得我的一生太短,你觉得你的自由太漫长;我是你的南柯一梦,你是我必然到达的终点。

21 我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莫名其妙地发现,其实我还是喜欢活着。没错,就是活着。比方说现在,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恶狠狠地打开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泛滥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们。它们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后继的粉身碎骨,那种酥麻的破灭,就是活着;比方说刚才,我失魂落魄地冲进了这个属于我的地方,拧亮墙角的一盏灯,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给我的老钢琴幽幽地浮现出来,就好像在那里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视它,突然无可奈何的一笑,那种酸涩的经绷着的视觉,就是活着;比方说比刚才在稍微靠前一点的刚才,我像是颗燃烧弹那样冲出了三叔家,冲到了楼底下,我让我的车勇敢的在马路上一次次地超过他那些个半死不活的同类,老头作证,我有多麽想把方向盘稍微偏上那么一点点,那种强大生猛的没法控制的,想死的欲望,就是活着
22 任何人都得尝尝向玻璃一样被这个世界,打碎,砸碎,撞碎,踩碎的滋味。
曾经的刻骨铭心就这样被你随随便便就忘了 —— 你该怎样对待你自己?
23 我知道我的嘴边扬起了一抹微笑。无论如何,每当生活里出现了一点新的东西,可以是一样玩具,可以是一个从未去过的城市,也可以是一间马上就要开张的咖啡店,我都会像同年时那样由衷地开心很久,那种欣喜其实是很有用的,似乎需要动用心脏输送血液的能量——尽管我知道随之而来的永远只能是厌倦。

24 我眺望,向着你来的方向,
知道我变成了稻草人,不会说话,也不会歌唱,
只有一群麻雀陪伴我,一边吃掉我,一边替我守候远方;
他们告诉我,你的名字叫夕阳,
可是有没有人能够告诉我,为什么,我和你相依为命的家乡,
变得如此荒凉。”
——题记
这样长久地在高速公路上面走,人是很容易犯困的,前面是路,后面也是路,就在这种无所谓起点和终点的路上打个盹太太自然了,反正打盹儿的那一瞬间的睡梦和这条漫长的路比起来,无非是沧海一粟。很多车祸当然也就这么酿成,沧海一粟的恍惚中,生命就结束在神明的俯视下。其实要是自己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这么死。挺好的。
可惜我眼下还不能死。我去阳城有很重要的事情

25 呼吸停止的时候,眼前泛着支离破碎的、深蓝色的光。胸口紧紧地被撕扯,脖子那里越来越紧,紧到那么沉。我身体完全不能做任何动作,当然包括针扎着尝试着呼吸,可是脑袋里面清醒得像结了冰的湖面,光滑得不能再光滑,凛冽地倒映着我自己濒死的躯体。

无论如何,生活总是要继续的。当一个人发现了自己是一对暴力的变态夫妻的亲生骨肉;当一个人需要带着一个即使身体长大心智也永远不会成熟的小孩;更惨的是,当一个人终究明白了有些困境是可以走出来的,但是有些困境不可以,有些残缺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被人们忽略不计,有些残缺则永远血淋淋地待在那里。但是这个人也还是得继续活下去。我能想象南音坐在苏远智家的饭桌上的感觉,那种觉得自己是个异类的惶恐。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似乎所有柔软的感情的表达都是会被嘲笑的——别以为你说几句“生日快乐”、“我很想你”之类的话就能温暖他们,他们早就习惯了面无表情,根本不认为自己需要被温暖。那样长大的人甚至和我这种在恶劣环境里长大的人都不一样,我的灵魂里至少还有无数碎裂的缝隙让我强烈的情感渗出来,可是苏远智呢,我打赌他得灵魂里早就在某些很关键的地方磨出了厚厚的一层茧,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26 所有的道理我都懂得。只不过,每一次,这样的画面总是会硬生生地刺痛我的眼睛。你怎么可以允许自己这么活着,就这样毋庸置疑地在别人的恩典里?怎么可以?

我并不是故作镇定,我真的镇定。膝头多少有点打战并不能说明我怯场,我只不过是全神贯注而已,像少年时参加运动会那样,全神贯注地等待着裁判的发令枪
我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刻,一直。他停顿的那个瞬间,我让自己慢慢地倒退,一,二,三,正好三步,我可以踉跄着瘫坐在身后那张沙发里,记得要做出一副崩溃的姿态,但是不能太难看。非常好,我跌坐下来的时候头发甚至乱了,多亏了我今天刚刚做过发型,残留着的定型暗喱功不可没,它们只是让几缕发丝散落在我脸上却没有让我披头散发的像个疯女人。紧接着,在方靖晖犹豫着要不要说出下面的话的时候,在下面的话呼之欲出的时候,我抢在他前面,号啕大哭。
尽管纸终究包不住火,可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人的意志有的时候真的是很奇妙的。就因为我下定了决心,演技才能那么好——我平时是个很难流出眼泪的人,打死我我都不见得会哭。
不一样又有什么要紧,反正这个世界上的人渣是千姿百态的。”
我真的不明白,人们为什么都想听真话,或者说,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标榜自己爱听真话。真话有什么好听的?真和假的标准时谁定的?
我身边的夜是死寂的。突然之间,巨大的冰箱发出一声悠长的、嗡嗡的低鸣,它在不动声色地叹气,可能是梦见了什么。
27 她的目光深处,有凌晨一点的黑夜,万籁寂静,没有一点生机。

她就是这样,从来就不知道自己说的话会深深刺到别人心里去。

我什么都丢了,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再丢脸了。你说对吗?

28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你走你的独木桥,我唱我的夕阳调,谁的孤独,像似把刀,杀了我的外婆桥,杀了我的念奴娇
29 全神贯注地迎接劈头盖脸的悲伤,是需要勇气的,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

黎明渐渐的来临。柔软的、泛着水色的曙光涌进来。

你的心太软了,所以你很容易就被划一刀,不过你可以放心,虽然容易受伤,可是它也禁得住摔打。

所谓缠绵,大抵就是这么回事了吧。

我又何尝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那种整个人被仇恨或者痛苦变成了一颗燃烧着的炸弹的感觉,在爆发的那一瞬间才知道,原来那个巨大的、推着人发疯的力量不是滚烫的,是冰冷的,不是仇恨或者痛苦,是命运。

当你经历过很多的离散之后,你就能很轻易地在空气中嗅出永诀的味道。

30 血是一样比水更聪明的东西。从不喧嚣,但是狠。一旦决定要离开谁就再也不会回头。

31 淡蓝色其实是一种很轻浮的颜色,可奇怪的是,当它尽情地蔓延成天空那么大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轻浮,原本是『宽容』的一种

32 粉红色的她在半空中飞翔,像一片带着露珠的花瓣。她是一只蝴蝶,生来就是为了让人眼花缭乱的。

33 我想当初那个叫麦哲伦的人真可怜,他拼命想要到远方,可最后发现,他所能到达最远的地方,就是他开始的地方,于是他写了一本书告诉人们地球是圆的,只不过是为了遏制绝望。
34 还有一句,就几个字,在《告别天堂》里形容江东长大后在外地遇见一个又像宋天扬又像方可寒的女人。

『像聊斋,惨然的媚态。』

35 既然什么都失去了,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还在乎什么呢,还怕什么呢。归根结底,人生原本是幻象,归根结底,人们追的也不过是幻象。唱歌,唱歌吧。所有的幻想都能在那一瞬间变成握得住的,那个瞬间的名字,就叫颠倒众生。

——————《歌姬》

36 有一种就像是拥有独立生命的喜悦常常不分场合地找到我,像太阳总在我们看不见它的时候升起来那样,这喜悦也总是猝不及防地就把我推到光天化日之下,让我在某个瞬间可以和任何人化干戈为玉帛.与谅解无关,与宽容无关,我只不过是快乐

37 可是往日的眷恋依然活着,像是某种非常卑贱的野草,已经奄奄一息却一息尚存,它独立于人的思想,人的意识,人的势力,人的选择。
她的眼睛是两个零辰一点的夜晚。

38 天空权威地认为海是自不量力的,海骄傲的认为天空是不解风情的

39 飞蛾们都幽然地漂了过来,凝聚在光晕里,那光的边缘轻薄得就像一层尘埃。都说飞蛾是自己找死,可是我根本就不觉得它们活过。因为它们慢慢地,慢慢地靠近光的时候,就已经很镇定,镇定得不像有七情六欲的生命,而像是魂灵

40 幸福这东西,一点都不符合牛顿的惯性定律,总是在滑行的最流畅的时候嘎然而止

(后面的是我补的)
41 这几秒钟就叫幸福,就算他真的已经记不得我会记得,我记一辈子

42 我是生死,你是轮回;我是红尘,你是虚空;我是用来标识岁月的某个微不足道的点,你是容纳所有沧海一粟的无垠;我是业障,你是修行;我是渴望成为神的人,你是无法褪尽人气的神;我是“此时此刻”的囚徒,你是“永恒”这片原野上的牧羊人;我是不可能挣脱“此情此景”的肉身,你是天地悠悠的一部分;我是至情至性的欢笑和哭喊,你是高山顶上寂然的雪线;我是照耀微小灰尘的一线阳光,你是拥抱万物的黑暗;我原谅所有琐碎的恶意,你负责评判一切不自知的邪念;我是绚烂缤纷的幻想,你是不情愿地照亮万里海面的灯塔;我觉得我的一生太短,你觉得你的自由太漫长;我是你的南柯一梦,你是我必然到达的终点。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你生我,我生你,我们合二为一,就是宇宙,就是永恒。

43 莉莉在这个世界上看见的第一样东西是天空。尽管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天空是天空。一大片无边无际的淡蓝色柔软地照耀着莉莉刚刚睁开没有多久的眼睛。莉莉的表情很懵懂。淡蓝色其实是一种很轻浮的颜色,可奇怪的是,当它尽情地蔓延成天空那么大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轻浮,原本是宽容的一种。

44 猎人的家住在原野的边上。要是站在莉莉的妈妈常常站立的地方,你会以为太阳每天就是落在猎人他们家的烟囱里了。但其实那是不可能的,太阳那么大,烟囱那么窄。烟囱装不下太阳,只装得下那些柔若无骨的烟。柔若无骨的烟缓慢地从烟囱里挣扎出来———因为猎人正在给莉莉烧洗澡水。

45 莉莉喜欢奔跑,奔跑的时候她会觉得自己变成了耳边呼啸着的风。自己不存在了,莉莉不存在了。只要你肯奔跑。莉莉不知道,自己之所以如此痴迷奔跑的原因恰恰是,她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名字叫做奔跑。那只显然已经筋疲力尽的鹿仓皇地回头,含着泪看了莉莉一眼,莉莉美丽的头颅一歪,纵身一跃,咬断了鹿的脖子。鹿只发出了一声很短暂很微弱的哀鸣,连血都没流多少。莉莉最迷恋的就是那最后的纵身一跃,那个时候的闪电般的力气好像不是来自自己的身体,而是来自神明的相助。在那样的纵身一跃里,自己变成了神明。“乖女孩。”猎人从后面赶上来,骄傲地拍着莉莉的脑袋。然后把鹿扛在肩膀上。鹿的眼睛依旧睁着。巴特兴奋地跑前跑后,摇头摆尾。莉莉则是高高地昂着头,端庄地走在最前面,听着身后猎人有力的脚步声。猎人扛着鹿昂首阔步的样子就像是一尊青铜雕像。夕阳西下,是黄昏了。莉莉恍惚间觉得,自己刚才咬在鹿的脖子上的那一口似乎是连夕阳一起咬破了,所以才有这满地的晚霞缓慢地、深情款款地流淌出来。

46 你记得,就算有一天你离开了我,我也不会离开你的。

47 所有的岁月就在我的身边疾驰而逝,就像流星。只有我,我的容颜不老,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心。我想嵇康若是知道了他儿子的结局,应该会高兴的。因为这个孩子跟他一样,毕竟用生命捍卫了一样他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那样东西是什么,大可忽略不计。

48 我自己就像晶莹的鹅卵石那样,沉在时间的河底。从他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做梦了。只不过偶尔,有那么一些场景总会在我的眼前猝不及防地出现。活着的人都已经死了,我呢,我的心死了,但是依然活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因为这种永远阴冷的感觉,让我能够体会他躺在墓穴里的感觉。我们的心魂已经那样美轮美奂地离去,而躯体们同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依为命。

49 第一次从外省的小城市来巴黎的时候,我觉得巴黎像一只波斯猫。又优雅,又无情。所有的华美都拒人于千里之外。那一天,我还不怎么会讲法语;那一天,我弄丢了我要找的人的电话;那一天,我不知道我到哪里可以买到一张电话卡。夕阳已经西下,我看到有一些人从地下走上来,他们走上来的时候似乎带着一阵凛冽的风。于是我就顺着那个台阶走下去,跟那些刚刚上来的人方向相反。
地铁站似乎和上面的城市不是处于同一个时代的。要不是那些广告还有卖饮料的自动售货机,我就以为我自己变成了历史。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年代久远的气息,比如那些看上去像是十九世纪的铁轨,比如那些需要手动开门的车厢。地铁寂寞地从幽深的黑色隧道里游出来,它跟这隧道是如此地相濡以沫。纷乱的涂鸦住在地铁站的墙壁上,和那些站名一起,安然相守。它们之间有着很深刻的感情,只是不可能分享给我们这些乘地铁的人。地铁的乘客们之间毫不相关,也就因此一脸漠然。映在车窗玻璃上的脸因为速度而模糊,所
梦旅人 Top Prose
以就算是五官很平庸的脸庞也有了一种幻灭的感觉。
我坐在冰冷的铁制的椅子上。看着地铁像陨石一样尖啸着在我的眼前停止呼吸。看着一群又一群陌生的人们进进出出。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就自然而然地开始追问自己到底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音乐的声音。
手风琴的声音像花一样在没有阳光也没有歌颂的黑暗中旁若无人地芬芳着。来自东欧的民间音乐,歌颂着表情阴郁的受苦人们的乡愁。卖艺的老人在地铁站的角落里旁若无人地弹奏,他抬起眼睛,看见了我,对我笑了一下。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听见的音乐是怎样抚慰了我,那个当时十八岁的,穿着一件样式很傻的黑色外套的小姑娘。你知道她那个时候一无所有,除了满脑子的,所有善良的人们都不忍心嘲笑的奢望。这个地铁站就像她当时的人生,只有一片黑暗中的疾速,只能在心里惴惴不安地等待下一个有灯光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她看得见站名,她就可以知道她到达了什么地方。她当时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所以她才有在这片黑暗里面往前飞的勇气。不过没有人鼓励她,没有人对她笑,没有人告诉她下一站是哪里,惟一的温暖,就是这个跟她一样的流浪者的音乐。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地铁音乐人。
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的音乐在巴黎的地下栖居。古典,民谣,爵士……很多人惊讶他们的水准怎么那么高。这些游客们不知道,在巴黎,取得在地铁里卖艺的资格也是要通过考试的。每半年,地铁的管辖机构从一千名左右的候选人中间选出三百五十人,给他们地铁音乐人的许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学院,他们中有很多自己也是流浪的人,他们美丽的音乐,还有他们的潦倒跟落寞,同时被用来建造这个以浪漫闻名的城市的价格不菲的浪漫。巴黎这个地方就是如此,风情万种,但是心冷似铁。如果你说这整个城市是一场令人眩目的盛宴,那这些地铁音乐人就是盛宴散场时的落寞残羹。他们其实也是美丽的,他们其实也是嚣张的,只不过,已无人关心。
地铁站怕是城市里最容易激起人乡愁的地方。于是他们选择了在那里生存。
他们旁若无人地演奏,哪怕所有人都行色匆匆,地铁开过来时,那撕裂了空气的尖锐的呼啸声遮掩了一切人间的声音,但是他们无动于衷。人们上车,下车,地铁重新开走,站台上暂时寂静。他们的音乐就往往在这个时候,像海水退潮时候的礁石那样浮了上来,带着刚刚冲刷过的潮气。
五年以后的今天,我把他们,这些地铁音乐人当成了我论文的题目。我没有办法向任何人解释我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没有什么人关心,因此也就没有多少资料可以查询的群体。我没有办法对一群陌生人说,在内心深处,我一直都觉得我自己跟他们一样,都是这分外妖娆又无情无义的江湖上的卖艺人。你可以轻视我,可以瞧不起我,可以把我当成是被这个寻常世界排斥在外的人,但是客官,我请问你,若是没有我的音乐,你真的确定你自己可以像从前那样活下去?所有的盛宴惟一的结局就是散场,所有的繁华惟一的终点就是凋零。你看不到这点,但我可以。因为我所有的美丽,原本就绽放于衰败之中。你的残羹就是我的夜宴,你的消遣就是我的尊严,当你不屑地把一枚硬币丢在我面前的时候你忘了,我比你更清楚这个世界的本质

50 人生,最终会被我们过成一个破败的旅店。每一个房间都会被占满,被清空,被用旧。没一把钥匙都会被不同的指纹弄得污浊,混沌,发出暧昧不明的光。你们这些慢嘴或高明货拙劣的谎言的人,你们这些习惯了被欺骗的人,你们这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假话的人,来吧,都来吧,我点燃我店堂里那盏昏黄的煤气灯,给你一个房间的号码。因为我其实和你们一样。

51 我把我家的空调画了进来。只不过我把它画成了长满铁锈的样子:巨大的空调,掺着淡金色的灰黑,开着大朵的红色铁锈,庞大的蒸汽发动机连在后面——我画的是十九世纪工业革命时候的空调,如果那个时候有空调的话。我一直都很喜欢工业革命时候的老机器,它们都有很笨拙、很羞涩的表情,就像一只被使用了很久的萨克斯风。这个不太灵光的老空调忠于职守得过了分,把整间屋子变成了北极。窗外,还是夏天,我摔打成片的绿色时毫不犹豫,一只熊栖息在夏天的树荫里,望着窗里的空调,还有窗玻璃上美丽绝伦的冰花,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湿漉漉的小鼻头有点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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