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证被法院拉黑,还钱后多久才能消除
如果说具体时间的话,目前尚无相应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长信箱的答复意见,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院就应当在系统中进行“屏蔽”操作,案件屏蔽后,面向社会公开的系统就不再显示被执行人信息。如果当事人对屏蔽信息有异议,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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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执行人已履行的执行人信息是否可以屏蔽”问题的答复
为了规范和管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我院研发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各级法院将执行案件信息统一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全部在这一平台上进行公开。
为了不影响已实际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从事社会活动,2013年,我院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屏蔽功能,即将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且在系统中进行屏蔽的案件,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删除。
由于这一公开平台的数据来源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以案件为单位进行管理的,所以只设置了所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后,才可以将案件进行屏蔽,若只是其中一个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系统尚不能实现屏蔽。目前,我院正在积极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此类问题的屏蔽功能。
来信中您未说明具体的案件,经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查询,并与您电话确认,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的(2014)思执行字第4366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肖传寿已全部履行完毕,但名单仍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您代肖传寿反映情况。
经与执行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该院证实,肖传寿在(2014)思执行字第4366号案件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由于目前系统不支持针对同一案件中部分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进行屏蔽,所以执行法院无法在系统中进行屏蔽操作。鉴于执行法院已出具说明,证明肖传寿确已履行完毕,故我院已将肖传寿的名字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进行删除。
Ⅱ 债务纠纷法院最后强制执行后还没有钱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钱会扣押对方的财产,最后进行拍卖,用拍卖款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财产的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限制其高消费,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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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扣押冻结财产的特殊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