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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财产品营业税

发布时间:2020-12-30 07:29:54

❶ 企业将闲置资金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如何入账,这个投资收益用交营业税么,用交所得税么

企业使用限制资金理财需要从投入金额,理财时间,已经所投资标的的份额大小内来对比来区分:容
1、金额较少,短期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所得几张投资收益,按正常交投资所得税。
2、无公允价值的投资标的,列为长期股权投资。这里的溢价收益列为资本公积。按正常交投资所得税
3、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算入变动损益,处理时,按照利润正常交所得税。
具体分记科目可以我上面三个名词的会计分录。再者就不细举了。

❷ 购买理财产品需要纳税吗需要缴纳哪几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版(财税[2009]61号)中已经明确权将“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予以废止。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买卖基金取得的价差收入应补缴营业税。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的规定,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也就是说企业在现阶段投资开放式与封闭式基金,对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购和赎回基金时免征印花税,但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❸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入是否免税免营业税还是所得税

一、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营业税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
1、企业购专入银属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
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三、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通过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中的其他金融商品买卖。除个人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取得的收入应按上述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

❹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内,存款或购容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申购新股业务计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发[2001]20号)规定,对金融企业从事“代客理财”业务,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能够按委托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其存款利息的,不征营业税;否则,应视同经纪业手续费收入计征营业税。

参照上述规定,客户将银行存款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短期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将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客户不承担投资风险,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动收益。

由此可见,此浮动收益不符合“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的,视为发生贷款行为”。因此,客户取得不固定的浮动收益,在税法尚未明确下,暂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缴纳营业税。

❺ 企业投资理财产品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八)款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5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即企业将自有资金提供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其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将利息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其实质就是企业将资金贷给银行或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并收取利息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如果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第十条(国税函发[1995]15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八)款(财税[2003]16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5号)

❻ 企业理财收入要缴纳营业税吗

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
一、国债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1、保本保息理财
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所称的贷款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三条规定,贷款行为属于金融保险业范围,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因此,保本付息的理财模式应缴纳营业税。
2、不保本和保本浮动收益
这是两种形式的理财模式,一是不保本,浮动收益;二是保本,但收益不固定。这两种理财模式是否涉及营业税?对于这种理财模式,由于政策文件规定不明确,执行中存在很大分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项第六款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不保本或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是否可以理解成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视为投资收益,不缴纳营业税。关于这个观点,还有待政策文件的进一步支持。
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此类收益为转让财产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范围。只有一种情况例外,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里指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股票收益
投资股票收益同样属于营业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根据规定,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应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营业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四、投资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同样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买卖基金取得的价差收入应按规定补缴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对于企业投资基金,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属于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❼ 取得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交不交营业税

理论上似乎不用交的

❽ 购买的理财产品需要交纳营业税吗

金融商品买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曾就此规定,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无疑属于金融商品,但该项理财产品只能“买”,不能“卖”,也就是说,只能到期取得收益,类似于利息收入。因此,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不能按此征收营业税。

购买的理财产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各种投资理财产品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余额宝”“零钱宝”“现金宝”……层出不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让居民的金融理财方式多了一个选择,那么,这些“余额宝”们的收益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呢?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各种投资理财产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面我们从投资理财产品买卖所得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两个环节分别学习如何纳税。

一、理财产品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等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其中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1.股票转让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国税总局2006年发文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应该自行申报收入情况,其中投资股市获得的收入也需申报。此举一度被看作是对炒股收入开征资本利得税的前奏曲。当时曾引起股市大跌,后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表示,将对于包括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在内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要自行申报,理解为将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正确的,目前国税总局不会征收“资本利得税”。

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6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8年发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从1994年起,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基金产品转让所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 纸黄金转让所得

对于个人取得纸黄金转让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0年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当中提到研究推动完善投资性黄金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税收政策。截止今日总局没有明确规定,随着黄金投资需求的增加,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和完善,防止各地执行的不一致。

目前银行黄金、白银T+D业务一般都未代收个人所得税。不过部分地区明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在2011年回答纳税人提问时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买卖纸黄金等金融商品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理财产品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股息红利所得

对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纳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发文另行作出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因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根据持有时间不同,确认不同的纳税义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50%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收入,即实际税率变成了10%。如果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就可以按照25%计入股东个人应税所得,即实际税率变成了5%。

2.基金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第二条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开头提到的 “余额宝”们都是与相关基金挂钩,用户在其网站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例如“余额宝”就是相当于购买天弘基金管理公司的货币基金产品,所以和购买普通的基金产品类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4.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包含人民币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收益是否纳税,总局并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中多数银行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青岛地税2012年度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解答》中可以得到佐证,青岛地税指出,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很多,有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有银行代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代销的产品,还有委托贷款。经请示总局,对个人取得的上述收益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此有一种情况也需要区分:一个专门做投资的合伙企业,有两个自然人合伙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年底,合伙企业计算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这部分理财收益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股权(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及其他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见,同样是个人所得税,由于身份不同,同样的业务就面临着不同的纳税义务,个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收益就不需要缴税,而合伙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收益就需要缴税。

❾ 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需要交营业税吗

需要。来
营业税的征税范自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征收: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计算方法:
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❿ 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分红做投资收益,要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吗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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