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C
解析: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Ⅱ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审慎监管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六十九条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实行报告制,报告期间,不得对报告的理财产品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商业银行总行或授权分支机构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负责报告,报告材料应当经商业银行主管理财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在销售前10日,将以下材料向中国银监会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部门或属地银监局报告(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执行):
(一)理财产品的可行性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基本特性、目标客户群、拟销售时间和规模、拟销售地区、理财资金投向、投资组合安排、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含有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测算方式和测算依据、产品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等;
(二)内部审核文件;
(三)对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的尽职调查文件;
(四)与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托管人、投资顾问等相关方签署的法律文件;
(五)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六)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七)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八)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商业银行向机构客户和私人银行客户销售专门为其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七十条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在开始发售理财产品之日起5日内,将以下材料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一)总行理财产品发售授权书;
(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
(三)理财产品宣传材料,包括银行营业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银行委托第三方网站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各种媒体投放的产品广告等;
(四)报告材料联络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按照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进行补充报送或调整后重新报送。
第七十二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一)发生群体性事件、重大投诉等重大事件;
(二)挪用客户资金或资产;
(三)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造成理财产品重大亏损;
(四)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
(五)销售中出现的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进行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分析,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本年度理财业务发展报告,应当至少包括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客户投诉情况等,于下一年度2月底前报送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Ⅲ 论文答辩可能会问什么问题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
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论文 保留完整 源文件!
Ⅳ 要写一篇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论文。给个提纲
是要写论文还是要发表文章?“浅议”看起来像期刊文章的标题。你注册一个知网之类的网站内,好像是一容篇文章2块钱吧,多看看别人的就会写了。
总的来说,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日尚短,市场也不够成熟,无论是客户还是银行都还没有找准自己的定位。从客户来说,简单趋利较多,而且是短期利益,还没有具备正确的“理”财的观念,将“理财”与生活规划结合起来的能力还很差。从银行来说,也还没有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而是以产品销售为主导,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对客户长期关怀;从营销来看,仍停留在大众营销,或比较粗放的以产品为中心的目标市场营销,客户细分较欧美还不够精细;从内部管理来看,比较追求量指标,忽视质指标。这些都可以写啊。
个人认为,预测是很难的,大部分人会选择写“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云云,楼主给自己挖的这个坑深了点。
Anyway,good lucky !
Ⅳ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遵循什么原则
基本原则
1、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2、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3、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4、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5、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6、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5)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问题和对策扩展阅读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包含专页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在醒目位置提示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提示客户,“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3、提示客户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4、本理财产品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并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5、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6、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表述:“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7、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并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提示客户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的程度,以及需要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等内容;
8、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
9、风险揭示书还应当设计客户风险确认语句抄录,包括确认语句栏和签字栏;确认语句栏应当完整载明的风险确认语句为:“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并在此语句下预留足够空间供客户完整抄录和签名确认。
Ⅵ 银行理财业务的存在问题
(一)理财市场不规范,导致恶性竞争
2005年前,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而国有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巩固中高端客户,减少客户流失。
(二)理财人员知识结构不健全,专业的理财规划师严重缺乏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知识。目前银行理财人员知识构成较为单一,具备理财规划师资格的就更少了。由于缺乏对个人理财业务熟悉的人才,银行理财师队伍建设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起,中国理财规划师人才的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目前各地金融机构理财规划师已成抢手人才。06年理财规划师持证人数不过2万人。人才匮乏亟待培养。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2006年中国的个人理财市场增长到570亿美元,专业理财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金融业务之一。与理财服务需求不断看涨形成反差,我国理财规划师数量明显不足。我国国内理财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一个成熟的理财市场,至少要达到每三个家庭中就拥有一个专业的理财师,这么计算,中国理财规划师职业有20万人的缺口,仅北京市就有3万人以上的缺口。在中国,只有不到10%的消费者的财富得到了专业管理,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58%。
(三)理财产品营销不规范,产品透明度不高
部分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没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户该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甚至为了完成发售任务,采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等手段误导投资者,或吸引不适合该理财计划的客户购买。在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中,汇丰、花旗、恒生、东亚等6家中外资银行因理财产品的运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报告中的“黑名单”。报告指出,在信用类和利率类产品方面,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信息不明产品合计占全部不明产品的3/4,尤其是光大银行,其不明产品占到本行产品的77.59%。而外资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在人民币和外币的股票产品中,外资银行的不明产品占其全部产品的比重分别高达78.6%和32.9%,远高于中资银行的33.3%和11.1%。
(四)对公众理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认知尚不成熟,理性投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投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最近很多针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现象的投诉事件也随之增多。理财产品的投诉除了部分是源自销售人员的误导以外,实际上相当一部分都是投资者对于风险的应急能力以及金融知识欠缺导致的。据调查有近八成的消费者对理财业务知之甚少。
(五)理财业务售后服务不到位
从各商业银行理财实践活动看,客户在理财过程投诉乃至诉讼最多的是开放式基金、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个人账户外汇买卖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理财流程问题。虽然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但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六)风险揭示不到位
部分银行在向客户推荐银行理财产品时,没有向客户揭示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还款来源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甚至有的银行理财经理口头告诉客户,他们的理财产品是保本保收益的,误导部分客户。
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在哪些问题
产品同质化明显,许多的银行产品的对象目标都是相同的,商业银行的比较中意非保本理财产品。有兴趣,可以考虑汇付天下理财。
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着哪些风险
理财产品通常都不复保本制。您可以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收益,风险等级等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目前,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主页上有公布,您可以进入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 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如需建议,请联系客户经理了解。(温馨提示:购买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