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理财产品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背后体现了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从运作流程上看,银行专理财产品属首先是设计产品的开发阶段,这个阶段往往伴随或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对理财资金的融资对象或者投资对象的调查和研究、项目论证、与有关关系方的协调沟通和合作协议的达成等大量工作。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的关系人很多,并非只有理财客户。银行设计理财产品,首先是考虑自己的利益,其次才是考虑客户的利益,在这两者之外,其实很多情况下还有第三方的巨大商业利益,例如融资类理财产品,都是为理财产品投资者之外的其他企业或者机构融资的,这些获得融资的机构,其利益的存在其实也是银行理财产品运作的目的。
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表面上看好像与这些机构关系不大,其实并非如此。对这些机构及其相关方的财务状况调查等业务,其实也是银行理财业务的重要部分,但是从理财产品角度看,虽然不能说这些第三方与理财产品没有关系,但是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体现买卖双方即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⑵ 基金和理财产品的区别是什么
基金和理财有什么区别?
1、 投资标的范围不同
从广义上来说,基金属回于其中一种理财方式答,投资市场中的投资工具:基金、股票、期货等都属于理财范畴。
2、收益与风险不同
理财的投资方向很广,风险由产品本身性质来决定,从低风险的类固收产品到中高风险的股票期权期货等,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3、计价方式不同
基金净值是一天计算一次,净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方式不同计价方式也有差异。如:一般的银行理财:具有预期预期收益率,根据预期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动,产品一般具有封闭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货期权等价格是开盘期间实时波动的。
4、流动性不同
基金在开放日灵活申购、赎回,不会因为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多少净值发生变化;理财产品有的可以随时买卖赚取差价,如股票外汇等;有的则需要在满足期限里买卖,一般不可以赎回。
⑶ 银行理财产品到底是如何运作的
一般的银行自己抄做的理袭财产品,年收益普遍为4-7%之间,这类大多为信托、信贷等,风险较低,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如果收益较高,不管介绍如何,肯定风险较高,另外,银行自销理财都会注明风险提示和预期收益;风险如果是流动性、信用等风险,一般产生的可能性就较低,预期收益可能达不到,要有这样的心里准备。
银行的理财产品分很多类。
1、银行保险:分分红、寿险、财险、万能险、投连险。大多收益不高,与定期接近或略低,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开放式基金:分货币、债券、股票。货币基金无风险,年收益2%-4%;债券基金风险低,年收益4%-10%;股票基金高风险,随股市起伏,高的时候年收益能达到200%以上。
3、银行自销理财产品:分信贷类、信托类、股票类等,信贷类、信托类一般年收益能达到5%或以上,具体看产品协议,股票类一般为5%-30%。
4、黄金、外汇:这个也算理财渠道,不过黄金只作为保值增值,炒作有难度。
⑷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什么意思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指产品发行时未明确预期收益率,产品收益以净值的形式版展示,投资者根据产权品的实际运作情况,享受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分为封闭式净值型和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封闭式净值型产品是指产品期限固定,定期披露净值,投资者只能在产品到期时赎回;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产品在存续期内定期开放,投资者可在开放期申购或赎回。
⑸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投资非标产品必须“一一对应”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财产品均须与其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相对应,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只有坚持资金来源一一对应,才能真实反映每一项理财产品的真实情况。权威人士称,这也是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根本。
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类业务的对应要求更加严格。《通知》规定,对于本通知印发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一一对应”要求的非标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如果银行不能实现“一一对应”要求,银监会将不再允许其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对于通知印发前的存量资产,银监会将给予宽限期。根据要求,银行要对已经投资的产品进行整改、梳理,使理财产品与跟投资品一一对应起来,如果实在做不到的,则必须在2013年底前计提资本。据了解,有部分银行已经按照上述原则实现了“一一对应”,但也有一些银行未单独建账、单独管理。
投资非标债权资产要坚持限额管理原则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商业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通过跨业交易、跨机构合作进行风险资产腾挪或转移,规避了贷款管理和相关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由此放大的信贷投放,可能对冲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货币政策的力度。这也是银监会下重拳治理这类理财产品的最直接目的。
为了防止业务规模过快扩张而引发系统性风险,《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这一规定的实质是从“银行对资产负债规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对理财业务的把控程度两者谁更审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觉得这个限额的规定,关注点不应在数字上,而是应该将投资者保护与提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银行能够在完善风险评估的过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该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1万亿。如果简单按照35%的限额计算,非标债权资产的规模将在2万亿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则,不同类型的银行,选择总资产占比还是选择理财产品余额占比的情况将有所差异。该人士称,对于资产规模大的银行,通常应选择35%的算法,而资产规模小的银行,通常应选择4%的算法。以农行为例,该行2012年末的总资产为13.2万亿元,理财产品余额为4700亿元。按照孰低原则,该类理财产品需控制在1645亿元左右。
由于通知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将有一部分银行的持有规模超限。对于这部分存量超限资产,银监会也给予了比较灵活的政策。据了解,如果超出根据孰低原则计算的规模后,将不能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但可以进行结构调整。投资品种更审慎、风险值更低的客户将成为银行保留的首选。
监管机构力促银行做真实理财产品
在此次《通知》规范的非标债权资产中,通过银证、银信通道操作的业务赫然在列。不过,权威人士称,通道业务增长过快确实有隐患,但仅仅规范通道业务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银行可以不通过通道进行投资,因而银监会要规范的是银行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的限制通道。该人士表示,银监会希望解决的问题是银行的理财产品必须投向清晰,标的明确。而这也有助于防范理财产品形成“资金池”,从而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为此,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在非标债权投资中的角色问题态度也十分坚决。《通知》要求,银行不得为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而对于通知印发前,已进行担保或承诺的,银行应自行处理,也可以采取一些风险缓释措施。
除了将在产品端实施严格的规范,银监会还将在源头进行把关。《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前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此外,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产品投资非标债权或股权性资产的审批权限,必须上收总行。
真实理财产品必须坚持“买者自负、卖者有责”原则。银监会在《通知》中也对投资者保护做出了相应安排。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情况,如果存续期内,投资非标债权的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必须在5日内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⑹ 每个银行的理财产品都一样吗
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是差不多的,但是它也会有分类,比如说,你可以通过银行购买基金、股票、国债等,如果你指的是银行内部的理财产品,比如说那种有固定期限的产品,其实收益都差不多,具体收益你可以去壹佰金网站上面了解一下
⑺ 按照管理运作方式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可分为哪些种类
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 服务。
理财顾专问服务,是指商业银属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 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 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⑻ 银行理财是什么意思有风险吗
一般情况下来,目前基本源上产品都是有风险的,除非合同文本协议上注明是保本产品,没有注明的都是有本金损失的风险,具体风险程度要视产品的投资标的范围,投资需谨慎。
购买理财产品前,建议您阅读合同,留意投资标的范围,风险介绍等。
⑼ 基金和理财有什么区别
基金和复理财有什么区别?
1、制 投资标的范围不同
从广义上来说,基金属于其中一种理财方式,投资市场中的投资工具:基金、股票、期货等都属于理财范畴。
2、收益与风险不同
理财的投资方向很广,风险由产品本身性质来决定,从低风险的类固收产品到中高风险的股票期权期货等,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3、计价方式不同
基金净值是一天计算一次,净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财产品根据投资方式不同计价方式也有差异。如:一般的银行理财:具有预期预期收益率,根据预期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动,产品一般具有封闭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货期权等价格是开盘期间实时波动的。
4、流动性不同
基金在开放日灵活申购、赎回,不会因为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多少净值发生变化;理财产品有的可以随时买卖赚取差价,如股票外汇等;有的则需要在满足期限里买卖,一般不可以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