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财公司怎么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第四种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5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
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
(1)输血性重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对一些能够起死回生的项目进行输血,帮助企业走入正轨,实现溢价然后退出。
(2)以物抵债。对于一些优质的抵押资产,尽量不走漫长的诉讼途径,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的双赢。
(3)公开征集重组方或者投资人。在担任不良资产一级批发商角色的基础上,吸引更多专业的社会投资人参与不良资产的投资,共享行业的利润。
(4)联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资源,深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帮助地方政府剥离不良资产。
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良资产快速增加的背景下,虽然资产管理公司面临无限商机,但是受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机制,也面临较大的“去化”压力。对于交易到手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应通过分类管理,以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债权类不良资产,基于“冰棍效应”,由于本金部分并不会发生变化,收益来源是利息或罚息,利润空间比较有限,因此应该迅速化解;而对于物权类不良资产,基于“根雕理论”,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选择长期持有及精雕细琢,以时间换空间获取更高的收益。
二、银行相关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银行更多是通过债务清收、内部分账经营、坏账核销、发放贷款增量稀释、债务延期或重整、招标拍卖、债权转股权、实物资产再利用等多种传统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受制于处置效率,在不良资产急剧增加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创新处置方式。
在严格的考核压力下,不少银行在季末或年末等关键时间节点利用同业资金或者理财资金对接不良资产,实现不良资产出表,以降低不良率。亦因此,不良出表的定价一般由银行当年的核销额度来确定。具体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1)资产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银行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认购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债券,将资金注入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利用从银行获取的资金接收银行的不良资产,达到银行出表的目的,同时银行承诺未来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银银互持模式。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再由银行与银行之间通过同业授信或利用理财资金对接。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或券商资管同为通道角色。
(3)银行与外部机构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购母公司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处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需要指出的是,代持和互持两种模式实质上是银行利用时间换空间的操作,虽然均实现了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性的出表,但风险仍然保留在银行体系内。一方面,阶段性的出表为银行赢得了一定的空间,不良资产不用很快处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来的几年内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银行在付出资金成本的同时仍然要负责不良的处置,而在此后几年处置收回的现金可能还不足以覆盖资金成本以及人员运营费用,最终不得不降价再做一次买断式的出售,导致延误了最佳的出售时间,可能会得不偿失。
三、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1、以通道业务为主的资本中介
信托公司长期以来跟银行合作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城商行合作,因为这些银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资自己区域内的资产,但是非常愿意投资安全区域内信用较好的大银行的资产,信托公司可以扮演资本中介的角色,实现中小银行的资金和大型银行的不良资产之间的对接。
2、与资产服务机构合作,把不良资产产品化
在资产端,银信合作业务为信托公司积累了银行的资源,可以保证不良资产的供应。从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来看,虽然不良资产并不是信托擅长的领域,但是信托公司一直擅长房地产、基础设施、政府平台以及资本市场等各领域资产的产品化。由于资产服务机构本身具备资产处置的能力,信托公司可以联合专门的资产服务机构成立基金,通过结构化的分层设计以及增信措施,对应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这一模式可以使信托公司不断向资产证券化靠拢,同时培育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资产批发商
通过开展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培育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可以获取大量的不良资产包,并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及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资产服务机构,实现共赢。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是一种“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间的SPV,又可做不良资产的批发商。
四、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看,保险资金体量较大,对不良资产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具体而言,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签订回购协议,由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具备国资委背景,所以风险较低。但在这一模式下,业务机会比较有限,不足以支撑保险资金长期配置的需求。
另外,在保监会政策放开的条件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具有不良资产处置能力的机构合作,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并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深度参与不良资产市场的业务。
保险资金甚至可以作为单一LP介入具体的优质项目,然后以基金份额作为基础资产,发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进一步对接保险公司体系内受托管理的资金。这一模式中,保险公司可实现以基金份额作为杠杆,撬动整个险资体系。
五、非持牌机构相关业务模式
1、细分领域的不良项目投资
在房地产和小微贷等细分领域,市场上已经有一些比较专业的投资机构。例如有些民间资本或外资设立的房地产并购基金,专注投资具有违约风险的地产项目,通过对地段的选取、项目的精算等专业能力,获取违约盘整及对标的项目的改造及运营提升所带来的收益。还有民间投资机构专注于个人和小微企业以不动产做抵押的不良资产处置,由于标的较多,大大分散了个体的风险,而且个人和小微企业的抗辩能力较差,投资机构在司法上处于相对强势的一方,处置起来相对容易,因而平均处置周期能控制在两年左右,也能获得较高回报。
2、不良资产产品化运作模式
目前已有资产服务机构通过设立不良债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主要是高净值客户。由于不良资产的处置周期一般在两年以上,因此资产服务机构需要加强流动性管理,甚至用自用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在产品设计方面,可以直接设计期限为两年的产品,也可以设置不同期限的产品对接不同需求的投资者。
㈡ 商业银行如何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即是运用资金的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证券投资、贷款、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类
型。对商业银行而言,资产的功能主要有:
(1)银行的资产是商业银行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
(2)资产的规模是衡量一家商业银行实力和地位的重要标志,商业银行的信用高低直接
与其资产的规模大小有关;
(3)资产质量是银行前景的重要预测指标。一家银行的资产分布情况、贷款的对象和期
限都影响着银行的资产质量,对资产质量进行分析可以使人们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前景做出科学的预测,从而促使银行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为银行的股东增加利润。
(4)资产管理不善是导致银行倒闭、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银行资产管理在整个银
行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银行资产管理不善,导致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不能够及时足额地支付存款人的需要和融资人的融资要求,严重的话会出现银行倒闭现象。
资产管理业务是商业银行面对利率市场化挑战的中间业务增长点,也是降低存贷比、腾挪资产结构的转型工具,如果各方面资源配置到位,未来这项业务预期会有一个大的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来源于银行理财业务,但它毕竟是银行的一项新型业务,在很多方面又必须要在现行理财业务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
1. 继续加强理财产品创新,丰富资产管理产品线。
在银行资管业务的发展初期,需要在以产品为中心和以客户为中心之间进行平衡,目前商业银行普遍还处于以产品为中心阶段。考虑到这个实际,银行资管业务应继续进行理财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来间接践行为客户服务的理念。从产品端来看,根据目前现状和监管层的思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可能朝着几个方向发展。
一是开放式净值型类产品。这类产品虽然现在并没有预期收益率类产品发展迅速,但它代表了监管部门的指向,银行需要做的就是慢慢做大该类产品存量,慢慢引导市场,逐渐赢得投资者的认可。
二是结构型理财产品。实际上在理财产品刚刚开始发行时这类产品就大行其道,后来因为考虑风险和投资者投诉等因素放缓了发行节奏。结构型产品通过挂钩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一些金融参数,如果在产品设计中加入“安全垫”理念,仍然可以保证一定无风险收益的前提下博取资本市场高收益机会,该类产品有其市场需求。
三是针对高端人群发行的固定期限产品。该类产品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产品具有固定期限,可以考虑保证预期收益也可以不保证。商业银行现阶段可在发行预期收益率类产品的基础上,逐渐探索上述理财产品的设计和发行。从资产端来看,资产的创设也是一个银行资管值得关注的点。未来可以在现行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主的固定收益资产投向的基础上,创设一些以投资股权、优先股、并购、夹层融资为主要投向的产品,推动产品投资组合收益能力的提升和流动性状况的改善,满足一些特殊客户的需求。
2.加强风险管控和流动性管理,为资产管理业务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银行理财业务涉及货币市场、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三大金融市场,具有衍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合规风险等特质,要促进资管业务的做大做强离不开对上述风险的有效管控。在风险管控层面,资管业务既要强调遵循现有体系下的审批流程,注重风险的全流程管理,也要注意探索适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的风险管控模式,抵御各类风险的侵蚀。在流动性管理层面,可以通过控制理财资产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资产配置等,来实现资管业务自身的流动性,也需要适当考虑使资管业务的流动性管理和银行整体的流动性管理相对分离,不受其牵连。总的来说,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控和流动性管理缺一不可,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探索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具有自身特有框架下特点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
3.推动明确理财产品法律地位,拓展产品投资运作范围。
目前在很大程度上,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不明确,这也使得很多银行理财产品无法以自身名义开展直接投资,而需要通过信托和其他资管通道进行。借助于第三方通道既增加了产品的运营成本,又无助于提高银行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如果未来银行理财事业部制获得较大进展,理财产品可以在债券市场等资本市场开户进行直接投资,一级市场股权和二级市场股票等产品投资不受限制,而银行只需做好风险对冲和交易限制即可,则不仅可以拓展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范围,为产品收益的提高带来巨大想象空间,也将大大丰富银行资产管理的内涵。
4. 注重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寻求理财业务的拓展和突破。
理财业务与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并不仅仅是借助于互联网进行产品宣传,拓展销售渠道进行产品销售,更重要的是要吸收借鉴互联网的思维来发展业务。如从方便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购买理财产品是否可以简化或取消首次面签环节,因为许多互联网理财都没有这个环节。以及从普惠金融的角度考虑,理财产品5万元购买起点金额能否降低,以及开发理财产品的消费支付、质押、转让功能等,打通理财产品与方方面面的通道。当然目前监管层有些限制规定,但银行身在其中仍然有一定的空间去操作和推动,以达到最终拓展和突破业务空间之效果。
5.注重市场研究和投资交易,全面加强资管能力建设。
研究、投资和交易能力是资产管理机构必须要培育的能力,纵观国内外的资管机构,这三方面的能力都比较突出。研究能力的提升是保证投资交易能力的基础,如美银美林、摩根大通、瑞银等国际著名投行都有在市场上影响力巨大的研究人才,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一块还需要投入更多的关注度,实际上市场研究能力的增强直接关系到理财产品的设计和投向等。
另一方面,投资和交易最终体现研究结论的运用。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未来还是需要从目前筹资满足融资主体需求的金融中介角色,最终转变到为客户管理财富代客理财的定位,银行资管一定程度上需要扮演机构投资者的角色。要实现这一转型,商业银行就必须要提前布局,全面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注重投资研究、投资和交易三个方面的能力培养,真正能够达到受人委托代人理财,通过资产管理能力来提升自身的价值。
㈢ 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怎么转型净值化
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已体现在监管新规要求之中。但还是存在不少业务逻专辑上的现实属问题,使净值化转型之路较为艰难。
首先,尽快试点净值型资管产品,有条件的银行可以在过渡期内按照新规要求推出产品,并开展相应的营销推广活动。条件不完全具备的,也可采用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现有产品中的标准化证券的比例,使产品逐步接近新规要求。
其次,尽快推进科技系统、估值体系、投研团队、营销团队等必要的技术支撑的建设。比如租用所需系统或引入投顾服务,以实现资管业务的经济运营,服务自身客户。
㈣ 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有什么区别
资管计划和理财业务最大的区别是:
(1)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都会给定预期收益率,而且通过银行的管理都能达到预期收益率,渐渐地在储户或者投资者心目中,银行理财产品都是保本保证收益的,虽然银行理财的销售人员在给客户的风险警示书上明示“理财非存款,投资须谨慎”,但在客户的心目中银行理财产品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保本保收益存款。
而从银行自身的理财投资运作来看,由于所投资的债券资产可通过折溢摊收益率来计提理财产品收益并锁定;非标资产的话,并不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交易,净价没有波动,只需按照持有的时间来计提收益率,因此理财产品的单位净值1元是恒定不变的,随着理财期限的延续,单位净值均是往上升的。
在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时候,可以通过续发理财或者转回自营账户来实现本金和收益的兑付,收益其实是可以锁定的。在管理费的收取上,银行传统理财产品除了扣除一定的托管费和应分配给客户的收益外,余下部分均计入管理费,这也是银行理财产品遭到最多诟病的地方,因为很多学者、专家认为作为代客理财,本质上应当是为客户进行财富管理,银行应当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余下收益应分配给客户。
(2)新近推出的银行资产管理计划,则不设定预期收益率。像工行所发行的资管计划则是设定一个收益率临界值,超出该临界值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若未达到该临界值设定了管理费回拨补偿客户投资收益的机制。从而在管理费的收取上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本质的不同。
至于在具体的操作上,我个人认为并没有本质的不同,资产的投向也应该没有很大变化、除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引入。 其实,资产管理计划的首批试点规模区区200亿,理财直接融资工具120亿(印象中好像是),对10万亿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其实只是杯水车薪,理财直接融资工资相较于理财账户资产投向中的信贷类资产也是很小量的,对于券商等通道业务的压缩效果很小。但是银行资产管理计划的推出政策意义更大吧,一个很好的政策导向,路漫漫吧。
资管不设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之前银行的(自销)理财业务收入除了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银行会以投资管理费的名义获取对于理财投资到期后超过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的超额部分。资管业务也收取托管费和销售手续费,但管理费不是以投资收益的超额部分收取,而是以规模比例和(或)收益比例收取。
说白了,理财的超额收益全归银行,资管的超额收益大部分归投资者。网上有人提到资管相比理财取消了“刚性兑付”,其实这不能算两者区别,因为之前理财达不到预期收益的现象也有发生,但是大部分消费者依然无法理解理财非存款的观念,所以这属于金融普及程度的问题。
㈤ 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产品四者有什么不同
基金分公募私募,属专家理财;
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主发的融资产品;
资产管理集合计版划一般是基金和证券公权司发行的固定期限契约类理财工具;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投资于产品约定的权益类或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的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指银行发行的表外业务,属增益类产品。
㈥ 银行理财资金可以投资于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吗
答非所问,提问者应该想了解的是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资管之间的合作,而不是个人投资者的理解资金的使用。
㈦ 银行理财资金能投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吗
银行理财资金可以投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目前银行理财资金的投向涉及到内各方各面,只要能最容大限度利用资金且风险可控,即可投入该项目,以获得最大利益。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㈧ 有没有一本专门介绍各种金融产品的书比如集合理财、资管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以及这些产品都是怎么构成
没有,金融产品分为很多种,单单介绍种类都可以编几本书了,建议根据需要找相关的资料,不知道你需要哪方面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