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创业投资基金是合法的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来《合伙企自业法》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活动就是合法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里有60%的企业上市前接受过私募股权投资。
这里要注意几点:1、私募,既然称之为私募,就不能公开进行募资活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严格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募资行为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时如果承诺最低回报或者发布广告等公开募资是不允许的;2、最低投资额: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单个投资者投资必须在100万元以上;3、私募股权基金不能打着股权投资的名义从事高利贷等债权活动,否则就是违反了《贷款通则》中企业法人之间不能借贷的规定
B. 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什么为主
一、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类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两者有差异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权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由该定义可看出,创业投资基金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但是为什么办法要单独一章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规定呢?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的说明,“由于其主要投资小微企业,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监管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办法为创业投资基金专章作了特别规定: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和200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规定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并从衔接已经建立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考虑,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而且规定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虽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但从基金业协会核实的信息反馈,目前对于两种基金相应登记备案管理以及后续会员服务并未做区别对待。
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受创投办法约束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布通知,明确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职责赋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后者是2005年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个部委共同发布的部门规章,从效力上讲由于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在并未明确废止创投办法的情况下,两部办法应当同时有效。其次,后者应当认为是特别法,一般意义上而言,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所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应当接受创投办法约束。
三、创业投资基金与一般股权投资基金优劣比较
(一)法规对创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较高
据创投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具体差别见下表。
2.业务禁止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具体差别见下表。
3.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
4.最短存续期限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九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限制。
税收方面的差别请参见下表。
(二)设立创投基金有机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与相关政策倾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中明确“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后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章,规范与引导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进行相关项目申请。
为了便于读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备注
设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制
(3)契约制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契约型股权投资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募得的资金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或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注册资本
各地的标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
一般表述:从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管理。
(1)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2)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3)提供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服务;
(4)股权投资咨询服务。
一般表述:为创投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登记备案
1.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2.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各地区在税收方面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在税收优惠方面的相关规定较为完善
C. 创业投资基金怎么认定
创业投资基来金是股权投资基自金的一个特别种类,主要投资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于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中小微企业的创业阶段,因此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我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政策包括:在财税方面,税务总局于2009 年印发了《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对创业投资基金的财政扶持政策进行了规定;在监管方面,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在自律管理方面,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 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D. 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备案
第一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以公司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法律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申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第三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国务院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在省级及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第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等规范创业投资企业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投资者名单、承诺出资额和已缴出资额的证明。
(四)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由管理顾问机构受托其投资管理业务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管理顾问机构的公司章程等规范其组织程序和行为的法律文件。
(二)管理顾问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管理顾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简历。
(四)委托管理协议。
第六条 管理部门在收到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其备案申请。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发出“已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书面通知。对“不予备案”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
E. 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
创业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Fund)是指由一群具有科技或财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操作,并且版专门投资在具有发展潜力以权及快速成长公司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恒昌财富希望能帮到您~
F. 私募股权基金(PE)和创业投资基金(VC)的区别
在实务中,常有客户咨询和困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有什么不同,尤其在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为同一部门的情况下,且新的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即-证监会新颁布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又专章对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规定,而过去十部委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废止的情况下,两者还有什么不同?如何理解并执行,针对这些问题,便于客户和读者了解,我们特编写此文。
一、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类特殊的股权投资基金,两者有差异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权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由该定义可看出,创业投资基金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但是为什么办法要单独一章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规定呢?依据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的说明,“由于其主要投资小微企业,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通过特别立法,一方面明确财税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监管引导,以确保政策目标实现。”办法为创业投资基金专章作了特别规定:一是参照国际通行定义和2005年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投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规定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并从衔接已经建立的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考虑,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基金业协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行业自律和会员服务;四是明确证监会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而且规定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虽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但从基金业协会核实的信息反馈,目前对于两种基金相应登记备案管理以及后续会员服务并未做区别对待。
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受创投办法约束
根据2013年6月,中央编办发布通知,明确将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职责赋予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后者是2005年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个部委共同发布的部门规章,从效力上讲由于二者均属于部门规章,在并未明确废止创投办法的情况下,两部办法应当同时有效。其次,后者应当认为是特别法,一般意义上而言,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所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还应当接受创投办法约束。
三、创业投资基金与一般股权投资基金优劣比较
(一)法规对创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较高
据创投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具体差别见下表。
2.业务禁止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具体差别见下表。
3.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规定。
4.最短存续期限限制
依据创投办法第十九六条的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事先确定有限的存续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于7年,一般私募投资基金没有此项限制。
税收方面的差别请参见下表。
(二)设立创投基金有机会获得国家资金扶持与相关政策倾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意见中明确“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后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章,规范与引导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符合相关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进行相关项目申请。
为了便于读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的比较
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
备注
设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制
(3)契约制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形式设立
契约型股权投资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募得的资金交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或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和运作。
注册资本
各地的标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
一般表述:从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管理。
(1)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2)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3)提供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服务;
(4)股权投资咨询服务。
一般表述:为创投企业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
(1)创业投资业务。
(2)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登记备案
1.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2.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各地区在税收方面的具体政策不尽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区的在税收优惠方面的相关规定较为完善。
特别规定
无特别规定
G. 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创业投资是以支持『新创事业』,并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活动,但并不以经营产品为目的。创业投资主要是以私人股权方式从事资本经营,并以培育和辅导企业创业或再创业,来追求长期资本增值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
一般而言,创业投资公司会执行以下几项工作:
*投资新兴而且快速成长中的科技公司;
*协助新兴的科技公司开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及产品营销管道;
*承担投资的高风险并追求高报酬;
*以股权的型态投资于这些新兴的科技公司;
*经由实际参与经营决策提供具附加价值的协助;
*有较长期的投资规划;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基金的主要资助对象是一般投资者或银行不愿提供资金的高科技、产品新、成长快的风险投资企业;
二是创业投资基金以获取股利与资本利得为目的,而不是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创业投资者甘愿承担创业投资的风险,以追求较大的投资回报;
三是创业投资包含创业投资者的股权参与,其中包括直接购买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方式;
四是创业投资者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R&D)、生产与销售等经营活动,而是间接地扶持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务监督与咨询,使所投资的公司能够健全经营、价值增值;
五是创业投资属于长期性的投资,流动性较差,一般需要5—10年方能有显著的投资回报 。
H. 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有哪些
1.联合投资:联合投资和组合投资是分散风险的重要措施,联合投资指多个创业投回资者联合对答同一风险企业进行投资,有利于创业投资者之间信息共享,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加强投资监管和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保证对风险企业的投资总额达到合理规模,增大投资成功率。
2.组合投资:组合投资则指投资者根据项目不同发展阶段对投资入股形式的要求,创业投资家采取股权、债权、准股权、担保等多种形式的组合投资策略,保证项目对资金的需要,减少项目失败造成的损失。
I. 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问题。
创业资本多数是以创业投资基金的形式存在。
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投资基专金。属
所谓投资基金,就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外汇、货币等金融工具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
创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投资基金,它的主要投资者是机构投资者,投资方向是针对快速增长的新兴行业,投资形式采用权益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