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业单位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在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没有“长期投资”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一级科目,所以就导致你的分录,也不符合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正确的分录是:
借:对外投资——(明细可以自设)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0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0000
如果持有期间有收益:
借:银行存款 ×××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
转让时的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80000
贷:对外投资——(明细) 50000
其他收入 30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50000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⑵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求会计分录。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如果该固定资产没有计提过折旧,那么可以这样分录:(如果有折旧,就得把折旧转出来)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某公司
贷:固定资产清理
(2)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借事业基金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⑶ 72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正确的会计分录有()
72题 选AC
⑷ 我想知道新准则下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怎样做
新准则下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臵资产损溢--处臵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臵资产损溢--处臵资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臵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二、长期债券投资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