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农行卡没有签约基金,为什么购买了基金我想解约这项业务,却提示我没有签约这项业务。
具体去柜台查询一下
一般没签约是申购不了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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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基金扣款,点了解约成功,找不到基金赎回字样怎么办
基金在点了解约后,出现成功就可以啦。
而基金赎回是要等一段时间才能赎回,也就是到账。
所以说基金解约后,不是立马就能到账的,是需要等几个工作日的。
Ⅲ 在支付宝里购买了基金,开放式的,把基金赎回后怎么注销或是解约
不需要注销或解约。份额全部赎回就行了。
Ⅳ 我家的网银,以前定投的基金, 我解约了, 然后再点基金 就显示你还没签约, 怎么办啊,
我们平常用的加密方式叫SSL加密,浏览网站的时候网站会提供一个密钥给你,这种密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比如VeriSign),、这种加密密钥不需用户确认就可直接加密。另一个就是由每个公司自己生成的密钥,浏览器不认为他是安全的,所以下载时需要确认。两种都有时效性,过期后必须更新才可使用。如果你删除不能使用了,就是说网站没有直接提供密钥的更新下载。你就需要到网站的帮助(FAQ)区去查看,一般来说公司会在那里提供一个连接,让你重新下载。如果还不行,就需要打电话或发邮件和公司联系。
银行一般还提供一种加密业务叫CA认证。这是一种更安全的方式,但有时候也带来使用上的不方便。如果你使用的这个加密方式,那银行会提供给你一个CA证书(其实也是密钥了),然后你可以安装在你的电脑里才能使用。但如果这种证书过期了,你必须向公司重新申请新的证书才能使用。一般公司也会提醒你要妥善保存这个密钥。这个密钥更像我们说的钥匙,每个人的证书是唯一的。丢失了就不能访问。得让公司重新给你生成一个通过其他方式叫到你手上才能使用。绝大部分用户不会选择这种方式。我觉得除了你有很频繁的大宗交易,否则也没必要用这么强的加密,主要就是太麻烦了。
如果没有看到你的证书提及CA的话,应该就是前一种,是可以通过网站或邮件其他方式联系公司/银行解决的。如果是CA的话,要麻烦一些,更多的联系,最好是电话咨询一下为好。
以上是一个简单介绍,只是便于不熟悉的人有个大概了解。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Ⅳ 我在中国银行买了网上基金,但是显示未撤单,是什么意思
未撤单就是已经接受了你的买入申请,但是还没有确认买的份额.一般都是今天买专,
明天才确认.明天你就属可以查到你买了多少份额.
你几点钟买的啊?应该是下午2:30后买,应为那时股指不会再有大的变化.在3:00前,如果你觉得买的不合适.可以撤单,买入申请就撤消了.
Ⅵ 基金没有赎回 就解约了 钱还能到帐吗
钱能到账的,不过需要你申请赎回,没关系的。
Ⅶ 我昨天在农行网银买的基金定投,想取消解约了,钱什么时候到账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定投解约后,需赎回持有基金,资金才能到账。
按照证监会内规定,非容QDII基金的赎回资金一般在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后的T+7个工作日之内到账,QDII基金的赎回资金一般在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后的T+10个工作日之内到账,但资金具体到账时间受到相关基金公司将款项划付我行的时间限制。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一般客户可在赎回申请提交后T+4个工作日查询到资金是否入账,货币型基金可在赎回申请提交后T+1个工作日查询到资金是否入账
Ⅷ 网上购买基金不成功 钱没有退回来
这个你大可放心,系统会暂时把你的钱冻结起来,几个工作日以后便会回到银行卡!
Ⅸ 基金未赎回就选择解约了,钱可以退回来吗怎么操作才能退回来
解约是解除约定,而不是选择卖出。所以钱自然不能到账了。
再说卖基金不是退钱,基金投资可能产生盈亏的
Ⅹ 基金需要先赎回再解约,还是只要解约了就可以了
基金清算之后可直接解约。
《基金公司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
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10)网上买的基金没有解约扩展阅读
依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件。
第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修改章程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