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长基金是否违反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
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② 俏江南为什么让cvc占那么多比例
4月25日晨,CVC Capital Partners(CVC)官网宣布完成控股收购知名餐饮连锁品牌俏江南,持股比例高达%。此前外电报道CVC的入资额高达3亿美元。
数位私募投资界人士表示,俏江南此前的投资人鼎晖已经在此轮注资中实现退出。鼎晖方面对此不予置评。
2008年12月,知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鼎晖(CDH)曾注资俏江南,以2亿元人民币获得俏江南约10%股权。这一交易曾因高达15倍的未来市盈率(forward P/E)引业界瞩目,随后因经济复苏缓慢、高端餐饮发展模式不明确定问题,俏江南并未完成注资时的业绩许诺,鼎晖陷入尴尬。
根据CVC的公告,俏江南创始人张兰会继续留任俏江南主席,仍是股东之一,与CVC团队共同负责公司的战略决定。
惊人接盘
一位私募基金界资深人士对财新记者透露,此次CVC注资俏江南,投资协议(term sheet)的达成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此后需要经过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批准周期较长。“八项规定”是2012年末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包括精简会议、精简文件、规范出访等在内的文件,其中对会议、公款宴请严格限制。
CVC董事合伙人兼大中华区主席梁伯韬此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达其对餐饮行业的偏爱。称投资要“避开受到互联网冲击较大的领域”,并认为餐饮提供的个性化服务和消费者体验是互联网无法取代的。
在中国大陆,高端餐饮的经营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店址选择、菜品设计、连锁管理等之外,以商务型消费、特别是公款消费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高端餐饮,须面对政策形势的变化。
此前,不止一位投资圈人士指出,俏江南店面在高端办公区域较多,自费消费和晚间翻台率不高会影响整体的店面回报。如果商务类宴请下降,对此类高端餐饮的打击可想而知。
2013年,主打高端宴请的湘鄂情(002306.SZ)全年亏损高达5.69亿元人民币,业务转型艰难。而此前登陆中小板的湘鄂情曾一度是A股市场的宠儿。
CVC此时宣布注资俏江南,的确让不少业内人士略感“惊讶”,一位大型私募基金该领域的投资主管就表示,“各有各的投资逻辑和看法”。
从获得鼎晖投资至今近六年,俏江南始终未实现公开市场上市,投资人亦没有得以退出。这一投资周期已经近乎一只PE基金的存续期限(一般为5+2模式),迟迟无法退出的确令投资机构焦虑。
此番获得CVC注资,按照目前公开报道所称69%的占比,实则为基金所收购,未来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可能将依据CVC的决策和意志。未来对俏江南的投资通过何种形式退出尚难以预测,独立上市的前景并不明朗。
上述私募基金界资深人士则表示,一般而言,投资协议都含有保护条款。“如果经济大环境或政策影响发生巨大变化,投资方可以要求更改条款,以保护资方利益。”
如果考量两次俏江南引资的时机,可以说都不够理想。2008年获得鼎晖注资时,正值金融危机余波未平,复苏缓慢。而此次注资又赶上了中央“八项规定”这一“节点”,考虑到其他高端餐饮所受影响,俏江南未来的发展可能需要大的战略变革。
③ 排排网名片: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五方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7种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1.违反《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
2.违反《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或者变相公募;
3.违反《办法》第十五条,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4.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未对投资者采取评估、确认等措施,未对基金进行评级,或者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或者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
6.违反《办法》第二十六条,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7.违反《办法》第二十三条,有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禁止行为之一。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等行为的,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罚。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处罚。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④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长久以来.我国的私募基金监管一直处于“两不管"的灰色地带.为解决这一监管真空.年初证监会就正式成立了私募基金监管部.并在随后出台了各项政策.证监会透露.这次征求意见稿颁布后.证监会共收到58份书面反馈.其也根据书面意见做了八项修改.不过对于合格投资者标准偏高.宣传推介方式过严.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等三项较受争议的规定.证监会还是维持了之前的原则跟标准.
不登记备案将受惩
事实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不仅是为私募基金运作制定了监管制度.也为下一步私募基金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以便于推动下一步财税.工商部门加快完善私募基金财政.税收和工商登记等政策.促进私募基金发展.
新办企业最好在成立公司三个月内申请备案
基本流程:
前期准备材料---提交材料---审查(20个工作日通知是否通过)---等公示公布(20个工作日左右)--通知领证
人员:
5个高管人员(2--3年的具有sac从业资格证,学名证券人员考试合格证或是有2--3年投资经验的也行)
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副本.
组代副本.
法人身份证电子版.
股东身份证信息(办理时需要身份证号)
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蓝.白底).
验资报告.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有项目的出示项目计划书(募集人群.募集方式.募集方向.推出形式).
提供高管人员18岁以后的个人简历
私募基金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余先生一八三零一零一八一三二
⑤ 企业福利费或工会经费购买月饼发放职工违反八项项规定吗
企业福利费或工会经费购买月饼发放职工,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福利费或工会经费购买月饼发放职工只要不是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规定的标准内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2、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允许的范围内,正常的职工福利的发放,不会违反八项规定。
《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5)私募基金八项规定扩展阅读:
一、具体包括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原则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四)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⑥ 私募基金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五方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7种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1.违反《办法》第七条、第八条,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
2.违反《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或者变相公募;
3.违反《办法》第十五条,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4.违反《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未对投资者采取评估、确认等措施,未对基金进行评级,或者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或者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
6.违反《办法》第二十六条,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7.违反《办法》第二十三条,有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禁止行为之一。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等行为的,按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罚。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处罚。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私募基金风险
对广大私募基金投资者而言,最应该警惕的私募基金风险可以分为六大类:
第一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
第二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看重了私募基金的高收益,但高收益的背后也对应着高风险,很多投资者并没有相应的抗风险能力,所以投资需重点关注此类私募基金风险。
第三基金管理人导致的私募基金风险。由于缺乏严格的行业准入标准,基金经理门内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同度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同样的市场环境,一部分基金经理能够凭借精准的投资为投资者带去收益,而一部分基金经理则可能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第四较高的道德风险。基金项目一般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但受到专业、地理及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投资者并不能有效的对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所以道德风险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私募基金风险。
第五项目融资缺乏专业度。项目融资一般需要很高的实务经验及专业能力等,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能力不足,无法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融资。
第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部分私募基金会通过故意夸大收益、隐瞒项目等来吸引投资者参与投资,而这些私募有很大可能是在非法吸引公众存款。
虽然投资者往往被私募基金的高风险所吸引,但私募基金认购门槛高达百万,对许多投资者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一切可能导致私募基金风险出现的因素投资者都必须知道。
私募基金高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国公民,包括私募基金高管人员,其任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都受我国各类法律的约束。一旦投资私募基金遭遇亏损,经过查实,是由私募基金公司内部管理造成的,那么其内部管理人员必然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只是受其运营管理水平限制而导致亏损的,则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相关风险由投资人承担。
⑦ 医生发表论文费报销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吗
要看情况,如果有申请的科研基金,并且科研基金里包括了发表论文的费用,可以报销审稿费和版面费,但是其他资金是不能用来报销的。
⑧ 私车公养违反什么规定
私车公养则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为无回论用什么形式报销和答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是党纪所不允许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非法占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车公养的表现形式:
1、私油公供。为严格公车用油,规范加油纪律,目前不少单位公车用油都采取“充卡加油、一车一卡”的方式,但少数公务人员在加油卡上打“歪主意”,以“挂靠”公卡方式为私车加油的现象时有发生。
此外,现在很多单位均指定了加油站点,统一结算油费,保障公车燃油供应,而一些私车也常常到此“揩油”吃供。
2、私车公修。少数公务人员将私车冒充公车开进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按合同统一结算给维修厂。也有少数公务人员趁维修之机更换高价零件或购买昂贵车辆装饰品,其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单位“买单”。
⑨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私募基金:
目前,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趋势的发展,几乎所有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该业务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上金融服务业中的核心业务之一。
我国私募基金目前可以分成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投资计划和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另一类是没有官方背景,民间的非合法私募基金。这类私募基金通常以委托理财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集合理财服务,其业务的合法性不明确。媒体和市场讨论私募基金合法化问题时,主要指后一类民间的非合法私募基金。
几个私募基金方面的网站:
http://www.smztc.com/news.asp?classcode=207
http://www.smzx66.com/News.asp?Typ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