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华为为什么不选择上市
华为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全球知名的高科技公司,但是华为到现在也没有上市,那么华为不选择上市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
不想被资本所左右
华为一直坚持不上市,就是不想被资本所左右。一般来说,资本是逐利的,是想赚钱的,是想要回报率的,这样的情况下,资本的力量可能跟企业的愿景和理想就会存在差距,就有可能导致企业不能够静下心来做好技术和研发。
而我们从华为30多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华为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和信念,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笃定发展理念,投资巨额资金研发芯片,投资巨额资金研发手机,这样才有现在海思芯片和华为手机的崛起。
而如果华为上市,那么很大可能资本是逐利的,是非常想赚钱的,可能会让华为去做房地产或者其他产业,而根本就不会投入巨资研发芯片,可能也不会投巨资研发手机,那么可能就没有现在的华为了。
这个可以参考联想的发展,联想上市很早,但是到现在联想研发的投入可能还是不算大。因此,华为坚持不上市,就是不想被资本说左右。
不上市是为了保持华为的凝聚力和活力
华为不上市是为了保持华为的凝聚力和活力。现在来说,华为股权已经高度分散了,华为大概有9万多人拥有华为公司股权,即使是任正非也就是持有1%的华为股权,这样的股权结构是为了保持华为公司的凝聚力和活力。
现在华为股权并不是终身制的,如果你在华为干得好,那么就能够获得股权,获得分红的权利。但是如果你离开了华为,那么华为也会按照股权规定,按照一定的价格回购股权,这样华为一直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华为员工前进。
但是如果华为上市,对于公司来说,好处是不多的。一个是持有华为股份的那一拨人,一下子成为了巨富,可能因为太富裕了,而失去了奋斗的精神。而对于其他再进华为的员工来说,一般就不会再有股权激励了,可能对员工激励的幅度就会减弱。因此,华为上市,对于公司来说,好处不算多。因此,华为不上市是为了保持华为的凝聚力和活力。
结论
综上所述,华为不上市一个是不想被资本左右,另一个就是为了保持华为的凝聚力和活力。
Ⅱ 持股平台是不是私募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募集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设立的以购买公司股权为主要投资目标的基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种资金的集合。持股平台是指多名股权投资者为购买同一目标公司股权而搭建的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基金可以说是一种持股平台,它的存在形式也主要为公司或合伙企业,也不实际经营业务,设立目的也是为了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也许很多人就有疑惑,会追问私募股权基金与持股平台到底有什么不同?投资项目时,是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去投还是用一个简单的持股平台去投呢?
私募股权基金与一般持股平台的八点不同之处:
1合意的形成过程不同
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意是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行为撮合形成协议,是一种双向行为,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相互许诺;而持股平台是平台全体创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一种契约,是一种单向行为,全体股东或合伙人为实现一个共同的目的而履行自己的义务。
2成员构成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是管理人以非公开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募集的资金,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设立前是不确定的;而持股平台的设立不存在募集行为,其成员(股东或合伙人)在持股平台设立前是基本确定的,如员工持股平台一般为公司的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
3投资对象不同
定向投资的私募基金只投向一个主体,而大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投向多个主体,被投资方并不一定与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有关联关系。而持股平台一般只投向一个企业,即平台份额持有人在职的企业。
4成员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必须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而持股平台的成员无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5管理形式不同私募股权基金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而一般的持股平台则无此要求。
6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合同(章程或合伙协议)除应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外,还应当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如该法第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而持股平台只需符合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7设立程序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不仅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还需要在基金募集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且后续需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披露;而持股平台无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8参与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资格不同
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可以参与企业任何阶段的增资行动,包括有限公司阶段、股改后挂牌前、挂牌时及挂牌后各个阶段。而持股平台不能参与企业挂牌时或挂牌后的定向增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