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阳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的区别: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
“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
㈡ 上海阳光私募基金投资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可靠吗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㈢ 阳光私募基金的法律关系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涉及五方当事人:
一是委托人,即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
二是受托人,即信托公司;
三是投资顾问,即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其余两方分别是负责资金托管的托管银行和负责证券托管的证券公司。
阳光私募基金运作中主要涉及三层法律关系:
第一层法律关系,存在于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基于信托合同而产生的信托关系。
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投资者是委托人,信托公司是受托人。一般情况下,信托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投资者是一般受益人,而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是特定受益人,特定受益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获得超额业绩提成。
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双方签订的信托计划合同约定执行。同时,由受益人组成的受益人大会,行使对受托人监督的职能,以确保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层法律关系,存在于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投资顾问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信托公司的聘任,向信托公司提供证券组合、交易建议书、公司研究报告、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分析报告、投资策略报告、信托产品投资运行情况报告及风险控制与净值管理报告或根据信托公司要求提交其他报告或服务等。
第三层法律关系,存在于信托公司、银行以及证券公司之间的三方托管关系。
信托公司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交由银行托管,而投资的证券则由证券公司托管。同时,托管人对信托公司有监督权,当信托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保管协议操作时,有权通知信托公司纠正,当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发生严重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托管人应及时报告银监会。
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投资者与投资顾问、证券公司及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㈣ 阳光私募基金的如何解决困境
(一)将阳光私募纳入《基金法》监管范畴
在我国,阳光私募产品大多是通过信托公司来发行的,而信托公司又属于银监会监管范畴。银监会在监管过程中,由于职能属性不同,许多“不适症”也就自然出现了。作为银行业的监管主体,银监会长期以来主要从事金融体系风险监控,并协助央行维护我国货币体系的稳定。多年来,作为证券行业的投资主体和绝对回报的天然属性,阳光私募更需要与证券市场共同创新和进步,然而受制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及证券市场波动而引发的不可控风险,使阳光私募在投资领域往往滞后于其他投资主体,长期游离于证券市场的灰色地带。
在不少证券人士看来,运行的《基金法》,仅仅是一部《公募基金法》,而包括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基金等,都没有纳入到这一监管体系中。但随着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的“快速生长”,《基金法》的修正也就顺理成章。纳入《基金法》对于阳光私募而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给私募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让市场和投资者都相信私募产品是能够稳定运营的,这一点对于行业能否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其次就是要有一套稳定的规则来引导私募行业,让私募管理人在做投资决策时,明确可以涉足的投资范围。这两点对阳光私募的发展来说较为关键,因为私募的特征就是在既定的规则下,全力以赴地去捕捉投资机会,给客户带来既定风险下较为满意的回报。没有一个稳定的规则,会导致私募投资出现短期化的倾向,使得私募行业渐趋浮躁,既会增加市场的波动性,对整个私募行业也极其不利。
(二)突破发行制度限制
从发行制度方面来看,越来越稀缺的信托账户已极大地影响了新产品的发行,而高昂的账户费用和信托渠道费用更是成为私募行业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在纳入《基金法》监管范围的同时,阳光私募也希望能拥有像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一样的产品发行机制,即单独向监管部门申报产品,在获批时开设产品独立的证券交易账户,并将基金资产托管到银行。这样的一种改变对商业银行来说也是好消息,因为银行已拥有托管公募基金的完整模式,在此基础上既不需增加更多的托管成本又便于共同监督。从产品设计方面,私募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可以直接签订契约,并在契约中清晰界定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衍生产品。更重要的是,当投资者能够直接与私募基金公司建立契约关系后,投资者的知情权也就更为广泛,同时更直接地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形成监督和约束。
(三)实现投资方式多元化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对冲、套利等投资策略的使用还存在一定限制,市场中金融产品的运作模式仍较为单一,阳光私募实际上发挥的依然是公募基金的主要功能。然而,为了更好地实现阳光私募对资本市场的补充作用,新《基金法》中逐步放开对阳光私募的投资限制,改善当前仅能单边做多的投资模式十分必要。具体到扩充投资范围上,除了现有的一、二级市场外,还应将股指期货、商品期货、融资融券、定向增发等全市场投资标的纳入到日常投资工具的范畴,另外可适当允许阳光私募进行股权投资、股权并购、大宗商品、艺术品等另类投资方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未来将会不断产生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相关政策应当引导阳光私募积极地参与进去,使之成为金融创新的试金石和突破口。
㈤ 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类型有哪些
阳光私募是指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这种版通过信托机构发行组织运作的权基金就称为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㈥ 阳光私募基金产品怕类型有哪些额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类型可分为股票型基金、股票多空策略型基金、商品期货基金以及债券型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又可细分为传统股票型基金和主体型基金,传统股票型基金是阳光私募行业内最主流的基金投资类型。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类型可大致分为股票型基金、对冲基金、商品期货基金以及债券型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又可细分为传统股票型基金和主体型基金,传统股票型基金是阳光私募行业内最主流的基金投资类型。
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标的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为主,同时根据需求会少量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所有投资品种(如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以及证监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和其他投资品种。主题型基金是根据某些事件驱动或根据行业划分选择股票,如定向增发型基金(只投资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股票,如博弘定向主基金),医药、消费行业基金(投资标的以医药、消费行业个股为主,如从容医疗1期)。而不将股票限定在某些主题或行业的基金就是传统股票型基金。
传统股票型基金特点:
(1)投资标的范围广,具有多样性;
(2)投资股票种类多,一定程度上分散组合风险;
(3)所投股票流动性好,容易变现;
(4)投资收益受A股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行业基金特点:
(1)投向特定行业;
(2)持仓股票集中于某一行业,风险较为集中;
(3)所投股票流动性好,容易变现;
(4)投资收益受行业景气度、行业政策影响较大。
定向增发型基金特点:
(1)投向定向增发股票;
(2)所投股票流动性差,定向增发股票一般具有12个月锁定期,期间不允许卖出;
(3)基金流动性差,定向增发型基金一般封闭运作15个月,期间不允许赎回;
(4)净值波动大,被动满仓操作,不能通过调整投资仓位规避大盘回调风险。
股票多空策略型基金
传统意义上的对冲型基金是在做多一部分资产的同时,做空另一部分相关联的资产,来抵御整个组合的投资风险。目前国内多数基金管理人通过股指期货构建空头头寸。根据多头与空头头寸的大小,又可将对冲基金细分为市场中性基金和股票多/空策略型基金。
市场中性基金:做多股票的资产与做空股票/股指期货的资产相等,即多头与空头头寸相等,使投资组合暴露在市场上的头寸为零,组合收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这类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多头与空头头寸涨跌幅的差额,如尊嘉ALPHA。
市场中性基金特点:
(1)投资标的同时包含股票和股指期货;
(2)投资收益与市场涨跌无关,即无论市场上涨或下跌,都不会影响基金收益;
(3)净值波动极小,通常平滑上涨;
(4)牛市跑输指数,熊市跑赢指数。
股票多/空策略型基金:这种类型的基金操作思路是部分资产买入被低估的股票,部分资产卖出被高估的股票,通过调整市场头寸,侧重做多或做空。同时,在市场周期的不同阶段,投资程度和做空敞口上有一定差异。例如博颐精选、创赢3号(华润)等。
灵活股票多/空策略型基金的特点:
(1)净值波动一般小于A股指数波动;
(2)投资收益与股票市场相关性较高;
(3)业绩表现通常为熊市不熊,牛市更牛。
商品期货基金
商品期货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及相关的国内现货商品交易的所有投资品种,通过建立不同品种的多头和空头头寸获取投资收益。投资品种通常包括黄金、铜等贵金属,农产品等。
商品期货基金特点:
(1)风险大,期货投资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利用杠杆交易成倍的放大投资收益和风险;
(2)投资收益与股票市场不相关;
(3)可作为不利宏观事件的保险政策;
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债券型基金特点:
(1)低风险、低波动。债券投资通常风险小、波动小,债券型基金也具有此特点;
(2)低收益。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一般承诺到期还本付息,收益上涨空间小;
(3)投资收益与利率市场波动密切相关。
㈦ 阳光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么样的
阳光私募基金因与公募基金的区别而得名,又因为与以往的私募基金相比存在透明化、公化的特点,因此称之为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为:信托公司建立信托计划后聘请私募基金公司进行管理,并通过第三方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募集并托管理财资金,获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资者之间分配。阳光私募理财产品是由私募公司担任投资顾问,经监管部门备案,资金实现专业托管,具备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于二级金融市场的资产管理型金融产品。
银行阳光私募基金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大致有顾问式和结构式。
在顾问式模式下,信托公司首先建立相应的信托计划,银行根据信托计划设计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信托公司聘请银行同意的私募基金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投资于资本市场。私募公司需要以自己资金投资本信托计划,并会在存续期内以业绩的提成追加认购。在这种模式中私募基金公司实际上操作着银行募集的理财资金。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个信托计划性设计多个子计划,并聘多个私募基金公司进行操作,并采取末位淘汰制,以促进各家私募基金公司的优胜劣汰。信托计划产生的收益在私募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按照约定分配管理费用,并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理财产品实际上是运用了收益权结构化分级,在产品端分为优先级投资者和次级投资者,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不同推荐其购买不同类型的产品。
㈧ 阳光私募有哪些策略
一、股票对冲
股票对冲策略以股票为主要的投资标的,是国内阳光私募行业中目前最主流的投资策略。
1.股票多头
纯股票多头策略是指基金经理基于对某些股票看好从而在低价买进股票,再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该策略的投资盈利主要是通过持有股票来实现,所持有股票组合的涨跌幅决定了基金的业绩。选择股票的角度主要有三类:
(1)价值投资
价值派的私募基金一般偏爱持有价值股,即那些价值可能被低估的股票,这类股票通常具有低市盈率与市净率、高股息的特征。
代表机构:涌峰投资、重阳投资、景林资产
(2)成长投资
此类基金偏向选择成长型的股票,即那些具有高度成长潜力的公司。此类基金在股票的过程中更看好公司在行业内的发展与盈利能力,通常对估值的要求不如价值派严格,即使股票价格已经很贵,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匹配其高市盈率的增速,便会持有。
代表机构:鼎锋资产、汇利资产、明曜投资
(3)趋势投资
趋势投资者相信股价的运行具有一定的惯性,当票价格形成向上趋势时,由于惯性会继续向上运行,反之亦然。此类基金在操作上通常较为关注技术分析,对股票和市场运动方向进行研判,在股价上涨时加仓,股票下降是减仓。另外,还有一些做超短期趋势(如日内趋势)的私募基金。
代表机构:展博投资、星石投资、源乐晟资产
(4)行业投资
专注于某个行业或某几个行业投资机会的投资策略,此类基金目前较少,最为典型的是从容投资的"医疗"系列的基金。目前也有一些机构开始尝试行业基金,如中欧瑞博4期专注于消费和科技行业,展博新兴产业专注于新兴产业的投资。
2.股票多空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与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推出,国内阳光私募基金正逐步走向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在投资组合中加入对冲工具成为越来越多基金经理的选择。
(1)阿尔法策略
阿尔法策略就是通过持有股票组合多头,同时做空股指期货完全对冲掉股票组合的Beta暴露,而达到完全的市场中性。此类基金的净值涨跌幅基本不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主要源于股票组合跑赢大盘的超额收益。阿尔法策略的优点是净值波动小,在震荡与下跌的市场中表现十分突出。而该策略最大的风险是股票组合未能跑赢大盘指数,因此对基金经理选股的方法和能力是一个很大的考验。阿尔法策略的基金通常会借助量化模型进行股票池筛选、匹配股票组合与股指期货的贝塔值等。
代表机构:尊嘉资产、朱雀投资(阿尔法系列基金)
(2)套期保值
该策略是在持有股票组合多头的同时做空股指期货以对冲系统性风险,且股指期货通常为空头的单向操作。操作手法类似于阿尔法策略,但该策略并不像阿尔法策略是从消除Beta的维度出发,而是在大盘出现明显下跌时做空股指期货以达到套期保值、减少基金净值回撤的目的。
代表机构:博颐投资、世诚投资
(3)趋势策略
该策略涉及到个股的多空投资以及股指期货的双向操作,目的是在个股或整个市场出现明显趋势的时候增大收益区间。个股的多空策略即持有被低估的股票,卖出被高估的股票,这样无论在牛熊市中都可获取收益。重阳投资目前就有多只该策略的产品,他们根据净敞口的暴露程度不同将产品分为封闭型(净敞口不超过20%)和开放型(净敞口不超过80%)两类。不过,由于目前我国融券资源较少且成本较高,使用个股对冲策略的基金仍比较少。另外,还有通过双向投资股指期货来扩大收益的机构,如创赢投资,他们会在市场出现明显上升趋势时,同时做多股指期货与股票来加大投资组合的Beta值加速基金净值的上涨。
二、事件驱动型
事件驱动型的投资策略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件发生前后对投资标的影响不同而进行的套利。基金经理一般需要估算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标的资产价格的影响,并提前介入等待事件的发生,然后择机退出。该策略在我国目前有效性偏弱的A股市场中有一定的生存空间。事件驱动型策略主要分为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参与新股、热点题材与特殊事件。
1.定向增发
私募基金将募集的资金专门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股票。定向增发通常有良好的预期收益,一方面定增的行为对上市公司有股价利好,另一方面,定增由于拿到了"团购价格",因此有折价的优势。不过,定向增发的基金通常需要较大的规模才能做到有效地分散风险,且会面临募资周期与定增项目周期不匹配的情况。另外,由于定增投资者会有12个月的持股锁定期,定增策略的基金相对于股票类的基金流动性较差。私募行业早期参与定增策略的有凯石投资和证大投资,随后"博弘数君"的一系列定增产品将定增策略发扬光大,目前越来越多的机构加入了定增策略的产品线,如远策投资、中睿合银投资、新价值投资等均发行了定增策略的产品。
2.并购重组
该策略是通过押宝重组概念的股票,当公司宣布并购重组时对股价形成利好后获利。私募行业内使用该策略最典型的机构就是由原公募一哥王亚伟操刀的千合资本。王亚伟从2012年底奔私以来喜拿重组股的风格依旧不变,其披露出的重仓股中总是不乏重组概念。
3.参与新股
目前私募基金不被允许使用全部资产申购新股,且现在IPO仍处在空窗期,打新股的策略只是私募基金偶尔为之的选择。不过随着A股IPO注册制的逐渐完善,参与新股的策略可能会逐渐被重视起来。
4.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在沪深交易所进行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当证券单笔买卖数量或金额达到交易所规定的限额时,便可在正常交易日的限定时间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通常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的方式确定,再经过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由于交易的规模较大,基金经理往往可以以10%左右的折让价格进行交易,获取股价上涨收益和大宗交易的折价收益。
代表机构:瑞安思考投资、世诚投资(世诚扬子大宗交易)
5.热点题材
热点题材策略是指基金经理参与由热点题材引发的短暂的投资机会,即炒概念。当政府颁布相关政策形成行业利好、公司出现并购重组等事件均会对市场预期产生重大影响,如近期的自贸区、特斯拉概念均带动了一些相关个股的大幅上涨。热点驱动是私募基金常用的策略,但并不是主流的策略,通常私募基金只会用小部分的资金去偶尔参与,如鼎锋资产、鼎萨投资等。
6.特殊事件
特殊事件发生的频率非常低,但部分特殊事件的发生确实会带来短暂的套利机会,如股票指数成分股调整、上市公司的重要公告、行为金融等。例如,当沪深300指数出现调整时,由于跟踪指数的基金也会随即调仓,因此可做多被调进指数的品种,做空被调出的品种。还有部分私募机构利用行为金融来进行投资,即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而导致的价格偏差获利,如睿策投资就是运用该策略的私募机构之一。特殊事件策略由于其特殊性,也不是私募基金主流的投资策略。
三、宏观
1.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是指同质化、可交易、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该策略的基金通过研究大宗商品现实的供求关系,根据预判的价格走势做出多空仓的操作。
代表机构:混沌投资、敦和投资
2.宏观对冲
宏观对冲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国内以及全球宏观经济情况进行研究,当发现一国的宏观经济变量偏离均衡值,基金经理便集中资金对相关品种的预判趋势进行操作。宏观对冲策略是所有策略中涉及到投资品种最多的策略之一,包括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利率衍生品等。操作上为多空仓结合,并在确定的时机使用一定的杠杆增强收益。目前受制于国内外汇管制以及利率市场尚不完善,宏观对冲基金参与外汇品种的较少,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完善,宏观对冲策略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
代表机构:泓湖投资、梵基投资
四、相对价值
相对价值即我们通常所指的套利策略,套利的核心是利用证券资产的错误定价,即买入相对低估的品种、卖出相对高估的品种来获取无风险的收益。套利策略一般也会结合多空手段来实现市场中性,优点是净值波动小,不过当市场品种出现较大波动时套利基金容易亏损。套利策略主要有期现套利、跨市场套利与跨品种套利三种。
1.期现套利
理论上,期货价格是投资品种未来的价格,现货价格是目前的价格,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在价格上出现差距时,便可利用两个市场的价格差距进行低买高卖获利。投资品种包括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
代表机构:淘利资产
2.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当不同的市场对同一种品种的标价出现偏差时而进行的套利。由于存在地域和时空的差异,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市场上往往存在固定区间内的合理价格差异,一旦这个固定区间被打破,如近期港沪通的政策便打破了港股和A股间价格的固定区间差,套利机会便会出现。
代表机构:信合东方、筑金投资
3.跨品种套利
跨品种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交易,通过寻找两种或多种不同但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商品间的相对稳定关系,并在其脱离正常轨道时采取相关反向操作以获取利润。
代表机构:信合东方
4.ETF套利
由于ETF同时在一、二级市场交易,当ETF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低于其份额净值时,投资者便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ETF,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ETF份额,再于二级市场卖掉ETF篮子中的股票。目前ETF的套利空间已经非常小,采用ETF套利的基金已经非常少。
由于套利机会通常是稍瞬即逝的,所以对机会的挖掘以及捕捉十分重要。采用套利策略的基金几乎全要借助量化模型以及电脑的程序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套利策略的盈利空间较小,一般需要配合杠杆操作或者其他策略辅助才会有可观的收益。目前国内采用套利策略的私募队伍正在崛起,但更多的套利的行为只会加快市场价格的纠正,且随着市场越来越完善,套利的机会与空间也会逐渐缩小。
五、债券
该策略的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对象,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由于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化较为敏感,基金经理需对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暴露进行调整,随着国债期货的推出,投资组合可结合国债期货来减少净值波动。固定收益基金通常收益空间较小,需配合杠杆操作来增大收益区间。
六、组合基金
FOF(Fund of Funds):即基金中的基金,通常是由专业机构筛选私募基金、构造合理的基金组合,从而实现了基金间的配置。该策略的的优势是可同时参与不同策略的多只基金,业绩相对平稳。当前发行组合基金的一般是资产管理公司,比如信托、银行、第三方理财等深入研究阳光私募基金行业的金融机构。海外的FOF根据投资风格和投资标的的不同还分为几个子类:比如保守型、分散型、市场防御型、策略型等等。目前我国组合基金还未有明确定位。
MOM(Manager of Manager):MOM是在FOF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的新型组合基金投资策略。即管理人之管理人模式,通过对投资管理人的研究评价,筛选多元投资风格类别的优秀投资管理人,构建管理人投资组合,并持续对其业绩进行动态跟踪、风险控制,获取长期、稳定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与FOF不同的是,FOF是直接投向现有的基金产品,MOM则可以理解成把资金交给几位优秀的基金经理分仓管理。与FOF相比,MOM更具灵活性,但由于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也存在一定局限。
㈨ 阳光私募基金有哪些优势
私募基金优势一、发行平台保障资金安全。
小伙伴们会发现,在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过程中,多了个发行平台。没错,这个发行平台正是投资安全的重要保障。一旦发生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破产或清算等异常情况,作为发行平台的信托会承担一定的相关责任来保障投资者权益,就相当于信托给大伙儿的一部分资金兜了个底。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目前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发行平台也逐渐多样化,新兴的发行平台也越来越多,如有限合伙制公司发行的投资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募基金的专户都是目前新兴的发行平台。
私募基金优势二、可攻可守,灵活自如
相比阳光私募基金而言,一般基金尤其是公募基金,在投资仓位上有很大的限制。如股票型公募基金始终要保证不少于80%的股票仓位,这在熊市中是很不利的。而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仓位限制很少,甚至可以在牛熊市转换行情中进可攻,退可守,灵活调整仓位,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
私募基金优势三、分工明确,发挥专业优势
阳光私募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除了有发行平台部分担保外,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也会分别受到银行及券商的监督、托管,销售机构专门负责销售和推广基金,再加上目前证监会进一步强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行为监管,证监会、发行平台、销售机构、银行和券商各部分分工明确细化,使得整个基金投资流程的风控更加严谨。
私募基金优势四、动力十足,投资主动性强
由于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国际通用的“2-20”收费模式提取盈利的20%作为业绩报酬,因此,在投资过程中,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会更加主动地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的同时,也能获得更多的业绩报酬。
私募基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优势:私募发行平台信托都一部分底,私募仓位灵活、基金运作各司其职,发挥专业优势,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0%的业绩报酬,因此管理人主动投资管理动力十足,努力为基金赚得更多的收益,做大私募基金的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