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私募基金欠大家钱没还,我们已立案,哪多久刑警队抓人。
根据您的描述,您是该私募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如果GP手续齐全,没有违规行为,负责人没内有跑路,而是因为投资容的项目失败,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立案”的,对于LP来讲,最佳维权方式是积极协调GP处置不良资产,
这种情况一般3个月--6个月解决问题
如果以上三个条件,有一条 触犯,那么GP有主观故意,应果断以“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的方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一旦真正“立案”,上了网,抓获后,再由强制机关协助处置不良、追回违法所得等等
这种情况,立了案,上了网,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贰』 私募基金最惨会怎么样
今年 私募产品大多都是亏钱的。 最多亏80%之多,最高盈利在160%左右。
『叁』 私募基金老板失联了谁管团伙骗局,旗下几十家公司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1]
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
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3]
中文名
私募基金
外文名
Private Fund
特点
收益丰厚、风险高、增值服务齐全
区别
募集对象、方式、限制、报酬不同
组织形式
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组合式
快速
导航
背景资金来源特点区别费用投资门槛投资分析方法组织形式发展阶段五大误区退出机制监管性质非法集资公募产品隔离机制发展前景市场声音
定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肆』 2015年10月私募基金被抓几人
来10月9日
证监会拟对3家证券公自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对4家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10月22日
国信证券总裁陈鸿桥在深圳家中自缢身亡。陈在深交所时曾任张育军副手。
10月23日
证监会拟处罚的12宗操纵市场案件,其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其中包括“妖股”特力A、得利斯的操纵案。
——元融财富(苏州理财公司)
『伍』 私募基金老板失联了归谁管
这个提问我看着就“别扭”,公募与私募本就都是基金,只是分支不同、运作方式版不同而权已,相煎何太急呀!
在国外,确实,私募产品是主流,无论从规模还是收益都比公募更高端。而在我国,基金发展的时间本就不长,人们对基金的接受程度还不是很高,何来分辨谁更高端呢!我“勉为其难”,从以下几个方面试着分析!
基金产品规模
公募产品的规模少则几个亿,多则几十、上百亿,甚至还有上万亿的(货币基金);而私募一般都比较小,几亿的居多,十几亿就算单个产品规模比较大了。从这方面看,公募完胜私募。
从投资门槛来说
公募是大众化理财产品,一般1元起投,低资金要求,说其为平民投资,也不为过!而私募投资门槛更高,一般100万元起步,属于私人定制产品!从这方面来说,私募产品比公募略胜一筹!
从风险与收益情况来看
投资都有风险,我们需要辩证的看待风险与投资,收益越多风险也会越大。理论上,相对而言,私募股权类的产品风险是比较大的,收益也很可观;而货币型基金投资(余额宝)基本没有没有风险,灵活性好,当然收益也低很多!
不知道,通过这样的对比,你觉得私募会比公募更高端么!
『陆』 我妈前年投资了天津盛世富邦私募基金。现在也没反应。当时我妈跟朋友三个人一起投资了76W元
这位同学,你连复基本概念都制没有,借条反应的是债权,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投资有亏有赢,你参与了投资,就算血本无归都是正常的。所以首先,你根本没搞清楚三个人给对方钱倒是是借款还是投资款,其次,给了对方,对方如果是合法经营的企业,那还好,还存在可能;如果对方本来就是诈骗,你就认输吧
『柒』 天津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老总是不是被抓了,最近公司怎样
天津市滨海新区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老总陆振宇被丹东市警专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属公众存款罪立为网上逃犯。被广东深圳市警方以相同罪名立为网上逃犯。被朝阳市公安局抓获。
天津市滨海新区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安阳市政府通告涉嫌非法集资 !
天津市滨海新区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成都分公司和绵阳分公司集资是合法还是非法??
『捌』 私募基金经理诈骗1500万,法人和业务员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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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去向不明 投资者追回内本容金难
另一边投资者对于一审判决也并非完全满意。据一审判决书,许静违法所得的三亿余元,只交代了其中三千万的去向。因此有投资者表示不满,虽然判决书对金额做出了认定,但却未披露剩余大额的资金去向。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杨锡锋律师认为,判决书未披露资金去向不合常理。即便一审判决书已经责令许静退回违法所得,但法院除了帮助处理已经被查封扣押的部分资产,其余部分并不会帮被害人追回。
同时律师称目前了解到许静名下没有其他资产且被判了重刑失去赔付能力,通过民事手段很难再向其追讨。因此这笔资金的去向则成了关键。“如果不披露,我们就无法知道该向谁以及采取什么方式追回这笔钱,”杨锡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