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简述投资基金的主要当事人及其关系。
基金当事人通常包括:
1、基金持有人:指基金投资人,即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等;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指依据“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在我国通常由取得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4、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机构负责投资者帐户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以及红利发放等具体投资者服务内容。注册登记机构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商业银行或其它机构担任。
5、基金销售机构:除基金管理人直接销售外,基金的销售可由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及其它中介机构代理完成,这些独立的销售机构专门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服务,并收取一定的销售佣金和服务费。
6、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作为专业、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为基金提供专业、独立的会计、法律服务。如为注册会计师基金年报提供审计报告等。
基金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建立在信托关系基础上: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持有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在公司型基金中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在契约型基金中是收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贰』 基金发起人的与投资者保护
关于发起人是否基金关系主体,学者一直有争论,一种认为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因为发起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及权利义务均发生在基金设立之前;基金设立后,发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运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另一种观点认为基金发起人是基金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只是设立阶段的主体。发起人的法律地位要置于投资者利益保护这一立法宗旨中考虑。基金设立同样是基金投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而且这个环节对基金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保护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基金设立阶段发起人负责组织基金,起草基金契约,决定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而基金契约是基金各阶段基金关系当事人的“根本大法”,是其权利义务的根据,而管理人和托管人则是基金关系的重要当事人,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可以说牵一发动万家,因此基金发起人是基金设立中不可忽视的角色。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并保障基金的健康运行,法律必须对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因此至少在设立阶段发起人是基金关系当事人。
但是基金设立后,基金发起人的地位发生了转化,或者(1)只购买基金成为单纯的基金持有人和受益人,(2)转化为基金管理人,同时持有基金份额,兼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于一身,(3)由于03年基金法未规定发起人须持有一定比例基金份额,因此还有可能只转化为基金公司而不持有基金份额,(4)或者完全退出市场,从而存在四种去向。发起人的这四种去向将直接影响投资基金主体的关系,影响投资者的保护。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①基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的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如确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类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规模等。
②基金发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约定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基金发起人还需要制作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招募说明书等。
③确定发行方案,选定销售机构。
④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报送主管机关要求的有关文件。
⑤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公告。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人。由于基金发起人对基金的设立有重大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起人应具备的条件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基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
『叁』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什么没有对基金发起人作相应规定
你理解的基金发起人是指负责基金的募集工作实施角色吗?
这个工作应该包括专在基金管理人属的职责范围内了。
如果是指发起式基金里面的发起人,那么发起人只要履行其合同内约定的职责就可以了。
新基金法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作了新的修订,同时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九条),我认为可以保护持有人利益了。
『肆』 什么是基金发起人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国外基金的发起人大多数为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 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人的数目 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 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①基 金发起人必须对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市场状况、大众的投资心理等进行研究 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拟设立的基金进行策划,如确定基金的主要投向、基金的类 型、基金的存续期限以及基金的募集规模等。②基金发起人要代表基金持有人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订基金契约,约定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同 时,基金发起人还需要制作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招募说明书等。③ 确定发行方案,选定销售机构。④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申请,并报送主管机关要 求的有关文件。⑤设立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公告。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基金发起人须在募集基金时认购一定 数量的基金单位,并在基金存续期内保持一定的持有比例,从而使基金发起人与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结成一体,保证基金发起人以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其行 为准则,不从事有损于投资者利益的活动,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 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人。由于基金发起人对基金的 设立有重大影响,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发起人应具备的条件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主要发起人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发起人必须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 民币;基金的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的经验及连续盈利的记录;基 金发起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等。(完)
『伍』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是
你好,名义持有人是指受他人委托代表他人持有证券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版限公司证券登记权规则》规定,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益拥有人的利益。
『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的当事人主要有()。
基金投资人是我们本人.
基金发起人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是银行.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是拿不到钱的他只负责投资跟运作 你满意吗 详细吗希望对你有帮助
『柒』 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承销人/都是谁
基金发起人是指发起设立基金的机构,它在基金的设立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我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发起入的数目为两个以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金发起人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并向主管机关提出设立基金的申请,筹建基金;
(2)认购或持有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
(3)基金不能成立时、基金发起人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将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基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
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在我国,根据《证券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目前只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商业银行符合托管人的资格条件。
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信托财产被挪作它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都规定:凡是基金都要设立基金托管机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基金托管人的概念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基金托管人的资格 《基金办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主要的条件如下: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捌』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是什么
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都是基金公司
托管人是银行
『玖』 证券投资基金的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区别
受益人就是委托人,也叫持有人。
基金当事人通常包括:
1、基金投资人,即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所以投资人又是受益人和委托人和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等;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负责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指依据“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在我国通常由取得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1.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持有人是一般的社会投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基金管理人是由职业投资专家组成的专门经营者,是依法成立的法人。
2.管理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
管理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经营与监管的关系。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本身绝不实际接触和拥有基金资产;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符合法规。
3.持有人与托管人之间的关系。
持有人与托管人的关系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也就是说,基金持有人把基金资产委托给基金托管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