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型基金按基金投资的目的分为哪些
按基金投资的目的抄,可将股票型基金分为资本增值型基金、成长型基金及收入型基金。
收入型基金基本有两种类型:
1、在较低的风险下,强调不变的收入,其收入是比较固定的,因而有人将这种收入称为固定收入型基金。
2、力图最大可能的收入,还运用财务杠杆。因为主要投资于普通股而被称为股票收入型基金。
(1)对基金投资进行限制的主要目的是扩展阅读
特点
1、与其他基金相比,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具有多样性,投资目的也具有多样性。
2、与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相比,股票基金具有分散风险、费用较低等特点。
3、从资产流动性来看,股票基金具有流动性强、变现性高的特点。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流动性极好的股票,基金资产质量高、变现容易。
4、对投资者来说,股票基金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一般来说,股票基金的风险比股票投资的风险低。因而收益较稳定。不仅如此,封闭式股票基金上市后,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在交易所交易获得买卖差价金期满后,投资者享有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5、股票基金还具有在国际市场上融资的功能和特点。就股票市场而言,其资本的国际化程度较外汇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低。
2. 投资基金是投资什么有风险吗
1、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可以是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业、期货等,而且内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容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额的10%(这是中国的规定,各国都有类似的投资额限制)。这使得投资风险随着投资领域的分散而降低,所以它是介于储蓄和股票两者之间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基金(investment funds)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基金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委托职业经理人员管理,专门从事投资活动。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3. 什么是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有何投资限制
创业抄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袭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国家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4. 基金的问题
基金大部分都是用来炒股票的,也有的是炒外汇或者期货。总的来说就是你把内钱投资容进去,然后专业人士给你理财。对于股票,总体来说是有一个平衡的。但是相对一段时间内,因为不断有人投资进来参与,就可能形成水涨船高的现象。就是不断升值赚钱,而一但市场冷却,股票开始大幅度下跌就是我们常说的泡沫破灭。还有就是根据你所投资的公司经营效益而定,我想这个不用我多讲。
总之,买基金相对来说是比较安全的。不能说和赌博一样,叫博弈吧,交给高手替你博弈。
5. 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目的与意义是什么
利益共存、风险共担、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它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而是将其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作。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必须按照合同(或契约)的要求确定资金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风险:
以科学的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是基金的另一大特点。在投资活动中,风险和收益总是并存的,因此,“不能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证券投资的箴言。但是,要实现投资资产的多样化,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对小额投资者而言,由于资金有限,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则可以帮助中小投资者解决这个困难。基金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在法律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组合,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者众多的公有制使每个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用不同的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6. 基金投资的有关问题
问:什么是股票基金?什么是债券基金?什么是混合基金?什么是货币市场基金?什么是期货基金?什么是期权基金?什么是认股权证基金?
答: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重占60%以上);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投资比重占80%以上);混合基金是指股票和债券投资比率介于以上两类基金之间可以灵活调控的;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认股权证基金是指以认股权证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成长型基金?什么是价值型基金?什么是混合型基金?
答:根据不同的投资风格,我们专门把股票基金分为成长型、价值型和混合型基金。成长型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收益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股票的基金;价值型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价值被低估、安全性较高的股票的基金。价值型股票基金风险要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混合型股票基金则是介于两者之间。
问:什么是成长型基金?什么是收入型基金?什么是平衡型基金?
答: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和盈利为基本目标从而投资于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当期高收入为基本目标从而以能带来稳定收入的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平衡型基金,是指以保障资本安全、当期收益分配、资本和收益的长期成长等为基本目标从而在投资组合中比较注重长短期收益-风险搭配的证券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主动型基金?什么是被动型基金?什么是指数型基金?
答:根据投资理念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与主动型不同,被动性基金并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被动型基金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问:什么是指数基金?
答:指数基金是一种以拟合目标指数、跟踪目标指数变化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的基金品种。指数基金的投资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该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
问:什么是指数增强型基金?
答:指数增强型基金并非纯指数基金,是指基金在进行指数化投资的过程中,为试图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增强型的积极投资手段,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力求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积极的市场收益。
问:什么是美元基金?什么是日元基金?什么是欧元基金?
答:根据投资货币种类,投资基金可分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欧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资于美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日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欧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欧元市场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在岸基金?什么是离岸基金?什么是国际基金?什么是区域基金?
答:根据资本来源和用途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在岸基金、离岸基金、国际基金和区域基金。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离岸基金是指一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在他国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并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本国或第三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QFⅡ。国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比如QDⅡ。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对冲基金?什么是套利基金?什么是基金中的基金?什么是FOF?什么是伞型基金?什么是保本基金?
答:这是一些特殊类型的基金。对冲基金,是指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并利用杠杆融资通过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来获取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套利基金,又称套汇基金,是指将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用套汇技巧低买高卖进行套利以获取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顾名思义,这类基金的投资标的就是基金,因此又被称为组合基金。基金公司集合客户资金后,再投资自己旗下或别家基金公司目前最有增值潜力的基金,搭配成一个投资组合。伞型基金。伞型基金又被称为系列基金。伞型基金的组成,是基金下有一群投资于不同标的的子基金,且各子基金的管理工作均进行。只要投资在任何一家子基金,即可任意转换到另一个子基金,不须额外负担费用。保本基金。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问:什么是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什么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答: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可分为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交易双方是各个投资者。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位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类基金虽然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可以通过“申购”、“赎回”来进行交易,这类基金的交易双方是投资者和基金公司。
问:什么是复制基金?
答:复制基金是英文Clone Fund的意译,又可直译为克隆基金。复制基金在国外非常普遍,主要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衍生产品来复制目标基金 的市场表现,另一种是投资策略复制。前者主要使用在由于监管等种种原因不能直接投资目标基金的情况下,如加拿大投资者的退休金有不能投资海外基金的限制,加拿大的投资者如想更多地拥有标普500指数基金,那么,他可以通过投资标普500指数的复制基金而绕开限制。后者主要使用在对该公司成功基金产品的复制上,当一只基金相当成功———规模大、净值高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便于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国外基金管理公司往往对该基金进行复制。这一类复制基金一般是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具有相同的投资方向、投资目标、投资政策、投资策略、风险偏好、运作方式等,具有相似的业绩表现。
问:什么是封闭期?封闭期有多长?
答:封闭期指在开放式基金成立初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根据法规的规定,封闭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问:什么是基金工作日?
答基金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问:什么是开放日?(什么是基金开放日?)
答:开放日是指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问: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基金成立的条件?)
答:按照《开放式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成立的条件是:①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②在设立募集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当基金达到基金成立的条件时,由基金管理人可公告基金成立,并自成立之日起将客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正式转入其开设的基金帐户。
问:什么是基金建仓?什么是仓位?空仓?半仓?满仓?
答:建仓就是指基金经理买股票。仓位是一个资本术语,就是手中虚拟资产所代表的价值与虚拟资产和现金资产多代表总价值的大概比重。这是一个大概数字,没必要算得很清楚。所谓仓位高低,就是指投资者手中虚拟资产所代表的价值占虚拟资产和现金资产所代表总价值百分比的高低,满仓就是100%,半仓就是50%,空仓就是0%。所谓的虚拟资产,就是指股票、基金、期货这些并不代表实际意义的有价证券。
问:什么是场内交易?什么是场外交易?
答:所谓场就是指股票市场,场内交易是指用股票账户在证券市场买卖封闭式基金、ETF或者LOF这类的基金;场外买卖就是我们平时在分销渠道做的买卖开放式基金,比如在银基通里买卖基金。换言之:场内是指通过证交所系统作的申购,而场外是指通过银行系统作的。
问:什么是基金复制?
答:基金复制是以一只老基金的运作方式新成立一只基金。老基金运作得到投资者认可,但其单位净值已很高,基金规模也不小,持续申购可能摊薄老投资者收益,新投资者又因高净值而却步。基金复制则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由于新老基金所处的时机是不同的,所以,能否取得老基金的优良业绩也需要时机的配合。
问:什么是基金拆分?
答:基金拆分是将净值较高的基金拆分为若干份净值较低的基金。基金拆分后,原来的投资组合不变,基金经理不变,基金份额增加,而单位份额的净值减少。金份额拆分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达到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目的,不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未实现利得、实收基金等。
什么是基金指数?什么是上证基金指数?什么是深市基金指数?
为反映基金市场的综合变动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均以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编制基金指数。(一)深市基金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00 年 7 月3 日起终止以老基金为样本的原“深证基金指数”(代码:399304)的编制与发布,同时推出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样本的新基金指数,名称为“深市基金指数”(代码:399305)。深市基金指数的编制采用派氏加权综合指数法计算,权数为各证券投资基金的总发行规模。基金指数的基日:为 2000年 6月 30 日,基日指数为 1000 点。(二)上证基金指数:上证基金指数选样范围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基金指数将同现有各指数一样通过行情库实时发布,上证基金指数在行情库中的代码为 000011,简称为“基金指数”。
问:什么是外扣法?什么是“内扣法”?“外扣法”和“内扣法”有何不同?
答:“外扣法”和“内扣法”都是计算基金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两者的计算公式不同。“外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而之前一直使用的是“内扣法”,其计算公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问:什么是老鼠仓?
答: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
问:什么是夏普比率?
答:基金较高的净值增长率可能是在承受较高风险的情况下取得的,因此仅仅根据净值增长率来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不全面,衡量基金表现必须兼顾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夏普比率就是一个可以同时对收益与风险加以综合考虑的指标。夏普比率又被称为夏普指数,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威廉·夏普于1966年最早提出,目前已成为国际上用以衡量基金绩效表现的最为常用的一个标准化指标。夏普比率越大越好。
问:夏普比率如何计算?
答:夏普比率的计算非常简单,用基金净值增长率的平均值减无风险利率再除以基金净值增长率的标准差就可以得到基金的夏普比率。它反映了单位风险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程度。如果夏普比率为正值,说明在衡量期内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超过了无风险利率,在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的情况下,说明投资基金比银行存款要好。夏普比率越大,说明基金单位风险所获得的风险回报越高。
问:夏普比率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以夏普比率的大小对基金表现加以排序的理论基础在于,假设投资者可以以无风险利率进行借贷,这样,通过确定适当的融资比例,高夏普比率的基金总是能够在同等风险的情况下获得比低夏普比率的基金高的投资收益。例如,假设有两个基金A和B,A基金的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20%,标准差为10%,B基金的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5%,标准差为5%,年平均无风险利率为5%,那么,基金A和基金B的夏普比率分别为1.5和2,依据夏普比率基金B的风险调整收益要好于基金A。为了更清楚地对此加以解释,可以以无风险利率的水平,融入等量的资金(融资比例为1:1),投资于B,那么,B的标准差将会扩大1倍,达到与A相同的水平,但这时B的净值增长率则等于25%(即2*15%-5%)则要大于A基金。使用月夏普比率及年夏普比率的情况较为常见。
7. 为什么投资基金的投资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原因不同
首先所有基金都要有资质限制,你得开户,填写你的个人信息,保证你是中国公民,回并且是实名制的,答防止有人洗钱
第二,对金额有一定限制:
公募基金1000元起可以申购,基本相当于是个人就能买,但考虑到基金公司和银行的运行成本,那么肯定不能让你一次10块八块的小额度买,起码1000块吧
私募基金是因为 风险比公募大一些,所以起点一般是100万或者200万
特别牛B的私募,比如王亚伟的私募,门槛是2000万,是为了保证基金规模的同时尽可能少一些客户,便于沟通和服务
8. 基金投资者投资基金最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作为简捷的投资盈利。
9. 《新基金法》对证券投资基金范围和投资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私募证券基金首次入法
新基金法针对适用范围,通过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充分结合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市场运行实际情况,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新基金法。并通过设立第十章专章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自此,以非公开募集资金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纳入法律监管的范围。
(一)采用合同法理论,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新基金法总则部分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进行了规定,即“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不同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设定方式上更符合法理和现实需求。
不同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的表述,新基金法对基金财产债务承担的自治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另外还规定非公开募集的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由基金托管人之外的人管理。第三章中明确了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上述条款都表现出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新基金法赋予基金合同当事人更多选择的权利。
(二)增加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引入合伙企业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比现行基金法增加了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即合伙企业。新基金法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的种类,将以合伙企业形式存在的基金管理人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合伙企业性质的基金管理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
(三)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严防非法集资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确定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的限制性条款,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进行规定。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保护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提供了法律防火墙,严格控制合格投资者的人数,有效地防止非公开募集基金违法乱集资,也预防了在基金证券投资过程中因投资不利而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形。
(四)取消事前注册,确立自律登记制度
新《基金法》排除了证监会在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准入环节上设置行政审批的障碍,明确规定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要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登记制度豁免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的事前注册义务,减轻了其设立的成本,降低了设立的难度,通过加强协会自律管理,给予市场更多活力。新基金法用法律形式奠定了基金行业协会在行业的地位,为基金行业在自律管理下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行业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五)加重管理人义务,债务无限连带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上述规定,一方面扩大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选择范围,充分尊重了投资各方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加重基金管理人的债务承担的义务,有效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六)私募股权基金应守法,违规投资证券适用本法
为了严防私募股权基金在实践中违反《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擅自投资于证券市场,发生监管套利行为,新基金法有针对性地对此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也适用本法。即掩藏在私募股权基金合法外表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也明确地纳入了新基金法的规制范围内。
二、适度松绑行政管制,关联交易首度放开
(一)放松审核标准,提高申报门槛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证监会进行审核。
新《基金法》的这一规定明显提高了申报审核的标准,提高了进入证监会审核的门槛,放宽了公开募集基金对基金经理自行选聘的权力。
(二)放开法律禁止闸门,从业人员买卖证券成合法
新《基金法》引人关注的一点在于,确认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而这极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产生侵害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而相关监管只需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且对上述人员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则由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来进行,在制度设计层面是典型的自己监管自己。在外部监管层面只规定了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而备案的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基本上不具有监管的效力。
虽然新基金法针对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产生利益冲突后的解决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在无底限的放宽监管力度的情况下难以得到实现。
(三)建立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首实施
新基金法增加了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这一规定针对基金从业人员想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证券投资收益的需求,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鼓励相关专业人士恪尽职守,取得长远收益,也是防范基金从业人员通过“老鼠仓”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正面制度设计,但制度的实施效果还有待验证。
(四)促进市场繁荣,关联交易附条件放行
新基金法解除了现行基金法对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要求使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规定极大地促进了证券投资市场的积极性和流动性,但是如何保证在利益冲突时,基金管理人不会利用基金财产实施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如何使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落到实处,实际操作中对证监会的监管必然会带来压力和挑战。
三、提高风险控制监管力度,从业人员成防范重点
(一)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力度,禁止内幕交易
新《基金法》增加了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所实施行为的类型,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禁止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禁止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证监会还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经证监会批准,还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或者申请司法机关,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阻止其出境,并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二)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证监会可以责令更换。
(三)严控基金管理人股东,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新《基金法》增加了对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责任义务的相应规定,要求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向证监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明确规定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不得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不得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四)明确基金托管人特别义务,未勤勉尽责要负责
新《基金法》规定了基金托管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未能勤勉尽责或履行职责时存在重大失误的责任承担问题,证监会、银监会有权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影响所托管基金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上述权力机关还可以限制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或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保护基金投资人权益,加强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规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投资人损失有保底
新《基金法》规定了风险准备金制度及其适用条件,明确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二)明确投资人知情权,可查私募财务信息
新《基金法》特别规定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投资人常设权力机构,加强日常管理有法可依
新《基金法》加强了基金投资人对基金的日常管理,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行使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职权。
(四)加强投资人对基金监督,引入二次召集制度
新《基金法》规定,因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不足50%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首次召集失败,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五、区分公募、私募和非法集资,私募符合标准的可转公募
(一)公募基金管理严,禁止未经注册变相募集
新《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明确将公开募集基金定义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基金形式。
(二)明确非公开募集基金内涵,私募投资基金被排除
新《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对象进行了明确,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三)明确非法集资的形式,严禁宣传推介
新《基金法》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四)引入竞争机制,私募符合标准可转公募
新《基金法》允许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这相当于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引入了更多竞争主体,一方面促进了公募基金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更多符合公募基金管理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公开募集基金严格的监管体系中。
六、专章规定基金服务机构,细化责任分配
(一)基金服务机构首入法,纳入证监会监管范围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实行注册或者备案制,规定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证监会申请注册或者备案,基金服务机构准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则由法律明确授权证监会制定。
(二)明确各方法律责任,连带责任适用广泛
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投资顾问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另外,关于基金服务机构的连带赔偿责任,新基金法规定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委托,为有关基金业务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基金服务机构应勤勉尽责,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新《基金法》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相关勤勉尽责义务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要求基金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不得泄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运作相关的非公开信息。
七、提升基金行业协会地位,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强制性入会,纳入证监会监管
基金行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新《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行业协会,该规定是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基金服务机构则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基金行业协会,也可以不加入。
新《基金法》还明确了向证监会备案基金行业协会章程的机制,将其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二)基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保护投资人
依据新《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行业协会将发挥以下作用:
1、自律管理;
2、维护投资人利益;
3、开展行业服务。
10.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限制包括什么具体内容
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回
(2)本基金与答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为0-35%,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为5%-4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