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保险基金的对策与建议
首先是加强立法。《社会保险法》已经明确了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中的责任,法律实施中要改变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投入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建立起公共财政体系,通过确立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投入体制,使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投入制度化。
其次是将财政投入比例明确化。《社会保险法》虽然规定了政府对于养老基金的责任,但是并没有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的比例和增长幅度,从长远看,财政投入对于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必不可少,必须立法稳定现有6%~8%的正常投入,力争达到10%~11%的适度投入比例,法律还应明确财政投入的增幅与经济发展速度、最低工资增长幅度等之间的联动关系。 可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度小步调高缴费率尽快将缴费率比较低的地区提高到缴费率比较高的地区的缴费水平。中国养老保险替代率在国际上属于比较高的区间,在保证退休待遇绝对值增长的前提下可以适度降低替代率,从而缓解支出的增长幅度。
完善柔性退休制度,上海出台了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政策,这一政策适用范围可以逐步向企业以外的单位扩展,并逐步借鉴国外经验,将延迟退休与适当增加养老金挂钩,形成鼓励所有员工推迟退休的柔性退休制度。
必要的情况下,根据就业状况和养老基金的积蓄量,借鉴国际推迟退休年龄的经验,适时实施逐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从改革年度开始,每1年推后退休延长法定退休年龄4个月。考虑到我国人口生理特征,可直至男65岁、女60岁退休,同时给予女性自愿选择同男性一样65岁退休的权利。 养老保险体制转换过程中存在巨额的隐性债务,它是对老人、中人在旧制度下积累的预期给付的全部养老金权益的负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前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对劳动者实行低工资制,劳动者的报酬中没有包含必须用于养老保险的部分,仅能应付现期的生活支出,而不能为未来时期的养老储蓄必要的资金。这部分劳动者现在已经或即将退出劳动岗位,如果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补偿,其养老的需要就不能得到满足。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利润全额上交国家财政。由于劳动者的报酬中没有包含养老保险等社会必要劳动,企业上缴的利润不仅包含劳动者剩余劳动,也包含劳动者的社会必要劳动。在此基础上实行的工业积累是一种强制性积累,这种强制性积累则被用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
这就是说,我国现有的国有资产,不仅包含有剩余劳动积累的部分,同时也有用劳动者必要劳动形成的部分。为了补偿转制成本,必须将国有资产中用劳动者必要劳动形成的部分价值归还给为其做出过贡献的劳动者。2009年6月,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多渠道筹措和增加社会保障资金,其中重要的方式之一便是变现部分国有资产。
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可有如下几种方式:出售竞争性领域内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的资产;向居民出售部分国有不动产;对竞争性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或非上市交易转让部分股权。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减持国有股就是要让出一部分国有股权甚至大部分国有股权。国有股减持,可能有如下几种方式:国有股配售,即将国有股配售给原有流通股东;国有股回购,即公司动用自己的资金将股东持有的国有股权购回一部分;股转债,即将国有股份转变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按协议逐年偿还;向社会公众或一般机构投资者出售公司股份。这几种方式存在两类风险:一类是国有股份定价不合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另一类是国有股减持过快过多,超过投资者承受能力,导致股市疲软。出现这两类情况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国有股减持可以主要通过协议方式将一部分国有股转交给养老社会保险机构,既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又有利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办法。这样做,其实质就是将国有资产中用劳动者必要劳动形成的部分价值归还给劳动者。 养老基金的运营、管理和监督,需要引入和完善市场机制。在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之前,中央政府可以鼓励地方统筹区域建立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同时,中央建立国家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通过引入市场化投资运营手段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在规范养老保险基金运作的基础上,通过修改法规,明确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原则,改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制度性约束。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以风险能够有效控制为前提,优化基础养老金组合投资比例。允许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实业股权和股票证券,养老保险基金首先要投资周期较长收益稳定的实业股权,同时也可以有一定比例用于股票证券投资,从而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和增值,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效率。
优化投资管理模式,对证券投资和预期收入稳定的股权投资运作模式,可参考采用成立几家信托投资基金公司,通过市场竞争获得最优选择。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多元投资体系,成立政府许可的养老金基金公司,管理运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政府要加强这些公司的管理,规范基金公司的运营行为。
个人缴纳的储蓄型补充养老金,应该有别于一般的个人商业保险。政府应该委托若干个管理绩效好的基金公司,管理个人补充养老保险金,个人养老金补充保险金应该品种多样化,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心理需要。
“以房养老”是个人储蓄养老的一种形式,不妨积极推进市民以房养老,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短缺压力。在条件成熟的城镇将“以房养老”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制定规范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当前,首先要通过试点,制定住房逆抵押贷款管理细则,规范住房逆抵押贷款行为,通过房屋交易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老年人用自有住房获取更多的补充养老金,形成社会示范效应。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增殖方式是进行证券市场投资。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从1950年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在股票总市值中的0.8%上升至1998年的29.6%,而全球主要市场上养老保险基金掌握的股票比例在20年内增加了超过20%。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持完成的《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报告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预计近两年将达到1000亿元,并在今后几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根据专家经验,当单一机构资金量占市场市值的10%以下时,该资金进入市场将不会引起市场的巨大波动。
但同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通过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时,对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的稳定性要求很高,一方面需要证券市场为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一个规范、稳健的投资环境,提供适合养老保险基金特点的投资品种;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风险的控制,注意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如证券投资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组合形式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而多元化的资产组合能够有效地减少其中每一种资产所面临的风险。据有关机构估计,今后十年内我国养老基金结余规模有可能达到1.5万亿元,基金的保值增值和投资出路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紧迫。基金增殖途径的多源化无论对于保证养老金定额支付需求,还是对于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家经济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基金增殖的方式主要是靠银行存款利息和购买国家公债实现基金增殖,这种办法虽然能保证基金运行安全,但增殖率极低。事实上,如税收融资、国有资产变现融资、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都可以弥补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其保值增值提供了一条现实的途径。 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时遭遇拒绝或因性质与数额出现争议时,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加以保护。基于此点,建议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结构可为:(1)《基本养老保险法》,根据这一法律,由政府建立社会保险税收,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政府的社会保障预算;(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法》,根据这个法律,企业和职工共同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3)《个人投资养老保险法》,与商业保险相结合,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活命钱,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依托和核心,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与平衡研究,积极开展途径解决危机,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❷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度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难度
我国目前缺乏大量、持续、稳定的长期资金版供给。从发权达国家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最主要投资者是机构,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外国投资者等。但是在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现状却不令人乐观。一方面,我国能够参与各种证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很少,类似于国外典型的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更是十分有限;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能够真正用于投资的资金规模都很有限。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还是商业保险公司,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作为典型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基金,其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投资者都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种背景下,一种可能的情况仍然是个人投资者来支撑资产证券市场。然而,考虑到资产支撑证券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投资者的不稳定性,它不可能成为一个稳定的资产支撑证券市场。即使是,也是暂时的。
对策:
1.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应该首先从住房抵押贷款起步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应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和企业出口应收款的证券化为切入点。
3.通过开展离岸资产证券化业务借鉴与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并进而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培育与完善
❸ 论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关于股市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只注重“扩容发展”,没有理顺“监管”与“改革”、“发展”的关系。我国股市的“圈钱”体制,粗放式扩张,虽然使股市得到了跳跃式的扩容,但累进的结构性制度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笔者认为我国股市发展历史上最大的失误在于解散了跨部门、跨利益集团的股市发展政策设计部门,如国务院证券委。正是失去了这一战略思维的“心脏”,我国股市出现了“只谈发展”“不谈发展改革”,“只谈监管”不谈“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是:由警察部门主导的全面规划发展!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股市“监管”与“发展”“改革”的关系,就难以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我们“破”了不规范的市场力量,但没有“立”起相应规范化的市场力量。打击不规范力量给“庄家”“私募基金”“跨市场、跨产品套利”等种种交易行为以重创!而这种重创基本瓦解了由他们组成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形成的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高机制。
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相应的针对“规范化”市场运作机制的主动的战略性的建设方案,在瓦解的同时没有建立流动力提高机制。这样做的严重消极影响就是:随着我国股市流动力提高机制的不断被削弱被瓦解,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正收到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处理好监管者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建立良性的股市运作机制,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作为市场监管者既不能“当婆婆”,也不能放任自流。在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前,经典的自由市场理论大行其道,认为政府是“守夜人”,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任何的干预。在发生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之后,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强有力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逐渐取得了经济学中主流地位。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要熨平经济波动的“峰”和“谷”,政府应主动实施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关于机构投资者
在美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占股票总值的80-85%。美国股票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依次是: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慈善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以证券作为主要的投资业务,他们素质高,经营丰富,通过投标方式来参与新股发行的定价,制定出的价格通常能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太小,2000年全美共同基金资产总值达4万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总值则只有700亿元人民币。二是单个基金的块头太小,目前世界上基金规模动辄上千亿美元,而我国最大规模的只要30亿元人民币,三是家数太少,美国达7000多只,我国不到40只。
这几年,我国股市的发展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把发展的形式定位在“公募型契约”证券投资基金。但出现了“唯证券基金独尊“的发展战略。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出现了以证券投资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机构投资者的倾向。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股市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明显萎缩
这种只扶持证券基金的片面的股市发展政策,实践证明已危及股市运行安全。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表明,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从整体上而言表现为“顺势操作”,因此从整体和长期而言并不能明显为股市提供流动力支持。分析从2000年以来的四个1300点附近的各类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我们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表现出逆势进场的模式,从而无能力担当起为市场提供流动力的重任。但是与此同时,随着不断的监管和加压,在这四个1300点附近,其他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正趋于土崩瓦解之势。比较2000年以前的我国股市,我们在市场上已经越来越难以看到“抄底“资金的身影。投资者的高度“同质化”,破坏了证券市场应有的机构投资者的“异质化”结构。这就破坏了证券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应有的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生态平衡局面,带来了独家垄断性发展的失衡状态。
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队伍,建立生态平衡系统,市场机构化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这三类投资者。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办个人投资信托和证券自营的银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以散户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刚开始发展,保险基金从1999年开始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形式间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养老基金由于体制问题,也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法人。
由此,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任务艰巨。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开放式基金,扩大基金市场和基金品种,基金设立和发行要逐渐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要通过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国内基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素质和竞争力;为保险基金自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包括保险基金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市场等;培养养老基金,帮助这部分基金进入市场。
目前我们欣喜的听到证券监管高层表态:将给私募基金合法的地位!同时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公司将投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表示:今年八月底资产规模已达2300亿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将进军资本市场。所有这些措施的贯彻无疑将提高股市的流动性,扩大股市容量,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用,对于股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三、关于证券市场体系
美国股票市场具有多层次的市场格局,股票市场通过层次细分可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本的供需平衡。中国股票市场结构单一,主板A股市场规模较大,二板市场未能开设;三板市场规模小,同时沪、深两地市场的同质性、重叠性限制了整个市场容量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其中包括:
一)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为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服务。特点:企业规模小,经营年限短,采取保荐人制度,股份全部流通,规定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条件,严格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1、二板市场定位
无论在主板市场内部设立二板市场,还是单独设立为主板服务而且为主板市场培养上市公司的依附型市场,都不符合我国经济改革和产业转型的客观要求。由于主板市场存在问题较多,行政色彩过浓,因而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二板市场,就会留下隐患。从外国的发展过程看,如果把二板市场当作主板市场的辅助市场存在,一般来说都不是成功的。因此应建立一个有独立运行规则、独立的发展目标、独立的服务对象、独立的上市基准、交易机制的二板市场。二板市场应该为高科技企业服务,那些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应该是我国二板市场的首选服务对象。为此,可以考虑把上海、深圳交易所合而为一,然后将深圳交易所变为二板市场。
2、二板市场的制度设计
1)上市标准
上市的最低资本要求及社会公众股比例应该较主板市场有大幅度的降低
可不设盈利要求
对业务要求应该严格
2)交易机制
在市场上推行做市商制度
确保管理层的稳定和公司成长的连续性
实行T+0的交易制度
3)监管机制
强调信息披露基础上的投资者保护
强调监管机构对发行质量和对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4)二板市场的风险及防范
建立科学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实行严格的保荐人制度
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实行严格的市场监管制度
二)三板市场
其实早在1992年,中国曾经设立过场外交易市场(三板市场),那就是STAQ和NET两个入股交易系统。1999年两个市场暂停交易,后一直没有开市。2001年新的场外交易市场启动――中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开张。中国所谓三板市场挂牌的公司是业绩差,问题多的企业,而美国OTCBB市场上挂牌的公司并不是因为业绩差而是公司实力较小,所以中国三板市场的定位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股,像指垃圾桶,而美国的OTCBB市场的定位是小企业的孵化器,是NASDAQ的市场后备。
令人感动欣慰的是,据报到:新三板融资大门将开启,中科软定向增发方案已公布。新三板市场的推出,对于证券市场体系尤其是退市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关于上市公司
一)质量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下,普遍存在“一年好,两年差,三年ST,四年PT”的经营状况,亏损户数不断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每股收益不断降低,审计报告中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不断增多,上市公司丑闻屡见不鲜。我国的1300家上市公司中有200多家发生过丑闻,出事比例高达16%,而同期美国市场的比例是1%,1994年到2004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净资产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增幅,净资产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的原因:1)股票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准确:管理部门过于关注市场的融资功能,特别是为国有企业筹资。很多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把股票市场完全当作“圈钱”“脱困”的场所,筹集资金是国企的最终目的,改制是手段。这样的上市目的使得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筹集资金而进行形式上改头换面,公司上市后经营机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营业绩逐年下滑。2)股票发行制度不合理:股票发行从“审批制”转为“核准制”。由最初的“额度控制”到“通道制”,再到“保荐人制度”。但现行的保荐制度不能杜绝“江苏琼华”事件。股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大量的绩差公司充斥市场。3)股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的摘牌制度,一些严重资不低债、缺乏市场重组潜力和收购价值的劣质公司仍然没有被淘汰。
对此,我们解决的对策是:1、股票市场的准确定位应该是融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2、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推行机构询价、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制度,建立“绿鞋”回拨机制;3、加快三板市场改革,建立畅通的退出机制。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不规范。
琼民源的造假,蓝田股份的欺诈,银广厦的虚幻,草原兴发巨额财务黑洞,人们对会计信息产生了怀疑。其深层原因包括:1、巨大的利益诱惑;2、低廉的违规成本;3、法规政出多门;4、相关制度不完善。
对此,我们的解决思路应该是:1、建立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2、建立以注册会计师公正审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督体系;3、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再监督体系。
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股权分置,一股独大的现实,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非常严重,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公司的发展,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实,股市的根本在于上市公司,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就不可能稳步发展和长期盈利。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1、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价值取向是多元化的,除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外,还有“社会价值目标”,比如:税收指标、就业指标、公益活动指标等待,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高度理想主义的表现。美国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曾经说过“高度理想主义,即使被采用,也只能削弱商业公司的主要优势及其有效实现确定目标的能力,同时还会放大政府的基本缺陷,使其迷失方向,并陷于利益集团的无休止的竞争中”。我国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对企业不负责的恶果也说明了这一点。当然,坚持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并不是说公司可以忽略公司利益相关者(包括雇员、债权人、顾客、社区)的利益。
2、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
从实践上看,英美的股份公司都经历了家族资本主义、经理资本主义与机构资本主义三个阶段,其股权结构也经历了由集中到分散,再由分散到集中的变化。“一股独大”并没有错,相反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沃伦.巴菲特在希尔公司、比尔.盖茨在微软公司、李嘉诚在和记黄埔公司都曾占很高比例的股权。
我国只所以反对国有股“一股独大”,关键是国有股股东行为非理想化,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一是国家所有权的代理行使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国家所有权的代表是“形至而实不至”“缺位”现象严重,缺乏能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人格化代表;二是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企改制而来,受传统观念束缚严重;三是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基本由原企业的管理人员组,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干预的“内部人控制”局面;四是国有股不能流通,致使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市场对公司的治理“失灵”,加剧了国有股股东行为的扭曲;五是法制不健全,打击不力。
3、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核心是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建立充分履行其职能的运行机制。
4、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要建立一个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市场机制、行政机制与社会机制)
1)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机制:主要指的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
A、公司控制权市场主要表现为敌意兼并和收购,主要是对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英美国家公司控制权市场十分活跃,公司经营状况糟糕,就可能更换董事长或总经理,甚至发生局外人通过收购该公司的股票继而达到兼并公司的目的,这样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就会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我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原因是国有股不能流通,从而妨碍了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和兼并,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B、同样,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也很落后。公司经理的选择主要依靠行政部门,这样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公司在职经理来说没有构成任何威胁。
2)公司外部治理行政机制
政府对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管理机制。
3)公司外部治理社会机制
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信用机制。
5、健全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条件是要创造一种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
1)树立“股份公司是股东的,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念;
2)树立“股东公司最高权利机关是股东大会,核心机构是董事会”;
3)树立“人力资本价值”理念。
四)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问题
1、我国独立董事占比过低
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的比例在10%左右,有的根本没有独立董事。根据经合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财富》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人数为11人,独立董事为9人。
2、我国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障碍分析
1)缺乏相关法律作支撑
现在的公司法没有给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董事以存在的空间和条件。而在美国,独立董事依靠法律这把“上方宝剑”,可以把独立董事的个人意志变成董事会乃至公司的意志。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赋予独立董事特殊表决权,人数也不占优势,很难从根本上与公司内部董事制衡。
2)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美国公司目前最大的股东是机构投资者,一般在一个特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按照美国《投资公司法》(1940),人寿公司和互助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必须分散化,这也导致了美国股权的高度流动性。
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要问题是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如担保、应收帐款,资产置换等各种手段来侵占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的引入与我国监事会制度不相容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普通法为主的美英法系国家,这些国家采用“一元制”的董事会制度结构,在公司机构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我国公司立法上采用的是大陆法系的“二元制”结构组织体系,即在股东大会之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此,独立董事的职责就会和监事会重叠甚至冲突。
4)具备担当独立董事素质的人才匮乏
5)市场选择机制和评价体系尚未形成
3、我国上市公司有效运作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对策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A、公司法应赋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权利,建立权利实现保障机制。这些权利包括信息知情权、监督权、独立的审核权、否决权。
B、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第一,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可权;第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提议召开董事会;第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第六,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改革“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
3)协调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功能。独立董事的监督具有天然的事前监督,内部监督以及决策过程监督紧密结合的特点,而监事会具备了经常性监督、事后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特点。
4、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聘任和激励约束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任职资格和能力
2)聘任
3)提供独立董事的比例
4)提供充分信息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5)设立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机构
6)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7)强化独立董事的诚信勤勉义务
5、建立独立董事的自律组织
五)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过高,有的达90%以上,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公司治理和资本流动。英国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仅为10%,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的决策更为透明,且能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因而投资活跃,证券市场融资能力较强且流动性好。英国公司首次公开上市时间平均在公司创立后8年,而德国却是40年。英国公司上市的平均规模是1600万美元,而德国是6000万美元。德国上市公司的结构十分复杂,相互持股使得公司的直接持有者不等于最终持有者,个人持股比例小,而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持股比重和非金融公司交叉持股比重很大。
为此,要改变我国上市公司的畸形股权结构,必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鼓励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入市,给私募基金应有的合法地位,这样才能改变股权过于集中的局面。
五、关于分业经营问题
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有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金融机构可以跨行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与信托等各种金融业务,称为混业经营模式。其中最关键、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混合,即“银证合一”,另一种称为分业经营模式,即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允许交叉经营业务。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在西方金融史上曾经几分几合。1929年世界性经济大萧条和金融危机之后,国家金融领域逐渐由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成分业和混业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状态。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新方向。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上逐渐出现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 Holding Company),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的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
1998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了《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该法案在涉及银行组织的条款中,创造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1986年撒切尔夫人在英国实行金融“大震”(big bang)改革,全面摧毁了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混业经营。在东亚,日本和韩国曾经以大财团的形式发展起了一些企业集团,其中有一些是金融控股公司。与此同时,中国的证券业与银行业仍实行银证分业的制度。这种制度的明显缺点在于:
1、资金方面
在投资银行业务中,券商需要通过咨询、策划、融资、估价、谈判等一系列操纵来帮助企业资本运营,这要求券商有一定的资金融通职能,而经纪业务的开展,银行网点的铺设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券商要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功能也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自营业务的开展更增大了券商对资金的需要,在混业经营模式下,这些资金需求可以通过银行达到便利的满足,但在分业经营中券商就无能为力了。
2、营销网络方面
投资银行开展证券配售业务、经纪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建立一个网络体系来直接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混业经营下可以利用银行的营销网络,降低成本,提供利用效率。
3、信息和信誉度方面
商业银行的经营历史远远长于投资银行,它们对经济实体的了解更多、更丰富,况且建立了一定的信誉度,容易接近客户,依赖商业银行的信誉投资银行可以顺利开展业务。
4、面对入世后金融大鳄的挑战,中国需要混业经营以打造自己的金融航母,否则难以抵御外来的金融风险,丧失竞争力。
对此,笔者强烈建议我国资本市场尽快走混业经营的道路,利用我国原有商业银行的优势,拓宽券商融资渠道,营造全方位的销售网络,增强自身抗御风险能力,以便在国际金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六、关于证券交易所
20世纪90年代之前,全球证券交易所几乎全都是以会员制形式发展起来的。这种类型的交易所是由会员出资组成的交易所为会员所有和控制,只对会员服务,只有会员才能利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由于服务者和出资者为同一人,因此大多数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都是非盈利的服务性组织。在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会员制形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资本的国际化使各地的证券交易所突破了地域限制,在全球市场上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对象。一方面,竞争使定价过高的交易所得不到客户,也就没有收入来源,从而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作为交易所,要在竞争的条件下生存,就必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否则就有被蚕食的危险。但在会员制下,交易所筹资能力受限,融资成本过高,非盈利性的组织机构也限制了它持续发展的能力。在这种条件下,交易所只有采取以获得竞争优势为导向的商业治理结构才能获得竞争力,因此,进入90年代,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出了公司化的发展趋势,交易所开始由非盈利性的会员制向盈利性的公司制转变。 公司制的特点在于:1、是以满足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组织;2、交易所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不必局限于是会员还是交易者;3、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使市场交易权和所有权分开,不是股东也可以获得在交易所交易的资格,而在会员制下,只有会员才有资格直接交易。显然,公司制各方面都要优于会员制。而我国目前证券交易所组织模式为“行政会员制”,它是行政管理与会员参与相结合的组织模式。由于实施行政管理,它能从宏观上保障证券交易所的活动首先符合国家利益,有利于实施监管;由于会员参与,它还要考虑会员的切身利益,“行政制”和“会员制”的结合必然导致低效率和缺乏市场竞争力。
但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股票市场改革矛头主要指向筹资者,投资者和券商,很少触及证交所。目前的证交所内无动力,外无压力,没有竞争和市场意识,面对资本全球化的冲击,整合和股份化改造是证交所改革之路。
笔者认为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改革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交易所的整合,上海、深圳证交所合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从全球看,证交所集中化的呼声超过了分散化的呼声。目前世界范围内形成的三大势力范围:一是以纽约证交所为首的GEM阵营(global Equity Market)控制欧洲、美洲和亚太,股票市值超过了19万亿美元。二是以英德为首的IX阵营,市值为4万亿没有,以欧元报价,垄断欧洲股票交易额的53%和高科技股的80%,三是以纳斯达克为首的创业板市场阵营即“全球数码股市”。
2、公司制的证交所结构。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已经改制成股份公司,有不少公司正在上市。把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只有这样,中国的资本市场才能面对全球竞争,才能在世界资本市场中站稳脚跟。
❹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及对策
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证券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证券市场的任何动荡都会波及摘要 到整个金融系统,并且影响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证券市场的监管尤为重要,科学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克制证券市场不足,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保障证券市场平稳和透 明,提高交易效率和证券创新能力,降低风险。在监管措施方面,建议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的约束、 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 完善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管机制并强化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启示 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现行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专业技术的匮乏, 信用评级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造成资产证券化没有取得更大的发展。通过本次次贷危机,我们同时发现完全照搬美国的模式是行不通的也不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整个国家的经济运行状况良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不断的成长与完善,为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大环境。但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的监管制度,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也呈现出了一些问题: 第一,关于 SPV 的设立。SPV 作为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核心机构,其功能主要在于实现“破产隔离”和“真实出售。但我国 SPV 的主体将是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中SPV 将以信托的方式进行。 但现有的法律条文对SPV 的经营范围没有进行合理的限制,造成 SPV 的经营范 围过大。 第二,现行的法律体系对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存在较大的限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房地产抵押贷 款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目前还没有向个人投资者开放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 市场,目前的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 其次,按目前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法为房地产抵押贷款 提供信用担保,这无疑将大大制约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第三,证券评级制度不健全。由于涉及到风险与收益,因此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信用评估定级 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评级机构应该是与各方面无利害关系的中介机构,它们在评价证券 的偿还本利能力时不会由于利害关系者的压力而有所偏倚。 第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对房地产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至关重要。但 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证券法》的 相关条文进行具有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的信息披露。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部门权力分散 证监会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具有明确的监督和管理权力。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较多, 除了证监会履行监管职能,还包括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在不同程度的执行部分 监管权利。 这就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证监会的权利, 同时影响了证券监管的反应速度和效率。 证监会的一个重要作用是防范重大风险的发生,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监管目标不明确, 往往导致其对市场变化反应滞后。 2.证券发行市场监管不完善 当前中国实行的是带实质性审查的核准制,但是仍然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没 有完全遵照市场机制进行新股发行定价,政府干预太多。实行核准制后,新股发行定价标准 仍然由监管机构内部掌握。对当前我国企业来说,争取发行额度就是最低成本的融资,形成 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得企业进行各种伪包装和虚假宣传, 并提供虚假信息, 误导投资者的投 资决策。②上市公司往往隐瞒不利于自己的重大信息,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更多的偏重于 发布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导致投资者在决策时准确性差,从而损失利益。 3.证券交易市场监管不完善 由于证券交易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 只能对证券市场能做多但不能做空, 而导致各种违法违 规的行为出现,例如,在市场连续暴涨时,投资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采用多开户手段。 证券市场的波动,大部分原因是“政策市”的存在,为了控制交易价格,政府往往通过各种 手段在证券市场上托市或抑市。 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 使得有 价证券的供求关系不能通过市场反映出来。 4.证券中介机构自律性不强 我国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作为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服务机构,在经营规模、经营手段、经营方式 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具体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①由于政府实行不透明的资格审批 制,在机构设立或者获取证券业务上,造成不公正、不公开、不科学的结果,影响了证券机 构及业务的发展及规范。②中介机构的上级部门,为了追求高效益和高份额指标,往往放松 对营业部的内部管理和调整控制。③中介机构由于利益驱使,没有建立有效的考核标准,也 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④虽然有的中介机构制订了一套完善的管理、控制制度,但是有 些营业部却没有切实的贯彻执行。 三.监管的基本原则 从国外对证券业与银行业监管的实践来看, 监管奉行三个基本原则: ①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 的“卖主自行当心原则”;②旨在促进公平竞争的公平交易原则;③以法律为基础的依法管 理原则。 1.“卖主自行当心”原则 美国证券监督,在发展初期,并没有保护证券投资者的法律,证券市场上通行的原则是与一 般商品市场相同的“买主自行当心”原则,由证券投资者自己识别证券的质量,判断公司性 质,决定是否购买,至于是否上当受骗则是买主自己的事。当时不仅上市审查程序不严格、 不规范,而且允许大量透支炒股。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导致市场破坏性的大崩溃。 2.“公平”原则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一般准则, 所有投资者都平等交易, 具有资金优势的不能享有垄断 特权,具有信息优势的也不可能借此获利。各国都有有关法律或规定,明令禁止各种形式的 价格操纵以及内幕人员的证券活动。并且,还设置了有效的证券交易监控系统。以证券交易 中的委托、成交、持股记录为基础,根据交易的时间,证券的选择等有关记录,判断交易活 动的性质。 3.以立法为基础的依法监管原则、改 从发达国家监管的实际情况看, 无论是对直接金融交易市场的监管, 还是对间接金融交易中 银行部门的监管, 统一监管加强立法管理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特征。 通过立法形 式把一定时期内的管理政策固定在法律基础上,这样,就使证券市场的交易行为有了准则, 管理有了依据,从而使管理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 四.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的建议 1.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机制的约束 与其他国家的许可制相比,我国对基金设置了较高的准入条件。我国《基金法》第 13 条规 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另外,将 基金发起人资格限定为三类金融机构,即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并要求 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 3 亿元。 应当在保证市场秩序的范围内, 适当放宽基金管理公 司的设立条件、降低基金托管人的参与门槛,使基金在规模上能够有较大的提高,从而增强 市场竞争力,通过声誉机制等方式让市场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构成足够的压力,从而形成 自我约束力,提高基金运作的效率。 2.引入公司型基金制度,丰富基金的组织形式 契约型与公司型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法律依据、法律地位、资金的 性质等方面存在不少差别。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是动态的、即时的,能 有效弥补董事会事后及定期监督的不足。所以,我国的基金立法应当顺应历史潮流,在优化 契约型基金治理的同时,尽快引入公司型基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同时也有利 于有效治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切实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基金持有人大会监管机制 基金持有人大会是基金持有人行使表决权、监督权,实现自我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因 此应首先,引入大股东机制。其次应积极推进书面投票制度。持有人不必亲自出席大会,但 可以解决不一定能找到适当而值得信赖的代理人, 征集投票权的人, 或许有自身特定的目的, 如为了争夺或维持基金控制权而支持特定派系的候选人, 这些特定的目的, 不一定与持有人 的表决意愿相吻合。 (四)强化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由于基金的持有者相对较为分散, 而且基金可以随时被赎回, 基金份额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使得基金持有人无法作为日常的监督主体, 基金治理中需要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来代为行使基 金契约的监护权。基金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以及管理人行为的不易观察性,决定了监督权的 实施同样是高成本的, 监督者需要获取相应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这既需要大量的 时间和精力,也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如果将这种监督权赋予专业机构或人员,监督的效 率将大大提高,这就是基金架构中设置托管人这一角色的原因。
❺ 请问这次金融危机的起因是什么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有哪些解决这次金融危机的对策有哪些
1.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
2.金融危机原因:信用扩张,虚拟经济引起的经济泡沫破裂是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次贷危机是导火线.实际次贷债券只有6000亿美元,这6000亿美元引发了这么大的金融危机,全是由于跟风即人们的心理预期造成的.羊群效应,它是指市场上存在那些没有形成自己的预期或没有获得一手信息的投资者,他们将根据其他投资者的行为来改变自己的行为。理论上羊群效应会加剧市场波动,并成为领头羊行为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下述案例中烧饼就是领头羊.在现实经济中,次贷房贷是领头羊
3.从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这里原创一个案例: 两个人卖烧饼,每人一天卖20个(因为整个烧饼需求量只有40个),一元价一个,每天产值40元.后来两人商量,相互买卖100个(A向B购买100个,B向A购买100个),用记账形式,价格不变,交易量每天就变成240元--虚拟经济产生了
如果相互买卖的烧饼价为5元,则交易量每天1040元,这时候,A和B将市场烧饼上涨到2元,有些人听说烧饼在卖5元钱1个,看到市场烧饼只有2元时,赶快购买.--泡沫经济产生
烧饼一下子做不出来,就购买远期饼.A和B一方面增加做烧饼(每天达100个或更多),另一方面卖远期烧饼,还做起了发行烧饼债券的交易,购买者一是用现金购买,还用抵押贷款购买.---融资,金融介入
有些人想购买,既没有现金,又没有抵押品,A和B就发放次级烧饼债券.并向保险机构购买了保险.---次级债券为次贷危机播下种子
某一天,发现购买来的烧饼吃也吃不掉,存放既要地方,又要发霉,就赶快抛售掉,哪怕价格低一些.--泡沫破裂
金融危机就这样爆发了. 烧饼店裁员了(只要每天40个烧饼就可以了)--失业;烧饼债券变废纸了--次贷危机
抵押贷款(抵押品不值钱)收不回,贷款银行流动性危机,保险公司面临破产等。--金融危机
4.在次贷危机到金融危机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金融杠杆和金融衍生品的发行和流通起了放大作用
5.对中国的影响.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对于中国,国家外汇储备部分损失了,出口困难了,经济增长减缓,失业增加,人们收入下降,消费减少,市场萧条.严重时会引起政局不稳定. 比起欧洲国家,这次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中国的经济与国际经济有一定的割裂,我国人民币实施资本项下的严格管理,国际游资冲击不大,现在美国已有70多家银行趋于倒闭的情况下,中国的金融系统运行良好,经济保持一定的速度增长。同时,国家也在通过扩张财政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40000亿拉动内需等措施,现在又进行了人民币汇率的下调,如果各项宏观经济措施实施有效,对于中国也就1年左右的时间能够过去
对中国的具体影响:
(1)美国消费减少影响中国出口:出口方面:可以预料的是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将由于此次席卷华尔街的金融风暴而更显严峻。海关总署的进出口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国外贸出口额的增幅下行放缓的趋势明显,由于美国是中国商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一度在6-7月份冲高的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又将遭遇考验,张斌说,外需下降意味着外国消费者对高附加值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需求的同时下降。在这种环境下,出口商很可能没有动力革新技术,而是被迫通过压低产品价格去维持市场份额,这可能导致中国出口企业贸易条件的进一步恶化。进口方面:受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美国经济在下半年仍有下滑的可能,从而导致其国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继续降低,而投资支出将出现增加,“这对中国的外贸出口并不是一个利好消息”,如果美国国民的消费需求减少而制造业因投资增加而逐渐恢复活力,那么势必减少从中国进口商品的数量。
(2)加大国内进口商品成本:进口方面,由金融风暴带来的冲击则与美元汇率密切相关,目前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几乎都以美元定价,美元走势的强弱决定了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高低,从可以观察到的数据来看,由于近期美元逐渐反转走强,原油、铁矿石等商品的价格显现下降趋势,这对需要大量资源性产品的中国来说本属利好消息,然而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倒闭、美林公司被收购不期而至,再加上一周前被美国政府宣布接管的“两房”,美国金融市场反复动荡严重影响到美元汇率的走势和持有者的信心。
(3)重创国内金融市场信心.
(4)给国内金融机构带来直接损失:雷曼兄弟破产给国内金融机构带来的直接影响,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我国的金融机构、投资者持有较多的次级债券,形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导致美国出现衰退,它会传导到中国来。美国《商业周刊北美版前执行总编、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高级访问学者罗伯特道林:(对持有大量美国金融机构股票和基金的中国银行业的担心。根据破产文件显示,雷曼兄弟前30大无抵押债权人主要是亚洲金融机构,包括日本的Aozora银行、中央三井信托、住友三井金融、瑞穗实业银行、信金中央金库、国内金融机构中中国银行再度被牵涉其中。据报道,雷曼对日本Aozora银行欠款额达4.62亿美元,对瑞穗实业银行欠款额达3.82亿美元,对花旗集团香港子公司欠款额约为2.75亿美元,而中国银行纽约分行也曾主导给雷曼贷款5000万美元。
6.中国的应对措施
针对金融危机的经济萎缩,失业增加等负面影响,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与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失业、国际收支4方面的国家宏观经济目的都相关,都会正面影响:
(1)货币政策则从2008年7月份就及时进行了较大调整。调减公开市场对冲力度,相继停发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减少1年期和3个月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频率,引导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利率适当下行,保证流动性供应。
(2)宽松的货币政策。9月、10月、11月连续四次下调基准利率,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下降,贷款基准利率的下降,目的是增加市场货币供应量,扩大投资与消费。
(3)2008年10月27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7折优惠;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
(4)取消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
(5)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灾区重建、“三农”、中小企业等贷款。
(6)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7)对外经济合作与协调(如中日韩之间的货币互换等) 。
以上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其他政策
(1)宽松的财政政策:减少税收(已实施了证券交易税的下降和利息税的取消),扩大政府支出(40000亿拉动内需正在实施中);
(2)促进对外贸易:进出口行业是首当其冲地受到影响,并且从业人员众多(据统计已达亿人)。一是增加出口退税;二是人民币升值,都是增加出口竞争力的手段;
(3)减少企业负担:劳动法的调整等;
(4)加强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稳定.
实物交换对于国际上交易来说可防范汇率变动的风险,对金融危机的解决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