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举报私募基金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一、遇到私募基金诈骗到哪里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私募基金诈骗报案需要什么证据?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三、私募基金诈骗的具体特征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四、如何防范私募基金形式的诈骗?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贰』 私募基金管理人没有备案是诈骗吗
你可以去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查看
『叁』 投资P2P、私募基金、理财、互助、票据等等被诈骗了怎么办
一、首要要务是取证。
1理财款项的支付凭证:线上支付版;线下支付。
线上权支付取证: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由银行加盖银行章。
线下支付取证:投资者直接将现金支付、POS机、无卡无密给金融公司时,金融公司往往会给一个收费凭证,上面有公司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如果没有这种收据,就需要赶紧和当时的经办人进行联系,进行对账,让其给一个理财证明或者做一个电话录音。
2合同协议类证据
如果有纸面协议,则是最好的。如果没有纸面协议,可以下载电子合同,另外一定要截图该公司的基本简介,风险控制,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
3其他作证材料
例如宣传材料、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都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
二、第二要务就是报案
这个就很简单了,不做特别说明,直接报案说明情况作为立案。
三、;联合投资人建立维权群
团结就是力量,同为受害者,必须团结起来。
『肆』 经济诈骗 私募基金 钱还能要回来不
如果是诈骗者被抓后有大量的钱财足以还清欠债,是可以要回来的,但关键是他没有了钱,就没有办法要回来了啊。
『伍』 广西万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天津万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是否是诈骗行为
我手上抄也有这份投资理袭财协议。。。。
我比较想知道的是上面这位热心网友 如果你是真的了解这个公司就请登录后好好说话
不然披着马甲随意乱说的话 会给真正想咨询的人困扰啊
激烈的言辞好像就见证着这是个骗子公司一样
『陆』 私募基金经理诈骗1500万,法人和业务员会判刑吗
欢迎关注《许静案一审被判无期已上诉 投资者向民生证券追回赔款》
资金去向不明 投资者追回内本容金难
另一边投资者对于一审判决也并非完全满意。据一审判决书,许静违法所得的三亿余元,只交代了其中三千万的去向。因此有投资者表示不满,虽然判决书对金额做出了认定,但却未披露剩余大额的资金去向。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杨锡锋律师认为,判决书未披露资金去向不合常理。即便一审判决书已经责令许静退回违法所得,但法院除了帮助处理已经被查封扣押的部分资产,其余部分并不会帮被害人追回。
同时律师称目前了解到许静名下没有其他资产且被判了重刑失去赔付能力,通过民事手段很难再向其追讨。因此这笔资金的去向则成了关键。“如果不披露,我们就无法知道该向谁以及采取什么方式追回这笔钱,”杨锡锋表示。
『柒』 私募基金涉嫌诈骗,第三方担保是否承担责任
肯定要的,基本的流程是:
首先追述私募基金管理人,
追述不到,追述第三方担保,第三方担保先协助LP追述GP,
还未果,担保方代偿;
若果私募产品本身直接是违法了,第三方需要积极配合调查,甚至有伙同诈骗的嫌疑
『捌』 社会非法募资欺骗老年人
今年全国两会上,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了最热议题之一。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显现更多的是老年人被骗的事件,尤其是近几年来不断涌现出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
老年人被骗的钱财大多是其辛苦一生攒下的钱,谴责骗子的同时,在法律规范仍在不断完善的同时,提高警惕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涉及到大笔资金投资的情况下,一定要多和子女沟通!多听子女意见!多与子女谈谈!
其次,一定要去专业机构咨询,详细了解,详细询问,详细考察!
当然作为杭城防骗普法小分队一员的律疏君,不会就这么算了。
今天律疏君就先针对投资上一直存在的许多人始终分不清的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给小伙伴们支个招。下面两段是来自网络的科普,大家先看看……
私募基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定的民间投资方式。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
非法集资请留心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主要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主。
……
看着每句话似乎都很好懂,但又似乎不是很明白的样子。
那么问题来了。
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憋说话,律疏君先帮大家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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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方式:私募基金只能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不得公开宣称;非法集资采用公开宣传、推介的方式引诱投资人投资。
募集对象:私募基金仅面向特定对象,投资者是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非法集资面向社会公众。
投资额最低标准:私募基金自然人投资下限100万元人民币;非法集资不设门槛。
风险承担方式:私募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必须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非法集资规避风险提示,以高额利息或固定收益回报诱使投资人出资。
投资人数:私募基金股份制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公司制和合伙制不得超过50人;非法集资投资者人数没有上限。
这么一看,是不是很简单的啦~
好了,作为普通投资人你就不用往下看了。接下来,律疏君来说说私募机构。在非法集资团队各种包装祸害人间的时候,普通投资人都感到害怕,合法的私募机构应该就更小心。毕竟世道这么乱,一不小心就会……
私募基金是一项新兴的行业,关于私募基金的法制规范建设任重道远,必将有一段艰难的前行道路。而私募机构需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能力对等的参与私募机构融、投、管、退全流程风险控制、方案设计、战略规划、策略布局,才是私募律师的价值所在。
然而现状却是:
需求端→→→大量具备一定规模的私募管理人在寻求有价值的律师服务;
供给端→→→真正可以与需求相匹配的律师服务凤毛菱角。
私募法务人才的缺口很大,了解与精通之间还有十万八千里的取经路。懂投资、观大局、深研业务,有足够精深的专业积累才能够在私募领域游刃有余。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但第一个懂吃螃蟹会吃螃蟹的人才是真英雄。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几年私募领域仍将大火,相对应的法律规范也会陆续出台。作为投资人,如何在该领域抢占先机,规避风险,立于不败之地?选择一个专业的私募法务人的重要性,则是毋庸置疑的。
『玖』 我买的kkr私募股权是诈骗吗
你是被骗了。KKR不可能向个人募资的。尤其是您这样对私募股权可能一无所知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