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区别在哪
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一. 法律结构:
1 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是由对冲基金公司作为一般合伙人和投资管理顾问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人架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
2 阳光私募:阳光私募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托管。
二. 投资范围:
1 对冲基金:理论上可以投资任何资产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衍生品,货币,不动产,土地等。
2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二级市场证券,以股票投资为主。
三. 投资者:
1 对冲基金和阳光私募都是面向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售,一般设有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在美国,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s)定义为过去两年年收入在20万美金以上或者资产净值在100万美金以上的投资者。
2而在中国,购买阳光私募的投资者需要满足“合规投资者”的条件,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四. 投资策略:
1 对冲基金:不同的对冲基金有各自擅长的策略,常见的投资策略有市场中性(market neutral),股票对冲(Hedged Equity),全球宏观(global marco), 事件驱动(Event Driven),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等。这些策略通常使用大量杠杆以提高收益,并可以灵活做多做空(long-short)投资标的。
2 阳光私募:阳光私募虽然不像国内公募基金有最低仓位的限制,投资比例可以在0—100%之间,但是不可以直接做空股票。虽然阳光私募可以通过结构化的方式使用杠杆,但是对于杠杆倍数和底层资产种类都有严格限制。
(1)阳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扩展阅读:
采用对冲交易手段的基金称为对冲基金(hedge fund),也称避险基金或套期保值基金。是指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工具结合后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基金。它是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意为“风险对冲过的基金”。对冲基金采用各种交易手段进行对冲、换位、套头、套期来赚取巨额利润。这些概念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防止风险、保障收益操作范畴。加之发起和设立对冲基金的法律门槛远低于互惠基金,使之风险进一步加大。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以外的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非公众性多元主体的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2014年12月31日,在保险业界,伴随2015年脚步声到来的是保险资金运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细化方案的“落地”。
元旦前夕,保监会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12月23日消息,17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财新网报道称,多家商业银行收到银监会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
网络-对冲基金网络-私募基金
2. 阳光私募基金的如何解决困境
(一)将阳光私募纳入《基金法》监管范畴
在我国,阳光私募产品大多是通过信托公司来发行的,而信托公司又属于银监会监管范畴。银监会在监管过程中,由于职能属性不同,许多“不适症”也就自然出现了。作为银行业的监管主体,银监会长期以来主要从事金融体系风险监控,并协助央行维护我国货币体系的稳定。多年来,作为证券行业的投资主体和绝对回报的天然属性,阳光私募更需要与证券市场共同创新和进步,然而受制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正确引导及证券市场波动而引发的不可控风险,使阳光私募在投资领域往往滞后于其他投资主体,长期游离于证券市场的灰色地带。
在不少证券人士看来,运行的《基金法》,仅仅是一部《公募基金法》,而包括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基金等,都没有纳入到这一监管体系中。但随着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证券基金的“快速生长”,《基金法》的修正也就顺理成章。纳入《基金法》对于阳光私募而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给私募提供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让市场和投资者都相信私募产品是能够稳定运营的,这一点对于行业能否健康成长意义重大;其次就是要有一套稳定的规则来引导私募行业,让私募管理人在做投资决策时,明确可以涉足的投资范围。这两点对阳光私募的发展来说较为关键,因为私募的特征就是在既定的规则下,全力以赴地去捕捉投资机会,给客户带来既定风险下较为满意的回报。没有一个稳定的规则,会导致私募投资出现短期化的倾向,使得私募行业渐趋浮躁,既会增加市场的波动性,对整个私募行业也极其不利。
(二)突破发行制度限制
从发行制度方面来看,越来越稀缺的信托账户已极大地影响了新产品的发行,而高昂的账户费用和信托渠道费用更是成为私募行业前进道路上的“拦路虎”。在纳入《基金法》监管范围的同时,阳光私募也希望能拥有像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一样的产品发行机制,即单独向监管部门申报产品,在获批时开设产品独立的证券交易账户,并将基金资产托管到银行。这样的一种改变对商业银行来说也是好消息,因为银行已拥有托管公募基金的完整模式,在此基础上既不需增加更多的托管成本又便于共同监督。从产品设计方面,私募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可以直接签订契约,并在契约中清晰界定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衍生产品。更重要的是,当投资者能够直接与私募基金公司建立契约关系后,投资者的知情权也就更为广泛,同时更直接地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形成监督和约束。
(三)实现投资方式多元化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对冲、套利等投资策略的使用还存在一定限制,市场中金融产品的运作模式仍较为单一,阳光私募实际上发挥的依然是公募基金的主要功能。然而,为了更好地实现阳光私募对资本市场的补充作用,新《基金法》中逐步放开对阳光私募的投资限制,改善当前仅能单边做多的投资模式十分必要。具体到扩充投资范围上,除了现有的一、二级市场外,还应将股指期货、商品期货、融资融券、定向增发等全市场投资标的纳入到日常投资工具的范畴,另外可适当允许阳光私募进行股权投资、股权并购、大宗商品、艺术品等另类投资方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未来将会不断产生更为丰富的投资品种,相关政策应当引导阳光私募积极地参与进去,使之成为金融创新的试金石和突破口。
3.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阳光私募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一般私募即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
2.组织形式不同
阳光私募组织形式为结构式和开放式,一般私募组织形式为公司式 契约式 虚拟式 组合式。
3.特点不同
阳光私募风险大,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业绩挂钩,认购门槛较高,且认购费用不低,投资比例灵活,流动性限制。一般私募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阳光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募股权投资来基金与私募证源券投资基金是两种名称上容易混淆,但实质完全不同的基金。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它将伴随企业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培育公开上市的企业资源。一般所说的PE是对于中国实体经济有推动作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阳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
5. 私募基金可信吗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回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答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特点:
私募基金不能公开发行,只能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
而私募基金要求投资者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相应的购买资金门槛比较高,需几十万元起步;
私募基金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披露产品信息,披露内容非公开发布;
私募组合通常约定较少,在投资工具运用方面也更加灵活;
私募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浮动管理费(业绩提成);
私募基金通常采取定期开放的形式,如每个季度或者每半年开放赎回一次。
小贴士:借“私募基金”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常见表现形式:
1.公开化宣传募资;
2.面向不特定对象集资;
3.承诺保本付息;
4.虚构投资项目。
温馨提示:警惕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证券活动。
6. 阳光私募基金成立条件都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7. 上海阳光私募基金投资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可靠吗
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8. 如何买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个人或几个人以不公开的方式,私下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二级市场,并就取得的利润按比例分成的一种理财方式。这种基金不能公开宣传和做广告,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推荐阅读·基金遭遇危局 接近破产公司逐渐增加 ·私募访谈股基一年业绩尽墨 调查:2012年您还养基吗百亿社保基金进场慎言抄底 创新封基数量翻番 份额突破800亿 2011年基金业财经风云榜颁奖典礼庞大萨博收购战落败最牛私募搁浅 外资主导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 适合人群阳光私募,一般最小购买资金要求100万,封闭期在6到12个月,封闭期后每周、双周或每月开放一次,因此比较适合资金量大,对资金流动性要求不高,并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 如何收费阳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买私募基金一般还有以下几项费用:认购、申购费(一般为1%,有的私募不收取);是价外收取。即认购100万元,投资者需要支付101万元,多出的1万元就是认购费。 购买渠道投资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都可以销售这个产品。投资者最好直接找到管理公司(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基金经理)认购,这样可以真实了解下管理公司的投资风格和实力。 查询净值一般在投资管理公司的网站,信托公司的网站,以及一些大的专业私募基金网站和报纸中都会定期公布信托基金的最新净值,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有些会定期手机发送最新净值。 徐建华 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 阳光私募基金特点有哪些急需
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募集对象上,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由于其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私募基金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鉴于私募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4)私募基金的进入门槛较高,远高于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场所。
有一类私募基金称为阳光私募基金,系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经过监管机构备案,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著名的美国索罗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采用这种收费模型。
10. 信托产品、阳光私募、PE 私募股权投资有何区别各自有什么风险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阳光私募公司发起,借助信托平台发行,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证券交由证券公司托管,在银监会的监管下,主要投资于股票市场的高端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共有四方参与,阳光私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其中阳光私募基金公司负责证券市场投资。
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并承担部分监管职责。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方,保障证券的安全性。另外,除了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还有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券商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一对一专户发行的阳光私募基金。
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托产品。融资方通过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通过资产(股权)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担保等措施,保证到期归还本金及收益。
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通过上市或者并购退出,获得高额收益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门槛
阳光私募的投资门槛通常为100万元,部分基金为300-2000万元不等;信托产品最低认购金额通常为100万元,也有小部分产品小于100万;PE私募股权投资规模小于5亿的,门槛通常为300或500万元,规模在5亿以上的,门槛通常为1000万元。
投资领域
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沪深两市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银行存款、股指期货等证监会允许的投资品种;信托产品一般投资于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可能投资于低风险的金融产品;PE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是对企业进行股权权益性投资。
投资期限
通常阳光私募有1-6个月的封闭期,7-12个月为准封闭期,可以赎回,但是需要交赎回费,满一年可以免费赎回;信托产品投资期限一般为1-3年,常见的是1年期和2年期产品;PE私募股权投资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
收益来源
阳光私募基金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收益;PE私募股权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估值提高获取资本利得。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推出而实现资本增值;信托产品收益来源于融资企业的营业收入;私募股权投资通过被投资企业估值提高获取资本利得,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实现资本增值。
监管方
阳光私募和信托产品由银监会监管;PE私募股权投资由发改委监管。